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支付意愿研究——以甘肃省为例
2019-04-19杨婕妤陈强强
杨婕妤,陈强强
(甘肃农业大学 财经学院,区域农业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以及农民消费活动的增多,农村生活垃圾数量急剧增加,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农村面源污染。根据住建部测算,2017年中国农村生活垃圾约为1.8亿t,人均生产量为每天0.8 kg,其中至少有0.7亿t未做处理[1]。姚伟等发现农村居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与生活水平息息相关,生活水平越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就越大。农村的发展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传统农村处理生活垃圾的模式是就地循环利用,主要是将大部分垃圾堆肥或者直接还田,但是这种模式因为垃圾数量的激增和垃圾组成成分的多样化受到了挑战,各种工业制品大量涌入农村,给农村带来了大量难以降解的垃圾,造成了农村综合环境的深度污染。有学者研究发现,目前全国很多乡镇基本没有环保基础设施,部分行政村中的环境污染治理处于空白状态[3]。2007年唐丽霞等人对全国141个村庄进行调研,发现有75.9%的村落都受到了污染,在众多污染源中,生活垃圾是主要的污染源[4]。生活垃圾的大量排放超过了环境自净能力,长久堆放不仅有碍农村景观,且会滋生细菌,增加疾病传播,甚至会污染土壤,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同时也对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造成破坏[6]。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触目惊心,也引起了政府的关注,提出了建设新农村,实施乡村振兴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农村环境治理,村容整洁就是其重点。因此不少发达地区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在农村地区建立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设施,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的集中存放,专人负责,集中清理[7]。但是庞大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大量公共设施和经费[8],如果完全由政府主导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会陷入成本高昂、效率低下的困境。既然农户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和受害者,同时也是垃圾治理的主要受益者,因此按照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污染者付费”原则,农户应该参与治理过程[9]。有学者发现“财政拨一点,集体出一点,农民筹一点”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筹资模式正逐步被推广,但在筹资过程中农户反应不同[10],为此有学者专门从农户支付意愿角度进行研究发现,户主年龄、外出务工、年家庭纯收入、农户经营活动类型、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环保意识对农户的支付意愿有显著影响[11-12]。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回顾,发现目前还没有对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分析,由于中国各地区农村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因此,本文运用随机抽样法选取样本,通过对甘肃省某些贫困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支付意愿进行调查,来分析影响贫困地区农户支付意愿的因素,为贫困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一、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2017年8月、2018年2月在甘肃省兰州、定西、天水和平凉分层随机抽样,共选择 8 县 16个乡镇32个村 104户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支付意愿和影响因素展开实地调研。分层随机抽样办法如下:首先,在甘肃省范围内选取4个市,分别为兰州、定西、天水和平凉。其次,从已选出来的每个市里选出2个县,总共8个县,主要从甘肃省的贫困县中抽取,再从8个县中各抽取2个乡镇,共16个乡镇,然后再从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总共32个村,县、乡级样本均为随机抽取,最后从农户花名册中随机抽取3~4个农户,共抽取104个样本农户,其中有效问卷100份,有效率为96.1%。
(二)研究方法与变量选取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Logistic 回归分析,在Logistic回归模型中,把事件发生定义为Y=1,事件未发生定义为Y=0,那么事件发生的概率为p,事件未发生的概率就为1-p,把p看成X的线性函数:
logistic回归是对0-1响应变量的期望做logit变换,然后与自变量做线性回归。其中参数估计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显著性检验采用似然比检验[13]。
2.变量选取及假设
本文选取的因变量用y表示,即农户是否愿意支付本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费用,y=1表示农户愿意支付;y=0表示农户不愿意支付。
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显示,垃圾处理支付意愿主要受个体家庭、农户认知、制度环境等的影响[14]。本文参考已有研究中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付意愿影响显著的因素,选取农户个人家庭特征、农户认知和社会制度与社会关系三大类12个变量。这些自变量中,既有定性变量又有定量变量,如户主年龄、目前在学人数、家庭人均农业收入为定量变量,其余变量为定性变量,采用定性赋值的方法,自变量的定义和统计特征描述见表1。
表1 变量选取和统计描述
注:“+”表示自变量与因变量存在正相关关系,“-”表示自变量与因变量存在负相关关系
三、结果与分析
(一)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户支付意愿分析
