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史前文物教育功能初探
2019-03-29王爱民
王爱民
(1.滨州学院 人文学院,山东 滨州 256600;2.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史前教育是教育史研究不能回避的话题,但因缺少文字记载,对史前教育的研究显得困难重重。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笔者以为在没有文献记载的情况下,充分运用考古学资料,进行跨学科研究,就成为史前教育研究的主要途径。笔者在检视考古资料过程中,发现淮河流域史前遗址中出土的若干陶器与儿童教育活动有关,应是中国史前最系统的教育类文物,对于教育起源及史前教育史研究有重要的意义。因而不揣浅陋,略陈管窥之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淮河流域史前微型陶器与制陶技艺教育
(一)微型陶器发现简况
淮河流域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遗物中,有一部分体型较小、制作粗糙的陶器颇具特色。这些陶器外形与日用陶器相似,但形制明显偏小,类似于器物模型,本文称作微型陶器。淮河流域出土微型陶器比较丰富的主要有河南舞阳贾湖、安徽濉溪石山子(又作石山孜)、蚌埠双墩、定远侯家寨以及江苏高邮龙虬庄等遗址。
贾湖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早期。该遗址出土2 件红陶钵,胎厚、圜底,器形小,如其中1 件口径2.6-2.9 厘米,高1.8 厘米,壁厚0.6-0.8 厘米,明显无实用价值[1]320-321。遗址出土10 件小陶杯,报告公开了其中8 件的资料,器型均偏小[1]334。遗址还出土1 件小陶罐,器体较小,制作粗糙,器壁较厚,显非实用器[2]。
石山子遗址时间跨度较大,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该遗址第一次发掘出土带把钵、陶盂、陶盅各2 件[3]。第二、三次发掘出土微型陶器100 余件,器形主要有盂、盅、碗、钵、壶及长方形小陶器等。这些陶器虽外形不一,但均为手制,制作非常粗糙,器壁厚,外形不规整甚至扭曲,器型微小,如一件小盅口径仅2.5 厘米,高3.1 厘米,明显不属于实用器物[4]124。
双墩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期。该遗址出土部分微型陶器,器型有盂、杯、罐、盆等。与实用器比较,这些微型陶器陶胎粗糙,器壁极厚,形状不规整,个别的扭曲变形严重。器型微小,最小的1件微型陶杯口径仅1.5,高2.3、底径1.7 厘米,无实用功能[5]103。
侯家寨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该遗址二期文化地层中发现盂形陶器18 件,多数形制不规整,器型微小,如其中1 件仅口径4、腹径5.2、底径2、高4.3 厘米[6]99-100。
龙虬庄遗址也属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遗址,但较侯家寨时代稍晚。该遗址地层中发现微型陶器11件,器型有罐、壶、盆等。其中1 件夹砂灰陶小壶,口径4、底径2.4、高4.2 厘米[7]163。
(二)微型陶器的功能与制陶技艺传承
微型陶器在其他地区史前遗址中也有发现。关于微型陶器的性质,学界主要有祭器、明(又作“冥”)器、计数工具、玩具说等几种不同观点。笔者认为,要判断器物性质,需综合考虑器物形制、出土位置、组合关系等。就淮河流域而言,各遗址出土的微型陶器大多位于地层内,不见集中或有意识埋藏现象,器物之间没有明确的组合关系,且这些微型陶器并非发现于祭祀遗迹,是祭器的可能性不大。另外,这些微型陶器并非集中出土,从数量来看,也不足以用来计数,为计数工具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明器是专为随葬而制作的物品。《荀子·礼论》曰“明器貌而不用”[8],即是说,明器有实用器物的外形而没有实用功能。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墓葬中,确实常发现一些火候较低,器壁较薄,但仍然保留了实用器外形的陶器,这些陶器即为明器。但上述淮河流域史前遗址出土的微型陶器与这些明器有明显区别:其一,微型陶器大多出于地层而绝少出于墓葬;其二,与墓葬中所出明器不同,这些微型陶器器壁明显偏厚,器型也更加不规整;其三,与明器一般烧造火候较低不同,这些微型陶器在陶色与致密程度上多数与实用器并无明显区别,因此这些微型陶器亦非明器。
