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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上灯”习俗与花灯的产业化传承保护
——以广西北流市民乐镇新旺村为例

2019-04-08张华

关键词:民乐花灯祠堂

张华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黄遵宪诗曰:“中原有旧族,迁徙名客人。过江入八闽,辗转来海滨。俭啬崇唐魏,盖犹三代民。”“筚路桃弧辗转迁,南来远过一千年。方言足证中原韵,礼俗犹留三代前。”[1]客家人的根源、迁徙的艰辛以及客家文化的古老性在黄遵宪笔下以诗的形式得以呈现。顾名思义,客家即“作客他家”,非原居民,始为中原士族,因躲避战乱和灾害多次南迁,在迁徙过程中与当地居民演化成汉民族中一支新的民系,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客家文化。“上灯”习俗作为客家众多文化瑰宝之一,“既是时代、特定环境的产物,同时也动态地沿袭了中原传统文化观念”[2]。“上灯”仪式是“上灯”习俗的核心组成部分,与中原文化观念中薪火相传、感恩生命、宗族团结的精神特质相结合,催生出众多的文化载体,花灯是其中的重要代表之一。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乐镇新旺村为研究对象,对“上灯”习俗的仪式过程、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进行综合性研究,并联系当今花灯的市场化、产业化现状和问题,探讨花灯产业化传承与保护的可行性措施,力求使客家“上灯”文化习俗得以更好地传承。

一、客家“上灯”习俗概述和调查点简介

至今,广西北流客家关于“上灯”习俗的民间活动仍然存在,但对其研究的成果却比较少,在《北流县志》中对其介绍只是寥寥几笔带过而已。笔者在所能搜集到的资料里发现,系统、全面论述“上灯”习俗的著作和论文比较缺乏,仅有的数篇论文也基本停留在对上灯某些方面的单一描述上,对“上灯”的整个习俗仪式、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较少论及。曾春的《客家上灯习俗研究》[3]着重探讨上灯节形成的历史原因,并对上灯节的定义和客家民间信仰进行阐释。周云水的《客家花灯文化研究》[4]以兴宁地区为调查点,较为关注的是该地区花灯的制作流程和技艺传承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关于花灯技艺传承的有效途径。王秋珺在《赏兴宁上灯习俗——以兴宁叶南镇罗氏家族上灯仪式为例》[5]一文中侧重介绍了该地区整个上灯仪式的过程——迎灯、上灯、迎祖像、送灯,并揭示了相关物品所代表的意义。黄顺兰在《广西岑溪上灯节初探》[6]一文中侧重分析了上灯节的意义、社会功能、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综上所述,对于客家上灯习俗的研究大部分侧重于单一视角,很少挖掘花灯保护与“上灯”习俗之间的内在联系。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对“上灯”习俗的仪式过程、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进行整体性研究,并通过对当今花灯的市场化、产业化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总结出花灯产业化传承与保护的可行性措施,以促进“上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乐镇为花灯调查点,以民乐镇新旺村元岭组为仪式调查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乐镇坐落在桂东南,曾经被评为“广西重点镇”和“全国文明镇”,距北流市区 9千米;因有高速公路与铁路,交通方便。该镇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总面积 167平方千米,全镇辖 18个村(街)委会,27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 7.2万多人。圩镇面积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 2万多人。新旺村是民乐镇管辖下的 18个村之一,元岭组是新旺村管辖的小组之一。据有关数据,元岭组户数在123户左右,人口数量达到 780人。元岭组除外来迁入的几户人家外全为曾姓,共三个祠堂。调查点所在的祠堂属于元岭组三个祠堂其中一个,有着约定俗成的家法、家规和族派。该祠堂有20多户人家,共70多人口,皆为曾姓客家人。