根据统计结果,100户被调查的农户中,有69%的农户愿意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支付费用,有31%的农户不愿意支付。在愿意支付费用的农户中,有56%的农户认为集中处理垃圾能够净化环境,给大家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21%的农户是选择随大流,表示只要周围人愿意支付,自己也愿意;剩余23%的农户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总之多数愿意支付垃圾处理费用的农户往往来自自己对环境保护的认知。不愿意支付费用的主要原因有农户认为“年龄大,嫌麻烦”“没必要,一直都是垃圾还田、燃烧、掩埋”“没闲钱”“不信任组织者”等。由此可以看出,影响农户支付意愿的因素比较多且复杂,既有自身基本特征因素,还有环境认知和周围社会关系的影响。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户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作为因变量,12个影响因素为自变量,通过SPSS.21对其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表2是本次的回归分析中对模型系数的综合检验。该模型汇总中-2LL的值是88.763,Nagelkerke R2为0.807,sig的值为0,有较强的显著性,表示模型的拟合程度比较好。
表2 -2LL对数似然值、C&SR方值、Nagelkerke R2值
通过回归分析,得出模型分析结果,具体说明见表3,其中农户受教育程度、对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年龄、家庭总收入、是否为村干部、对本村环境评价、亲戚朋友等是否有交费意愿、村中是否有垃圾收运及保洁的管理考核制度等8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受教育程度以及农户对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都在1%,统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农户支付意愿有显著的正相关性,与预期方向一致。
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召开。3月19日,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在京召开。水利部部长陈雷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与管理措施,努力开创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新局面。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水利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小江宣读了第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
表3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注:**、***表示在 5%、1%统计水平下显著
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就越强。因为一般说来,文化程度越高,接受新事物和新知识的速度就越快,也更加注重长期利益,所以会更愿意支付费用换取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本次调查的对象是甘肃省贫困县的农户,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51%的农户仅仅是小学毕业,这些农户思想比较传统,偏重于短期收益,认为生活垃圾完全可以通过堆肥或就地填埋解决,没有必要投资人力财力专门处理;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分别占27%和22%,这部分农户年龄偏低,习惯于使用网络、电视等途径获取信息,更加关注社会问题,也更加了解生活垃圾处理不妥当不及时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也更加愿意支付费用来维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对环保知识了解程度这个变量与支付意愿呈正相关,即对环保知识越了解,支付意愿就越强。调查中发现,只有42%的农户认为自己了解环保知识,高达58%的农户表示自己不了解相关知识,了解环保知识的这些农户支付意愿高于不了解的农户,主要是因为农户如能够了解掌握充足的环保知识,就会提高对处理生活垃圾的认知,也会更加清楚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更强。
在5%的统计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因素有6个,分别是年龄、家庭总收入、是否为村干部、对本村环境评价、亲戚朋友等是否有交费意愿、村中是否有垃圾收运及保洁的管理考核制度。
(1)年龄与支付意愿呈负相关,与预期方向一致。即年龄越大,越不愿意支付处理垃圾的费用。调查中发现45~65岁之间的农户占据比例最高,达到了70%,这部分农户年龄偏大,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环保观念比较淡薄,多数人不愿意支付费用,45岁以下的农户占据了22%。这些农户文化程度较高,年龄偏小,常年在外打工,习惯于使用互联网,对于环保知识了解较深入,相比支付意愿更高。
(2)家庭总收入与支付意愿呈正相关,与预期方向一致。即家庭收入越高,越有支付意愿。调查中发现,42%的农户家庭总收入为1-3万元,而3~5万元的占了28%,对比低收入农户,3~5万元家庭总收入的农户的支付意愿明显偏高。主要原因是这部分农户经济条件较好,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更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农户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多数人愿意为环境改善做出自己的努力。
(3)是否为村干部与支付意愿呈正相关,与预期方向一致。即如果是村干部,他的支付意愿会更高。调查中发现只有4%的调查对象是村干部,但是这4%的村干部全部愿意支付费用。因为一般情况下,村干部是村庄发展的规划者,同时也是农村环保政策和垃圾处理制度落实的宣传者、推行者,因此村干部不仅仅要自己发挥带头作用还要督促其他农户落实政策,所以村干部的支付意愿会更高。
(4)对本村环境的评价与支付意愿之间呈正相关,与预期方向一致。即对本村环境评价越差,越愿意支付费用改善环境。调查中只有26%的农户认为本村环境很好,表示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处理垃圾,而高达46%的农户认为本村环境较差,这一方面表明这部分农户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较高,另一方面表明所在村庄环境状况堪忧,这部分农户就希望能高效处理垃圾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为此愿意自掏腰包。
