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刑侦体系构建下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的探索
2019-04-15李媛
李媛
内容摘要:新时代我国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形成了“两级管理、三级打击”的大刑侦体系构建模式。通过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相关数据的统计,对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三级主体分别进行剖析,能够找出当前基层派出所在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最大限度的做强基层刑侦打击力量,公安机关探索了由基层刑警和派出所打击力量相融合的“刑所配合”模式,即刑警与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有效形成“两级梯队力量”,全面开展刑事犯罪打击的工作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
关键词:大刑侦刑所配合基层刑侦打击工作
当前,犯罪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侦查工作任务急剧加重但警力编制已无增加可能的“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侦查资源管理配置工作,推行“两级管理、三级打击”的大刑侦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提升问题,成为当前警务改革的重大课题之一。[[[] 毕惜茜、刘明辉:《公安“大侦查”体制改革研究》,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在刑侦总队指导下,以市局警务改革和大刑侦体系建设为契机,紧密结合朝阳区治安形势和工作实际,创新推出了“刑所配合”模式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刑所配合”即刑警与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有效形成“两级梯队力量”,全面开展刑事犯罪打击的工作模式。
一、大刑侦体系建设框架
在当今日益多变的世界背景下,各国行政改革都成为了提高综合实力,应对挑战的方法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也经历过五次政府改革,在二十一世纪政府改革的背景下,“大部制”改革崭露头角。党的十七大第一次使用了“大部制”这个名词,党的十八大再次明确“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这意味着大部制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前进方向。十九大报告提出探索“双合”改革,被视为大部制改革之后更深层的改革创新。公安部在推进公安改革的过程中也多次引用“大部制”、“大警种”的说法。按照业内专家的提法,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夸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蔡东华:《我国大刑侦管理模式的建构和思考》,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页]]。
北京市公安局在探索大刑侦体系管理模式构建中,形成了建立“两级管理、三级打击”的大刑侦体系建设模式,旨在形成刑侦总队、刑侦支队、派出所合力打击的大刑侦模式,在探索大刑侦体系建设过程中,应用了多种探索模式构建大刑侦体系,包括侦审一体化、刑所配合、机关警力下沉以及多警种、多部门整体合成作战的打击模式,都是北京市局适应大刑侦体系建设构建的具体举措。刑所配合则是大刑侦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探索,它强调了基层刑警和派出所打击力量的融合,最大限度地增强基层刑侦打击力量,而不是刑警单打独斗的局面,是大刑侦体系建设中应用较好的模式。
二、公安机关“两级管理,三级打击”打击犯罪模式
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探索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是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基础上,形成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纵向管理体制。通过扩大街道办事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其管理功能,使街道在社区管理中真正负起领导的职责,同时摒弃“全能政府、万能政府”的传统观念,引进“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行政理念,使政府行政行为、社会自主行为和市场主动行为相结合,最终形成一种高效、有序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近年来,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效仿“两级政府,三級管理”模式,实行“两级管理、三级打击”大刑侦体系建设,力图提高基层公安部门打击犯罪能力。以北京市公安局为例,北京市公安局实行“两级管理、三级打击”大刑侦体系建设,一级管理主要是指刑侦总队对于全局各类刑事案件的管理和统筹,二级管理主要是指各分县局刑侦支队对于各分县局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管理和立案侦查。在三级打击中,一级打击主要针对刑总主责侦办的案件,二级打击主要针对各分县局刑侦支队主责侦办的案件,三级打击主要针对派出所主责侦办的案件。
