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与对策探讨
2019-03-30覃金梅
覃金梅
摘 要: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进一步引起部门重视,对切实做好基层文物保护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基层文物 保护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K8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3-0-01
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是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是防止人为和自然因素破坏文物的重要举措。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文物保护和区域之间的经济建设矛盾日渐凸显,基层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使得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开展,大量文物遗迹被破坏。纵观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可以发现现有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一、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现状
1.缺乏专业化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队伍
基层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队伍普遍存在,工作人员来源复杂,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专业素质差的问题。很多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加上基层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教育的机会,知识更新速度较为缓慢,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自觉性较差,造成了现阶段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难以适应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新要求。在全新历史时期,要想确保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高效、科学、合理的开展,就需要高度重视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强化人才储备。
2.宣传力度有待提升
由于上级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不足,很多基层地区的文物管理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在广大基层地区《文物保护法》宣传实施效果并不乐观,广大工作人员和社会大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有些地区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盲目上项目,不注重对文物遗迹的保护,甚至为了建设厂房,随意破坏文物遗迹,珍贵的文物资源被严重破坏,甚至被他人盗取。
3.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由于各个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基层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水平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在经济落后地区,很多文物管理人员对自身责任认知不到位,有些文物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专业水平限制,不能够定期开展文物保护,文物管理。现阶段,基层地区文物管理工作始终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管理条例都是自行建设,存在很大随意性。某些地区即便是能够建设相应的管理机制,也存在执行不到位,执行随意的现象。
4.缺乏充足的经费
当前我国基层地区所开展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通常都是公益性质,各种保护工作所需要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在很多地区保存了数量较多的古遗迹、古建筑和相应的文物,但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文物部门的财政支出并不充足,地方政府部门往往将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放在了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方面,而对于未列入到保护范围的古建筑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面临严重的损失,年久失修,现状不堪。
二、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1.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构建一支专业素质较强的人才队伍,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有着很大帮助。在基层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过程中,应该上下结合,共同努力,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应该在各个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应该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对基层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及时革新。政府部门也应该对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对基层地區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重点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只有确保全员参与,才能更好的做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2.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对提高社会大众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有很大帮助。政府和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应该定期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不断强化对《文物保护法》和《文物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确保法规向着基层地区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逐步提高社会大众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意识。同时还要严格落实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企业,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大众能够充分认识到文物和古建筑的文化价值,从根本上遏制毁坏文物,破坏古建筑的行为发生。
3.理顺基层文物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性,这就导致了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多种不平衡。因此,在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实施垂直管理模式,进行上划管理。这样能够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权力、物品管理有效集合,利于统一政策标准和管理规范,同时还能够对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的调配,方便财务统一管理使用,强化资源优化配置,避免地区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各种冲击,以及行政方面的干扰。同时还能够将业务领导和行政领导有效统一,以便进行高效的监督管理。
4.拓展资金渠道,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
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还应该不断拓展文物保护管理资金渠道,确保社会资金能够及时进入到文物保护利用领域。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城乡自治组织全面参与到区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通过宣传引导,鼓励他们保护区域内不能够转移的文物,重点要保护好尚未纳入到政府保护行列的某些古建筑古遗迹。另一方面,还要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融入到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在不改变文物产权的前提下,依法给予相关资金投入人的文物使用权,使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利用能够惠及更多群众,做到在保护中实现发展。同时还应该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发展文化旅游,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注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逐步改变文物保护管理依赖国家财政支持的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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