笔者认为,上述遗址中出土的微型陶器,实为陶器制作过程的实验品,是具有教育功能的特殊玩具,试说明之。
陶器是新石器时代农耕人群最重要的生活用具。“上古之民,……对于一切之努力,大都以饮食为中心耳。食物既为当时努力之中心,则凡对于饮食有关系者,初民必当竭尽精力以求之,于是釜瓮之属,因需要之急迫,渐有发明矣。”[9]制作陶器在陶土的选择与加工、器物的成型及修整、烧造技术的把握等环节,都要具备较高的技术。这些技术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通过一定的学习实践才能掌握。
根据云南傣族、怒族,海南黎族等仍保留原始制陶技术的一些村寨的田野调查资料,传统制陶技艺的学习多是从十几岁或更早开始的,有一个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10-13]。史前的陶器制作当也如此。上述淮河流域的史前微型陶器,多数器形简单,制作随意性强,外观多扭曲变形,明显是出自初学的儿童之手。而侯家寨等遗址却有一些微型陶器器形规整,施以红色陶衣或有指甲纹、戳刺纹等纹饰,整体相对精美,与扭曲粗糙者明显有别,这种不同正是制陶者技艺逐步提高的体现。李仰松先生指出:制陶者在初次捏塑陶坯的时候,只能做一些小型的敞口陶器,如碗、盆之类,制作大型陶器或是大腹小口的陶器的技术,则必须在捏塑小型陶坯取得一定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才能掌握[14],这种说法与史前淮河流域的考古发现是吻合的。把陶器制作得如此小型化:一是可以节省陶土资源,二是可以当作玩具,巧妙地利用儿童玩耍的天性,寓教于乐,达到制陶技术传承的目的。
微型陶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作随葬品,“比如,死者日常使用的器皿可能太破旧,或者日常用品与其它生者共同所有等情况,不能获取所需要的随葬物品,然而,为了维护习俗,为了慰藉死者的亡灵,而临时使用某些与实物相似的替代品随葬,应该也是常有的事情”[15]。不具使用功能的微型陶器无疑是最好的替代随葬品。但是,使用微型陶器随葬在新石器时代只是一种非常态行为,否则就不能解释为何在墓葬中发现的微型陶器比例甚低,大部分仍为实用器的现象。正如《礼记·檀弓》所言,“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11],为逝者专门制作“貌而不用”的明器,已经是后起的观念了。
二、淮河流域史前陶塑的教育功能
(一)陶塑品发现概况
淮河流域发现的史前陶塑主要有人头像、陶祖、动物、尖状器(或称陶圆锥形器,皆依原报告名称)、陶球、陀螺等。人像、陶祖类陶塑可能与巫术或生殖崇拜有关,此处不论,仅讨论其他陶塑品的功能。
石山子遗址共出土泥塑动物模型4 件,烧造火候不均,泥塑均残,动物形象不明,从头部特征看似应属肉食动物[4]128-129,230,344。双墩遗址共发掘出土动物泥塑6 件,除1 件为陶钵装饰部件外,其他皆为单体动物陶塑残件。这些陶塑包括猪形4 件,鸟形2 件,其中1 件似野鸭头形。陶塑最大者长20公分,总体长度应在30 公分左右 ,其余均形体较小[5]128,304。另外,侯家寨遗址也发现陶塑动物6 件,其中猪形2 件,龟形、海豹形各1 件,另两件形象不明[6]77,102。
双墩遗址出土10 余件陶尖状器,均为素面红褐色陶,一端平,另一端尖。最大者高6.4,底径3.8 厘米[5]128-131,304。
侯家寨遗址出土小陶球9 件,实心,直径约在1.6-2.3 厘米之间[6]102。双墩遗址出土部分陶球, 实心、空心皆有,直径约2 厘米左右[5]131,302。石山 子[4]129,230,344,369-370、贾湖[1]342遗址也有部分陶球出土,大小与侯家寨、双墩所出基本相同。龙虬庄地层中出土陶球4 件,较侯家寨等遗址出土的稍大[7]177。
