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2019-04-01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
对此《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进行了权威解读。他介绍到,我国现有天然林资源29.66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64%、森林蓄积的83%以上。自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历史性转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国天然林的保护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在天保工程二期即将结束之际,出台《方案》,非常必要,意义重大,正当其时。
《方案》对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目标,基本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各项制度;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为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同时,也将采取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以确保目标实现。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天然林保护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二是完善依法保护。抓紧研究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天然林。三是抓紧编制规划。加快研究编制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明确全国天然林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政策。省级政府必须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市县级政府必须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经批准的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四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天然林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受益的事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一代一代抓下去。要培育爱林护林的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