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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1935年间旗袍款式流变考述

2019-03-29许家褀

戏剧之家 2019年2期
关键词:女权运动

许家褀

【摘 要】民国女子着装的代表典范当属旗袍。以1926-1935年间旗袍为分析对象,以当时的画报、时事评论、文人笔记等史料为研究方法。研究发现,政治是左右这一时期旗袍变革的主要诱因,加之国际形势的影响,女性要求解放,而服装的解放作为女性解放的先行代表。所有这一切都能在旗袍的款式流变中体现。

【关键词】民国旗袍;款式流变;社会变革;女权运动

中图分类号:J5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02-0128-03

在民国旗袍盛行之前曾经出现过一种长马甲。女子马甲(背心)本来是短的,套在袄子外面,有个时期创造了长马甲,妇女穿着代替长裙。于是妇女们纷纷模仿,成为一时风尚,后来渐渐走了样,罩在里面的不再有上衣,只设计了两只衣袖,在马甲上作挂肩的一线缝,于是分不开上衣与长马甲,一而二,二而一,不可复辨,但更为贴身适体,也比男装长袍来得纤秀和别出心裁。“不久,会动脑筋的人把长袄与马甲合并,成为风行一时的‘旗袍'。上海《良友》杂志曾称之为‘旗袍马甲‘近岁以还,又盛行旗袍马甲,搏婷榻娜。”[1]

一、1926-1935年间旗袍的款式特征

1926年开始盛行的旗袍,仍是保守主义作风,袍身较宽,长度接近鞋面,里面还要穿一条长裤,但很快就产生变化,差不多无时无刻不在变。旗袍在结构上的变化,一点都不简单,包括领口的高低变化;袖的缩窄缩短变化;腰身的收紧变化;袍身的长短变化;开权的高低变化;滚边镶边的多寡变化。

1928年当西洋女装兴起短裙的时候,旗袍亦受到影响,愈缩愈短,长仅过膝一两寸,里面的长裤亦被废去,妇女改穿长筒丝袜。

1929年伴随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政治上趋于安定,于是对穿着的服饰发布规定,颁定了服制条例,其中,规定妇女旗袍长至膝与踝之间,里面着长裤,布要蓝色。蓝布,正是当时民族工业家所标榜的高质素土布“阴丹士林”的代表者。阴丹士林(Indanthrene),是一种源自印度的有机合成染料,能染棉、丝、毛等纤维和纺织品,颜色种类很多,但最常见的是蓝色。当时在政府的鼓吹之下,女学生、知识分子,甚至闺秀小姐都爱用阴丹士林剪裁旗袍。“青衣的大陆”是日本的上田恭辅(l871 - 1951)考察所得,他在1934年出版《支那骨董と美术图说》说:“尔来中国四亿民众成为蓝衣人种。在鸭绿江铁桥渡江时,忽然觉得由白衣的国度(韩国)移向青衣的大陆,有一种特别不同的感受。”不过,朴素大方的蓝色士布锁不住旗袍发展,它就像个千面娇娃,突然变得很艳丽,有书中描写:“这一位密斯穿的全身红,深红的旗袍,淡红的颈,桃红的丝袜,粉红的高跟皮鞋,脸庞上红色的胭脂,指甲上红色的指甲水……春笋般的臂,美满的足,太阳般圆的臀部,配以苗条的身材,怎不令人拜倒?”又突然变得很暴露,还有书中描述:“穿起华尔纱的短旗袍,而有意隐约地显露出两条衬衫的坎肩带……乳峰耸起,是时行之一。”

1929年夏天,一种叫“耐梅装”的震惊长沙,当时上海的豪放电影女星杨耐梅 (1904 - 1960)赴湘献技,所穿服装“薄如蝉羽,肌肤毕呈”“袒胸露背,长不逾膝,下无裙裤。”[2]风气一开,长沙妇女纷纷学习,公安局认为有伤风化,立刻禁止。而《北洋画报》撰写妇女胸衣历史的绾香阁主鉴定,这“耐梅装”就是把西妇的内衣当服装着在外表,非常暴露,“长沙之耐梅装,殆内外俱不挂一丝,仅此一筒,则在吾国,今日似尚不至服此程度,是宜禁也。自此内衣风行之后,洋货店中乃有所謂‘跳舞背心者',索而观之,盖即西妇之内衣而具上述之形式者也。”

妇女思想激进,敢作敢为,已不受传统礼俗,甚至政府服制所禁锢,简直就是脱缰野马,任我纵横,只要观察当时旗袍的千变万化,就可了解她们的心绪了。从1926年到1935年,妇女旗袍款式上的变化如下。

1926年:旗袍宽阔,长衣大袖,基本上款式接近男装长衫(袍),守旧女子不敢尝试,因为着起来似男人,混淆性别,只有时髦女子和知识界女性勇于穿着。其时酝酿北伐,女子参军,向男人看齐,这很似男装的旗袍,确能反映她们的意愿。

1927年:北伐胜利在望,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旗袍变化不多,只是略为缩短,时髦女子未敢贸然把旗袍缩得太短,便在下摆钉上三四寸长的蝴蝶榴衣边,袖口也相应钉上这种衣边,以显示其试探性态度。