需要说明的是,一级打击中,刑侦总队主责侦办的案件,立案管辖一般是放在各分县局的,刑总针对重特大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协同各区县刑侦支队、辖区派出所共同进行侦办,刑总主责侦办的案件专业性更强,影响力更大。
二级打击中,以朝阳分局刑侦支队为例,朝阳分局刑侦支队的刑侦力量主要包括重案队(4个)、地区队(北部队、南部队、东部队、中部队)、专业队等三个大部分构成,分别重点承担不同的案件类型,并分工配合。以朝阳分局刑侦支队重案一队为例,2018年1月-6月,重案一队主要侦办管辖立案的案件包括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敲诈勒索、入户抢劫这7种重特大类案件,体现了重案打击的拳头作用。在16起盗窃案件组成的系列案件中,朝阳区郑某某在2018年1月-6月间盗窃黑庄户附近一带监控设备。可见重案侦办的案件多偏向于重特大案件及多发性系列案件,见下表2。
在表3中,显示了2018年上半年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北部队的立案侦办情况,从立案数来看,北部队作为主要侦办朝阳区北部地区刑事案件的地区队,半年立案数量达到140起,案件类型也明显表现出跟重案队侦办案件的不同,主要是盗窃、入室盗窃、扒窃、诈骗等类型,案件类型多样,案件数量众多,案件影响力略小于重案队立案案件类型。
三级打击中,派出所承担三级打击,尤其是侦审一体化以来,派出所民警实行一案到底的工作模式,对派出所民警的刑侦办案能力有了相当大的挑战。我们以朝阳区十八里店派出所为例,通过对十八里店派出所2018年上半年前十类高发案件立案数进行统计分析(见表4),317起立案中,盗窃案,入室盗窃案、扒窃案,盗窃电动车案、盗窃摩托车案等各种盗窃案件共计191起,占到了全部派出所侦办案件的60%,可见基层派出所主要需要侦办的案件就是盗窃案件,而且多是单个的盗窃案件。派出所接报的盗窃案件数量最多,但却缺乏相关刑侦力量的整合,没有对系列盗窃案件进行系统性研究,刑侦支队虽然能破获一部分系列串案,但在庞大的盗窃案件数量中,只是凤毛麟角。同时,以十八里店辖区为例,1-6月发生641起刑事案件,其中派出所立案侦查317起,也就是说,派出所侦办的刑事案件占到了辖区的一半,剩下一半由刑侦支队、刑侦总队进行侦办。由此可见,派出所是最基础的刑侦打击力量,是最能体现当地对犯罪管控能力的部门。
三、当前派出所在打击犯罪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
派出所作为我国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承担着众多职责,其中打击犯罪,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一直是派出所长期坚持贯彻的一项重大职责。派出所在打击犯罪中,最先发现犯罪,处置犯罪,可以说派出所出警民警最先接触犯罪和犯罪分子,第一时间参与犯罪的侦破,派出所打击犯罪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公安系统打击犯罪的能力。但当前,派出所在打击犯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以朝阳区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派出所打击方法不专业。派出所打击的犯罪一般是因果关系简单的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群众扭送的案件,或者是简单的盗窃案件等。对入室盗窃案件、公共场所的扒窃拎包案件以及其他案件,打击不力。主要原因是打击方法不专业。派出所民警不善于使用各种侦查方法开展自主侦查。这往往会浪费大量有价值的线索。
第二是对辖区内治安特点认识不足。目前,派出所对打击犯罪工作的整体统筹,关注度不够,对于辖区发案态势、规律特点掌握不准确,派出所打击工作也缺乏专业人员牵动,导致打击工作对称性不强,部分地区形成了治安洼地。
第三是是派出所内各办案单元配合联动不足。部分派出所内各社区警务队以及打击办案队之间配合不够顺畅,信息无法有效传递,使所内的资源自损。同时,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与打击队都承担一定的打击任务,但分工不明确,导致了派出所资源利用率不高。派出所对辖区内各种人员情况、地区特点熟悉的优势也无法发挥。
第四是对派出所内打击办案民警培训不够。目前派出所办案的主力民警都是一些青年民警,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在案件定性、阵地控制、视频侦查、摸排走访、调查取证等刑侦基础工作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情报研判、视频追踪、电信查询等一些新侦查手段不够了解,不能熟练运用科学、高效的侦查手段。导致了许多派出所打击办案民警攻坚能力不足,刑侦基础工作不到位。
第五是涉案影像资源利用率低。派出所掌握着辖区的视频资料,一些派出所辖区的视频监控非常先进,覆盖面广泛,相当一部分视频材料能够当作涉案影像资源,但是由于派出所民警视频侦查技术和理念的问题,没有及时将视频资料作为证据、线索使用,导致涉案影像资源利用率低。比如,视频调取规范的派出所,人脸识别成功率明显高于其他单位。通过对各派出所上传的涉案视频进行比对,发现人脸识别成功率最高的派出所,通过梳理相关盗窃案件影像资料,可以自主对盗窃非机动车和拎包扒窃案识别多起多人。涉案视频调取及时、相对完整,绝大多数案件仅通过视频资料,就可直接刻画出嫌疑人进入该辖区、实施犯罪、逃离辖区的活动轨迹。