双墩遗址出土陶陀螺1 件,中间粗,两端渐细呈圆锥状,一端素面,另一端刻有菱形网纹,中间一周凸棱,上有细密竖道刻划,正中有一穿孔,孔径0.2 厘米。整器长5.7,中间径3 厘米[5]304。
(二)陶塑品的教育功能分析
迄今为止,淮河流域史前遗址中发现的陶塑数量较少,但考虑到各遗址的发掘面积有限,实际数量应该更多。这些陶塑多动物形象,又以猪形居多,显与猪的人工饲养有关。据统计,石山子遗址的可鉴定动物标本中,猪占7.7%,从哺乳动物最小个体数的数量来看,猪则占了16%,仅次于鹿类动物[4]406。双墩遗址出土动物骨骼中,家猪约占肉类来源的30%[5]582;侯家寨遗址动物标本中猪则占到55.2%[17]。上述数据充分说明猪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这与考古发现猪形陶塑居多是吻合的。这些陶塑动物多属写意之作,制作拙朴,憨态可掬,且形体不大,适合儿童玩耍。狩猎、饲养动物是新石器时代人们赖以谋生的主要活动之一,认识动物必为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淮河流域发现的史前动物陶塑既是玩具,也是儿童熟悉动物、认识动物的“教具”。
淮河流域发现的史前陶尖状器、陶球、陀螺等,则是锻炼身体素质的遗物。首先看双墩遗址发现的陶尖状器,这些器物器体无穿孔,不会是装饰品;周边没有系绳的凹槽,可排除为网坠的可能;圆锥体在射出后方向不可控制,也不会是弹丸一类。既然上述可能性都能排除,那么这些圆锥形器到底是什么呢?有研究认为,此类陶制品应为陀螺。河姆渡文化出土此类物品3 件,发掘报告即认为是陀螺[18]。陕西商县紫荆遗址及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物,有学者也推断为陀螺,是中国最早的儿童玩具之一[19]。双墩遗址出土的锥形器在形制和尺寸上与河姆渡、紫荆、半坡等遗址的发现基本相同,应称陀螺为宜。而双墩遗址中发现的两端尖形陀螺,形制与上述单端圆锥形陀螺有别,且形体较小,应是使用方法不同所致。现代陀螺也有上述两种形制,圆锥状陀螺是用绳子缠绕,然后快速拉动使其旋转,而两端尖的陀螺则是用手捻动,双墩遗址的陀螺使用方法应该与此类似。
陶制小球在史前遗址中出土较多,学界多认为是弹丸,但也有学者认为应是玩具。如华县元君庙仰韶文化遗址出土陶球1 件、石球5 件,报告即认为是儿童玩具[20]。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发现一座墓葬,墓主人为三、四岁小女孩,墓葬中随葬3 枚直径约2 厘米的石球,发掘者也认为是玩具[21]。笔者认为,这些陶球应该具有多重功能,既可作狩猎的弹丸,也可作为儿童的游戏玩具。至于侯家寨遗址出土的空心小球,则可确定为玩具无疑。
玩具具有玩耍和教育的双重功能。史前时期是教育的萌芽阶段,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和专职教育人员,游戏是儿童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玩具则是教育的重要载体。“原始教育的最高准则及最终目的只能是一个尺度:生存。”[22]淮河流域出土的史前动物陶塑,可以帮助儿童提高对动物的认知,陀螺、弹丸等玩具则能够锻炼儿童的对抗、狩猎等能力。同时,游戏的过程也是儿童的社交过程,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合作意识。这在生存环境相对严酷的史前时代,都是生存必备的技艺。
三、淮河流域史前刻划符号与知识传承
(一)刻划符号发现情况
淮河流域史前刻划符号在时代较早的贾湖、石山子等遗址都有发现,但有迹象与教育活动相关的应属双墩文化的刻划符号。该文化发现刻划符号最多的是双墩遗址,根据已公布的资料,共发现刻划符号600 余件[5]183。符号多刻于圈足碗外底部,仅有少数发现于豆圈足内或其他平底器底部。侯家寨一期也发现刻划符号80 余件,均刻划在碗等圈足底部[6]81-86。此外,丁沙地遗址出土10 件刻划符号,分别见于罐、碗、盘的器底和圆饼上以及器盖的纽部[23]。
