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探析
2019-03-29常超
摘 要: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家大力鼓励创新创业,活跃市场经济。作为高等院校,肩负着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重任。各大高校尤其重视经济领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经济学和法学交叉学科的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顺应时代潮流,《经济法》是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定的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必修课程,目前,也成为各大高校经管类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笔者以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近几年的教学的实践,从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革新等方面对《经济法》教学作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以期有所收获。
关键词: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
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院校开设经济法课程,是一级学科法学下面独立的二级学科。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与经济生活紧紧相连的密切性,一直以来都受到各高校特别是财经类专业的重视,经专家、学者和法学教师多年的努力,大大地改进了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经济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其中不仅包含了法学,还有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合同法、公司法、财税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个部门法。
目前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除文法系外,共有三个系开设有经济法课程,均为必修课,涵盖了11个本专科专业,年平均修读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具体情况参照表1。
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遇到过一些共性的难题和困境,对非法学经济法的教学有了一些心得和感悟,针对存在的问题,也是边教学边解决,提高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经济和法律都过硬的复合型人才。
一、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专业开课时间不合理
部分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作为刚踏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基础知识薄弱,在接触专业复合性较强的课程时,难免会感觉力不从心。学生不熟悉法律术语,自然加大了接受经济法知识的难度,进而影响了学习兴趣和热情,导致学习效果不理想。
(二)课程教学内容设置不合理
目前,学院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中对经济法的课程设置只限于理论授课,缺少实践学时。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学的目标是培養学生实践能力,具体来说,就是“用法”的能力。通过课程的学习,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并能解决实务中的一般性问题。单纯的理论授课,或者即使课堂是有简单的案例讨论,不能保证学生的参与度,不能准确把握知识点,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三)教材选用不合理
教材选用欠缺稳定性,难以保证时效性,教材的更换也存在较为随意现象。教材往往无法体现学生学历层次的差别和专业特性的区别。有时本科学生所用的经济法教材内容过于粗浅,而专科生所选的教材则十分深奥,难度偏大。
(四)教学方法保守传统
在非法学经济法教学中,长期以来都是传统的讲授法占主导地位,教学形式单一,不具有新颖性,加之该课程的实践性较强的特性,使理论讲授的效果事倍功半,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即使采取了案例教学法,大多是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在课上进行的,学生没有事先对案例的研习,准备不充分,讨论的效果不能达到预期,而且学生参与度不高,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实效性差。
二、非法学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实践
(一)完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课程组有5名教师,其中副教授职称的1人,讲师3人,助教1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根据系部安排,课程组还会有新教师加入,整体师资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的教研活动,重视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专业资格考试。
(二)优化课程设置
在修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时,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对课程设置进行优化,在原来理论授课的基础上,加入实践教学学时,且实践教学学时应不低于一定比例。同时,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必要时可以明确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做到有的放矢,真正发挥实践教学的效用。
对开课学期做调整,一般应在修读过法律基础课程之后,再开设该课程,使学生在修读经济法课程前,具备基础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素养,降低学习难度,也有利于学生培养学习兴趣,实现教学目标。
(三)教学内容方面
(1)因材施教,区分教学内容。目前,我院会计系5个专业的教学学时是48学时,管理系和经济系共6个专业的教学学时是32学时,体现的是不同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目标是有区别的。这就要求在授课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区分,做到因材施教,而区分的标准就是实现专业的职业胜任力。首先,教学内容应当包含各专业人才培养必备的基础性内容,我们可以称之为“公共版块”,是所有专业学生必修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发展历史、调整对象、主体、宏观调控基本理论、市场规制基本理论等)、公司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等内容。其次,根据不同专业开设不同的专业教学内容。比如,财务管理和会计的本专科,以及投资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中还应包括《证券法》《金融法》《票据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经济仲裁与诉讼》等内容。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经管类本专科专业的授课内容还应当包括《工业产权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经济仲裁与诉讼》等内容。
(2)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法律的一个特性就是与时俱进,作为上层建筑是受经济基础影响的,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各类经济关系纷繁复杂,国家经济领域的立法也随之变化。最近几年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刚刚修订,《公司法》也出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在教师备课环节,必须要及时将最新修订的知识点更新,并融合到整体法律制度中讲授给学生,保持知识的时效性。
(四)教学方法手段方面
(1)拓展实践教学手段。摒弃原始的单纯依靠理论教学的教学模式,重视实践教学的作用。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需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具体来说,就是“用法”的能力是课程的目标。为了实现该目标,在日常教学中,课程组尝试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的新手段。
首先,利用学院的模拟法庭比赛的机会,让学生近距离的感受真实案例,并在课下组织学生进行情景模拟。其次,授课中给学生播放与课程相关的影像资料,借助互联网将最时效的经济法案例,比如今年热点问题是中美贸易战,通过展示相关视频,引导学生分析贸易战产生的背景,中美两国的应对策略,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等等;再比如央视每年的“3·15晚会”,都会对消费领域存在的一系列乱象作曝光,通过视频的播放和讲解,布置作业,鼓励学生就其中存在的经济问题,节选几个角度作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发挥网络平台优势。开设公众平台,对所有选课学生开放。平台设置重点难点、实战练习、案例分析等板块。重点难点板块方便学生课前预习,课前便可以对上课重点内容有所了解,带着问题听课,提高听课效率;实战练习板块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练习题,方便学生课后对知识点的巩固和掌握,同时针对焦点问题,可以提供在线答疑,增强师生互动。案例分析板块可以就当下发生的热点经济问题作法理分析,引导学生针对经济现象自主的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途径,提高“用法”能力。
(3)创新案例教学法。摒弃原来教师分析为主,学生被动的聽讲的案例法。传统的案例法,学生参与度不高,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师生间不能形成良性互动,无法实现案例教学的初衷。创新案例教学,要求教师在搜集、选择、组织案例环节要创新。案例来源可以从专业的电视节目获取,比如《今日说法》、《天网》和《经济与法》等。案例选取时要注重典型性、新颖性,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的、有代表性的、有深度和广度的案例,建立专门的研习案例库。在组织案例教学时,要注意教学设计,可以采取各种方式让学生讨论分析案情,说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表达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
[1] 石凯雁.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路径探讨 ——以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为例[J].纳税,2018(02).
[2] 李明,裴玉文.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应用型教学方法研究[J].法制博览,2018(04).
[3] 李凯蒙.非法学专业《经济法》 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法制博览,2018(11).
作者简介:常超,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硕士研究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