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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传播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分析

2019-04-20田凯璐刘晓鑫耿玲玲董宽霍佳杰

卷宗 2019年12期
关键词:微传播法律意识大学生

田凯璐 刘晓鑫 耿玲玲 董宽 霍佳杰

摘 要:微传播是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其具备交流的便捷性和资源的丰富性等特点。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微传播这种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了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影响,面对其消极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构建法治教育思想微传播平台、传播法治教育思想多元化内容、建设微传播教育宣传载体、培养微传播时代法治教育改革先锋等方式消除其消极影响。

关键词:微传播;大学生;法律意识

1 微传播概念界定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分析

1.1 微传播概念界定

微传播是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其具备针对性强、受众明确、传播内容碎片化等特点。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微传播这种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对我们的生活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影响也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微传播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是当下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和大众心理需求的必然产物,充分体现出即时性与社交化的融合,展示着网络社交的发展趋势。

1.2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分析

1.2.1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时代背景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主题下,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愈来愈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逐渐成为时代的主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大学生群体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人才基础,其法律意识及法律素养的高低不仅影响大学生自身的发展,还会对法治中国的建设产生直接影响,所以培养当代大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刻不容缓。

1.2.2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堪忧

从大家所熟知的“马加爵杀人案”“药家鑫撞车杀人案”“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等,到近些年来的“裸贷”等事件,都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乃至法学教育的缺失等问题。有些大学教育的不当侧重致使部分大学生不知法、不懂法,甚至不守法。

本论文以探究在微传播时代背景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方式为主题,通过了解微传播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所起的作用,调查微传播在其中的具体障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影响因素和解决机制,从而弥补关于微传播在高等教育体制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的研究的不足。同时,希望以点带面,通过研究微传播背景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方式来切实利用好微传播这一新平台,提升整个大学生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 微传播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积极影响

2.1 为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

在微信中,有各大高校法学院、政府普法部门等与法律相关的公众号,有最新且完整的法律条文、鲜活生动的法律案例,信息丰富充实。同时,公众号的图文消息能使法律知识更为形象,便于理解与接受。且可以通过“查看历史消息”与往期推送进行对比,了解法律的更新、调整;公众号还能够通过超链接的方式直接转到各种法律部门的官网,起到“二次宣传”以及指引的作用。例如北大法宝和超律志分别为大学生挑选法律资讯,并提供相关的搜索服务,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以及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都能根据自己所需及时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内容。微传播所具有的信息传播的开放性有力地突破了以往信息传播的局限性,使得微传播这一新媒介方式达到了点对面、面对点、面对面、以及点对点的复合型传播的效果。

同时微传播具有捕捉社会热点法律事件的即时性这一特征,大学生可以透过热点法律事件知晓相关法律的原理。大学生可以针对某些法律新闻热点问题发布自己的评论,加强与法律专业人士的交流和互动,形成自己的思考以及见解,进而对法律的原理和内容有更为透彻的认识。

2.2 有利于大学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表现形式上,微传播将多種法律信息素材组合呈现,包括可视化的图文信息,能读取的音频信息;在内容上,微传播能够进行信息整理、信息罗列和信息分类,对培养大学生全面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提高大学生综合处理信息的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大学生遇到法律纠纷时,不仅缺乏专业的法律实务知识,同时也没有足够的精力以及财力去聘请律师。而微信平台上的一些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公众号无疑为大学生们提供了一个求助的途径,成本较低,亦不受时间、空间、地点的限制,符合大学生的现实需求。大学生也可以通过众多的案例来寻找与自己相似的情形了解处理方法,从而运用法律的武器,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2.3 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的培育环境

微传播的快捷性、方便性、易得性的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生和教师的广泛使用,促使大学生法治教育方式发生了很大转变。像微博的互动、微信的公众号、朋友圈的自由表达都能使大学生对法治教育越来越感兴趣。而且这种方式拉近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距离,提供了更广泛的交流互动的途径,优化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微传播平台打破单一形式,为传播法律提供了更为多样的渠道;其传播内容丰富多样,集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为一体,避免枯燥与乏味;其传播十分迅速;其全民参与的特征,充分保障了公众的话语权,利于营造全民学法的氛围。微传播的诸多特征均有利于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利于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3 微传播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消极影响

3.1 影响大学生的辨别能力和思维能力

微传播所传播的法律信息鱼龙混杂,其中夹杂着不全面、不严谨甚至不正确的信息。而对这些信息的判断力上,大学生呈现出理性和非理性并存的特点。一方面,大部分大学生具有质疑、辨别、求证的意识,能够区分信息的真伪,会结合法律条文形成自己的思考,不轻信传言;另一方面,一些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也容易迷失于微传播的海量法律信息以及评论中,盲目跟风,未能深入的思考,从而对大学生正确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消极影响。