(二)刻划符号与文化知识传承
双墩文化刻划符号题材广泛,是迄今为止中国新石器时代发现的含义最复杂的刻划符号,双墩遗址刻划符号更是代表了史前淮河流域精神文化的最高水平,其甫一发现,即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学者对这些符号是图画还是文字仍有争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这些刻划符号所反映的,都是先民对于自然、环境的认识和思考,是史前先民丰富的精神世界的表现。就双墩遗址来看,刻划符号分布于各个地层,延续时间达200年之久。难以想象,如果没有有意识的教育和学习,这些刻划符号能够长时期传承下来。
关于史前刻划符号的性质,目前主要有器物制作者标记、器物拥有者标记、氏族族徽等三种观点[24]。双墩文化的刻划符号虽不排除有些属于上述范围,但多数明显不属于这些类别,其表现内容多与经济生活有关,如捕猎、种植、养蚕、编织、饲养家畜等,以及各种渔猎工具,如陷阱、网具、矛、叉、弓箭等。还有一部分可能与先民的生产生活和原始崇拜有关,如山川、河流、太阳、房屋、四叶花和几何形符号等[25],是人们生产、生活知识经验的总结,目的是要把这些知识传续下去。这些符号与舞阳贾湖、西安半坡、乐都柳湾等出土符号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多为比较形象的图画符号,刻划较为随意,似为信手拈来制作,符合儿童的认知规律。正如陈光华所说,双墩先民“把生活劳动中的不同行为方式用符号的形式记录下来,描绘出先辈们各种生存经验,以供后辈学习与效仿,为教育的出现与发展奠定了基础”[26]。
双墩、侯家寨等遗址刻划符号的位置,也暗示了教育行为的存在。首先,这些刻划符号绝大多数位于圈足碗等陶器外底部,正常放置时不可见,这就排除了作为装饰的可能性。其次,这些陶器作为祭祀用具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要想看到碗底的刻符,必须将其倒扣放置,是不能用来盛放祭品的。如此看来,这些碗本就是日用器物,刻上符号则成为儿童看图识“字”的“教具”。之所以把符号刻在碗底,推测原因主要有二:其一,与其他材质器物相比,陶器,尤其是烧制前的陶器容易刻划,且材料相对易得。其二,碗类日用品数量大,翻扣放置稳定性好,把符号刻在碗底,便于随时随地对儿童进行教育。其他陶器如釜、鼎、罐、豆等或体型较大,或翻扣后重心不稳,这是双墩、侯家寨刻划符号少见于其他陶器的根本原因。
结语
“教育是一种既有一定计划性,也有一定随意性,但无论如何却是有意识的的人类活动。”[27]为了维系自身的生存和繁衍,人们必须要把生产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下一代,教育因此产生。由于没有相关物质遗存保留下来,旧石器时代是否已经产生了有意识的教育活动,现在是无从考证的。新石器时代以后,农业、手工业等新的生产领域出现,人口不断增多,社会日趋复杂化,社会活动成为人类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儿童教育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淮河流域发现的一系列史前教育类遗物,就印证了这种主动性教育活动的存在。
教育受社会物质条件制约,丰富的物质条件是教育发展的基础。淮河流域自然条件较好,资源相对丰富,是稻作农业的起源地之一。其地又当南北文化交流之要冲,创造了以双墩文化刻划符号为代表的灿烂的史前文明,催生了儿童教育的萌芽。史前淮河流域的教育文物类别丰富,儿童教育涉及对生活环境、自然物的认知,也包括生活必需品如陶器的制备,还有群体协作的培养等。双墩、侯家寨等遗址出土的大量神秘的刻划符号,说明儿童教育还可能包括精神领域如宗教仪式的学习等,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因此,淮河流域发现的史前教育类文物,是有迹可考的我国时代最早、最系统、最完备的同类文物,对于研究中国教育的起源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