二、民乐镇新旺村的“上灯”习俗

“上灯”是客家特有的一种习俗。在民乐镇,客家家族中前一年有男孩出生,在满月后新一年的农历正月初十左右,家人取一只花灯悬挂在自家祠堂中,以挂花灯、办丁酒等形式为新丁庆生。这一天被称为“上灯节”。在客家方言中,借谐音之意,以“灯”喻“丁”,象征新生。每年正月初二,民乐镇旧市场便会响起手工艺人买卖花灯的吆喝声。直至初九,前来赏玩的百姓络绎不绝。在上灯节那天,亲朋好友用一个盒箩①盛上礼品到添丁家庭祝贺。

(一)“上灯”仪式

“上灯”仪式是“上灯”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场完整的上灯仪式主要包括选灯、迎灯、上灯、暖灯、落灯五个环节。

1.选灯

选灯是整个上灯仪式的首要步骤,是添丁家庭颇费心思的环节之一。添丁家庭选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花灯的规格和样式,这与添丁家庭的经济实力和所在祠堂当年能容纳的花灯大小紧密相关。经济实力强而祠堂空间充裕的添丁家庭会选择大号或超大号花灯,以此彰显相应家庭的社会地位和声望。添丁家庭取得花灯的途径主要有三种:(1)身怀花灯技艺的添丁家庭在每年秋收后便着手设计、制作花灯,这样既独具匠心、与众不同,又能令人“闻香而来”;(2)部分添丁家庭主动联系花灯艺人,告知花灯艺人所购花灯的规格、大小、样式,定制而成;(3)大部分的添丁家庭根据各自的上灯时间、天气和购物心理等在不同的时间段(初二至初九)到市场上货比三家,然后买下合适的花灯。选灯包括挑选花灯和选择花灯悬挂的位置。当一个祠堂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丁出生的情况时,添丁家庭便聚在一起商议,之后再选定位置。

图1 抬灯

2.迎灯

迎灯是上灯仪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隆重的迎灯环节凸显了客家人对上灯习俗的重视,展现了客家人尊老爱幼的精神风貌,蕴藏了对宗族和祖先的敬仰。上灯前,添丁家庭通过商议派指定人员(一般皆为男性)到存放的地点取灯,抬往祠堂。抬灯过程中,有安排的人员在一旁燃放鞭炮和敲锣打鼓来告知父老乡亲。若迎灯队伍中有几个花灯,则按新生儿的年龄大小排序,强调长幼有序。敲锣打鼓的迎灯仪式既展现了添丁家庭的经济实力,又为花灯蒙上一层神秘面纱,透露出上灯仪式的庄重肃穆。在当下,迎灯仪式渐渐淡化。现在有的添丁家庭在购买花灯后直接由花灯艺人送到祠堂,将其安放在祠堂中等待上灯。

3.上灯

上灯是仪式中热闹而又烦琐的关键环节。“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不同地方的上灯仪式举行的时间不一。有的人家如每年守岁一般,以一天中最早的时刻为吉时,即初十零点在祠堂为新丁上灯。有的人家在早晨六点为新丁上灯,借“六六大顺”以表达吉祥如意。也有的人家在日上三竿时才缓缓而来,因此附近的人都有在一旁观看的机会。新丁的父亲是整个上灯过程的主要负责人。首先,男孩父亲根据所挂位置放好灯绳;其次,将花灯的灯带从花灯上面拿下来捋顺;之后,将煤油灯或电灯从花灯上面悬挂到花灯的中间,灯所在的高度恰好到小孩的图像周围;接着在花灯底部系上一串硬币,联结花灯以客家话取谐音寓意“丁财两旺”;最后,男孩父亲拉绳,其余两人轻轻托着花灯缓缓升起到祠堂顶端,再将灯绳的另一端系在祠堂的一侧。新丁父母在供台上摆好祭品拜过祖先,就燃放鞭炮和烟花。有的在燃放鞭炮后提着社公灯到社公上香点灯,也有人家将灯请回家挂在门口。灯绳、裹着硬币的布、花灯饰品皆为红色。红色寓意温暖、幸福、吉祥,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当地花灯融入中国人的红色情结,使其成为客家文化的独特载体。