(5)村干部、亲戚、朋友等是否有交费意愿与支付意愿呈正相关,与预期方向一致。即如果村干部或农户的亲戚朋友愿意支付,那么农户也就愿意支付,占了56%,其主要愿意是多数农户存在较强的从众心理[15],他们更愿意相信多数人,如果村干部或亲戚朋友有集中处理垃圾的支付意愿,他们表示也愿意支付费用,说明周围社会网络关系对农户认知和行为有很大的影响。
(6)本村是否有垃圾收运、保洁的管理考核制度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与预期方向一致。即本村如果有垃圾收运保洁相关的制度,农户的支付意愿就越强烈。通过调查发现68%的农户表示自己所在的农村并没有相关的制度,导致即使有固定倾倒垃圾的场所,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监督和制度,很多农户依旧会任意倾倒垃圾,造成“垃圾围村”现象[16]。如果村庄有相应的生活垃圾管理考核制度,村民会觉得自己付有所得,越会有支付意愿,同时会促进农户对自身的行为约束和环境认知,减轻“搭便车”的心理。
四、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农民是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制造者和受害者,也是垃圾治理的主要受益者,其支付意愿对当地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有重要影响。本文利用甘肃省贫困县10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基于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该地区农户的垃圾处理支付意愿,探讨了影响农户支付意愿的因素。
(1)甘肃省贫困地区的100个样本中,有69%的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有支付意愿,31%的农户没有支付意愿,农户的支付意愿往往来自自己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同时会受到农户自身特征和经济因素、当地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制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2)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对环保知识越了解、家庭总收入越高、对本村环境评价越差,农户的垃圾处理支付意愿就越高;且如果家里有村干部或者村里有相关垃圾处理的制度规定,农户支付意愿会更高;并且农户处理垃圾的支付意愿与亲戚朋友支付意愿具有相似性;但是年龄跟支付意愿呈负相关,年龄越大,越不愿意支付垃圾处理的费用,与预期方向一致。
可见,农户是否有支付意愿集中处理垃圾,不仅取决于农户自身特征和经济因素,而且与当地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制度因素密切相关。其中,农户自身的文化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环保意识的增强、农村居民周围的社会环境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制度的完善,都会提高农户支付意愿。
(二)讨论
前述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影响因素中,农户受教育程度、对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亲戚朋友等是否有交费意愿、年龄、家庭总收入、是否为村干部、对本村环境评价、村中是否有垃圾收运及保洁的管理考核制度等8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受教育程度以及农户对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都在1%统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与农户支付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与预期方向一致。受教育程度和对环保知识的了解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对环保知识的了解就越多,也就更加愿意支付垃圾处理费用。该结论与山东省胶南市、菏泽市农户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费用的支付意愿分析研究[11],河南省淅川县农户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13],广西岑溪市农村居民生活垃圾的合作治理研究[16]的结论相似,因此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五、对策
(1)选择农民受教育程度高的地区为试点,政府部门组织宣传活动或者发放手册教会农户如何进行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降低集中处理的成本。
(2)考虑将农户自愿支付作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民间融资渠道,在扩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来源的同时,激发农民的环保监督意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制度以及乡规民约,强化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力量。通过让农户享受优质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来有效提升其支付意愿。
(3)大力发挥乡镇干部和党员的带头作用,摸清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供给情况,包括交通条件、垃圾收集点的分布以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工作职责的明确,提高垃圾收集设施数量和清运服务质量,加大村委会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积极作为,包括设施管理维护、保洁制度落实、相关的宣传教育以及村民参与的组织动员等。
(4)针对农村女性展开环保知识的宣传。据调查,目前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基本都是男性出门打工,女性料理家事。生活垃圾处理自然由女性负责,但是调查发现当前农户对自身污染者和污染者付费意识淡薄[17],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垃圾处理全是政府的事,所以针对此种情况,应全面且重点突出地运用正式或非正式的宣传教育措施以强化农户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和污染者付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