3.2 缺乏实质性参与与思考

关于热点法律事件,有心之人可能会利用微传播平台,通过传播谣言骗取社会大众的同情或愤恨,试图以舆论施压进而影响司法判决结果。而这时大学生极易随波逐流,缺乏对事件本身的思考和实质性的参与,容易忽略其中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流于形式的评论以及跟风,甚至于成为传播谣言的推波助澜者。

同时,虽然微传播以其信息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点以及愉悦的阅读体验备受青睐,但其也极易形成“浅阅读”的快餐式阅读方式和习惯。大学生可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微传播的法律信息上,但阅读质量却不一定能够得到保证。“快餐式”阅读模式可能会导致大学生缺少了追本溯源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进而导致大学生信息混沌和思维断层。而这些都不利于大学生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认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3.3 信息呈现碎片化,缺乏系统性

微传播具有碎片化的特征,例如一个热点事件凝聚于一条或者几条推送中,大学生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事件。但是,公众号的创建主体考虑到受众的阅读体验以及公众号的运营效果,字数、篇幅会有一些限制,往往不能对法律事件的全貌进行一个完整严谨的阐述,对于相关法律的解读也不甚到位,甚至于缺乏理性,只是情绪的抒发与渲染。大学生通过微传播所获得的信息不够系统与全面,有时所看到的是法律事件的片段而非全貌。加之推送频率不稳定性的影响,大学生的阅读粘性也会降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吸收不易系统化,不利于大学生养成健全的法律意识。

3.4 微传播对主流法治教育产生冲击

微传播的盛行对高校大學生主流法治教育带来了冲击,换句话说就是高校法治教育内容和方法的主体地位被其他形式媒体的内容相对弱化了,造成大学生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也随之变化。大学生一般都会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查找资料,已经不再仅仅认识到教师提供的信息就是权威,大学生大多数通过网络浏览信息充实知识储备量、扩大知识面,势必加深了教育主体和客体的信息鸿沟,使教育难度加大。在社会环境信息化的背景下,微传播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工具更新,引发了大学法治教育革新。在微传播时代背景下,有规律的利用微传播的优势为法治教育服务,是法治教育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如何利用微传播提高教学水平,这对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者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4 消除微传播消极影响的对策建议

4.1 提高大学生媒介素养

大学生要具备现代互联网思维,养成获取新媒体知识、发展动向的习惯,善于利用各种新式传播模式与手段,积极学习微信小程序、微博热门话题等平台上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习效率。针对微博、微信、QQ等微传播媒体,大学生应掌握各自的优势与技巧,能够进行灵活使用,使微传播充分发挥其作用。大学生有必要提高辨别能力和思维能力,真正做到实质性参与与思考,同时,要树立全局意识,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进而培养健全良好的法律意识。

4.2 传播法治教育思想多元化内容,建设微传播教育宣传载体

法治教育传播者应致力于打造与推广形式多元、内容丰富、思想深刻的符合时代主题的新内容,尤其是具有正能量、趣味性较高、承载日常法律知识的信息,以持续吸引大学生的关注与浏览,提高法治教育思想传播的效率、提升法治教育思想传播内容的质量与效益。而且,传播者要关注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针对大学生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选取覆盖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常识与法律问题开展法治教育对口研究与对口帮扶。同时,法治教育微传播的内容要具有实际性,不仅要符合大学生的审美需求,也要帮助大学生解决现实问题。例如针对一些大学生自主择业或者自主创业,传播者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大学生在毕业就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风险规避、自主创业时的法律盲区等等,法治教育微传播主体应通过案例分析、知识传授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传播者有必要利用时事热点,提升法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性与时效性,增强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同时,在法治教育内容中加入一些辅助性内容,或借助视频、图片、音乐等形式推动传播。例如政府部门的官方微博,在发布相关信息时可以减少官方语言的使用,使用网络化、生活化的语言,让法治教育内容更贴近大学生的日常生活。[1]

4.3 构建法治教育思想微传播平台,打造新时代教育沟通桥梁

在信息时代,相关法律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媒体部门以及法律信息传播个人应该持续改善现有传播方法与载体,满足大学生潜在的不断变化的法治信息获得需求。微传播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优势[2],使受众在第一时间接收信息,满足了对时效性的需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传统的传播方式与思想过于陈旧,难以引起新时代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传播者应利用网络平台的双向性与互动性,使用微信等微传播方式与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并通过不断尝试,推动微传播新模式的衍生。

5 结语

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应正确利用微传播媒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而法治教育者亦可以利用微传播创新法治教育方式,使微传播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富.思政微传播的受众特色与方式创新[J].新闻战线,2017(08):140-141.

[2]克琴.思政微传播的受众特色与创新途径[J].新闻战线,2018(1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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