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时期五型机关 实现新时代担当作为
2019-04-15文雁才
■文雁才
一、坚持与时俱进,建设学习型机关。理论学习系统化。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围绕“十个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好人大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学习方式多样化。坚持每季度定期举办“人大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人大代表和机关人员集中授课,每年分批次安排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开展培训,带着课题赴兄弟县市区学习考察,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学习成果实效化。带着课题开展调研学习,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比。2017年市人大一篇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2018年市人大一项调研获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项。
二、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型机关。依法加强监督。在监督议题上,立足“三个围绕”,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提高履职水平,精心选题、精准监督;在监督方式上,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视察、专题询问、开展评议、票决测评等方式,增强依法监督的刚性。认真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聚焦全市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机关的监督,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所在,提出合理建议,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
三、依法履职担当,建设创新型机关。强化观念创新。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破除惯性思维,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强化制度创新。把握人大制度特点和人大工作规律,近年来,出台并完善了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把相关原则性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强化实践创新。坚持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监督人与监督事、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三者有机结合。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向人民承诺事项,列出年度监督重点项目,实施“清单式”监督;公开征集人民群众对重点监督事项的建议实施“菜单式”监督,扩大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有效彰显人大监督精度和力度。
四、注重效能提升,建设服务型机关。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使代表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村,把代表工作做到老百姓家门口,使人大代表工作站成为沟通上下的联络站、法律政策的宣传站、促进和谐的减压站、为民解难的服务站。在此基础上,将人大代表进站固定接待与出站走访有机结合,按照有年度活动主题、有被采用的调研建议、有履职学习培训、有接待联系选民、有规范台账资料的“五有”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主题性、规范性、实效性。此外,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组建法制和财政经济两个代表专业小组,发挥代表专业对口优势,为常委会审议、决议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积极宣传和展示代表履职风采,开展市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优秀代表小组组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以及优秀议案和建议的评选工作,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五、打造勤廉形象,建设健康型机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锤炼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精诚合作、勤俭节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提升人大机关工作效能。重视人大系统年轻干部培养推荐,有计划地安排各类挂职或跟班学习锻炼,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凝心聚力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