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外洋岛屿地域秩序之成立
——以浙江衢山岛为例
2019-04-10郑俊华
郑俊华
(浙江海洋大学 人文、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2)
海岛既是国家发展海洋事业、加强海防建设的前哨,也是民众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基地。明清时期,随着大批沿海民众以不同的方式移居、开发近海岛屿,海岛的开发由传统单一的模式开始向以渔业、农业、海上走私贸易等为主的多样开发模式转变。①在此过程中,藉由各种海洋政策的推行,王朝国家的权力不断向海岛地区渗透,而开拓海岛的民众也基于海岛各异的地理条件、发展程度等,针对不同的国家政策采取相应的策略,从而使海岛地区在二者的互动中逐步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近年来,关于国家海洋政策的演变及其对海岛社会的影响,已有比较充分的研究;对于大中型海岛如何进入国家的历史进程这一课题,也受到不少学者的关注。②但是,沿海较小岛屿是如何从荒岛、贼穴这样的“化外之地”,转变为烟户繁庶、升粮编户的海岛社会的,尚需进行更多的研究。③
浙江衢山岛位于长江口南端,杭州湾外缘,舟山群岛中北部,自明初以来即为国家海防要地,隆庆三年(1569)曾于衢山附近的鼠浪湖岛置汛地。然而,由于衢山岛地处外洋,④远离汛地,官府难以进行有效控制,所以从清初禁海到光绪初年开禁,衢山岛一直处于封禁的状态之中。对此,谢湜在关于明清时期舟山群岛迁界与展复的研究中有所涉及⑤;祝太文则从康熙年间衢山封禁相沿成例、道光之后开禁升科,以及封禁的原因与影响等方面,对衢山岛从封禁到开禁的历史做过比较详细的论述。⑥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海岛民众的视角出发,看他们是如何在与国家政策的互动中,不断推进衢山这一外洋岛屿的开发,并最终确立海岛社会秩序的。
一、清初海防情势与衢山岛的封禁
清初迁界禁海,衢山岛亦在封禁之列。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氛既靖,沿海展复,浙江巡抚赵士麟、总兵孙惟统等“请移定海总兵于舟山,统三营驻扎镇守”。⑦二十七年,清廷在舟山设定海县,改旧定海县为镇海县,招民垦殖,允许民众到舟山本岛定居。二十八年,地方官题请展复金塘、蓬莱、安期三乡,三乡所辖之内洋各岛,与定海稍近,故“钦准召民开垦,一应钱粮地方,饬归定海征收管辖”。衢山虽隶蓬莱乡,“因悬处外洋,汪洋险远,亘属废弃,并无人民居住”,故未列入上述名单,永为禁地。⑧
然而,衢山岛“田地肥饶,不下数万余亩”,丰富的土地资源很快引起官府的注意。康熙四十九年(1710),曾有将田地设法招徕开垦之议,闽浙总督梁鼐以“海面辽远,不便举行”而罢。⑨两年后,内务府员外郎戴保于清查紧要海口案内,题请召民开垦衢山岛。内务府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宫廷事务,也为皇家搜刮财物,戴保看中的显然是开垦田地带来的收益。不过,定海知县缪燧奉命前往会勘后,基于地方的立场,力陈不可开垦衢山岛。在覆文中,缪燧首先交代了展复之初舟山各地的开发程度:“原先废弃之田地,各有原额,现在劝垦,陆续升报。惟原额涂荡皆在海滨,塘碶倒坏,咸潮漫没,一时万难开垦足额。其金塘、蓬莱、安期三乡,田地初无原额,已垦者现在输粮,未垦者查属无几,应俟陆续报升。”⑩言下之意,即内洋岛屿仍有开发潜力,外洋险远各岛实无开垦必要。至于衢山岛,“僻在北海,离县约三百余里”,时有无业穷民贪图田地、渔盐之利,潜赴该岛,搭厂私垦。在官府眼中,这些都是“无赖亡命,或犯事逋逃”,往往以酒米接济海盗,成为海盗频闻,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若是开垦衢山岛,则有垦民为盗、垦田济盗、私盐充斥、禁物难绝等四“大害”,以及兵船经费难措、赋入不抵垦本这二“不便者”。⑪对于官府来说,地方秩序的稳定是首要的考量因素,在此前提下才可进行海岛的开垦。而衢山这样的外洋岛屿,必须设置足够的兵船才能有效管控垦民、防范海盗,保证地方治安稳定。这又涉及到设置兵船的经费筹措问题。显然,官府不愿为了开垦一个危害众多而赋入不多的外洋岛屿,支付大量军费。于是,封禁衢山岛成了当时最为妥善的处理方式。最终,朝廷驳回戴保的建言,转而要求地方官实力劝垦,以期足额升课。
