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城堡型村落保护体系探究
——以岔道村为例
2019-04-13李文博欧阳文甘振坤
李文博,欧阳文,甘振坤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 100044)
“城堡”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都邑四周用作军事防御的城垣所围合而成的场所[1]。城堡的建设往往与长城的建设相结合,沿长城的走向分布,是构成长城军事防御体系的重要设施,平时可以起到驻军、囤粮的作用,战时则以更多的士兵优势和有效的军事防御体系来阻断敌人的进攻路线。随着长城军事功能逐渐废弃,城堡也失去了其原有作用,戍边军民依托城堡而在此定居,城堡成为人们生活、生产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重要聚集地,城堡型的村落也由此而诞生。
延庆位于北京的西北方,地处居庸关和八达岭要塞,万里长城东西穿越区境。自古以来延庆区就是全国南北交通要道,战略地位重要,其于历史上一直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冲击。长城作为主要的军事防御设施分布在延庆区的东侧和南侧。因此,延庆地区城堡的分布也以沿长城走向为主。据《隆庆志》记载:乃督令军民各于所居之处筑堡以防御之共百三十余处[2]。可见历史上延庆地区城堡型村落数量之多,但经过历史的变迁,延庆地区现存城堡型村落仅40余处,仍有村民居住的堡寨不足30处。
岔道村是长城沿线城堡型村落的典型代表,位于延庆城区东南部,东依八达岭长城。战国时期,这里即是重要的交通要塞。元代,大都至上都的驿路在此通过。现存的岔道古城是明朝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修筑的兵营。据《延庆州志》记载:岔道古城,连同女儿墙共高约三丈五尺,有东西两座城门,明隆庆五年筑土城,外砌以砖,城墙上设有马道。城西门外有瓮城。城内有一条主街,原建有庙宇、驿站、守备衙门、戏楼等。城外有练兵的西教场,还有六座烽火台[3]。现西城门外练兵场已改为大型停车场,瓮城仅存部分遗址,其他部分经过修缮,现保存完好。岔道村充分体现了传统聚落择地筑基的理想选址特征,巧妙地利用了自然环境的特点。村落东、西、北3面环山,天然屏障形成了良好的军事防御格局。村庄呈带状分布,沿沟谷东西延伸,东西长1 200 m,南北宽510 m,整个村落分为3个部分:岔道东关、岔道古城、岔道西关。村落整体东高西低,依地势起伏而建。其中岔道古城保存完好,城堡呈不规则长方形,中间略鼓,两端略缩,北部城墙依山势而建。城堡东西长510 m、南北宽185 m。村落内传统建筑基本以合院为单位,沿主要街道两侧排布。笔者以岔道村为例,通过对城堡型村落特征进行挖掘,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模式,以更好地传承村落文化。
1 军事防御理念下孕育的城堡特征
1.1 宏观防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岔道城是长城军事防御体系中八达岭关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图1)。从《四镇三关志》中“四镇总图”(图2)中可以看到岔道城对于八达岭关口的重要作用。八达岭一带历来为军事要地,战国时期已在此构建了防御工事,岔道城在战国时期是重要的交通要塞,曾名三岔口,又名永安甸,据《延庆州志》记载:岔道有二路,一路至怀来卫,榆林、土木、鸡鸣三驿至宣府(今宣化)为西路,一路至延庆州、永宁卫、四海治为北路,故得名“岔道”。汉朝在此设有军都和居庸两座关城。元大都至上都驿路在此通过。明长城沿线初设四镇三关,其中3关为京畿的3座重要关口:紫荆关、居庸关、山海关。岔道城属居庸路,因此又有“八达岭为居庸之噤喉,岔道城又为八达岭之藩篱”之说。明嘉靖三十年“岔道”修筑城墙,为兵营,名为岔道城。清代以后,岔道城不再驻兵设防[4]。
1.2 具有层次性的实体防御体系
城堡,按《辞海》解释:“城,指古代城邑四周的城垣;堡,指一种坚固的或设有防御工事的防守构筑物”。城堡型村落既要因抵御敌人而设防,同时也是士兵的居住场所。因此,城堡型村落是一种集防御和居住于一体的聚落形式。城堡与整体的防御体系相辅相成,既能在防御体系中承担防御作用,自身也具备一定的防御功能。城堡型村落遵从防御规划理念,进行外围城墙修建及整体的空间规划来进行实体防御。村落规划中体现了军事规划思想中的防御性,由外及内分为两个部分:外部防御体系与道路系统。
1.2.1 外部防御体系
岔道村外部防御体系由城门、城墙、瓮城、烽火台构成,在村落外围形成了第一道防御。岔道古城东西长510 m,南北宽185 m,平面呈不规则矩形,四周均有城墙包围,设有东西两城门。东城门外设有护城河,西城门外设有瓮城,增强城门的防守能力。岔道村作为长城防御体系的组成部分,抵御的多为从西北方向入侵的外敌,因此城堡北门外设有多座烽火台且与土边长城相连(图3)。
1.2.2 内部防御体系
