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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与古代诗文的解读

2019-04-02杨琳

寻根 2019年1期
关键词:长度古人

杨琳

阅读一些古代典籍,我们不免对古人的身高感到吃惊。小孩的身高一般为5尺,如《孟子·滕文公上》中说:“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西晋李密在《陈情表》中诉说他家“无应门(看门)五尺之童”。孩童如此,成人就更高了,一般的高度是7尺。《荀子·劝学》:“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南朝梁代的沈约在《齐太尉王俭碑铭》中称赞王俭“倾方寸以奉国,忘七尺以事君”,“方寸”指心,“七尺”指身躯。若按今天的尺度来算,7尺就是2.33米。这还只是古人普通的身高。《汉书·霍光传》中说:“(霍)光为人沈(沉)静详审,长财(才)七尺三寸。”这是嫌霍光长得有些矮,尽管他超过了7尺。若是大个儿,非得八九尺不可。《战国策·齐策一》中记载说,齐国的宰相邹忌“修八尺有余”,因而自我感觉很好,整天在镜子里照来照去。《论衡·齐世》中说汉代的张汤也是“八尺有余”。8尺按今天的尺度,高达2.66米,何况还“有余”。但这还算不上最高的。古代把成年男子称为丈夫,顾名思义,就是身长l丈的人。这并非夸张之辞。唐马总《意林》卷四引东汉应劭《风俗通》:“《礼》云:十尺日丈,成人之长也。……故曰丈夫。”《论衡·气寿》:“百岁之命,是其正也。不能满百者,虽非正,犹为命也。譬犹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不满丈者,失其正也。”《论衡·齐世》中还说:“王莽之时,长人生长一丈,名日霸出。”可知真有一丈高的人。

古人身高真比今人要高吗?对此有些人持肯定态度。《论衡·齐世》:“语称上世之人侗长佼好(‘侗也是长的意思),坚强老寿,百岁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丑,夭折早死。何则?上世和气纯渥,婚姻以时,人民禀善气而生,生又不伤,骨节坚定,故长大老寿,状貌美好。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丑恶。”吴承洛在《中国度量衡史》中也认为:“考古人平均较今人为高大……古人谓丈者,丈夫,男人长约一丈,故日丈夫。今以考定周尺之长计之,人长一丈约为199.1公分,即约为六市尺,今人之长每日五尺,古人长于今人。”但从考古发掘的古人骨骼来看,身材逐渐增高是人类进化的一种趋势。

2016年7月25日,在欧洲科学开放论坛上发表了一项由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和其他国家共800位科研人员组成的研究团队的研究报告——《成人身高百年变迁趋势》,展示了1914-2014年间200个国家成人(18周岁及以上)的身高变化,收集了1800多万人的数据,从报告提供的数据来看,各国成年人的身高在一百年间普遍都有增高,中国大陆的成人平均身高,男性1914年为160.9厘米,2014年为171.8厘米,长高了11厘米;女性由150.1厘米增长到159.7厘米,长高近10厘米。

由此可见,说古人比今人高是缺乏依据的。

那么是古书的记载不可信吗?也不是。实际情况是古代的长度单位与今天相比要短得多。我国的长度单位大都起源于人身。《大戴礼记·王言》:“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意思是说伸展手指就知道寸的长度,伸展手就知道尺的长度,伸展双臂就知道寻的长度。一寸就是手指上的一个指节。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握拢,张开大拇指与食指,成一“尺”字形,就是一尺的长度,实际就是今天所说的一拃。中國历史博物馆和上海博物馆各自收藏着一把出土的商代象牙尺,一把长15.75厘米,一把长15.8厘米,这个长度跟成年男子一柞的长度相当。《说文》:“妇人手八寸,谓之咫。”可知“咫”也起源于人手。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商代的“丈夫”还超不过160厘米。西周的尺子目前尚未见出土,有些学者据文献记载推算,认为l尺长19.91厘米。战国时期诸侯国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的度量衡标准,但差别并不很大。学者们根据战国时期一些文物进行测算,尺长一般在23厘米左右。1931年洛阳金村战国墓中出土一把铜尺(现藏南京大学历史系文物室),长23.09厘米,可与测算相印证。在这种尺长之下,一般男子就不再是“丈夫”了,而是七尺之躯(161厘米)。邹忌长八尺有余,高达184厘米多,比常人高出一大截子,这在今天也算得上是个大个儿,难怪他沾沾自喜了。《史记·孔子世家》记载说:“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按西周尺度来算,高约191厘米。若按战国尺度来算,高约221厘米,堪称巨人。尺的长度直到汉末都保持在23厘米左右。1976年,河南卢氏县城关镇西北街村虢台庙地一座东汉墓中出土一把彩绘骨尺,长23.2厘米。1980年湖南长沙市雷家嘴2号东汉墓出土一把几何纹铜尺,也是长23.2厘米。《汉书》上嫌七尺三寸的霍光矮,原因就在这里。

