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长度单位
2018-10-22王宝琪
作文周刊·小学三年级版 2018年25期
王宝琪
我国古代以“尺”为基本长度单位。最初是把一百粒黍子接连排列起来,取其长度作为一尺的标准,称为“黍尺”。另一种说法是把人的中指中节的长度作为一寸,十倍为尺,称为“指尺”。但这种制定长度的方法很不科学,因为黍粒大小有差别,每个人的中指长短不同。
各朝各代的尺长度并不一致,但都采用十进位制: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為一丈,十丈为一引。至于分以下的长度单位,则有厘、毫、丝、忽。《孙子算经》中记载: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
此外,我国古代还有一些特殊的长度单位名称。
成语中有“咫尺天涯”,“咫”为周制,长度相当于中等身材妇人的手长,特称为“咫”。后代多以八寸为咫,并以“咫尺”形容距离很近或微小,如“近在咫尺”。
“仞”是人平伸两臂的长度。周代以八尺为一仞,汉代以七尺为一仞。这是因为各代的尺长度不同的缘故。“仞”现在只能在成语和古诗中见到了,而且常在前面加上“九”“百”“千”“万”,以极言其高和深了。如“千仞壁立”“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舍”,古代行军以三十里为“舍”,成语有“退避三舍”,就是退兵九十里。”
还有“寻常”,即“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墨丈”,即“五尺为墨,倍墨为丈”;“步武”,即“六尺为步,半步为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