缪燧反对开垦衢山岛的背后,是清初地方官对于垦民与海盗相互勾结,威胁沿海地方秩序的忧虑。相对于明代的倭寇,清初海上的威胁来自海盗。海盗多以外洋岛屿为巢穴,并通过沿海民众获取粮食,以及钉铁、油麻等修船材料,这就要求官府对出海人员进行更加严格的管控,以防“奸民”接济海盗。康熙五十年(1711),两江总督噶礼上疏:“每年派遣官兵驻扎马迹山等处,巡逻海洋贼盗,其浙江大衢山等处,亦应每年派遣官兵驻扎巡逻,令江浙官兵每月约定期日,在尽山、花鸟山会巡。”康熙帝却答复:“前番捕获洋盗皆系住居内地之人,并非盘踞岛屿者,其尽山、花鸟山等处原无海港可以泊船。今欲遣官兵驻扎巡逻,一年一更,大洋之中,徒劳兵力,且恐致有伤损。该地方文武官员,惟严查内地奸民,使不得出洋行劫,则民生自然安辑。”⑫可见,在康熙帝看来,要解决海盗问题,治本之策在于地方官严查“内地奸民”,加强对沿海人群的管束,而非在外洋岛屿驻扎军队,“徒劳兵力”。康熙帝这一态度,应该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当时清廷对于外洋岛屿的具体政策。
此外,衢山岛地理条件的限制,也加大了派兵驻防的现实困难。由于地形的缘故,定海北面外洋各岛均不利于单独驻守:“北洋羊山庙前,仅避东北;插烛澳,仅避正南;马迹有小澳,仅避西北;苏窦有大澳,然亦不利东南;大衢山有沙塘、倒斗、礁潭、龙潭各澳,狼湖亦有小澳,均避东南,不利西北。”因此,康熙四十七年至五十一年间任定海兵总官的吴郡曾建议,在羊山(今嵊泗县大洋山)、苏窦(今嵊泗县泗礁山)、衢山设兵,以成三足鼎立之势,同时将三岛的田地分给汛防的兵丁子弟开垦,以解决经费供给问题:
北洋,直如江浙交界之羊山,如江省界内之苏窦,如浙省界内之大衢山,皆与诸处隔绝,鼎峙海面。鄙见谓苏窦设兵,则尽山之乌贼船不敢停泊;羊山设兵,则上海、乍浦二港洋、闽船只可以无虑;衢山设兵,则渔期不致疏失。尝咨请制提两军,会商江省三处各建土堡、瞭台,兵丁驻防,呼吸相通,声势相倚,战舰因兵之多寡以定数。飓风一起,则拔置泥涂,风息复资驾驶。又苏窦、大衢两山,田土肥饶,不下数万亩,茶、笋、杂木之利较饶他处,配汛防之兵丁子弟尽力开垦,数载之后,渐成乐土,脱有警息,以子弟佐其父兄,官兵卫其家室,人自为战,家自为守,可不添兵而兵自倍,可不增饷而饷自充。⑬
在当时的政策背景下,这一建议并未付诸实施。最终,衢山岛的开垦事宜也被搁置,并在此后近二百年中,被官府、民众视为委弃封禁之岛。
二、民众活动与展复之议
尽管在当时的海洋政策下,官府出于海防的考虑,将开垦衢山岛的动议搁置,并出现了长期封禁的现实效果。然而,清代以后衢山岛附近岱衢洋一带大黄鱼的旺发,⑭以及衢山岛本身丰富的柴薪、土地等自然资源,使其成为偷越之民竞相争夺的对象。随着潜赴、移住衢山岛人口的增加,土地拓垦的推进,某些地方官再次题请开发衢山岛,使得清中期以后展复之议时起。
清代之前,大黄鱼的旺发渔场一直在洋山岛附近海域,特别是淡水门一带。宝庆《四明志》中记载当时渔民捕捞大黄鱼的场景:“三、四月,业海人每以潮汛竞往采之,曰洋山鱼,舟人连七郡出洋取之者,多至百万艘。”⑮又,至正《四明续志》载:“石首鱼,鱼首有魫,坚如石,故得名,冬月得之。又紧皮者良,三月、八月出者次之。至四月、五月,海郡民发巨艘入洋山竞取,有潮汛往来,谓之洋山鱼。”⑯可见在宋元时期,大黄鱼即以其多产于洋山一带而被称为“洋山鱼”。明代,大黄鱼的旺发渔场仍在洋山西面的淡水门一带,如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提到:“盖淡水门者,产黄鱼之渊薮,每岁孟夏,潮大势急,则推鱼至涂,渔船于此时出洋捞取,计宁、台、温大小舡以万计,苏、松沙舡以数百计。小满前后凡三度,浃旬之间,获利不知几万金。”⑰郑若曾《江南经略》中有:“黄鱼所出之处,惟淡水门而已。……淡水门在洋山西,两山相峙如门,故曰门。洋山在金山东南大小七之外,其至刘家河也,顺帆不过一潮而已,此即黄鱼之渊薮也。”⑱