村落内部的防御体系主要体现在村落的道路系统上。城内一条主路通向东西两城门,城墙内侧设有一环路,以实现战时城内的快速通勤(图4)。从西城门外进入瓮城城门,再进入城内现存的呈折线形的古道,这种不处于同一轴线上各条线路的设计,可以有效避免城外到城内直通大路带来的弊端(图5)。同时,岔道古城内部通过主要道路→支路→宅前路的层级系统,形成了一种鱼骨状的布局,增加了城堡整体的防御性。
2 防御职能弱化而产生的传统聚落特征
清代以后,岔道不再设驻军,驻守城堡的官兵解甲归田,城堡的居住职能取代了防御职能,防御性的城堡也因此转变为城堡型村落。于是,在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共同作用下,城堡型的村落逐渐产生了聚落的生长性和延续性。
2.1 肌理的生长性
村落自身具备生长性的特征,随着城堡职能由防御转变为居住,村落的形态也随着村庄的发展而发生了改变。村庄肌理变化则是村庄形态变化最直观的体现。从村庄整体看,村民在东西城门外,沿着古道两侧建起了数排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现在的岔道东关和岔道西关。同时,古城内部也在发生变化,随着城堡防御功能的弱化,城墙的作用降低,城墙内部夹道已被废弃,村民房屋的建设逐渐抵近城墙。从独个院落来看,为满足居住的需求,村民在原有院落单元范围内增建了多间房屋,形成了多进的院落。
2.2 文脉的延续性
除了肌理的生长性,传统聚落同时具备文脉的延续性。村落形态随着城堡功能而转变,但其传统民风、民俗等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下来,形成村落文化至今。岔道村文脉延续性主要表现在宗教信仰的延续。古城中现有3处庙宇:城隍庙、关帝庙、清真寺,均有百年以上的历史。现3座庙宇均经过修缮,香火旺盛。修缮后的寺庙院落在村中成了新的公共空间,成为村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
3 整体性理念下的城堡型村落保护体系
3.1 构建完整的保护层次
城堡型村落是特殊类型的村落,多为城堡失去军事功能后形成的居民聚居点,所以对于该类型村落的保护也应分为城堡防御体系的保护和村落本体的保护两部分。城堡是历史的遗存,处于一个静止的状态,是不可再生的遗产;而村落是活的遗产,它始终处在动态的变化当中,并且将持续发展下去,只是因为它的前身是军事堡寨,有特殊的历史价值,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对历史文化进行传承。因此,对于城堡更多的是保护,使其维持一种状态;而对于村落更多则是在其未来的发展建设中对其加以控制和引导,两者共同构成城堡型村落的完整保护体系。
整个保护体系由3部分内容构成:宏观层面,城堡防御体系的保护;中观层面,村落肌理形态的保护;微观层面,村落风貌格局的控制。
(1)城堡防御体系的保护。岔道古城是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防御体系多依据自然环境建立,因此保护防御体系的首要任务就是对于岔道古城所处防御格局的保护。岔道古城东、西、北三面环山,天然屏障形成了良好的环境格局;分别位于岔道古城的正北和西北方向的两座土边长城与位于古城南北侧的6座烽火台构成了岔道古城的防御格局。天然的环境格局和人工的防御格局共同构成了古城的防御体系。因此,应重点保护古城周边的山体环境原生性和构成防御格局的古城、土边长城、烽火台的本体及格局关系的完整性(图6)。
(2)村落肌理形态的保护。村落的街巷尺度和院落格局是村落肌理的主要控制要素。村落街巷尺度D/H(街巷宽度与街巷两侧建筑高度之比)应符合传统街巷特征,避免出现过大尺度街巷;院落格局应维持传统合院形态,如需新建应在各户宅基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以院落为单位进行控制,同时,建筑尺度应以传统民居尺度为参照(图7)。
(3)村落风貌格局的控制。风貌格局的控制包括:高度控制、街巷铺装、街道立面、建筑样式、建筑色彩以及建筑细部等方面。在欧洲,城市建设高度的控制点是教堂的钟楼,任何建设的高度均不可超过钟楼的高度,对于城堡型的村落,笔者认为建设高度的控制点应为城墙的高度,村落中的建筑高度应低于临近城墙或城门完成面的高度。街巷铺装应选择能体现村落传统风貌的石板路,并逐步整治村落中的水泥路;街巷临街面建筑应选择青灰砖墙和传统样式门窗,对外挂的空调机进行隐蔽处理,并统一管理广告牌;对现状风貌较差的建筑应进行外观整治,确保其风貌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色彩应从传统建筑色彩中提取,选择低明度、低饱和度颜色。建筑细部的控制是风貌保护中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建筑因为有细节才会有精致,传统建筑 的细部往往有深刻的文化含义(图8)。
3.2 制定合理的管控依据