第六是与刑警配合不规范。派出所在打击辖区犯罪问题上,经常出现刑侦基础工作不达标,与刑警配合的刑侦合成研判平台线索上报、签收反馈等方面不规范等问题。不能和片区刑警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案件办理受到限制,凸显出与刑警配合不规范的问题。
四、实现刑所配合共同打击犯罪模式的探索
在“两级管理、三级打击”刑侦工作模式下,刑侦部门认为派出所存在基础工作不实、刑所衔接不协调等问题,派出所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犯罪打击力量也确实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在大刑侦体系构建模式的指导下,探索实现刑所配合共同打击犯罪模式解决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的提升问题。通过刑所配合,全面提升派出所现场勘查质量,确保派出所民警在勘查自侦案件现场时,能做到及时提取有价值的生物检材、涉案视频、痕迹物质等线索,为派出所自身打击破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拓宽派出所视频线索的应用渠道,提升派出所的现场线索意识。为最大限度做强基层刑侦打击部门,公安机关探索了由基层刑警和派出所打击力量相融合的“刑所配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刑警与派出所民警积极配合,有效形成“两级梯队力量”,全面开展刑事犯罪打击。“刑所配合”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
实现刑所配合,是刑侦部门和派出所共同探索提高打击犯罪能力的有效手段,刑所配合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刑侦区域牵动为主,提升辖区治安形势掌控能力
为最大化调动派出所打击犯罪的末端触角,结合当地刑侦部门地区队的设置,刑侦地区队与辖区派出所日常联动作为最为紧密的有力依托,在定期召开刑所片区会的基础上,以刑侦地区队为区域牵动主导,围绕派出所打击短板,加强日常基础工作牵动、指导和培训,将派出所打击队作为自身刑侦力量的延伸,有效提升辖区内派出所整体打击能力。
(二)坚持专业侦查牵动为辅,提升派出所基础打击能力
为有效改进当前派出所在刑侦基础工作支撑打击破案作用有限、对“小案值”案件的打防控缺乏有效應对、基层情报不多、打防控规定动作不到位等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在区域牵动的基础上,应加强专业侦查的牵动辅助作用。该部分主要以刑侦专业队、情报队、技术队为主导,在派出所基础装备建设、人员技能培训、操作流程规范、专业标准明细、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派出所打击队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切实提升派出所基础打击能力。
(三)积极发挥刑侦支队情报队、技术队等职能部门的牵动指导功能
通过刑侦支队情报队、技术队等职能部门的牵动指导,进一步推动基层派出所的分级分类勘查、标准化信息采集、视频采集、手机全项采集等刑侦基础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提高派出所工作效率、打击防范、侦查破案等方面能力,推动基层派出所刑侦基础工作的不断发展。按照公安部“一长四必”工作要求,推动派出所分级分类勘查工作的整体提升。分级分类勘查工作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相关信息,记录、采集和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过程,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的必要环节。通过分级分类勘查工作,全面提升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数量和质量,更多地发现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
(四)坚持定期刑侦驻勤打击,提升辖区治安洼地治理能力
以解决派出所打击办案队攻坚能力不足、与所内其他单元配合联动不够、对本辖区治安特点认识不足以及刑侦专业牵动和刑所配合不畅等问题为着力点,本着 “深耕基层、分享经验、教授方法、带出队伍”的思路,在治安形势复杂的派出所,创新实行刑侦驻勤打击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推动刑侦专业队伍与派出所打击力量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刑侦部门选派经验丰富的侦查员驻勤到治安洼地派出所,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配合工作,深度打击犯罪,提升当地公安部门打击犯罪的能力。
“刑所配合”旨在做强整体能力,做实打击基础,积极构建刑所配合新模式,实现打击破案新提升。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实行刑所配合工作机制一年以来,破获各类刑事现案率同比上升35.1%;盗抢骗破现案率同比提升56.9%。朝阳分局针对本地区出现的刑侦基础应用不足、刑侦专业牵动不畅、派出所攻坚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刑所职责任务,优化刑所联动环节,规范工作机制,创新推出“一主两辅一强化”的刑所配合模式,对于做精刑侦专业队伍,做实派出所打击基础,全力推进打击破案工作形成了有效的梯队打击,实现了公安机关全面打击犯罪能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栾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