18世纪以后,长江主泓改走南支入海,海底泥沙推进,⑲使得衢山岛附近的岱衢洋在康熙开放海禁后逐渐兴起成为大黄鱼的旺发渔场。康熙《定海县志》多处提到衢山岛附近海域捕捞大黄鱼的盛况,《舆图》中有:“自海禁既开,江南、浙省、福建沿海诸郡渔船四五月间毕集于此(大衢山),名为渔汛。大小船至数千只至十数万停泊、晒鲞,殆无虚地,盖亦物产之最盛者也。”《山川》中有:“衢港洋,县北外洋,一名半洋,一名汉洋。闽人春汛捕鱼,呼温黄为南洋,衢东为汉洋。春夏渔汛,各船俱集于此,不下数千计。”《物产》中有:“石首鱼,……出北洋,每至夏初,渔人竞集网捕,谓之渔市,凡三汛,五月中方散。”⑳衢港洋、北洋,即岱衢洋。渔汛期间,渔船麇集,大量外来渔民在此捕鱼晒鲞,使得整个衢山岛进入一年中最热闹的时节。
此种因季节性的渔汛而带来的繁荣,到清代中后期仍在衢山岛延续。阮亨《瀛舟笔谈》记载:“定海普陀、衢港等处夏鱑冬之利,岁以百万计,每至四月、五月、十一二月,名曰鱼洋,渔船数千来集,大约闽民居其六,浙民居其三,江苏民居其一。”㉑道光时人刘梦兰、陈文份等曾以《衢港渔灯》为题描绘岱衢洋一带渔场的繁忙景象,分别如下:
无数渔船一港收,渔灯点点漾中流,九天星斗三更落,照徧珊瑚海上洲。㉒绝顶登临极目望,衢山港里聚渔航。月华皎皎潮初上,星火荧荧夜未央。燃炬似同犀照海,明珠疑是蚌生光。波涛荡漾浑难辨,影射中流斗宿芒。㉓
伴随着岱衢洋渔业的开发,大量的流动人口聚集到衢山岛,从最初的季节性移住发展到后来长期的定居。“自沿海开禁以来,每岁四五月间黄瓜鱼熟,江南、浙江、福建渔船鳞次挨集不止数千只,众十数万。因而搭寮盖厂,就山晒鲞,渔期一过,即行毁逐,然不无奸民藏匿。而此地为渔期要会之区,渔民望海为田,生业所关,岂可弃去?”㉔针对这些游离于管制之外的大规模流动人口,官府规定“渔期一过,即行毁逐”。除了渔民之外,还有大量因贪图“垦荒之初,不假粪便,不烦耘耨,择肥白垦”之便利而私垦衢山岛的无业穷民。在衢山这样“藏奸甚易,防奸甚难”的外洋岛屿,若是无籍之民携带禁物、接济洋匪、兴贩私鹾等,足以贻害地方,而巡哨之弁兵则鞭长不及。㉕所以,康熙年间在官府委弃封禁衢山岛的政策背景下,该岛人口以季节性的移民为主。
雍正至乾隆前期,朝廷仍然延续着此前的海洋政策。如雍正八年(1730),浙江总督管理巡抚事务的李卫获悉,在定海县衢山等处发现许多松江华亭县装载茅柴的船只,衢山的万两岙、倒斗岙、桶岙还查得有华亭县人搭盖棚厂,砍伐芦柴。此外,还在马迹山发现五只鄞、镇两县的采蕨船,马迹的北基湖岙地上发现破碎器具碗片等物。由于“此数山稍近内洋,在岙既有搭棚久住之人,往来又有装运之船,或遇孤舟,保无抢劫情事;设遇奸匪,又难保无窝顿容留之弊。即果皆良民,而棚厂所需口粮,自必陆续运送,囤积在岙,一旦被匪类攫取,即可接济”。因此,李卫即遵照严禁海山搭寮接济的禁例,命令限期将衢山倒斗等岙搭盖的棚厂尽行拆除,沿海水陆辖汛营员加强对出海船只人员的巡查驱禁。㉖乾隆九年(1744)二月,浙江巡抚常安查勘宁波府镇海、定海海域后,奏称内洋岛屿宜招民开垦,“凡涉外洋之山,最易藏奸,虽膏腴沃衍之区,必须严行饬禁,毋许开垦、采捕、煎烧等类,以滋事端”。㉗此一时期虽有民众潜赴海岛开垦、采捕、煎烧、樵采等,但在官府厉行驱禁的政策下,还难以形成定居村落。
不过,从乾隆中期开始,官府对于出海渔民的态度开始出现微妙的变化。乾隆三十二年(1767)七月,闽浙总督苏昌、浙江巡抚熊学鹏接到兵部咨文,要求查明浙江沿海船只出入情况,经察核发现,“定海县衢山之倒斗岙、沙塘、癞头屿、小衢山等处查属禁地,但每年春冬渔期,有暂时搭披贮鲞贸易。又宁海县之金漆门、林门二处,每当渔汛时,亦有暂时搭厂贸易之人”。鉴于海防的重要性,浙江省官员建议:“所有搭披贸易渔船,应令各将弁查明执照,于何日搭厂、何日彻回之处,一一造册禀报,加意巡察,毋使在地滋匪。”㉘相对于康熙、雍正年间封禁驱逐,此时官府通过发给渔船执照的举措,来加强对出海船只、人员的管控,在事实上承认了沿海渔民“搭披贸易”的行为。这一政策上的变化,对于衢山海岛社会的形成有着深刻影响,使人口的长期定居与聚落的出现逐渐成为可能。