1928年:北伐成功,全国统一,由青年妇女着起的旗袍,象征着朝气勃勃,迅速遍及全国。旗袍亦明显地走向女性化,“经过蝴蝶榴衣边的过渡,旗袍的长度就堂而皇之地缩短到膝盖下边一点,整个小腿都露在外面了。与此同时,衣袖亦逐步缩短,先在肘下一点。”旗袍结构,高度适中,极便行走。

1929年:国民政府颁定服制条例,将旗袍列为妇女礼服,此规定只是顺应北伐前后女服现状(正是“因俗制礼”),更欲妇女服膺礼教,恢复1926年宽阔长袍(内穿长裤)的款式。但激进的思想、潮流不可挡,

1930年:仿照西式的袖子,是收窄和缩短,己缩到肘上,让整个小臂袒露在外,此种旗袍又成为各界妇女竞相仿效的时装。一个暴露的年代亦开始,大胆的妇女放弃长筒丝袜,赤裸着玉腿。

1931年:物极必反,旗袍开始向下垂,袖高也恢复了适中的阶段,因欧美女服亦在放长之中。

1932年:旗袍已放长到离脚跟二寸左右,同时在袖口和袍脚滚花边,上海的交际花甚至整件旗袍的四周滚上一圈花边,乃是时髦的款式。

1933年:旗袍开起高衩来了,而且连袖口也开起半尺长的大衩,据说是上海女影星顾梅君所创,仍滚花边,于是又成为时装。

1934年:“旗袍又加长,而衩又开得更高了。”“当时的旗袍还有一个重大变迁,就是腰身做得极窄,更显出全身的曲线。”旗袍的衩竟有高过膝上几寸的,“领子则愈亦盘高,至于项颈僵直,转动不便。”

1935年:袍身增至最长,长至覆足扫地,侧衩开得低,领继续高,“不过袖口却愈缩愈短,由肘上缩到上臂半露,再缩到肩下二三寸,同时腰身愈来愈窄,有的窄到要吸口气才能扣上纽扣。”

经过十年的发展,旗袍的现代款式形制大约已经确立,以后的变化只不过反复地在已有的形制上兜兜转转罢了。旗袍十年款式流变见表一。

表一 1926-1935年十年间旗袍款式流变一览表

二、1926-1935年间旗袍的款式变革的内在社会背景

民国时期的中国妇女服饰发展,道路毫不平坦,甚至比动荡的中国政治和社会更为崎岖曲折。因为每当政治和社会动荡会打击到妇女服饰上,而打击服饰又会打击着妇女的解放(尤其对身体的解放)。1930年以后,随着新女性形象(健美暴露、社交主动、敢爱敢恨)的确立,女性服装更显得变化万千,中西搭配,奔放任性。但这享有的自由在不久就受到干涉,因为北伐成功带来美好生活的假象很快破灭。1934年,蒋介石专权的国民政府,处于“乱邪昏懦状态之下,社会秩序纷乱,邪说横行,人多沉迷陷溺,莫知所从。”惟有抖擞精神,推行所谓“新生活运动”,提倡儒家的“礼义廉耻”的规律生活,要求国民平常的“衣食住行”四事无不合乎“礼义廉耻”,只有这样做,才能“纠正其乱邪昏懦,陷溺沉迷之风始。此新生活运动之所以为今日立国救民惟一之要道也。”

自1925年,中国大都会妇女赶时髦,美衣华服,追寻肉体美,在保守执政者眼中,就是着妖、纵淫,“甘愿做男人玩物”(亦暗示所谓“妇女解放”虚有其表而已),对此种行为迟早要加以控制的。肉体美、衣着美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因为“美就是权力” ,正如现在学者鲁宾斯坦教授所提出:“在当代社会,肉体美正像财富与才华一样,实在是一种资源,放诸男女同等重要。”由电影明星到政客,容貌美和肉体美愈来愈变为男女成功的先决条件,而相反那些容貌平庸,欠吸引力者,需要更大的努力才可以获得成功和受到爱戴。

“美就是权力”,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新女性在社会上越活跃者,穿着越是漂亮,亦经常在画报杂志上刊登其玉照,流风余韵。如今,美衣华服,不单只把“诱惑原理” 发挥得淋漓尽致,更要变成一种当权手段,提升为“统治原理” ,在社会职业岗位上、男女交往间,迈向成功之路。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是鲜有知识界论及的,当时的民智还未开明进步到可以了解两者微妙的关系。较接近的,要算春云在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4月20日)发表的《从男性的爱美说到女性的权力》,他指出,着得美丽是一种补充权力失衡的手段,“须知女性的服饰愈加妖艳,就是男权愈见扩张;同样的道理,如果男性服装愈见华靡,那就是女权运动有了效率。”[3]而1929年“新生活运动”前夕,青年男人都着得美衣华服,“司月康,白玉霜既成了日常用品,香精和扑粉也是不可或离。西装的左上小袋里,插着一幅幽艳的优质手巾,并不取出应用;犹之乎旧剧中装扮女角,手上定要拿幅长巾!”由此得见,美是夺权的重要手段,男人的地位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已严重受到危害,惟有美衣华服,与女性争妍,力保自己的权力地位。于是保守的国民党政权,认为有必要拨乱反正,推行所谓“新生活运动”,纠正国民衣着,从而将两性关系、权力结构,回复传统的模式。

