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等音乐教育中的“专”与“能”
——以声乐主修为例
2019-04-09云南省文化馆
■贾 佳(云南省文化馆)
音乐教育不仅是提升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一种途径,也是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高等音乐教育则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专业性音乐人才的艰巨任务。然而,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的专业性音乐教育仍存在着诸多现实性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高等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刻不容缓。
■“专”与“能”的辩证关系
(一)以音乐教育专业为例
我国的各大艺术院校通常将专业性的音乐教育分为音乐表演专业和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任务是为我国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然而“准音乐教师”的培养是一项复杂而任重道远的工作,要将“准音乐教师”培养成合格的音乐教师,必须经过严格系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等全方面的培养和训练,使其掌握成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培养“准音乐教师”具有自主、创新、反思的能力。高等音乐教育是为中小学输送具有专业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师资的教育,如果培养出来的老师没有创新意识、探究精神、自主学习的能力、常反思的习惯等,这样的音乐教师是不可能把中小学的音乐课上好的,更不可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小学生。
在大学4年的学习中学生们大多一味追求声乐技巧上的进步,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如何使自己的声音更完美这件事上,并没有意识到作为一名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自己以后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就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如何尽到一名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义务。
以声乐主修的音乐教育专业其“专”固然是表现在对于声乐技巧的学习和掌握,认真努力钻研声乐技巧,达到在技巧上的突破,追求完美的声线和对于声乐作品的深度理解,提高自身对于声乐艺术的感受与感知、表现与创造、沟通与合作的能力;而其“能”则表现在教授音乐课程的能力,其中包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常识和音乐欣赏等课程,在教学中要求能示范演唱、自弹自唱、指挥等,还要能够组织、领导课外音乐活动等,加强对于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并能够合理地将理论运用于教学实践,培养创新意识、探究精神、自主学习的能力,为以后走上音乐教师的工作岗位夯实理论和实践基础。
事实上,“专”与“能”二者并不矛盾,但前提是能够合理地把握住二者之间的“度”,就是所谓的“一专多能”。“专业”是“能力”其中一方面的表现,也是“能力”的前提条件,没有“专”的“能”是无稽之谈,而“能力”则是发挥其“专业”的必要保证,二者互相依赖。完美的专业技巧是对学生4年来专业课学习成果的一个认可,也见证了一个学生在四年中的成长,然而实践能力的提高则是说明了学生在处理学校、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现实问题时思想上的成熟。一个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必须要二者同时具备,才能保证其毕业后能胜任音乐教师的工作。笔者认为,在音乐教育专业中,应该更加注重的是学生的“多能”,毕竟在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首先起到的是培养学生基本的艺术感知能力这种奠定艺术基础的作用,对于中小学生的课堂而言,太过专业性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巧并不能使其易于接受。因此,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毕竟应届大学毕业生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缺乏有针对性的职业锻炼,是其将来就业的最大障碍。
高等音乐教育专业一时一刻也不能忘记自己应该履行的重要职责是为现代教育、未来教育输送合格的音乐教师。
(二)以音乐表演专业为例
与音乐教育专业不同,高等音乐教育中音乐表演专业的教育目的则是为社会培养能歌唱、能表演、能组织开展艺术活动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音乐人才。然而传统的声乐表演教学模式是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通过“一对一”、口传心授式的个别课形式,侧重于声乐演唱技能的训练和提高,而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的激发。因此,整个教学过程与培养目标出现脱节,而由于学生基本嗓音条件的限制,使得课堂教学效果事倍功半,也导致了教学资源的极大浪费。
音乐表演专业中的“专”和“能”与音乐教育专业有共同点,却又存在着差异。对于一个以声乐主修的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其声乐水平的高低好坏似乎比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对于自身的发展更为重要。也就是说,声乐技巧对于表演专业更加实用,毕竟一个合格的舞台表演者首先应该具备的就是合格的专业素质,否则便没有登上舞台的通行证。因此,笔者认为,为了给台下的观众呈现出最精彩的表演,在音乐表演专业中可以适当追求声乐技巧上的突破,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注重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
在声乐作品中,每一首歌曲都不是平淡如水的,其中的含义则需要借助表演者用心去体会,最后在舞台上声情并茂的演绎出来。所谓“表演”就是指演唱者不仅仅要把歌词和旋律完整地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肢体语言、身体动作以及面部表情等表演方式,将作品更深层次的内涵诠释给观众,使观众欣赏过后能够达到一种共鸣,这便是一个优秀的声乐演员“能力”的体现。在此,“专”与“能”的关系似乎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专”依旧是“能”的前提条件,没有专业水平的舞台表演只会令观众大跌眼镜;然而“能”则不再是“专”的保证,而是为其锦上添花的一种方法和手段,完美的歌唱技巧和自然并真情流露的舞台表演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呈现出一场无可挑剔的声乐表演。
实践性强是音乐表演专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只有在艺术实践中才能体现教育价值。在教学中把课堂教学成果应用于表演实践,既检验了教学效果,也让学生从课堂走向舞台,学以致用,为今后从事音乐表演工作奠定基础,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现状
目前,虽然我国对音乐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深,但是各大艺术类院校存在的教育问题也开始逐渐显露。高等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根据社会需要培养真正的音乐人才,但现如今我国高等艺术院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却远远达不到要求,即使部分毕业生能够及时就业,却也未必能从事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最终导致音乐领域的人才逐渐流失,这对于我国基础性音乐教育事业造成了一定的人才损失。造成这一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学校招生选拔制度有待健全