清中期以后,因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日繁,人地矛盾凸显,官方对海岛开发的态度也发生明显转变。道光十年(1830),定海镇总兵陈步云建言:“以衢山自国初以来久为弃地,今海禁久开,内地生齿之繁十倍国初,贫民渡海私垦,官辄封禁,然私垦终不能绝,徒资吏胥婪索,加以诸方杂处,蓄为奸薮。不若蠲禁,恣其垦种,设官收赋,稽诘保甲,清厘赋则,使奸无所容而民得安其业,数年之后,必为沃土。”㉙由于贫民渡海私垦的行为已难以禁绝,且封禁弊窦丛生,所以陈步云建议将开垦行为合法化,并添设官兵、推行保甲以维持治安。到道光二十一年,朝廷谕令各直省督抚以有无情愿认买之人为断,核实查明各省私垦荒地之情形,并准许召民承买。此后,遂有定海厅生员林锡璜等议买衢山岛,呈请缴价助饷,升课纳税。不过,最终没有同意。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衢山岛“烟户已不下两千余”。㉚随着衢山岛定居人口的大量出现,封禁政策变得有名无实,开复衢山岛渐成官府的必然选择。
同治十三年(1874)四月,定海厅同知陈乃瀚面禀浙江巡抚杨昌浚,称衢山岛“滨海民人,自辟町畦,岁月蕃息,聚成村落”,请求将其纳入国家赋役体系。在次年陈乃瀚亲诣履勘后给杨昌浚的详禀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衢山海岛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因道光年间海上有事,滨海渔民避难入山,结茅而居,种植为命,渐而人烟日盛,滋生日繁。昔之倒坍塘碶以及荒废涂荡,今皆筑复成田,前之结茆暂避,今则比屋而居。”这里的“道光年间海上有事”,即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的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后,定居衢山岛的人口大量增加,塘碶等水利设施得到修筑,滩涂荡地被围垦成田,比较稳定的聚落形成。杨昌浚亲自履勘后发现:“(衢山)内外沿海居民房屋约计五千余户,男女大小丁口三万有余。垦成良田约一万两千余亩,地荡山约一万八千余亩。”又据衢山岛柱首郁文高等呈明:“布种山地,由来已久,安分劝农,今愿邀同各户绘图,呈请丈量,编入民籍,升课输税。”并声明岑港巡检驻扎岱山,与衢山相距不远,可以兼管;武职原系定左营所辖,无须另议设官移兵,所需经费由厅筹办等情况。由此可见,开复衢山岛的各项条件均已成熟,于是杨昌浚奏请:
岱山与衢山从前本隶一乡,乃岱山展复已及二百年,而衢山仍在委弃之列,殊非增课保民之道。从前既无封禁明文,目下户口繁庶,荒产已成熟地,似无再行驱逐之理。并闻该山泥于封禁之说,恐蹈违犯,时受豪猾欺凌,衙蠹需索。今闻官为查丈升科,得以安居乐业,无不鼓舞欢呼,感戴皇仁。前此屡议开辟而不果者,或以人少地广,或因经费不赀,又恐接济盗粮,窝藏匪类。今该山户口如许,不患无人,经费就地筹办,不必开销正项。海禁大开,产粮不在一隅,轮舶舟师,络绎巡缉,盗匪无从托足。此三者皆可无虑,自应援照天涨沙涂之例,勘明亩分,按则升课,仍由藩司分给单照,以资执守。㉛
这一建议很快得到朝廷的回应,要求杨昌浚督饬陈乃瀚“勘明田亩分数,按则升科,并确查户口、人丁、田地、山荡实有若干,将粮赋征税事宜一并议奏”。㉜
