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研究
2019-04-10印剑
印剑
摘要:近年,广西市场主体增速较快。面对其庞大的市场主体的飞速增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整个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覆盖率不全,导致市场中仍然存在诸多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而其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现象不仅恶化了整个商业环境,导致广西的市场经济混乱,也阻碍了其市场化的进程。本文从广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阐述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的迫切性,同时对广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的方向提出了探索性建议。
关键词: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近两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服相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与有关部门一起,扎实抓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任务的落实,为推动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缺失的危害
市场主体信用的缺失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经营与发展。自古以来诚信都是难能可贵的品质,在市场的经营过程中,除了商品本身的物美价廉,更多程度上依赖于商家的信用程度;良好的社会经济市场秩序需要良好的信用来维持,买卖双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坦诚的沟通和坚定的契约精神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增大金融市場风险。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数年持续上升,对于放出贷款的银行来说,不良贷款率的增加,导致向外贷款的风险增大,制约了其在市场中的资金融通作用,严重破坏了银行的健康稳定运营,进而间接加剧金融风险;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市场经济本质上可以说就是有关信用的经济,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优良的信用环境带来稳定的市场基础,企业若缺失了信用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将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
二、广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必要性
广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改变广西的营商信用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就变得非常有必要。为弥补广西在立法方面的空白和不足,切实规范广西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提升广西市场主体整体信用状况,适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得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变得有法可依。构建新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有利于配套落实广西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是“宽进严管”的核心与灵魂。更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需要。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与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现代文明道德体系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重要性
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切实做好诚信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工作,关乎广西的营商信用环境的建设,更关乎广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创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关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是构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的监管,打击制假售假、商业贿赂、欺行霸市等各类违法违章的不公平交易行为,才能够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为规范广西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只有建立起公平透明社会信用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失信欺诈行为,促进和规范经济主体的运行,确保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
三、广西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的探索
(一)着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政策落地
明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方面的职责。从法律层面规定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运用的法律义务,从而更好地规范各部门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使用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管理办法》明确自治区工商局负责广西企业基础信息及信用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自治区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做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技术支撑。实现联合惩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检查各部门开展工商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顺应新时期要求,利用当前科技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创新市场监管手段,扎实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改革。围绕市场监管现代化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带动现代化监管体系构建,建设和拓展“全国一张网”监管功能,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全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的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开展。加快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服务能力,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加大联合激励与惩戒力度
首先,抓好政策激励,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争取自治区政府批准,将其纳入商标培育发展保护工作评授范围。其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探索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各地级市信息数据的有效交换,再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最后,抓紧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把部门间关联的监管事项都放到平台上来,同时清理整合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建立“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市场监管机制,开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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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建共治共享视阈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改革研究”(18BGL213)的资助。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海陆经济一体化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协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