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语义及元语用法探究
2019-04-19侯远航
侯远航
摘 要:本文从传信范畴与情态范畴的角度出发,来定义语气副词“毕竟”,认为可以将其解释为“强调事实或本质的语气副词”。“毕竟”在有转折关系的语段中表结论,具有反驳、辩解的元语用法;在因果关系的语段中表原因,具有提醒、说服的元语用法。
关键词:“毕竟”;语义模式;事实或本质;元语用法
一、引言
关于语气副词“毕竟”,《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表示追根究底所得的结论”,《现代汉语八百词》中解释为“究竟、终归、到底”。目前,语言学界对语气副词“毕竟”的语义解释不尽相同,角度各异,主要可归为下列几种看法:(1)表强调,董付兰[1]认为“毕竟”强调原因焦点,祖人植、任雪梅[2]认为“毕竟”强调语气,张秋杭[3]认为“毕竟”有强调结论和原因的作用;(2)表让步转折关系,高书贵[4]认为“毕竟”等一类语气副词是让转关联词语的凝缩形式,具有表示让步转折的隐性语法功能,甚至可称之为让转关系语气副词。还有一些学者将“毕竟”语义解释的较为具体,如:强调事物的某种最终性质、特点和情况,以说明存在或出现另一情况或观点并不奇怪;申明、突出某一不可否认的事件,在说话人看来,这一事件在当前语境下非常重要,事实上对某一结果的产生起决定性的作用[5]等。
在许多对外汉语教材中,“毕竟”一般出现于中级阶段,但即使是处于高级阶段的学生对“毕竟”一词的掌握也不容乐观。对于那些较为具体复杂的语义说明,我们认为这些解释也许没有切中要害,同时对于留学生而言,如此抽象复杂的解释也难以理解,所以对于“毕竟”一词的语义及用法的探究还需进一步深入。
二、“毕竟”的语义
通过本文开头的归纳我们发现,对“毕竟”一词的语义看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表“强调”,表达说话人对相关命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定的态度;另一种是表转折。而本文同意大多数学者的看法,认为“毕竟”有强调的作用。至于为什么“毕竟”不表转折,我们将在后文详细说明。“强调”作为一种情态范畴(modality),主要表达的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和态度。近年来西方语法学界根据人们对现实性的认识提出了一种新兴的语法范畴——传信范畴(evidentiality)。传信范畴关注客观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其语义反映人们对相关命题的现实依据的关心[6](P57)。而学者们大多将注意力放在了“毕竟”对于语言的评价上,忽略了基本话语也就是语言本身所传递的信息。我们认为,语气副词“毕竟”与这两种范畴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本文将对“毕竟”的传信范畴加以探究,力求对“毕竟”的语义做出更全面的概括。同时又因情态是句中的非事实性成分,是说话人主观态度的语法化,代表着说话人对句子命题和情景的观点与态度,所以意义较为抽象,不容易被留学生所理解。我们希望通过归纳出“毕竟”较为客观的语法意义,让留学生能够从具象上理解“毕竟”的真正含义,从而加深对“毕竟”一词的掌握。
(一)“毕竟”的传信范畴
通过对以往文献和语料库中语料(本文语料来自CCL语料库http://ccl.pku.edu.cn及笔者在日常生活中所搜集的真实语料)分析后发现,“毕竟”主要出现在三种场合。
一是“毕竟”可出现在单句中,例如:
(1)比起异国学子那种水中望月的窥视,本土艺术大师熟视无睹的老到眼光毕竟更具眼光。
二是可以出现在表转折的复句或语段中,例如:
(2)虽然甲午赔款、庚子赔款是无理强加的,但清政府毕竟能从外国银行借到36年期限、5%年息的债务,帮助他们渡过亡国的危机,延长了清朝的生命。
三是出现在表原因的分句中,例如:
(3)政府高官不可能向私企老总看齐,毕竟公务员是个“公众服务员”的职业。
查阅以往相关文献,我们发现很多学者在研究“毕竟”语义时都将带有“毕竟”的复句或语段作为研究对象,从而得出“毕竟”表转折、表强调等结论。但笔者认为,“毕竟”的作用很有可能受到复句中关联词、语段中语境语气等干扰,以致难以将处于不同格式或语境中“毕竟”的意义作出较为一致的归纳。故本文将换个角度,对语段中含有“毕竟”的分句单独进行分析,以求探得“毕竟”更加客观的语义。