综上所述,从乾隆中期开始,随着清朝海洋政策的调整,官府对于出海民众、海岛开发的态度出现转变,潜赴、移住衢山岛的人口不断增加,并由季节性的移住变成长期的定居,水利设施得到修筑,土地拓垦被推进,比较稳定的聚落形成,致使开复衢山岛的议论再次出现。清代衢山岛的社会发展历程,也可以从现代的调查中得到佐证。《衢山镇志》的编纂者通过查阅家谱、实际走访、参考其他志书等,对境内主要姓氏的渊源,从祖籍、迁岛年代、境内分布、排行、繁衍代数等方面做了系统整理。据此,我们将各迁入年代的姓氏数量、占比进行统计,具体见表1。㉝
表1 衢山岛各时期迁入姓氏数量/占比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姓氏数量在乾隆以后剧增,特别是嘉庆、道光、咸丰年间,有63个姓氏迁入,占了迁入姓氏总数的84%,这跟前文提到的清中叶以后定居人口不断增加的结论是相吻合的。
在人口增加、聚落形成、水利修筑、土地垦辟过程中,地域的统合也在同时进行。寺庙等公共空间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标志。嘉庆四年(1799),在今桂花园村兴建了东岳宫;同治年间,在境内观音山麓兴建了洪音寺。此外,现存岛斗南大岙宋朝宫内,有一口高88厘米、直径60厘米、重181公斤的清代铜钟,据钟身铸字所示,为咸丰八年(1858)十月铸造,内有244位捐助人的署名,其中包括“李德大川记、李德大顺记、大生号黄顺风、德大号、毛顺利、朱圭记、徐森泰、马万春、定海直隶厅、岑港巡检白蕴华”等。㉞李德大川记等显然是商户名称,定海直隶厅、岑港巡检白蕴华则代表官府,可知包括官府、商户以及本地居民都资助了铜钟的铸造,虽然不清楚铸造铜钟的具体缘起、经过,但仍可视作地域统合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三、定海闹粮案与衢山岛的最终展复
在开复衢山岛的一切事宜似乎水到渠成之际,却发生了一件意外事件,即“定海闹粮案”。对于该事件的发生缘起及经过,除了《清实录》《东华续录》《定海县志》等官方文献有所记录,《申报》也曾作过及时的跟踪报道,并有数篇评论文章,使我们有可能从更全面的角度来审视这一事件。
光绪四年(1878)七月㉟初九日,定海厅同知史致驯偕同士绅朱某、书吏等到衢山岛天后宫,传谕衢山岛开复升科,要求每亩先缴承佃领垦钱五百文,用作办公经费。但是,当地部分民众认为衢山岛是封禁之地,并未见张贴的谕旨誊黄,因此怀疑是地方官私意升科。更要紧的,是有四十里地面的水利失修,必须先开通此处对直十八里的官河,才能旱荒无忧,保证纳粮完课。当时人多口杂,群情疑惧,冲突随时爆发,史致驯乃回城同定海镇商量,请求派拨师船带兵会同前往弹压。在史致驯离开后,民众认为官府必兴问罪之师,于是相互联络,在各要隘遍置“钉洞”,以为守备。当官兵再次来到衢山岛,刚从倒斗岙登岸,早有准备的民众鸣锣大噪,被激怒的官兵登岸放枪,“乡民数千人及赤身妇女等皆持耰锄迎击”,仓惶之中,致亡官弁二员,兵勇伤亡数十名,官府只得收队回船。㊱
七月十六日,宁绍台道瑞璋委派宁波府、定海厅等处文武官员带兵五百名,乘元凯轮船前往衢山岛,准备剿抚兼施。到达后,官府即告示安民,要求将首事者送出,胁从者不予追究,并准许乡民前来领取门牌、执照,“日后查有门牌之屋,一律免致焚殴;查有执照之人,一律免致杀戮”。然而,这一招抚措施并未收到实效,民众既未将首事者献出,也无人来领牌照。官府甚至听闻,民众开始勾结岱山盐枭以及各小岛海盗,广储军火,决意负隅抗拒。于是,官府决定进行剿办。㊲
七月二十日,由台州同知成邦干统率各路官兵近千名,从定海起椗,共赴衢山岛剿办反抗的民众。又命元凯轮船在衢山岛附近洋面逡巡,以防窜逸。二十一日晚,各军抵达衢山。次日黎明,官兵整队登岸,进行围剿,遭到当地民众的激烈抵抗。最终,官兵依靠人数和武器上的优势取得胜利,经查点,官兵“杀毙匪党四十余名,夺获旗帜二十三面,洋鎗二十七杆,三百余斤铁炮两尊,阵斩被获匪党六十三名,内有金启兰次子金阿毛”,兵勇受伤者五名。㊳二十三日,在官府的劝谕之下,当地民众将“匪首”金启兰(又作“金屺兰”)捆缚送到,“复引兵至其家,将老妇及三子、二媳、诸孙暨用仆共二十余口一并杀戮,尚有一媳因事回母家,相隔一番得免,斯劫田屋由定海厅收管入官”。㊴二十四五日,官兵连获金阿迷、夏大金等为首之人。此后,金启兰由元凯轮船解至宁波讯办,金阿迷、夏大金等则在定海厅讯明后被正法,其余五十余名从犯被取保开释,全岛一律肃清。㊵