魏晋时期的一尺一般是24厘米。古代有一种兵器叫丈八蛇矛。最早见于《晋书·刘曜载记》:“安左手奋七尺大刀,右手执丈八蛇矛,近交则刀矛俱发。”《水浒传》中的林冲也拿着这么个玩意儿。要是按现在的数值去理解,丈八长达6米,这么长的矛凭谁使也使唤不灵。

南北朝时期度量衡制度比较混乱。南朝相对稳定一些,度量衡变化不大。南朝一尺长25厘米左右。江苏金坛曾出土一把南朝时期的象牙尺,长24.6厘米。北朝度量衡的单位量值则不断增长。北魏曾用过三种尺子,前尺长27.8厘米,中尺长27.9厘米,后尺长29.5厘米。北魏墓葬中曾出土铜尺一把,长30.9厘米,比战国秦汉时期加长了约7厘米。隋唐宋的尺度沿袭北魏旧制,长在29~31厘米之间。这时身高的说法有了变化。说孩童不再是五尺,而是往往说成三尺。王勃《滕王阁序》中谦称他是“三尺微命,一介书生”。“三尺微命”即三尺微躯,意指自己是童子。不少注本把这里的三尺理解为衣带的长度,未免牵强。李白《醉后赠从甥高镇》诗云:“时清不及英豪人,三尺童儿唾廉蔺。”宋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仇敌而使之拜,则怫然矣。

明清两代,尺有三种。建筑用的尺子叫营造尺,长32厘米;量地用的尺子叫量地尺,明代长32.7厘米,清代长34.5厘米;裁衣用的尺子叫裁衣尺,明代长34厘米,清代长35.5厘米。我们今天的1尺长33.3厘米,跟明代的裁衣尺差不多。

总的来说,尺这一基本长度单位从古到今由短变长,不了解这一点将会对古书上的一些说法产生误会,比如误以为古人比今人高就属此类。

“步”也是古代常用的长度单位,不同时代实际长度有差别。《汉语大词典》“步”下解释说:“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代以六尺为步,旧制以营造尺五尺为步。”这一说法未免笼统。根据文献记载,西周时期一步为八尺,东周时期一步为六尺。《礼记·王制》:“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当指西周时期,“今”指《礼记》编撰的战国时期。“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大约是说战国时期的六尺四寸相当于西周时期的八尺,而非当时步与尺的换算关系,因为其他文献上记载的东周时期的一步都是六尺。《周礼·地官·小司徒》“凡税敛之事”郑玄注引战国初期司马穰苴的《司马法》曰:“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国语·周语下》:“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三国吴韦昭注:“六尺为步。”《史记·秦始皇本纪》:“六尺为步。”弄清了这一点,我们对古人所说的跟“步”这一单位有关的事物就会有一个确切地把握。

比如先秦时期的一座城有多大呢?《孟子·公孙丑下》中说:“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战国策·齐策六》中说:“五里之城,七里之郭。”“三里”“五里”指城的边长。周代一里等于三百步。《毂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战国时期一步是六尺,一步就是6×23=138厘米,一里就是414米,因此,三里之城是一座边长1242米的城,五里之城是一座边长2070米的城。金良年《孟子译注》将“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译为“方圆三里的城邑,纵横七里的外城”。“方圆”指周长,“方圆三里”的城边长只有310.5米,大小跟三个足球场差不多,作为一座城市恐怕太小了。这是不清楚“里”的具体数值造成的失误。1955年,郑州市东郊发现的商代中期都城,城垣周长6960米。城约为长方形,其中南墙与东墙各长约1700米,西墙长约1870米,北墙长约1690米。墙基最宽处达32米,地面上残留最高约5米左右。不少学者认为它是商代第十一位国王仲丁的隞都,也有人认为是商朝开国之君汤的亳都,大小接近《战国策》中所说的“五里之城”。可见先秦时期的城都不大。

百步穿杨是古人津津乐道的高超射箭技艺。此语源于《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日善射。”“杨”在古书中有时就是指柳树,“步”如果照我们今天的一步去理解,也就3尺左右,百步也不过百来米。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一步是六尺,百步将近140米。这么远的距离能射中一片柳叶,当然难能可贵了。

唐代朝廷在一些节庆日子里常举行射箭活动。杜佑《通典》卷七十七《礼三十七》介绍说:“皇帝射于射宫则张熊侯,射观于射宫则张麋侯,皆去殿九十步。太乐令设宫悬之乐,鼓吹令设十二案于殿之庭。若游宴射则不陈乐悬。”侯指箭靶。“熊侯”“麋侯”指上面画了熊、麋动物图案的靶。射者与箭靶的距离是九十步。九十步是多远呢?唐代的一步是五尺《通典》卷一百五十二《兵五》),一尺约30厘米,九十步就是135米。

