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研究
2019-04-02于晓娜王占玲
于晓娜 王占玲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就有对居住城市的要求,特别是对优美的居住环境的需要也越来越高,生态宜居城市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也是目前政府和城市居民密切关注的焦点之一。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就是要以全新的理念和标准去改造、建设城市,实现人与城市、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融,协调发展。文章从宏观层面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发展指引,进一步探求中小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
一、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绿色发展理念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中小城市在实践的过程中要深入了解城市居民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一要培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这一观念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对自然资源价值的根本认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绿色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是一场关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注重解决的是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将超越现有的工业化、现代化模式,改变经济腿长环境腿短的状况,塑造新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和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要增强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生态环境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水污染和大气等环境污染都会直接影响到市民的生活。现在人们越来越向往山清水秀的地方,也使得他们越来越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要坚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提升社会责任感,顺应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接力经济增长,果断抛弃落后生产,使企业迈向经济效益好、资源耗费少、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发展道路。同时,鼓励全民积极参与。这种参与,不仅仅只是种几棵树、栽几盆花那么简单,而是需要从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完善环境舆情的监测引导体系等全方位人手,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要坚持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并重。在中小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治理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城区环境治理,一手抓乡村环境整治。在治理城市环境的同时,农村环境治理同步进行,不可偏颇。城区环境治理主要针对空气、扬尘、噪音、废弃物等污染开展集中整治,这要求职责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加强督导,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乡村环境整治主要按照生态宜居乡村的要求,针对乡村的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畜禽粪污等进行整治。
三、注重因地制宜,搞好城市建设规划设计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在新时代新城镇格局下,城市宜居方案发生了新变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城市宜居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一要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制度性。城市规划是为人服务的,绝不是为规划而规划。城市规划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集众人的力量,献才献计,设计出一份空间结构美观、布局合理、具有操作性的规划方案。生态宜居城市规划的最终目的便是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的多样化需求。城市的规划者应从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要充分考虑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将生态宜居的理念纳入城市发展规划,认真处理好生态需求与经济需求、产业调整与环境保护、物质产品与文化产品等关系问题,使规划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更强。中小城市规划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城市规划制度执行,同时辅以地方规划制度,形成一套健全的规划体系,拓宽规划思路,提高设计的水平。
二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从城市开发建设的角度来讲,除了要保留老城市的文化底蕴,在新城建设的初期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布局,合理建设水、电、气、暖、路、废等基础设施,对废水、污水处理等设施要加大投入力度。值得一提的是,要建设畅通高效的交通系统。除了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超前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应对道路交通可能面临的爆炸式发展,科学规划和建设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系统,充分做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最大限度减少公众出行的时空消耗,选择贴近自然、绿色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尽量减少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效率交通方式的使用。
四、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一是政府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方式加强环境整治。有效引导全社会提高共识,保护生态居住环境,特别是针对企业要适时的引导其进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革新,提高污染排放标准。要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社会组织和公民要发挥主人翁精神,加强监督管理。当然,政府也可以聘请社会组织、专家和普通民众组成评估团,对污染企业及责任单位不定期检查、通过权威组织发布,促使污染者进行整改。
二是加大法律保护力度。经受过破坏环境所产生的代价,人们逐步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在现阶段突破一切阻力,破解障碍,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制度化,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