事件平息后,梅启照以“剿捕海岛匪徒,擒获首要各犯,分别惩办”一折上奏,清廷要求梅启照督饬宁绍台道讯明确供,尽法惩办,同时饬令定海厅安抚良民,将衢山岛查丈升科事宜妥为办理。㊶据此,宁绍台道瑞璋发布《招抚流亡示》,其中提到:
惟查访九岙居民当金匪猖獗之时,荼毒不堪,纷逃宁波镇海及岱山东沙角等处,实堪悯恻。除饬印委各员悉心拊循外,为此示,仰衢山流亡人等知悉:现在该岛巨祸已除,地方安谧,尔等各自携家回岛,收地利以长子孙。至升科之事,尔等虽已欣然报丈,尚未办理妥贴,本道业已专委廉明之员会同厅员迅速妥办完竣。如书役、兵丁及各色人等敢有向尔等需索分文,即赴印委各员、本道衙门指控,立予重惩,决不少贷。尔等如前被金屺兰勒诈,出有洋票,昨在该匪身边搜获数纸,已经销毁,难保该匪不另有遗失,或已用出。嗣后,如确系被诈之票,不须再付分文,敢有持票索讨,准尔等指控察办。㊷
此后,衢山岛正式展复,进入国家赋役体系之中。作为衢山岛展复过程中的一个插曲,定海闹粮案只是部分民众为了个人私利而采取的集体抗争行动。但是,若将该事件置于衢山岛地域社会发展的脉络中,则可视为已经发育形成的海岛社会被强制纳入王朝国家体系之时,二者发生的激烈冲突,即在展复之前,衢山岛已存在着一个自洽的地域社会。闹粮案中被官府认定为匪首的培荫岙人金启兰,他的个人发迹史可视作衢山岛地域社会发育形成的缩影。据其供述:“年六十五岁,有田三百余亩,家资三万余金。昔年曾为盗魁,领船劫掠为生,因而起家,早经归正,不操旧业,近维耕种为事。此次开垦事宜,群起抗阻,以我田多年长,欲推为首。我以发以种种家业颇裕,不愿出头,老妻苦劝,何不从众,我决意不允,致犯众怒,遭其捆送。”㊸据此可知,金启兰出生于1814年(嘉庆十九年),㊹最初是以领船劫掠为生的海盗,后更事农耕,成为“有田三百余亩,家资三万余金”,家业颇裕的地方土豪。以盗起家,由盗入民,可能是清代衢山岛这类外洋岛屿上不少居民共同的经历,在此过程中,外洋岛屿也经历了从荒岛贼穴到烟户聚落,最后进入以国家编户齐民为主的地域社会。
光绪八年(1882),由于“衢山孤岛,路城较远,应输钱粮秋米,户口繁杂,若令各户赴城投纳,或归岱山带征,各户输纳无几,往来多有未便,因而一生疲惫俞甚,公事反多窒碍”,衢山庄殷耆邹渠仁、李德大、毛顺利、金源森、李万丰、潘盛贵等联名上呈,请求“饬令库粮柜书每年于六月二十日前赴衢山设柜开征,定期以肆拾日为限,各户应纳钱粮秋米于肆拾日内将上下忙一律投纳齐全”,以体恤便民。㊺该呈请得到官府的允准,并在衢山岛东岳宫刊碑晓谕。联名上呈中“殷耆”的出现,表明衢山岛从一个“私垦之徒”、海盗等组成的社会,完全转变为由地方士绅领导的地域社会。值得注意的是,衢山庄殷耆中的李德大、毛顺利,又见于前述宋朝宫清代铜钟的捐款人署名上,可知东岳宫刊碑确立的并非国家权力介入后创建的新秩序,而至少是咸丰八年原有地域秩序的长期延续与发展。
衢山岛的发展历程,是清代众多地理条件、发展程度等各异的外洋岛屿,如何在与国家政策的互动中推进开发,纳入王朝国家的管控体制,并最终建立起海岛地域秩序的一个案例。
注释:
①李德元:《明清时期海岛开发模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1期。
②相关研究可参见杨国桢主编,王潞著:《中国海洋文明专题研究》第10卷《清前期的岛民管理》,“绪言”,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5-13页。
③陈贤波对涠洲岛做过个案考察,陈贤波:《从荒岛贼穴到聚落街庄:以涠洲岛为例看明清时期华南海岛之开发》,《中国社会史评论》2011年第12卷,第275-297页。
