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河岸边
2019-04-10路来森
路来森,山东潍坊人。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福建文学》《散文百家》《北方文学》《青海湖》《厦门文学》《黄河文学》等,有作品入选《2011年中国散文年选》。
一
每天早晨,我都会沿着一条叫做“丹河”的河流行走。
我走,是因为我想走;有一个很自慰的称呼:锻炼身体。不仅我走,很多人都在走,形形色色。有人喜静,有人喜动;静极则动,没有人喜欢永远的静,永远静的是死人;不喜欢做死人,就要动起来。
运动,是为了远离死亡。
丹河,是小城的护城河,河两岸是公园。像所有公园一样,栽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留下了一条条人行小道,青石板铺地,或者碎石子铺地;青石板,像一页页沉厚的时间页片,光线照在上面,跳跃着时间的光影;碎石子,一粒粒,一粒粒,晶莹如天空的星星,是掉在地面上的星星,却仍然倔强地散发着天上的青光。时不时,会在某一个拐角处,留出一个空场,置几排躺椅,留几个石凳。像是蓦然送出的一份惊喜。空场,是等待的场所,等待某一天,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些人的到来;事实上,也总会有人到来,躺在躺椅上,或者坐在石凳上,在那儿休息,以各种各样的姿态。
——惬意的、迷茫的、困惑的、慵懒的、倦怠的,心无杂念乾坤朗朗的、心怀某种隐秘的,暗藏某种心机的……
空场,也是“剧场”;尽管,有时候表演的是哑剧。
一个人,坐在一只石凳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呆呆地看着前方。你知道他在想什么?该有多少秘密埋藏在心中?可是,他的存在,确然就像一幕独幕剧。
戏剧人生,人生戏剧。我在观看,你在观看,他也在观看,大家互相在观看。
在一个空场,每天早晨,总有五六个人,在那儿拉京胡。空场,在拐角处;一个小天地;小天地里,装着这五六个人,更有些“戏”的味道。
但我,却戏称他们为“伐木小组”。因为京胡拉得不好,也许是初学,哧哧啦啦的,像是在拉锯——正在笨拙地,企图用力想把一棵大树锯倒,用他们手中极力想歌唱的京胡。
或许,有一两个人是能拉好的,但参差其中,也听不出来。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听到他们拉出过一支完整的像样的曲子。总是哧哧啦啦,哧哧啦啦……有时,我会站下来,微笑着看着他们;偶或,他们中的某一个人,也会抬头看看我,我相信,他一定能从我的目光中看出某种“不屑”;但他却从不顾忌,兀自地拉响自己的京胡。
哧哧啦啦,哧哧啦啦……
一中年女子,独抱一把月琴,在弹。身体微侧,头微微倾斜着,眼睛目视前方,若有所思,神情专注——那姿态,很美。圆圆的音箱,抱在她的怀中,正如一颗圆圆的月亮——是八月十五的圆月,众人正仰望着。她手指弹拨,铮铮的声响,即是倾泻的月辉,肆意地洒向大地。不过,那“月辉”,总有些碎,很是有些弹拨“不成声”。
月琴的弹拨声,碎入京胡声中,跳跃着,却常常被其淹没。
那些个早晨,因为这样的声响,引来许多过路人的目光,像我的目光,充满了不屑,或者同情;也因为这样的声响,那些个早晨,光阴似乎特别的零碎,破碎成一片片亮晶晶的时间的碎片,叫人很是有些迷离。
可时间一长,我就不再“不屑”了;我彻底被他们“震”倒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某种固执的坚持和坚毅,还有性情的散淡和洒脱。“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他们享受的,也许并不是结果,而是这个拉响二胡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他们的“意”之所在,和这个“过程”给他们带来的快乐,他们可以浸润其中,陶然自乐,还有什么比“快乐”更好的呢?
于是,他们喜欢——他们是因“喜欢”而活着的人。
劳伦斯谈“自由”,他说:“人,只有做自我心灵深处想做的事时,他才是自由的人。”从这个角度看,这一干拉二胡者,可谓“自由的人”了。
自由的人,是幸福的。
自由,是一种散漫,一种参差,也是一种美感;自由地活着,是一种至上的生命姿态。这些人,若然散布于乡野,也许就成了“逸人”——把乡野散淡出一份晋人的萧散。
不要要求人和人都一样。树木,因参差而美好;山峦,因参差而逶迤;声音,因参差而和谐;人,也会因参差而丰富多样。
花花世界,本该如此。
因为“喜欢”,而活得散淡、自如。不计较,不卑微、不攀比,随心所欲,任性而为。这种生命姿态,是一种境界;凡人达此境界,就是仙人了,至少是差可近之了。
那几位拉二胡的,成为仙人了?尘世的仙人?