按此方法,以上含有“毕竟”的语句可暂时看作为:
(4)本土艺术大师熟视无睹的老到眼光毕竟更具眼光。
(5)清政府毕竟能从外国银行借到36年期限、5%年息的债务。
(6)毕竟公务员是个“公众服务员”的职业。
同时通过对语料库中随机抽取的200条语料进行考查,我们可以发现,经提取简化后的句子似乎更加清晰。“毕竟”后的成分多为主谓短语、形容词短语或动词短语,而这些短语都表示一种情况或事物的属性,并且这种情况或属性是客观存在的,即不可否认、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有“说到底不改变”之义。如上例中的“本土艺术大师的眼光更具眼光”、“清政府从外国银行借到债务”、“公务员是个服务性的职业”等都是我们所共同认可的客观事实或某事物的本质属性。一些学者也意识到了“毕竟”后所出现的“客观真理”,但解释为这是由于“毕竟”主观评价义减弱,关联义日渐突出而出现的近似于连词的用法[3]。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不够妥当。“毕竟”后所说明的是“事实”或本质这一特点,在其语法化过程中可以寻到一丝踪迹。语气副词“毕竟”(记为“毕竟2”)是由时间副词“毕竟”(记为“毕竟1”)发展而来的。毕竟1有“最终”义,表事情结果不因条件变化而有所改变,如“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语法化后的语气副词毕竟2具有主观强调义,表“事物的某特点不因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而足以作为引出某结论的原因”。这与行域中“毕竟1”的功能相似。由此可见毕竟1向毕竟2的语法化,以[除阻]语义的跨域相似性(即隐喻投射)为基础,并在承上启下的语境中借助转喻而发生[7]。因此,现代汉语中的语气副词“毕竟2”与时间副词“毕竟1”共享了同一个语义模板,也可理解为“结果不因外在条件变化而改变”,只是需要从不同的域中来解读。所以我们认為,语气副词“毕竟”后面出现的是不会改变的即客观存在的情况或事物的属性。从传信角度出发,它说明的是某一情况的“事实”或事物的“本质”。
(二)“毕竟”的核心语义
传信与情态密切相关,因而“毕竟”一词在表达传信功能即“事实”“本质”的同时,也必然会显现出各种与之相关的主观情态。如上文所述,“强调”作为“毕竟”情态范畴的同时,在说话人肯定事实本身、事物本质的基础上,增加了说话人的主观情感和态度,从而起到引起听话人注意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将传信与情态范畴相结合,认为“毕竟”的核心语义即“强调事实或本质”,并且可以将其解释为 “强调事实或本质的语气副词”。这一较为简洁清晰的解释对于留学生来说或许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同时由于“毕竟”语法化程度的加深,其所凸显的主观情态也随之加深,虽然它所表的“事实”或“本质”是客观存在的,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单独使用,而是需要相关语境来配合。下面,我们将把“毕竟”放入具体的、动态的语言体即篇章中,来探究它的语义模式。
三、“毕竟”的语义模式
作为具有强烈主观性的语气副词,“毕竟”有很强的语篇功能,若脱离语境就会对同一个句子有不同的解读。所以对于同一个小句,我们需要结合相关语境来推断它所表达的是何种意义。如小句“国家力量毕竟有很大增加”,在没有语境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其前后添加表示不同关系的句子,例如:
(7)虽然人均数(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但是国家力量毕竟有很大增加。
(8)国家力量毕竟有很大增加(了),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