4.暖灯

暖灯是上灯仪式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上灯过程中,添丁家庭会在花灯的内部放置一个煤油灯或电灯泡。访谈对象谈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时,每个添丁家庭在花灯里放置的都是煤油灯,需要每天派人到祠堂往灯中添加煤油,确保花灯中的煤油灯昼夜通明,象征着薪火不断、血脉绵延。现在,暖灯的形式有所变化。当地大部分客家人用白炽灯取代了煤油灯,既节省了人工、物力和经济开销,也保护了生态环境。

5.落灯

落灯是整个上灯仪式的最后环节。民乐镇新旺村元岭组曾氏祠堂的花灯从正月初十开始一直悬挂至次年的正月初九,长达一年的时间。初九那天,原添丁家庭到祠堂里将花灯取下,人们则聚集争抢花灯里的硬币和花灯装饰品以求得来年福气。最后,添丁家庭将剩下的物品烧毁,意味着上灯仪式的结束。

(二)“上灯”的文化内涵

“上灯”习俗是在客家先民在几次南迁中在宗族团结、溯本求源的需求下产生的,作为客家特有的民俗,它蕴含着极其深厚的文化内涵。“灯”作为“上灯”习俗的具象表征之一具有双重文化含义,而“上灯”的仪式与场所渗透着客家人尊祖敬宗、香火承继的孝亲观。

1.灯是内蕴民俗文化的重要符号

在客家方言中,“灯”与“丁”谐音,客家人借此谐音表达出一种“添丁发财”的朴素愿望。又因为“上”与“丧”同音,在趋吉避凶的心理作用下,客家人又称“上灯”为“升灯”“挂灯”等。实际上,“上灯”习俗就是以“添丁”为主题,以“灯”作为诞生礼俗的符号来传达庆生喜悦的活动。另外,“灯”能给人带来光芒和温暖,是一种有温度、有希望的象征符号,寄托着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憧憬和追求。“灯”既承载着人们独特的情感,又体现着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的大部分传统节日或仪式中,“灯”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渲染着祥和喜庆的氛围。除夕佳节万家灯火,元宵时节张灯结彩,“灯”已然与我国传统民俗紧密相连。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能够生产、制作各式各样的灯具,通过灯来表达对光明的向往与需求,传达着独特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情怀。

2.宗族祠堂是祭祀祖先神灵的主场域

祠堂祭祀是出于宗族组织和制度的存在。“宗族制度强调纵式的父子血缘关系……亲疏有别的观念奠定了中国人的人际交往准则和伦理观念”[7]。宗族祠堂是沟通神灵与世俗世界的“桥梁”,但凡重要岁时性节日或族里有重大事件要向祖先禀报时,族人便会到祠堂进行拜祭。上灯习俗实质上就是庆贺生命的新生,客观上也为宗族输入了新的活力,一来告诉祖先族中又添新丁,香火延绵,二来祈求祖先保佑孩子健康成长。添丁的家庭必须在此举行上灯仪式,并于宗祠正厅吊挂花灯,一般一个花灯对应一个新生儿的诞生。因此,一个祠堂里吊挂的花灯数量愈多,愈可证明此族系人丁兴旺。这也是宗族引以为傲之事。

(三)“上灯”的社会功能

“上灯”的社会功能主要通过上灯仪式来展现。北流客家的上灯仪式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它不仅确立了个体的社会身份属性,完成了社会意义上自我的重新整合,而且使人增强对宗族组织的情感认同,有助于维护共同体秩序。

1.个体生命的“过渡”

范热内普的“过渡礼仪”理论将礼仪分为三个阶段:分隔、边缘和聚合。他认为:“从一个群体过渡到另一个群体,从一种社会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状态,都被看作存在之天经地义的事情,由此人的一生变成了由一连串有着相似终点和起点的阶段所组成:出生、社会性的青春期、结婚、为人父母、提升到更高等级、职业的专门化、死亡。这些事件中的每一个都有庆典,其根本目的在于使个人离开一种确定的位置而转入另一种同样确定的位置。”[8]民乐镇的“上灯”仪式作为分隔礼仪的一种具体表现仪式,通过一次盛大而严肃的诞生礼宣告婴儿出生,自此进入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象征着新生儿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等到次年正月初九,原添丁家庭到祠堂里将花灯取下,完成“落灯”环节,整个上灯仪式正式结束,寓意着婴儿此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人。对身份社会属性的认同建构在对个人生命存在的认同基础之上。北流客家通过这样一种仪式性过程将个体生命“过渡”的象征性意义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

