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支持需求的调查研究
2019-04-16王安琪王永琼
余 华,罗 琦,王安琪,李 艳,王永琼,陈 颖
(1.昆明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2.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我国目前老龄化形势严峻,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78亿,占全国人口的13.26%,到2050年将超过4亿[1]。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慢性病的患病率为78.4%[2],较上一次调查[3]提高了13.9%。老年人各项器官机能老化,生理功能下降,容易罹患多种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糖尿病[4]等),易导致患者伤残甚至死亡,严重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5],而且慢性病病程较长,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或身体情况好转,出院后还需持续治疗和康复护理[6],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成本逐年升高,制约我国经济发展[7,8]。目前,老年慢性病人仍以居家养老为主,医养照护难以满足生活照料需求,且现有照护体系难以为自理能力较差的患者提供服务[9]。居家养老是将传统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是新时期家庭养老的表现形式[10]。有研究表明,居家护理更有利于提高老年人慢性病自我管理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11]。
云南省于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来势急骤”“未富先老”,到2020年云南省老年人口将达到650万,老年慢性病患者将超过500万[12]。本研究对云南省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需求及其满足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旨在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护理服务的规范和完善以及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采用定额抽样法选择云南省3所综合医院的211例老年慢性病出院患者进行调查研究。纳入标准:①年龄≥65岁;②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患者;③病程≥1a;④愿意参加本调查研究。排除标准:①出院后完全治愈,没有居家护理需求的患者;②意识障碍或有严重失语、失用和严重认知或精神障碍,需转院继续治疗的患者。
1.2 研究方法
1.2.1 调查工具
在回顾相关文献、参考相关文件、半结构访谈及咨询有关专家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现状调查问卷,问卷包括:①一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城乡户口情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平均年收入、所居住的社区开展居家护理的情况等;②居家护理需求及满足情况调查表包括:健康评估13项、治疗护理12项、生活护理10项、康复护理5项、心理护理2项,共计42项居家护理服务项目。需求情况分“非常需要=5”“需要=3”“不需要=1”选项,信度Cronbach’sα系数为 0.85,内容效度为0.93;满足情况分“完全满足=5”“部分满足=3”“未满足=1”选项,信度Cronbach’sα系数为 0.84,内容效度分别为0.92。③居家护理获得满足的渠道包括,非正式渠道4项,正式渠道4项,满足情况分“完全满足=5”“部分满足=3”“未满足 =1”选项。
1.2.2 调查方法
按纳入标准选取云南省3所综合医院的出院患者,向患者说明研究目的,取得同意后,由调查员发放患者自填问卷,完成后收回。对因视力、文化程度等原因无法独立完成的患者,由调查员口述问题和选择,患者选择后调查员代为填写。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收回问卷220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211份,有效率为95.91%。
1.2.3 统计学方法
2 研究结果
2.1 一般资料
本研究211例患者年龄最大96岁,最小60岁,平均年龄(70.84±7.04)岁。其中,男性108人(51.2%),女性103人(48.8%);非农业户口124人(58.8%),农业户口87人(41.2%);有配偶者166人(78.7%),无配偶者45人(21.3%);小学文化程度78人(37.0%),中学91人(43.1%),大学42人(19.9%);平均年收入<5000元27人(12.8%),5000~9999元96人(48.8%),≥10,000元88人(41.5%);所居住的社区已经开展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的42人(19.9%),还未开展的169人(80.1%)。
2.2 患者居家需求及满足状况
如表1所示,患者对居家护理需求的项目呈多样化的特点,健康评估、治疗护理、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5个维度42个居家护理服务项目均有需要。其中对健康评估的需求最高(3.95±1.11),其次为康复护理(3.75±1.57)和心理护理(3.57±1.66),而对治疗护理(3.45±1.20)的需求也很大,对生活护理的需求相对略低(2.95±1.02),这一结果提示患者对专业健康评估需求的急迫性。