现如今我国的高考制度一直在不断地探索、创新,试图找出最合理的途径来选拔考生,虽说新的政策制度给前些年异常火爆的艺考热降了些温,但艺术专业招生体制仍不健全。在每年的艺考生中,只有极少部分的考生是从小就开始接受艺术技能培训的,专业基础相对较好;而绝大部分的考生是半路出家,甚至到临考前的几个月才开始突击专业,刻苦练习了两首曲目以备考试。艺术本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对于后者一类的学生,大学4年的学习并不能使其掌握艺术的精髓。因此,毕业后不能胜任相关工作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二)教育目的有待明确
目前为止,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主要分为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两大类,学校应该根据社会的需要针对不同的专业制定不同的教育目的,并且实施不同的教学手段或教学方案。但现实是大多数的艺术类高校并未做到因地制宜,造成学生本身对自己所学专业认识不清,不能正确规划自己的学业和有效地指导实践。
(三)课程设置有待完善
由于高等音乐教育中的两大专业所要培养的人才规格不同,故应该针对不同专业的教育目的合理安排课程设置。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目的是为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培养音乐教师,要求其必须具备教师职业的综合素质,即除专业课程的安排外还应对其进行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方面能力的培养,并定期安排相关的教学实践活动,以更好地达到该专业的教学目的;音乐表演专业主要是为音乐领域输送舞台表演方面的人才,故该专业的“一专”应是相对于音乐教育专业更加扎实的专业技能,“多能”则体现在舞台表演的相关技巧上,将良好的专业功底和到位的舞台表现力相结合才能打造出一个个合格的舞台精灵。
(四)对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告诉我们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当代学校教育却往往忽略了学生作为一个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老师对于学生的教育应具备一定的引导性,首先要将学生的一些错误的思想意识纠正过来,其次才是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传授,音乐教育亦是如此。如今大多数学习音乐的学生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非常模糊,以至于认识不到在本专业的学习中何者为“轻”、何者为“重”,不能够合理地安排学习计划和分配学习时间,更无法正确认识其自身的人生价值和社会意义,盲目随大流,这就需要教师对其进行思想观念上的正确引导,从思想上将学生引入正轨才能使学生正确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合理地、有规划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其学习生涯,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
■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要改变高等音乐教育的现状,首先要从学校、教师、学生3方面人群的思想观念入手。学校要明确不同音乐教育类型的培养目标,确立不同音乐教育类型的课程设置、评价体系。师范类音乐教育就应体现其师范性,课程设置以艺术史、艺术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为主,缩小技法课的比例,增加其教学实践的机会;表演类音乐教育应注重舞台实践,可增加舞台表演技巧方面的相关课程,多搭建表演平台,增加艺术实践的机会。
教师首先必须解放思想,转变传统音乐教学的观念,及时灵活地调整教学方法和手段,从而提高进行教学改革的能力;其次,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认识观,使学生对于自身专业的学习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从而提高学习效率,鼓励其积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为其走上社会、胜任工作做好铺垫。
(二)建立健全高校招生制度
严把招生选拔关卡是健全高校教育体制的首要任务,教育部门应大力加强对艺术类院校招生的改革力度,增加对考生艺术专业课程和艺术相关知识的考察深度,提高艺术类考生的综合素质,将试图通过旁门左道混进大学校园的“伪艺术生”拒之门外,也为高等艺术院校将来能够培养出真正对于社会有用的高素质艺术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对教学模式的改革
从本质上来说,教学模式的作用在于促进学生学习技能的形成,提高其作为学习者的智力,这种技能和智力包括对于专业技术的掌握和提高以及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学以致用,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力度对高等艺术院校的艺术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校方作为教学管理者,要打破常规,大胆试验,并统筹规划,把握全局,对艺术教学内容、形式、课型和方法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立足于社会需求,遵循专业特点和艺术教育规律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求,把课程教学与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全面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
(四)加强艺术教育师资力量建设
高等院校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是教育改革必须面对的,也是最尖锐的问题。由于音乐教育的特殊性,专业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一对一的教学方式,教师不得不承担了大量的教学任务,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精心辅导,师资力量的薄弱已经成为影响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教师素质培养,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建设专业过硬、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是高校进行艺术教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艺术教学的特点,高校应适当放宽艺术课师资的配备比例,加强艺术教师的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思想觉悟,使之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总之,高等音乐教育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完善高等音乐教育教学体制,解决长期存在于高等音乐教育中的各类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和改革高等音乐教育模式,合理规范教育教学体系,必将促进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使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步入良性的循环运作轨道中来,从而完成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并且具有高水平、高学历、高层次的艺术人才和“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