二
凭栏而望,很诗意的一种瞭望方式。
阁楼的栏杆,亭榭的栏杆,湖堤的栏杆,河岸的栏杆……人站在栏杆边,双手扶住栏杆,或者只是倚住栏杆,瞭望远处,怎么样都觉得美好。
阁楼凭栏,那个阁,一定是“闺阁”;凭栏的女子,很古典,很婉约,婉约了一代又一代,从春秋婉约到清末;“为谁和泪倚阑干?”倚栏而望,望穿了秋水,吹冷了长笛,残缺了明月……
直到,凭栏的女子,成为了一个个“符号”,点缀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一化作一个个凄美的意象,一种种美好的回忆。
我凭栏,不是阁楼栏杆,是河岸栏杆,是丹河的河岸栏杆。
丹河里,有荷花,荷花開在水中央。白色的,红色的;白色的是白衣仙子,红色的是红衣新娘;仙子飘渺,新娘袅娜,一样的有一种绰约之美。河岸边,有香蒲,有芦苇;香蒲青青,芦苇也青青;初夏里,香蒲会窜出一支支紫红的穗子,像点燃起一支支的火烛,一天天燃烧着,直到把夏天烧成一团粘稠的火热;立秋后,芦苇会窜出一支支芦花,白色的,秋愈深,色愈白,直到把秋水白亮出阵阵寒意——“芦花瑟瑟秋水寒”。
我凭栏,多在盛夏,盛夏是我的假日,我有的是时间。
我在时间里,让心情绽放。
栏杆,有两色:白的石栏杆,黄的木栏杆。石栏杆,是大理石的,白色的底子,涟漪着青碧的纹理,我觉得时间的流水正在里面流淌;木栏杆,应该是松木的,尽管被染成了奶黄色,可你双手扶住,仍然能闻到松木的脂香味。凝神而闻,脂香里闻得到涛声,是松涛声,一阵阵的,贴着水面掠过。
我凭栏眺望,看河水,看荷花,看香蒲,看芦苇,还看各种各样的零碎的草花。
看着这些,我的耳际就总会情不自禁地飘过一首词,一首李煜的词《忆王孙》,也有人说是宋人李重元的;谁的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首词所描绘的意境,太美,太美:
风蒲猎猎小池塘,过雨荷花满院香。
沈李浮瓜冰雪凉,竹方床,针线慵拈午梦长。
南唐的风蒲,南唐的池塘,南唐的小院,南唐的瓜李,南唐的竹床,南唐的一场夏雨,还有南唐的午梦。那个时候的一切,仿佛都是浓艳、风流的,都是忧郁、缠绵的;可这首词不,这首词很田园,至少,是李煜对田园的一份天真的向往。
李煜,有一份天真与真纯;天真到一定程度,就是简单;真纯到一定程度,就是无知;所以,李煜做不成皇帝,最好,也就做个“亡国之君”。他只能做个风流文人,只能“刬袜过香街”,偷偷地去会他的小周后。然后,与小周后坐拥锦衾,想“风蒲猎猎小池塘”,听“断续寒砧断续风”,在怀想中,寄托一份对自然的向往。
哎,叹一声李煜!