患者对居家护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普遍较低,健康评估、治疗护理、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5个维度42个居家护理服务项目均有未得到满足的项目。其中满足程度最低的是治疗护理(1.13±1.09),其次是健康评估(1.83±1.17)、康复护理(1.93±1.12)和心理护理(1.98±1.22),生活护理相对满足程度略高(2.03±1.19)。
表1 211例出院患者居家护理需求及满足现状
对居家护理获得渠道调查发现,患者主要从家庭照顾者、其他亲友邻居等非正式渠道获得满足,项目均分为(2.23±1.26)分,而患者居家护理从正式渠道获得的满足较低,项目均分为(1.16±1.01)分。
3 讨论
3.1 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需求多样化,满足程度普遍偏低
本研究发现老年慢性病患者对居家护理需求的内容呈多样化的特点。从健康评估、治疗护理、生活护理,到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方面,患者均表示有需要,尤其对专业健康评估的需求最为迫切。调查也发现,患者对居家护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普遍较低,上述5个方面的居家护理需求均有未得到满足的项目。其中满足程度最低的是治疗护理,其次是健康评估、康复护理和心理护理,生活护理满足程度相对较高。而对居家护理获得渠道调查发现,患者的居家护理需求主要从家庭照顾者、其他亲友邻居等非正式渠道获得满足,从正式渠道获得的满足较低。提示目前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主要的提供者为家庭照顾者,而可提供的内容主要是生活护理。这样的居家护理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的多样性。而患者多方面的照护需求是相互关联的,如当治疗护理不足时,患者的生活护理难度可能会大大增加。
3.2 专业健康评估需求迫切,居家护理计划急需指导
老年慢性病患者常同时患有多种疾病,且大多无法痊愈[13],患者的疾病诊治较为复杂,常同时服用多种药物[14],医疗和护理需求呈多层次的特点。即使患有同样慢性病的老年人在躯体生活自理(如自己吃饭、穿衣、梳洗、上厕所、洗澡、室内走动等)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如自己乘车、购物、做家务、洗衣、做饭、打电话、理财、服药等)中也会表现出较大差异,这就造成不同老年人能够自理、需要他人部分和完全协助的日常生活护理内容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老年慢性病患者迫切地需要医务人员针对性的专业评估,指导和协助居家护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如果能够在专业的健康评估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居家护理方案,配合适当的治疗、康复、心理护理,将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从而减轻家庭照顾者的照顾负担,促进家庭和睦,提高患者和照顾者的生活质量。并在此基础上,提供符合各个家庭需求的、多样灵活的照顾者支持服务。
3.3 主要依赖非正式渠道,正式渠道获得的满足较低
本研究还发现患者主要从家庭照顾者、其他亲友邻居等非正式渠道获得满足,而患者居家护理从医疗养老机构等正式渠道获得的满足较少。尽管通过政府的引导,社会的投入,云南省老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数量大增且种类繁多,但各类机构缺乏明确的服务功能定位,出现诸多问题[15]。机构照护的收住对象定位应为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但许多养老机构却明确规定主要收住能自理的老年人,导致真正需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四处碰壁,一床难求[16]。有的养老机构缺乏专业护理人员,护理水平不高,却收住有需要提供专业医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存在一定的医疗护理安全隐患[17]。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 9073的养老模式[18],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内容应围绕居家护理需求和照顾者支持需求展开,提供专业、灵活、多样的服务项目。从而提高居家护理从正式渠道获得满足的程度。
4 小结
云南省老年慢性病患者居家护理需求的项目呈多样化特点,患者对专业健康评估需求急切;患者对居家护理需求的满足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患者护理需求从非正式渠道获得满足,从正式渠道获得满足较低。目前应结合云南省情况,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体系、政策及经验,构建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解决云南省慢病防控人员和经费不足、慢性病资源配置公平性差等问题。同时建立和规范正式渠道的机构照护体系,以实现老年慢性病患者医疗与养老的结合,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居家护理需求,提高老年慢性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照护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