2.宗族组织的情感认同

“马林诺夫斯基从功能论的角度出发探讨仪式的社会作用。他指出,仪式具有增强个人安全感以凝聚社会群体的功能。”[9]上灯节前后,客家族群尤其是同一宗族的族人共同出席这场生命诞生的公共仪式,意味着上灯除了具备预示个体生命的过渡功能之外,还具有凝聚宗族群体、强化宗族情感的社会功能。文化认同是族群认同的基础,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借助上灯节将疏于联系的宗族亲朋好友联系在一起,为其提供一个沟通感情的平台,客家族群在此仪式过程中紧密互动,族群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得以强调,宗族所在村庄共同体的整合得以维系。

三、花灯的产业化传承

作为“上灯”习俗的物质和文化载体,置身在市场的花灯不仅是普通商品,更是添丁的象征符号。“上灯”习俗间接促进了花灯消费;反之,花灯的消费、改造又为“上灯”习俗提供了物质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花灯的传承和保护在“上灯”文化的延续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遗憾的是,当下花灯市场现状不容乐观,花灯产业化步伐十分缓慢。因此,以政府为主导、以创新为动力,是推动花灯产业化传承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花灯市场化现状

每年初二至初九,在民乐镇政府管理的旧市场的流动摊位上,花灯艺人会将自己制作的花灯拿到流动摊位上出售②。旧市场上的所有花灯艺人都出于民乐镇会众村张氏宗族,花灯技艺的传承属于家族式传承。市场上的花灯分祠堂灯和社公灯两种,本次研究主要收集祠堂灯的信息。祠堂灯的规格主要分为四种:小号、中号、大号和超大号。小号花灯价格在160元左右,中号花灯价格在260元左右,大号花灯价格在380元左右,超大号花灯价格将近500元。根据花灯艺人提供的数据,近三年的花灯销售数据(不包括社公灯)如表1所示。

表1 2016—2018年花灯销售数据

从近三年销售的数量上看,受到经济发展和新丁出生人数的影响,花灯销售量得到小幅度上升,但花灯艺人并不看好上灯仪式的发展前景。笔者调查了解到,1号摊位陈晨家今年只做了3个超大号花灯,12个大号,其余为中号和小号。截止到初七,陈晨家还剩7个大号花灯和部分社公灯。在花灯售卖的最后一天,陈晨家的7个大号花灯才完全售出。又因为制作花灯的人工成本过高,不能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陈家打算来年减少花灯的制作数量,将重心转移到其他工作上。4号摊位的老奶奶告诉笔者,如今极少数的年轻人愿意制作花灯,以后花灯技艺的继承将成为一个问题。

查尔斯·兰蒂提出构成文化产业基本价值链的五个环节:创意的形成、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的流通、文化的发送机构和最终消费者的接受等[10]。笔者从这五个方面对花灯市场及其产业化进行分析。首先,就创意环节而言,民乐花灯创新开发的程度还比较低,花灯艺人的制成品无论是规格、样式,还是祝贺内容都极为相似。由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因素限制,比如成本的考量、知识的欠缺和渠道的单一等,花灯艺人的个人创造力无法得到真正释放,花灯产品类型单一而重复。其次,从生产环节来讲,在民乐、山围、新圩、西埌等几个乡镇中,民乐的花灯市场是其中规模较大的,新圩制作花灯的只有两三户。但民乐花灯的主要生产类型仍是单间小批量生产,并未形成小作坊式生产或工厂大机械化自动生产的基本模式。这导致生产稳定性差、效率低。再次,从流通和销售环节来讲,民乐花灯的销售渠道单一,主要以线下经营为主,并未开拓和利用互联网市场。最后,从消费者的接受环节来看,民乐花灯的消费人群固定,多为无固定收入的打工者或乡村留守者,他们均无过高收入和多种经济来源,消费方式仍是传统的“钱货两讫型”消费。综上所述,花灯市场的消费现状不容乐观,花灯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产业链极不成熟。这也是当下花灯产品产业化受阻的主要原因。