④清代对于沿海岛屿及洋面有“内洋”、“外洋”之分,其划分原则是:凡靠近海岸或县厅之所岛岸的岛屿和洋面均划入内洋;反之,凡远离海岸或县厅治所岛岸的岛屿和洋面均划归外洋。王宏斌:《清代内外洋划分及其管辖问题研究:兼与西方领海观念比较》,《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3期;王宏斌:《清代前期浙江划分内洋与外洋的准则和界限》,《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2期。
⑤谢湜:《明清舟山群岛的迁界与展复》,《历史地理》第3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94-95页。
⑥祝太文:《清代浙江的山海封禁》,《中国边疆学(第六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45-249页;祝太文:《清代浙江衢山岛封禁历史研究》,《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5期。
⑦康熙《定海县志》卷1《沿革》,(清)周圣化原修,缪燧重修,凌金祚点校注释,清康熙五十四年修,舟山市档案局(馆)2006年版,第14页。
⑧⑩⑪康熙《定海县志》卷3《山川》,第67,67,67-69页。
⑨康熙《定海县志》卷5《军制》,第151页。
⑫《清实录》第6册《圣祖仁皇帝实录》卷245“康熙五十年三月丙辰”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7页。
⑬康熙《定海县志》卷2《舆图》,第53页。康熙二十九年(1690),分定江、浙洋汛,“以羊山、马迹两山南面之诸山及海面总属浙江,北面者总属江南”。据此,羊山为江南、浙江交界,苏窦在江南省界内,大衢山在浙江省界内。详见康熙《定海县志》,舟山市档案局(馆)2006年版,第157-158页。
⑭关于明清以来大黄鱼资源的分布与变迁,可参见李玉尚:《明清以来中国沿海大黄鱼资源的分布、开发与变迁》,夏明方,侯深主编:《生态史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00-123页。
⑮宝庆《四明志》卷4《叙产》,(南宋)罗浚等撰,清咸丰四年刊本,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5123页。
⑯至正《四明续志》卷5《土产》,(元)王元恭撰,清咸丰四年刊本,成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5897页。
⑰(清)顾炎武撰:《天下郡国利病书》卷6《苏松》,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59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57页。
⑱(明)郑若曾撰:《江南经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2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35-437页。
⑲陈吉余等:《两千年来长江河口发育的模式》,《海洋学报》1979年第1期。
⑳康熙《定海县志》卷2,3,6,第51,76,276页。
㉑(清)阮亨:《瀛舟笔谈》卷1,嘉庆年间刻本,第15页。
㉒㉓民国《岱山镇志》卷20《余录·诗词》,汤濬编著,民国十六年刊本,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25》,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573,574页。
㉔康熙《定海县志》卷5《军制》,舟山市档案局(馆)2006年版,第151页。
㉕《浙江巡抚常安奏为查勘定海内外洋面情形并报起程及回署各日期事》(乾隆九年二月二十日),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109-01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王宏斌:《清代前期浙江划分内洋与外洋的准则与界限》,《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2期,第104-105页。