而添加何种分句,表达何种意义则需要根据说话人想要传达的信息和语境来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毕竟”可以出现在“(虽然)X,(但是)毕竟Y”(记为A)或“毕竟Y,(所以)Z”(记为B)这样的语义模式中。很显然,A类与B类所表达的信息以及出现的语境是不同的。当有人认为“人均数低”、“国家能力还很弱”时,我们选择A类来进行强调;当我们要以一个客观真实且具有说服力的原因来作为结果“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产生的条件时,用B类加以强调。因此,我们同意侯学超先生在《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中对“毕竟”的部分解释:一是强调结论,表示已有的情况不足以影响最后的结论;二是强调原因[8](P35-36)。同时我们还发现,“毕竟”前后的X与Z可以同时出现,即可以将上小句转换为:
(9)虽然人均数(国民生产总值)还很低,但是国家力量毕竟有很大增加,(所以)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X与Z不唯一)
显然,含有“毕竟”的小句Y作为原因,将X与Z组合成完整的语义链条,即“(虽然)X,(但是)毕竟Y,(所以)Z”(记为C)。所以我们可将B、C小句中出现的“毕竟”归为同一类,即都表示原因,而A类句中的“毕竟”表结论。
除此之外,通过对语料库随机抽取的200条语料的考查,我们还发现“毕竟”可出现在以下句式中(记为D类),如:
(10)比较起来,或许他对吴兰还是心怀过真爱的,因为吴兰毕竟是他尚在纯情年华里的一份初恋。
另外,200条中条语料中有4例是时间副词“毕竟”用法的遗留,不在我们的研究范围之内,如:
(11)唐代的科举学校并行制度,从表面上看来,任何人得“怀牒自列于州县”就乡员试,入学校就似乎成为不必要了,但除乡贡试毕竟多一些转折,没有生徒试那样直接外,就应试者讲,虽然不入学校也行,学校将因此减低其重要性,但就官僚封建社会讲,却又不同了。
(12)如果说,思想观念或个人意志毕竟在这一事变中起着空前巨大的作用,那么这种作用(例如,所谓“拿破仑观念”的作用)正需通过关于社会现实之总体的具体化来得到真正的说明。
由上面论述可得出结论,“毕竟”可出现于有转折关系的复句中时,强调结论;出现于有因果關系的复句中,强调原因。同时,“毕竟”所强调的这一结论或原因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至于为什么说话人要突出这种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我们认为这体现了“毕竟”作为语气副词的元语用法。Crismore认为,无论哪一种形式的言语交际,交际中的话语都包括两个层面:基本话语(primary discourse)和元话语(meta-discourse)[10](P169)。也就是说,人类的话语可以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层次,基本语言用于客观事物的语言表述,元语言用来分析这些表述式的语言。简单来说,基本语言就是语言本身,而元语言是用来描述和评价语言的语言,因此我们认为“毕竟”元语用法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同它的主观性有关。所谓主观性,就是指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语的同时,表明或显示出自己对这段话语的立场、态度和情感,从而在话语中留下了自我的印记[10](P177)。以下面的句子为例:
(15)这本书虽然有缺页,毕竟是珍本。
“毕竟”后强调的是“这本书是珍本”这一事实或这本书是“珍本”这一属性,且说话人认为“有缺页”这一条件不足以影响这一事实或本质,而依然坚持“这本书是珍本”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有学者认为,此句中隐含了“这本书不是珍本”的预设,由此判定“毕竟”表让步转折关系。但经过分析后我们便可发现,说话人并没有承认这一预设,而是坚持了其原有的认识或客观存在的事实,继而通过将带有“毕竟”的小句作为结论,来反驳“这本书不是珍本”的预设,从而得出“这本书是珍本”的结论是毋庸置疑的。同时若将此句中“毕竟”去除,与原句进行对比后可发现,原句的让步转折关系依然存在,但是缺少了一种反驳的语气。因此,我们认为“毕竟”不具让步转折关系,转折义是各分句间的关系义,与“毕竟”没有本质联系。“毕竟”常在含让步转折关系的语段中强调结论,具有反驳、辩解的功能。