建立完整的保护层次是城堡型村落保护的基础,只有合理地划定保护区划,才能为村庄的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岔道村是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也是八达岭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岔道村保护区划的划定受到两方面的双重要求:①传统村落的保护要求主要针对的是村落本体,核心目的是延续村落的发展。在保护区划中划定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3个等级,对村庄的风貌加以控制。②长城保护条例的保护要求则针对构成长城防御体系的文物本体,在划定保护区划时,多以文物本体为核心,向外划定保护范围,一类、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其目的是对文物周边的建设行为加以控制和约束。
虽然这两个方面均对岔道村的保护提出了要求,但由于针对的主体不同,导致保护的要求和严格程度也不同。由于岔道村起源于长城防御体系下的军事堡寨,后因智能的转变才演化成居住型的村落,军事规划理念下的堡寨特征,是岔道村作为历史遗产的核心价值。因此,保护区划的划定应以村内的文物保护为重点,并兼顾村庄的风貌控制(表1)。
表1 岔道村文物一览表
《第三批划定七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中,《万里长城、八达岭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规定,长城墙体向外两侧以500 m为参考数值,结合等高线(山峰制高点、山脊线)、道路、河流等地形、地物划定保护范围。长城墙体向外两侧以3 000 m为参考数值,结合等高线(山峰制高点、山脊线)、道路、河流等地形、地物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岔道村整体位于二类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但划定该保护范围的目的是加强对长城本体的保护,对岔道村的保护需要在此基础上单独划定。依据《北京市第八批文化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中对墙体、烽火台、城堡等要素的保护要求,综合考虑村庄未来发展建设需要,对村中各项要素分别划定保护范围,叠加形成岔道村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为禁止建设区,不得进行影响文物安全的任何活动。保护范围外的民居地带划定为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建控地带内的现有传统民居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改建新建的建筑应遵循传统院落形制,且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协调(图9)。
3.3 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
除了完整的保护层次和保护区划外,还需建立有效的保护机制。保护机制是特定社会结构或体制设定的结果,主要包括政府制定的村落保护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措施,以及使其在特定的社会体制框架中有效行动的合法途径和组织结构[5]。
岔道村保护的困境在于村民意识与政府决策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村民普遍缺乏保护意识,政府决策可行性较低。主要原因是决策者与村民缺乏有效沟通。在此可以借鉴欧洲国家设立委员会的方式来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共同推动岔道村的保护。以英国为例,政府没有设置单一的乡村规划和乡村保护制度,乡村保护的政策主要通过依法设置的乡村委员会等涉及乡村的跨部门公共行政机构,以及许多针对乡村问题而特设的分立体系来推进实施。这些机构的组织架构由3部分组成:乡村居民代表、政府代表、第三方社会组织代表,这些机构不仅能独立负责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职责,而且非常注重机构之间以及与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多层面的社会联系和政府协作对乡村提供有效保护。
4 结束语
城堡型村落是特殊类型的村落群体,是中华传统农耕文明和长城军屯文化相结合的集中体现。对这种类型的村落特征进行深入挖掘,是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的重要一步,有利于保护和延续城堡型村落特殊的历史价值和基因传承,从而建立整体性的保护模式,推动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走向合理化的发展轨道。本文以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为立足点,探讨城堡型村落的起源、特征及保护模式,以期为其他相同类型村落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