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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04-03李英杰

山西财税 2019年2期
关键词:晋城市总额国有资产

□李英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近年来,晋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程序,积极创新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一、晋城市国有资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纳入2017年度资产报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603户,其中市直344户;资产合计283.06亿元,负债合计46.41亿元,净资产合计236.6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133.26亿元,无形资产12.46亿元,在建工程72.33亿元。

1.资产总额情况

按行政区划划分,市直资产总额84.02亿元,城区资产总额13.52亿元,泽州县资产总额32.48亿元,高平市资产总额37.08亿元,阳城县资产总额28.97亿元,陵川县资产总额12.25亿元,沁水县资产总额22.26亿元,开发区资产总额52.48亿元,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2.按资产类别划分

流动资产59.91亿元,固定资产133.26亿元,无形资产12.46亿元,在建工程72.33亿元,其他资产5.1亿元,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3.固定资产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0.13亿元,通用设备37.57亿元,专用设备17.72亿元,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1.23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61亿元,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4.无形资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120016.1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96.29%;非专利技术13.98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01%;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软件等)3660.23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2.94%;著作权7.93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01%;其他940.68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75%。

5.在建工程情况

在建14.07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19.45%;已投入使用55.76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77.1%;已建成未使用的2.5亿元,占在建工程总额3.46%。

(二)变动分析

1.变动情况

与2016年末相比,总资产增长1.18亿元,增长率为0.42%;固定资产增长9.9亿元,增长8.03%;流动资产减少25.4亿元,下降29.78%;无形资产增长9.3亿元,增长293.93%;在建工程增加7.62亿元,增长11.78%;其他资产减少0.25亿元,下降4.59%。

2.原因分析

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有:资产清查后的盘盈资产入账,特别是房屋等价值较大的资产入账,导致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将原来以名义价值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估值入账,导致无形资产大幅增加;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收回,导致流动资产的减少。

二、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资产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我市资产管理制度。

1.明确资产管理权限。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既有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又有自筹资金购置的资产,还有上级对口部门调拨的资产,还包括捐赠、置换等途径得到的资产。确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同时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使我市的国有资产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确定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是资产管理的第一道环节,是加强资产管理的前提。对此,我们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对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数量标准、价格标准、使用年限等予以明确,为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日常监督提供了依据。

3.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通过管理规范提高效益,着重在规范资产处置、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和资产利用效率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强固定资产出售、报废管理。制定出台了《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资产类型及使用状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资产,优先调剂解决,如部分单位的车辆调配,盘活了闲置资产,减少了重复购置,节约了财政资金;对于价值比较大的废旧资产实行网上竞价,确保收益最大化;对于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采取中介机构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

4.规范装修维修标准。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装饰和维修标准化管理,参照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晋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饰和维修改造标准》,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实行总价控制原则,杜绝超标准装修。

5.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制定出台《晋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产出租的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以及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通过广泛公开、科学定价、进场交易、公平竞租,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有效促进了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规范日常监管,夯实资产管理精细化的实现基础

精细化管理就是要精确、细致、深入地实施管理,为此,针对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我们不断细化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资产管理的精细化。

1.细化业务流程。如在资产处置方面,对不同的处置方式进行清晰地界定,并对各种处置形式的审批提出具体的要求。资产管理审批程序的明确,操作过程的简单明了,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在核销资产的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对所收回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确认,对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公开拍卖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及时全额缴入国库。

2.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资产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加大了资产购置审批力度,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新购资产情况,结合单位的资产存量及人均占有资产比例进行审核把关,以减少和杜绝单位重复购置资产现象,促进资产配置的均衡与公平,逐步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从配置到处置,都有财政部门有效介入和监控管理的制度。在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办理,杜绝随意购置资产行为。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豪华的高标准、高配置办公用品购置,严格管控摄影、摄像器材购置标准和笔记本电脑的重复配备。

3.加强信息化管理力度。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既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结合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有关信息,按照省厅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在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基础上,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和使用情况,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加强资产信息化建设,为实现资产管理动态监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提高资产动态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基础数据管理方面

1.在建工程不能及时转固定资产。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单位存在着办公用房不能按期决算、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甚至部分建筑因政府规划已拆除但资产仍旧挂在建工程,导致存在部分资产游离于统计范围之外,或账实不符的情况。

2.与向人大报送国有资产报告的要求存在差距。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要求不仅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报告,还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以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报告。后者属于今年试点开展的一项新工作,存在着部分单位对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认识程度不足,管理制度缺失,资产权属不清等问题,同时,部分文物资产的价值存在估价困难,资产的使用变更没有详细、准确的计量等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

(二)资产预算审核方面

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们有了完善的资产基础数据库,为全面掌握资产存量情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同时,结合《晋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对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有了清晰明确的数量标准、价格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部门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但在面对单位申报购置视频会议系统、专用设备仪器等资产预算时,仍存在审核无依据,标准难以把握的情况,对我们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房屋出租方面

1.部分单位仍有私自出租的情况。尽管我市的公开招租工作自2013年已步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但仍有部分单位因原租户装修投入较大等原因无法进行公开招租,所以私自与租户签订合同,存在低价出租国有资产的情况。

2.部分合同签订租赁时间过长。部分单位出租资产签订长达20年以上的合同,有的甚至未明确合同期限,形成事实上的无限期合同。合同期限过长一方面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一方面不能结合政策、市场等因素及时进行调整,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隐性流失。

3.租金不能按时足额上缴。部分单位虽然通过了财政公开招租,但却未能将租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甚至存在单位人员私自出租或者将房租收入直接支付人员工资等情况,不符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四、工作建议

(一)把握报告契机,全面理清家底

把握当前落实政府向人大报送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契机,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到统计范围,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合作和部门内的纵向联动,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向全市人民报告一个全口径的明白账。做好报告公开工作,让国有资产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加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监督实效。

(二)理顺管理职责,实现齐抓共管

加大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以及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议各单位确定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提高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衔接性,督促在建工程完工后及时决算入固定资产账,根据财务账录入信息系统,确保账目与实物相符、系统与账目相符。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识,像管资金一样管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加大调研力度,提升专业水平

在按照《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严格结合资产存量和标准审核通用设备新增预算的同时,不断加大调研力度,与有关单位加强沟通,了解并掌握专业设备的性能、价格等情况,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做好资产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达到科学合理配置、节约高效履职的管理目标。

(四)做好工作衔接,管好资产收益

根据今年8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晋城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办公用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督、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因此,对于党政机关房屋出租工作,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综合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总局,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也已签署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合作备忘录。对此,我们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合力推进改革,共同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确保出租收益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避免国有资产低价出租、资产收益隐性流失等情况。

总之,我们要持之以恒抓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通过调节控制总量、优化盘活存量、配置管好增量,促进各类国有资金、资产、资本实现配置科学化、利用高效化、收益最大化,为我市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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