当“毕竟”出现在表原因的语段中时,也因其具有强烈的主观性,而与一般因果句不同。一般因果句如“因为0度以下,所以水结冰了”,是在客观叙述“0度以下”作为“水结冰的条件”,而且这个条件是唯一性的。“毕竟”后所说明的是某种情况的“事实”或事物的“本质”,当它出现在有因果关系的语段中时,究竟选择何种“事实”或“本质”作为说话人用来强调的“原因”,是说话主体在前后语义关联的情况下自由选择的。例如:
(16)毛泽东主席到最后总要保他一下,毕竟在长征的时候他救过毛泽东的命。
“救过毛泽东的命”作为说话人认为毛泽东主席“保他”的原因,是说话人主观自由选择的结果,说话人认为这个“原因”足以用来说明“毛泽东主席到最后总要保他一下”这一结果的出现是正常的、合情合理的。因此,在有因果关系的语段中,含“毕竟”小句的原因用来提醒或说服受话人某一结果的出现是符合情理的。另外,这一原因或许也可以是“毕竟他们是曾经共患难的战友”、“毕竟他做过巨大贡献”(前提是这些原因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等,但说话人认为“他救过毛泽东的命”是造成结果的根本原因,用这一原因来提醒、说服受话人接受“毛泽东保他”这一结果将更有说服力,这也体现了“毕竟”的主观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毕竟”所强调的事实或本质虽然都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受话人出现了不符客观规律的认识,所以說话人需强调这一“事实”或“本质”,对受话人的结论予以反驳或辩解;或者受话人忽略了某一客观事实,说话人用于提醒、说服受话人,这一客观事实致使某一结果的出现是正常的、符合规则理由的。可见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受话人都没有注意到原本存在的客观事实,而说话人都坚持了说话人的原有认识或事物的本有属性。同时又由于这些结论和原因都是客观的,具有“理据性”和“不可推翻性”,因而更能让受话人顺利接受说话人所要表达的信息,从而促使交际继续进行。
五、结语
通过对“毕竟”语义及其元语用法的探究,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希望能对汉语教师的教学以及留学生的学习有所帮助。
从情态范畴来讲,“毕竟”具有强调义,表达说话人对命题的高度重视,从而引起受话人注意。从传信范畴来讲,“毕竟”所表达的是某一情况的“事实”或事物的“本质”。传信与情态二者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毕竟”的语义,即强调事实或本质。
在表转折关系的语段中,“毕竟”用于反驳、辩解受话人所出现的与客观规律不符的认识;在表因果关系的语段中,“毕竟”用来提醒、说服受话人某一结果的出现是正常的、符合规则理由的。“毕竟”具有强烈的主观性,体现了其作为语气副词的元语用法。综上, “毕竟”可以出现的语义模式与表达功能可如下表所示:
参考文献:
[1]董付兰.“毕竟”的语义语用分析[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67-71.
[2]祖人植,任雪梅.“毕竟”的语篇分析[J].中国语文,1997,(1):39-43.
[3]张秋杭.语气副词“毕竟”的语义分析[J].汉语学习,2006,(4):70-75.
[4]高书贵.“毕竟”类语气副词与预设[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106-109.
[5]吕海燕.语气副词“毕竟”的语义语用研究综述[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14,(1):26-28.
[6]张谊生.现代汉语副词研究(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7]张秀松.“毕竟”的词汇化和语法化[J].语言教学与研究,2015,(1):105-112.
[8]侯学超.现代汉语虚词词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9]王瑞烽.“毕竟”语篇的语义结构类型[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68-72.
[10]张谊生.现代汉语副词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