丹河,不是池塘;但丹河里,也有水,有荷,有蒲苇,有拂过河水的夏日熏风;还有躺椅、石桌、石凳。也确然有人躺在躺椅上,或者石桌上,午眠。日陋长长,午梦长长,他们睡得很沉酣。
很沉酣,很沉酣,沉酣进南唐的风流里。
我凭栏眺望的时候,大多在早晨。早晨,静。环境是静的,空气是净的,水面的一切,也都是静的,净的。静了好,净了好,心地安然,无垢无尘。
这样的静,容易让人凝神,让人沉浸。人一凝神,一沉浸,眼中的光景,便就安安静静了,清清楚楚了,明明白白了,清清丽丽了。
眼中的荷叶,就格外绿,蒲苇也格外绿。绿绿的荷叶上,水珠滚动,水珠明亮,亮得晶莹。水珠吧嗒一声,掉进水里,一尾鱼儿,红色的鲤鱼,恰好张口,就把水珠接住了;鲤鱼接住这颗水珠,要去跳龙门呢。
红的荷花,白的荷花;风一起,荷花摇摇曳曳——“一一风荷举”。
采荷,是一件风雅的事情。过去的女子,长裙拖地,凤髻摇摇,柳腰袅袅,玉指纤纤;采荷,也是不一般的风流。一朵荷花,放于唇边嗅一嗅;荷生香,唇齿也生香。那香,会在时间里绵延,直到今天,也还在香……
如今的女子,也采荷。凭栏望着,啧啧称赏,禁不住就跨栏而过,把一朵荷花硬硬地拽入手中。那姿势很猛,现在人们习惯于称呼为“女汉子”。赤臂,裸腿,大大咧咧,宛若一屠夫。女人成为了“汉子”,那还叫女人吗?如今的女子,也把荷花放于鼻端嗅一下,用力地嗅着,满目的贪婪,好像那不是一朵美丽的荷花,而只是一种欲望的倾泻对象——生生地把一朵荷花,亵渎了。
失却了婉约、含蓄的女子,女人的味道,没有了。
很是叫人失望,叫人很是失望。
初冬时节,我有时也会来凭栏眺望。荷花谢了,荷叶枯了。忽然的一场小雪,枯荷上,粒粒的白,丝丝的白,片片的白……白得让人神伤。
不过,却也干净。
三
丹河边,有一块沙滩地。
沙滩地上,生长了很多的草;奇怪的是不长芦苇,不长香蒲,只是生长一些低矮的花草。土地,也像人一样,千般模样,千奇百怪。从春到夏,总有一些人在里面行走,寻寻觅觅,采采摘摘。我看着,觉得人在一块土地上,如蚂蚁,那般渺小。
春天里,会有很多人,杂草丛中采摘野菜。春意新,野菜嫩;春天像野菜一样嫩,野菜像春天一样新;春天是吃野菜的季节,吃野菜,就是吃春天,很“形而上”的。
野菜的香,是一种“野”香,泥土的味道,春风的味道。男人喜欢采“野花”,女人更喜欢吃野菜,吃的就是那份“野”味。“野”味入心,可以慰抚长久压抑心中的那些女人积深的“温柔”一一刚柔相济,才好。
野菜很多,荠菜、灰菜、野芹、刺儿菜,还有很多,是叫不出名字的。
我和妻,也常去采野菜。我采野菜回家,做一道“太守羹”。
《山家清供·太守羹》:“粱蔡遵为吴兴守,不饮郡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茄,以为常饵。世之醉醲饱鲜而怠于事者视此,得无愧乎!然茄、苋性俱微冷,必加芼姜为佳耳。”
白苋,是苋之一种,随处可得;紫茄,吾乡谓之“野茄子”。其实是野菜混搭,不止于白苋、紫茄。野菜混搭,熬羹,味清,气清,有君子气儿。
我喜其“清”,有君子气儿,故喜食之。于君子,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中国人凡事喜讲“道德”,吃野菜,也吃出一份道德味。焉能脱俗?菜根“香”,到底也还是一份道德香。
进入夏天,野菜老了,草木深了,丰草泱泱。
女孩子,就喜欢进入草滩采野花;野花扎成一束,女孩捧花而嗅,很美的一个镜头,很特写的一个镜头;女孩草花簪头,风情极了,我看到了“六朝”的女子,“花满头”,满头花,摇摇曳曳的,都是花香古色;六朝的风流,仿佛氤氲至今。老人,也喜欢进入草滩,喜欢牵着一条哈巴狗,任哈巴狗嬉戏、玩耍;当然,不止于老人,还有一些少妇,似乎少妇更多,更喜欢。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好像哈巴狗比人多了。“狗黄”遍地,好歹养狗的人,没有让“人黄”遍地。真是谢天谢地。
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点乱,当人,过分亲近一条狗的时候,是不是具備一些狗性了?人而狗,人退化了,退化成一条狗,就不是人了。所以,当听到有些人亲切地称呼一条狗为“儿子”,或“女儿”的时候,我为那条狗骄傲,为那个人悲哀。
我喜欢秋衰,嗖嗖风冷百草黄,晚秋时节,衰草连天,黄泛泛的一派苍凉的景象——辽阔、壮观、悲壮、慷慨,会油然而生曹操《短歌行》的悲怆之情。此时,很少有人进入草滩,我却特别喜欢去。小文人的特质,酸腐如此,也是没有办法的,谁叫我读过几本书呢?
能看到野兔;看到几只鹰,在天空中盘旋。
落雪的时候,天地素然一白,草滩亦素然一白。我喜欢这种“白”,白了,干净了;人心向“白”,向往的,其实是一份纯洁。
我举杯,酒是白的,酒香是白的。
醉也“活该”,活该,醉在一份干干净净的醇香里。
一醉千年,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