㉖雍正《浙江通志》卷96《海防二》,(清)嵇曾筠等监修,沈翼机等编纂,清雍正十三年修,收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21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223-2224页。
㉗《清实录》第11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211“乾隆九年二月戊寅”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19页。
㉘《清实录》第18册《高宗纯皇帝实录》卷790“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丙午”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03页。
㉙《诰授武显将军福建福宁镇总兵陈公事状》,载(清)孙诒让《籀庼述林》卷10,民国五年刻本。
㉚光绪《定海厅志》卷14《志一·疆域·山川》,(清)史致驯,黄以周等编纂,柳和勇,詹亚园校点,清光绪十年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86-287页。
㉛光绪《定海厅志》卷14《志一·疆域·山川》,第286-288页。
㉜《清实录》第52册《德宗景皇帝实录》卷20“光绪元年十月己卯”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2页。
㉝按,镇海殷氏的迁入年代在该志中有康熙年间(传13代)、乾隆年间(传10代)两种说法,兹取后说。见《衢山镇志》编纂委员会编:《衢山镇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0-114页。
㉞㊺《衢山镇志》编纂委员会编:《衢山镇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510-512,609页。
㉟光绪《定海县志》和《东华续录》均将“定海闹粮案”发生的时间定在六月,误。
㊱《续述定海闹粮事》,《申报》1878年8月16日;《衢山续信(二)》,《申报》1878年8月26日,转引自舟山市档案学会、舟山市档案馆编:《<申报>舟山史料汇编》,内部发行,1990年,第6-7、10-11页。
㊲《衢山续信(一)》,《申报》1878年8月24日,转引自舟山市档案学会、舟山市档案馆编:《<申报>舟山史料汇编》,1990年,第10页。
㊳(清)朱寿朋:《东华续录(光绪朝)》卷23“光绪四年八月己亥”条,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38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36页。
㊴㊸《衢山乱事粗定》,《申报》1878年8月29日,转引自舟山市档案学会、舟山市档案馆编:《<申报>舟山史料汇编》,第11-12,12页。
㊵㊷(清)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卷76《兵政十五》,光绪十四年刊本。
㊶《清实录》第53册《德宗景皇帝实录》卷77“光绪四年八月戊戌”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9-190页。
㊹现代调查显示,培荫村金姓是嘉庆年间从岱山泥峙迁入的,至今已传8代。《衢山镇志》编纂委员会编:《衢山镇志》,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