“新生活运动”,从政治上说,其实是煎熬于内忧外患的国民党政权在发挥其封闭性的“自卫机能”,作保守主义大倒退。“新生活运动”期间,政府推行了很多荒诞失常的禁令。例如禁男女同泳,由广州开始,认为泳场之内男女肌肤接触有伤风化。“青年血气未定,乍受色相之诱,神经刺激既多,体力戕贼日甚,岂惟有伤风化,抑且危及健康,与游泳强身之宗旨,适得其反。”显然将责任归咎于女性的诱惑,色欲伤(男)身。所以“此后各公共游泳场所,均须划分男游泳场与女游泳场,并在两场间,施以隔离,使不可逾,亦不可望。”亦禁男女穿着暴露的泳衣,北戴河“奉省府令实行新生活,无论男女,除人海游泳外,不准赤足短裤在路中行走,露背短襟之新式游泳衣,亦禁女子穿着,以维风化。”[4]

1935年,广州又实施学校男女生分班,蓄意将女生自班中抽起,带有歧视女性的手段, 令开明人士忿忿不平,逸川在《人言》杂志撰文《男女学生分班》指出:“最近广州市学校,盛行男女学生分班,学校当局所持的理由,是阻碍学业和大坏心术,把他们从男班中赶出来了。在广州提倡读经和恢复什么五纲四常的旧道德的时候,女子的确遇到厄运,在以往如男女分泳,取缔奇装异服,都是女性们吃亏。最近又干一遭男女分班,但是男女同在一班,不说是把他們从女班中赶出来,却说是把她们从男班中赶出来,好像是把她们当作迷惑人家的狐妖一样的,未免太冤哉枉也。”在新保守主义抬头,儒家“礼义廉耻”八股思想压下来,女人地位被贬低,衣服变成被攻击的主要对象了,民智又再倒退向封建时代。

1934年3月,“杭州曾有过所谓摩登破坏团的无聊举动的出现,他们的手段和目的,是用镪水来毁损妇女的‘摩登衣服,这野蛮的行为,旋遭禁止。”岂料事隔一年,北京又在重演对妇女们的摩登破坏,但这次并非民间“破坏团”,而是由官方执行禁令,军警把守戏院等公共场所,“下令凡衣薄如蝉翼,裸腿不穿袜之一般摩登妇女一律出园,不准昕戏,侯换衣后再来。同时门外亦有警士把守,凡是奇装异服一律挡驾,毫不通融,登时园内,一反通常状态:盖太太小姐们对铁面无情之警士,既奈何不得,只得垂头丧气,出园归家,此一幕喜剧,于此告终。”

在1933年至1935年间,旗袍在明显地收窄,腰身、袖子和领都窄得带强烈压迫感,尤其时兴的“竹筒式”旗袍领子。张爱玲认为,这现象与十多年前妇女第一次把衣服缩得紧窄,是同出一辙,都是对当时混乱政局感到紧张和无助,惟有用衣服紧箍着自己,作歇斯底里的防卫。1933年,政治形势混乱,日本侵略军在成立“伪满洲国”后己野心毕露,攻占山海关,继而占据热河省。国民党政府却全力调动大军围剿共产党根据地,对日竞采取不抵抗态度,更签署《塘沽协定》,承认日本占领东三省和热河的“合法”性。为制衡共产主义思想蔓延和影响,蒋介石在南京发起“新生活运动”,鼓吹发扬“思维八德”,礼义廉耻,保守主义卷土重来。在加强思想控制之下,查封《新生周刊》,压制学生运动。1935年,形势更加恶劣,国民党军剿共失利,而共产党则号召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反蒋抗日,北平学生举行抗日爱国示威游行……。愤怒、混乱、失望,“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亦有人纵情享乐,美衣华服,蓄意地沉沦于大都会的靡烂生活,逃避现实。

三、结语

纵观十年(1926年至1935年)间旗袍沧桑流变,可以看出,如果相信旗袍就是个人(或群众)形象的外延,中国古老的火凤凰传说就活现于这一时期的妇女与旗袍款式上了,每当火红的年代,烈焰刷新她们的羽毛(衣服)的同时,更燃起她们的斗志,燃亮她们的生命了。中国社会在这十年间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对当时的妇女服饰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旗袍仅是其中一例。

参考文献:

[1]王字清.历代妇女袍服考实[M].台北中国旗袍研究会,1975,102.

[2]无聊.卷袖时装[J].北洋画报(天津),1935,(1260):2.

[3]珍妮.剪短你的旗袍吧(妇女生活)[M].上海,第八卷第一期,1939:14.

[4]萧继宗.新生活运动史料[J].(革命文献)第六十八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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