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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求备于一人

2019-04-18黄德海

山花 2019年4期
关键词:庄公鲁庄公王弼

黄德海

写跟经典有关的文章时,经常会产生小小的沮丧感,因为你在阅读中自以为获得的独门心得,等到再多读一些材料的时候,发现早就有人这么想过说过了,并没有什么新鲜可言。比如关于曾子易箦问题,兜来兜去说了这么多,忽然就想起周作人《读檀弓》似乎谈论过,赶紧找出来看:“根据从《论语》得来的知识,曾子这临终的情形给予我很谐和的恰好的印象。我觉得曾子该是这样情形,即使《檀弓》所记的原只是小说而不是史实。据说,天上地下都无有神,有的但是拜神者的心情所投射出来的影。儒家虽然无神亦非宗教,其记载古圣先贤言行的经传实在也等于本行及譬喻等,无非是弟子们为欲表现其理想之一境而作,文学的技工有高下,若其诚意乃无所异。《檀弓》中记曾子者既善于写文章,其所意想的曾子又有严肃而蕴藉的人格,令千载之下读者为之移情,犹之普贤行愿善能现示菩萨精神,亦复是文学佳作也。”

关于曾子此处的形象与《论语》中一致问题,这里说得更为确切清晰;那句“《檀弓》所记的原只是小说而不是史实”,也比我前面使用的“立法”“创制”要平和得多——虽然两种说法里面包含的意思有不小差异。最启发人思索的,是周作人拿佛经中的本行及譬喻来比拟儒家记载圣贤言行的经传,这就不免让人想到,在轮回的说法还没有传入中国之前,没法把此生的未解之事方便地推到来世,贤如曾子者可以临终易箦,或如子张重病,可以较为自信地“召申祥(其子)而语之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吾今日其庶几乎?”临终时检验自己一生,几乎可以毫发无遗憾,算得上善其生而善其死。可是,没有来世的护持,大部分人那些此生没来得及处理的错误或恨事、冤枉或委屈怎么办呢?还好,《檀弓》中就有这样的例子——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队。佐车授绥。公曰:“末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士之有诔,自此始也。

县、卜,姓氏。御,驾车。右,车右担任保护的勇士。败绩,失列。队,同坠。佐车,副车。绥,可抓住上车的绳子。圉人,掌养马者。白肉,股里肉,以股里白,故谓之白肉。这节故事一波三折,人物各有性格,叙述很是生动——鲁庄公和宋人交战,县贲父驾车,卜国为车右。马忽然惊奔失列,庄公坠下车来,幸得副车递过的绳子才得以重新上车。庄公说了一句跟这事相关的话,“末之卜也”,县贲父听了说,过去马不乱队列,单单我驾车的时候乱了,是我无勇造成的,说完奔赴敌阵而死。(战斗结束后)圉人洗马,发现马大腿肌肉里有飞箭的箭头。庄公说,不是县贲父的过错啊,因此作诔纪念他。士去世有诔,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节文字的时间逻辑很清晰,争议出在“末之卜也”上。照鄭玄的注,断句应该是“末之,卜也”,鲁庄公责备卜国,“末之犹微哉,言卜国无勇”。可这样解有个问题,在御和右之间,御是在这次事故中负有更大责任的那一个,为什么庄公责备的反而是几乎无责的右呢?尽管后人“责其轻者,以见其重”的解释有合理性,但这样注下来,“遂死之”就必然是“二人赴敌而死”,与单提贲父说话有点矛盾。另一种可能是,庄公说“末之卜也”的卜是指占卜,末是没有的意思,即战前没有占卜,违背了“凡战,于御、右必卜之”的礼。这话看起来像是庄公自责,应该也隐含着御和右不够出色的意思。县贲父大概认为庄公话里有话,感觉有辱尊严(在责备两人的情形下,责任较大的一方受刺激更强烈并出来说话是合理的),便冲入敌阵而死。这还不够,在卜为占卜的层面,清人孙希旦《礼记集解》里给出了一种更为善意的解释:“公言此者,盖欲以宽二人之责,而贲父耻其无勇,遂赴敌而死。”也就是说,马惊奔失列,御者当然会觉得自己有责任,可庄公却把事故归因于自己战前没有占卜,尽力为其卸责。可这话并没有安慰到贲父,他还是赴敌而死。