(二)花灯产业化传承

1.加大对当地客家花灯产业的扶持

当地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指导者,应该重视和保护当地珍贵的传统手工艺并积极将其转化为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带动地区发展。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采取有效的举措对北流客家传统手工艺加以保护与利用,实施有效引导。首先,应该确立政府工作责任制,将传统手工艺发展保护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其次,相关部门可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当地客家的传统手工艺,加大人们对客家花灯的认识,建立手工制作展示,可以让消费者进行体验式购买,让人们亲自动手感受其中的乐趣,让人们重视传统手工艺活态传承的价值。再次,可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将商业运作、专家指导和村民参与有机结合,辅助当地花灯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将客家传统手工艺推向市场,实现其经济价值。最后,当地政府应抓住文化旅游的机遇,整合民间力量,通过举办“上灯节”等一系列活动打造文化旅游项目。比如忠信地区举办的花灯节,每一次都推出不同的特色主题,如文艺演出、艺术巡游、摄影展、花灯展、“上灯”仪式展演等,如今已成为忠信地区的品牌活动,在给忠信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传承和保护了客家文化。当地政府可借鉴忠信地区的成功经验,以文化展示和商业活动助力客家花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深入挖掘其潜在价值,积极推动花灯产业化的传承与发展。

2.创新花灯手工艺传承模式

陶立璠认为,民俗文化的传承播布要经历“关注—采借—置入—传播”的发展轨迹,其中人的重要性和主观能动性是显而易见的[11]。首先,花灯技艺传承的关键是花灯的传承人。花灯传承人可以借助政府、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集中文化资源打造专业团队,把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资本投入团队,形成一条设计、生产、销售、配送、研发的完整产业链。推选具备领导能力的人管理团队,建立基地,营造学习气氛集中制作花灯。成立专门的信息采集小组负责广泛、精准地接收花灯销售过程中有关消费者的信息,根据有关信息推陈出新,制作各式各样的花灯。其次,加强传统手工艺创意人才的培养,可以将客家花灯手工艺与职业技术教育相联系,聘请经验丰富者作为教师,开设专门的花灯课程,培养优秀的手工艺传承人才,为客家花灯的传承提供人才保障。最后,在设计开发方面,可以积极与艺术院校、设计公司等进行合作,进一步拓展花灯的文化内涵和设计理念,丰富设计创意,提升花灯的经济价值。例如,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到传统手工艺品制作中,如便携式花灯、音乐花灯等,丰富和创新花灯样式,如生日灯、学业灯、祈福灯等。

四、结语

本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乐镇为调查点,阐述客家“上灯”习俗的仪式过程、文化内涵和社会功能,明确“上灯”习俗和花灯保护两者间的关联,同时对客家花灯市场化、产业化现状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以当地政府为主导、以创新为动力的产业化传承和发展途径。部分客家地区早已将这些途径运用到实际中,并取得明显成效。但这还远远不够。在笔者看来,对于客家民俗文化与产业经济关系的研究不但要借鉴国内现有研究成果,还要面向世界各地的客家文化组织与海外客家研究学者,形成频繁的学术对话,吸取优秀经验,为客家“上灯”习俗的传承与花灯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支持。

注释:

① 人们在婚庆嫁娶传统习俗中常用的一种编织产品。

② 民乐镇政府为经济发展搭建了固定市场和流动市场,旧市场里有一部分摊位是流动摊位。流动摊位的流动是指人员流动,如年前有人租一周卖春联,初二至初九花灯艺人租来卖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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