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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机构改革措施推进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

2019-04-15泰阳

关键词:机构改革优化措施

泰阳

摘 要: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步完善,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更高向往,对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履行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的职责,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对服务型政府的认识,优化机构改革措施,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更好地推动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关键词:机构改革;优化措施;服务型政府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2-0037-03

一、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内涵的进一步认识

服务型政府内涵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是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密切关系的。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是确立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指导思想的过程,也是随着社会主义理论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20世纪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无论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还是依据社会发展客观现实需要,都要有一种不同于以往管理型政府的新型行政模式来引导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个新型的管理制度安排是一种“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也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的本质属性。

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国对原来无所不办、无所不管的“全能大政府”的政府管理模式的改革就迫在眉睫。中共十六大,党中央首次将政府的职能规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四项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首次纳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做出部署,有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十八大报告确定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建设的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并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服务型政府建设也有不同的侧重和特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服务型政府发展的新的历史定位,标志着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成为当前和今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鲜明标志和特征。这一特征的核心价值体现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要把服务人民、人民满意作为最终目标。

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需要把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和服务手段作为重要措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政府职能,作为实现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需要着力抓好落实工作。地方政府多年积累起来的“诸如政府分权力度不够、 政府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政府职能的越位与缺位、行政体制过于死板等问题”,是当下服务型政府重新构建中需要重点突破的体制障碍。按新时代对政府组织架构的要求,必须对各级政府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能职责,改进治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运行效率。

二、推进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推进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中央要求,总体部署、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纵深推进,要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实效性、协同性,要在改革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应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优化行政系统内部分工协作,调整机构和职能。现代服务型应是内在统一的有机体,外在表现的完整性与内部职能部门相对独立性,及各部门之间运行的协调一致性,是高效政府的前提要素。职能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职责履行效果,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确定必须科学精准。以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职能为例,各级地方政府中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由水利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由农业部门负责。为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分工,必须进行职能重新整合,组建统一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优化政府职能结构是推进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把服务人民放在首位,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道路,以稳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抓手,实现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级地方政府在统筹配置确定职能的基础上,在理顺政府和党的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关系的同时,应同步深化其他机构改革,使加强党的领导、理顺政府职能、调动群团积极性达到有效统一。在地方机构改革中要完善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这是地方机构改革中的难点。第一,要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基础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事项,强制精简没有法规依据的处罚事项,进一步理清执法事项清单。第二,依法界定执法职能,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明确执法队伍种类,压缩执法种类和层级,使执法力量更贴近基层和实用。综合行政部门的编制和人员,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即统一规范又灵活适用。第三,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应放在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方面,地(市、盟)级以上政府不应再设立执法队伍。旗(县、市)一级,应加强执法融合,强化执法职能,实行大范围融合综合执法。第四,加强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强化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04)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

3.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是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效能的关键点之一,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把握好机构编制“减少”和“用好”的关系,把编制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目标。首先,地方机构改革过程中,严禁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各类组织机构的管理要纳入立法范围,逐步形成凡机构设立、职能确定、权限增减、程序和责任明确等均需要通过特定法律程序的机制。第二,坚决杜绝条条干预。除中央有明确的规定外,任何部门不得要求地方设置同上级职能部门相对应的单位或部門,严禁干预地方部门的机构编制的配备和管理,严禁通过文件、讲话等方式要求地方部门提高机构规格、待遇或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人员编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条干预的内容应明确无效,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第三,要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能否顺利实现机构改革的目标起着很大作用。应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党委督查、审计等工作联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巡视检察,选人用人专项督查中,确保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打下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

三、结语

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提供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事务服务中占有主导地位。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只有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政府有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思考,并采取可行措施抓实地方机构改革,才能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定才,沈荣华.论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结构[J].汉江论坛,2015,(06).

〔2〕唐琦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路径论析[J].中州学刊,2015,(04).

〔3〕路永娟.我国地方政府职能优化工具研究[D].苏州大学,2014.

〔4〕申锦莲.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探究[J].行政与法,2010,(07).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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