卜作卜国解,则鲁庄公责备人的方式有点鸡贼,既不光明磊落,又要指桑骂槐,好像不符合其“小大之狱(案件),虽不能察(明察),必以情(实)”的性格。卜作占卜解的两层意思,乍看起来差别不大,鲁庄公都算得上体贴人情,深怀善意。但从第一解看,庄公只是出于涵养或习惯给贲父留了余地,责备还是在不觉间流露出来,贲父的赴敌而死也就带着悲愤,庄公无法完全免责。如果从第二解,则庄公已由消极转为积极,根据贲父的可能选择提前赋予事故理由,以便为其开脱,此后贲父的赴死就是他自己完全的决定,原则上怪罪不到庄公身上。但不管是因为庄公的坏习惯还是御者的不领情,贲父的死都跟庄公的坠车或者起码跟他主导的这次战斗有关,因此得知马惊与御者无关时,庄公“遂诔之”,以此作为纪念。

照郑玄在《礼记·曾子问》中的注,“诔”的意思是“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郑玄的解释一以贯之,因此在“士之有诔,自此始也”之下注云:“记礼失所由来也。周虽以士为爵,犹无谥也。”说白了,就是根据周礼,只有“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作为“士”的贲父还没资格受谥号,故此为谥而设的诔就不该用在他身上,用了就是“失礼”。除了郑玄的“失礼”之解,孙希旦还给出了另外一种可能的说法,“庄公以其捐躯赴敌,虽无谥而特为之诔”——这话包含的意思是,尽管没有诔士的先例,难道就不兴为捐躯的人开个先河?无论哪种解释,应该是自此以后,士之丧开始有诔,这到底是“礼失所由来”,还是礼的正当损益,恐怕无法一言而决,那就“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我更感兴趣的是,无论有谥无谥还是合礼失礼的诔,究竟如何处理那无法开启来世以纠错的问题呢?

多少对古代文化有点接触的人,不管是从古文选本还是从书法作品中,应该都读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开头更是耳熟能详:“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行)禊事也。”其中的禊(xì),一般注释为“祓(fú)除不祥”,但到底什么是禊,怎么个祓除,往往不甚了了。考之文献,则《周礼·春官宗伯》已有相关记载:“女巫掌岁时祓除、衅(以香熏身)浴。”郑玄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到)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风俗通义》解为:“禊者,洁也。尚书:‘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疗生疾之时,故于水上衅洁之也。”《说文》释祓为“除恶祭也”,杜预注《左传》谓祓乃“除凶之礼”。《后汉书·礼仪志》则谓:“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热病)为大絜。絜者,言阳气布畅,万物讫(尽)出,始絜之矣。”从这些文字里大体可以看出,所谓禊、祓除或禊除,乃是清除恶、凶、病、垢等不祥的一种礼,通常于阳气充足之时在水中举行。

扯出去说这么多,是因为我觉得“遂诔之”这一方式很像是禊除,其作用在“累列生时行迹”,即把逝者的生平事迹择要讲述一遍,以此肯定他为此世付出的心力和辛劳,祛除其因错误、冤屈或躁急而生的戾气,同时安抚生者对逝者的怀念、抱怨、内疚或不满,从而清洁双方在各种关系中产生的有垢之情,也给人世清理出足够周旋的开阔空间。就像在这一节里,不管贲父是因为受庄公鸡贼的刺激还是没能体会他曲折的善意,当意识到问题并非出在驾车者身上时,鲁庄公决定“诔之”,以此清除此事中可能含有的各种心理和社会问题,这不正是一切问题在当世解决的“禊除”之道?如果这个解释成立,孔子所谓“未知生,焉知死”是不是可以得到更积极的理解?

《太平广记》里有个故事,一个人因追赶吃了自己庄稼的猪而误入仙境,见一雪髯老人与一青衣童子,随之进,则有众仙于大厅弈棋饮酒,更进,见“有数十床,床上各坐一人,持书,状如听讲”。很快老人下令逐客,这人便问老人是谁,童子曰:“此所谓河上公,上帝使为诸仙讲《易》耳。”又问童子本人是谁,童子回答说:“我王辅嗣也。受《易》以来,向五百岁,而未能通精义,故被罚守门。”王辅嗣即王弼,此处的批评应是因为王弼注《易》扫象,同书又记有王弼向河上公“问《老子》滞义”,则应是批评王弼注《老》而排除西汉黄老之学。这两个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所谓“齐谐志怪,臧否作者,掎摭(指摘)利病,时复谈言微中”,虚幻中正不妨有真道理,比如在这里,河上公是汉学崇实的代表,而王弼代表的则是注重义理的玄学,编织这两个故事的人,显然站在汉学一方反对玄学。

