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对颅脑损伤的预后分析
2019-04-02唐权伟秦保平通讯作者王冬吴学平
唐权伟 秦保平(通讯作者) 王冬 吴学平
409100重庆市石柱县人民医院
长期以来,糖皮质激素被大量应用于颅脑外伤所致弥漫性脑水肿,但其疗效一直存在争议。美国神经外科医师协会制定的《颅脑创伤救治指南》中,建议不常规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重型颅脑损伤患者[1]。2014-2016年收治重型颅脑外伤患者90例,分为使用糖皮质激素组(研究组)及生理盐水组(对照组),对其疗效进行探讨。
资料与方法
2014年1月-2016年12月收治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患者90例。CT头颅平扫确诊为硬膜下血肿和(或)脑内血肿、严重脑挫伤,GCS评分3~8分,受伤时间<6 h,无多器官损伤及其他系统并发症。既往无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病史,近期无感染、输血及严重合并症,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既往有严重慢性病史的患者排除。将上述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对照组66例,男49例,女17例,年龄9~91岁。研究组24例,男19例,女5例;年龄8~82岁。
治疗方法:对照组不用地塞米松,使用等量生理盐水代替;而研究组给予10 mg地塞米松,1次/d,共3 d。其余药物治疗两组基本相同。
结 果
地塞米松和生理盐水在统计中分布,见表1。
研究组死亡共5例(20.8%),对照组死亡11例(16.6%)。从死亡占比看,研究组比对照组更高。从年龄上看,>60岁中,使用地塞米松共11例,死亡4例(36.3%)。对照组中26例,死亡8例(30.8%)。研究组死亡比例高于对照组。对于中青年组,无死亡病例,说明使用地塞米松与生理盐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手术上对比,手术治疗共11例,研究组死亡3例(27.2%)。对照组共15例,死亡2例(18.2%)。研究组死亡比例高于对照组。对于未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无死亡病例,使用地塞米松与生理盐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根据统计结果应用糖皮质激素不仅没有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反而有增加死亡率的风险。
表1 两组治疗情况
讨 论
严重创伤后机体出现的一系列神经内分泌反应,以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兴奋为主[2]。急性颅脑创伤后大约25%的患者可出现HPA轴功能的异常[3]。传统认为,糖皮质激素在应激和抗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①增加损伤区血流量;②能改善受损后血脑屏障的通透功能;③稳定细胞膜的离子通道[4]。但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虽然抑制脂质过氧化,但同时也妨碍了正常神经组织的抗过氧化过程[5]。在重型颅脑损伤早期,治疗选用糖皮质激素,因缺乏对应、足够的受体,不能发挥其抗继发性神经细胞损害效应,因为没有结合形成激素-受体复合物。相反,过量激素极易引起激素受体形成负反馈调节,降低机体对激素的反应性,产生激素抵抗,使炎性反应加重,因过量激素引起的激素抵抗从而减少脑皮质等抑制炎性介质的物质。并通过诱导兴奋性氨基酸受体和N-甲基-D-门冬氨酸受体的表达,产生一系列细胞内毒性作用,使机体对损伤敏感,可能引起病情加重[6]。外源性糖皮质激素导致了外周胰岛素抵抗、高糖血症和糖异生作用增加,导致负氮平衡[7],而且糖皮质激素可能增加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死亡危险性,可能因其作为一种神经肌肉阻滞剂的对抗物,增加患者心肌疾病和肺感染的危险[8]。因此,不推荐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早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如需使用应严格遵守原则:①在重型颅脑损伤早期抗休克时使用;②在感染控制有效时使用糖皮质激素;③围手术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导致切口愈合延迟,甚至感染、免疫系统功能低下以及可能的精神障碍等后果,故应谨慎使用;④使用糖皮质激素要根据患者年龄等生理状态,选择合理给药剂量、时机及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