推而广之,阅读古籍不仅要对长度单位的发展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对重量、容量等单位的变化也要高下在心,不能拿今天的概念去套。《墨子·号令》:“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这里的二斤若理解为今天的二斤,那就错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一斤是250克左右,相当于今天的半斤,所以二斤肉实际上就是现在的一斤。《水浒传》第四回中写鲁智深要打一条一百斤重的禅杖。“待诏笑道:‘重了,师父。小人打怕不打了,只恐师父如何使得动。便是关王刀,也则只有八十一斤重。”宋代一斤约为664克,一百斤约合今133斤,这么重的家伙在常人看来“如何使得动”,所以铁匠最后答应给鲁智深打一条六十二斤(82斤多)重的水磨禅杖时,还事先声明“使不动时,休怪小人”。

《礼记·玉藻》中说:“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肃敬的样子),二爵而言言斯(和敬的样子),礼已三爵而油油(悦敬的样子),以退。”《礼记·礼器》“宗庙之器贵者献以爵”郑玄注:“凡觞,一升日爵。”如果按今天的容量一升等于1000毫升去理解,君子能喝三爵,也就是3升,而仍然不醉,堪稱海量。事实上周朝的一升才约193.7毫升,三爵才是今日的半升多一点儿。《周礼·考工记》中说:“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仪礼·士丧礼》“稻米一豆实于筐”郑玄注:“豆,四升。”普通人(中人)都能喝四升。君子只喝三升,那是为了礼貌。另外,我们还应考虑到古代的酒度数很低,跟今天的啤酒差不多。古代小说中我们常常看到那些好汉一喝就是十几碗,原因就在于酒的酒精含量低。

有些情况下,古书中提到的数量仅仅是一种夸张之辞,我们也就不能通过数值的换算去判定其是非真假。杜甫《古柏行》诗中有这么两句:“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这是写夔州孔明庙前柏树的高大。北宋著名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十三《讥谑门》中挑剔说:“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他把一围理解为大拇指与食指合拢的周长,约为5寸,40围的周长就是20尺,则直径约为7尺,而树高竞有2000尺,所以他认为比例不当,担心头大脖子细,招架不住。另有一位北宋学者黄朝英为杜甫辩护说:“存中(沈括字)性机警,善《九章算术》,独于此为误何也?古制以围三径一,四十围即百二十尺。围有百二十尺,即径四十尺矣,安得云七尺也?若以人两手大指相合为一围,则是一小尺,即径一丈三尺三寸,又安得云七尺也?武侯庙古柏,当从古制为定,则径四十尺,其长二千尺宜矣,岂得以太细长讥之乎?老杜号为诗史,何肯妄为?”(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八引黄朝英《缃素杂记》)黄朝英将一围理解为3尺,40围(120尺)的树干直径就是40尺,这样一来杜甫的描写还是很得当的。这两位先生刻舟求剑,不懂夸张艺术,未免可笑。今人也有未免此病者。屈原《涉江》云:“朝发枉陼兮,夕宿辰阳。”有人认为从枉陼到辰阳297公里,古人一只小船逆水而行,根本不可能朝发夕至,所以他把诗中的“朝”“夕”释为月初和月末,这样一个月内行走297公里就合理了(沈端民:《“朝发枉陪兮夕宿辰阳”中的“朝”“夕”》,《中国语文天地》1988年第3期)。照此算来,李白《早发白帝城》中“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的“一日”也得想法解释成一月,《将进酒》“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中从“朝”至“暮”少说也得一年半载才行。这样理解古代诗文那就乱套了。

古代在上报战功时提到的歼敌人数往往是夸大不实的,这一点《三国志·魏书·国渊传》中就有透露:“田银、苏伯反河间,银等既破,后有余党皆应伏法,渊以为非首恶,请不行刑,太祖从之,赖渊得生者千余人。破贼文书,旧以一为十,及渊上首级,如其实数。太祖问其故,渊曰:‘夫征讨外寇,多其斩获之数者,欲以大武功,且示民听也。河间在封域之内,银等叛逆,虽克捷有功,渊窃耻之。太祖大悦,迁魏郡太守。”所谓“以一为十”,就是夸大十倍。《史记·白起列传》中记载说: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中,赵括率领的赵军大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白起)。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阬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一次坑杀四十万赵军,这得挖多大的坑啊,夸大应该远远超过十倍。

总之,对前人提到的数量有些我们须斤斤计较,务得其实,有些则应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史记·信陵君列传》云:“朱亥袖四十斤铁锥,锥杀晋鄙。”四十斤合今10公斤,这应该是写实。《留侯世家》云:“(张)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锥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身藏一百二十斤的铁锤,这只能是夸言其重,未可当真。写实与写意的区别观此二例可以明其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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