王弼人称“天才卓出”“辞才逸辩”,其为诸书所作注,吸收印度佛教般若思想,“独冠古今”“致(极)有理统”,不愧为划时代的人物。然而,从另一个方向看,王弼注《老》,则老子修身的部分内容消失;扫象,则《易经》的象数之学几乎失传。考虑到魏晋时期的玄学背景和前文提到的放诞任性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涉及具体而稍显艰难的象数、修身内容逐渐被质疑乃至取消,更多地变为义理层面的探讨并渐有沦为空谈的趋势。这也就怪不得范宁在《王弼何晏论》中恶狠狠地说:“时以虚浮相扇,儒雅日替。宁以为其源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范宁之所以把何晏和王弼捆在一起,是不是因为跟王弼同时的何晏注《论语》,扫除了具体的礼,因而以礼解《论语》的一路被终结了呢?——当然,即便这过程果如所述,也只是个笼统的描述,具体到每个时代,都会有无视潮流甚至逆流而动的人物。

诚恳地说,我现在读很多大讲义理的文章或注释,有时候会丧失兴趣,倒是对被王弼、何晏们扫掉的诸多具体怀有更大的好感。可惜后世流传的,多是扫象扫礼之后的传本(容易流入世智辩聪的抽象义理而不是与人身心关系更为直接的具体更吸引人,真是一个有趣的悖论),有时候会觉得非常可惜。好在《礼》书俱在,其中含藏的具体也历历分明,用不到以此为借口停下来慨叹。不妨就来看《檀弓》中孔子的一个形象——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貍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沐,治。托,寄托。貍,野猫。班,同斑,斑斓。女,汝。卷,好貌。为,当做。已,绝。这节说的是孔子的老朋友原壤丧母,孔子帮他整治棺椁,原壤兴起而歌,孔子假装没听到走了。跟孔子一起来的人大概觉得原壤失礼,就问孔子为什么不跟他绝交,孔子说出了自己的行为依据。这依据既然是“丘闻之”,也就是孔子听来的话,我看非常可能就是《论语·微子》中周公对其子鲁公说的:“君子不施(chí,同‘弛,遗弃)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用)。故旧无大故(恶逆之事),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至于原壤唱的那首歌,有人认为“貍首之班然者,言(椁)斫材文采,似貍之首;执女手之卷然者,孔子手执斤斧,如女子之手,卷卷然而柔弱,以此欢说仲尼”,也有人认为“貍首之班言(椁)木文之华,女手之卷言沐椁之滑腻”,还有人认为此歌并非原壤自作,他只是唱的舊歌词。

不管唱的是什么,反正从当时孔子身边人的反应来看,应该是觉得原壤丧母而歌非常过分。原壤过分还好说,孔子既然是知礼者,他对原壤过分的行为充耳不闻,岂不是更加过分?后人就不免要来为孔子弥缝或径直质疑《檀弓》。弥缝者谓:“壤之败坏礼法甚矣,夫子佯为不闻而过,去以避之。从者见其无礼,疑夫子必当已绝其交,故问曰:‘子未当已绝之乎?夫子言为亲戚者,虽有非礼,未可遽失其亲戚之情也;为故旧者,虽有非礼,未可遽失其故旧之好也。此圣人隐恶全交之意。”质疑者则云:“里有殡不巷歌,吊之日不乐,况于亲执母丧之子乎?久矣不托于音,母死而托于音,亦病狂所为耳。夫子不能正之,乃曰故者毋失其为故也,斯人已忘亲矣,又安有于友而夫子尚以之为故乎?夷俟叩胫是也,夫子为勿闻也者而过之非也。”仔细推敲起来,弥缝者和质疑者内心,都有一个应该按统一标准行动的孔子形象,这个形象不幸恰好有个参照,就是质疑者提到的“夷俟叩胫”,出自《论语·宪问》——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夷,箕踞,一种放肆的坐法。俟,待,等待孔子。孙,同逊,歉让。弟,同悌,敬爱兄长。述,传述学问。贼,害。胫,小腿。原壤箕踞以待孔子,孔子责怪他说,年幼时不遵长幼之礼,年长了无所传述于后辈,老朽了还不死,简直是祸害。说完,用拐杖敲他的小腿。比较《檀弓》中孔子对原壤的宽和态度,这里显得忒也严厉了些吧,因此不免就有人生疑:“原壤登木而歌,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待之自好。及其夷俟,则以杖叩胫,近于太过。”被问到的朱熹只好回答:“原壤之歌,乃是大恶,若要理会,不可但已,且只得休。至于夷俟之时,不可教诲,故直责之,复叩其胫,自当如此。”原壤母丧而歌是大恶,要理会起来不可以单是绝交,所以只好算了;原壤夷俟,因为不可教诲,就直接责备并敲他的小腿——这里面的逻辑关系,我没有理清楚,大概不是因为我太笨,就是朱熹这话多少有些缠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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