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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纸媒标题“改头换面”

2019-03-28冼小堤

法治新闻传播 2019年1期
关键词:范冰冰人民法院法官

■冼小堤

新媒体时代,标题往往决定了文章的阅读和分享,尤其是在微信“点对点”传播模式上,一个好的微信标题,甚至能引爆话题。作为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部小编,在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的工作中,我常常遇到转发报纸上的文章,思考如何给纸媒文章起一个很有范儿的新媒体标题,结合工作实践,在此分享一些心得。

细节,细节,更多的细节!

社会法治热点新闻、以案释法是我们日常工作报道的一大板块,起标题时突出案件要点之处,更容易引起读者关注。比如《宋喆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消息,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标题改为《侵占王宝强232.5万元!宋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将法院查明内容要点提炼,把“职务侵占罪”这个专业名词改得更直观易懂,让读者一目了然,阅读量一举达到10万+。

细节差异化也是热点新闻标题的关键。当范冰冰偷税被罚款的新闻刷屏时,大部分媒体的公众号标题如出一辙,一句话包含“范冰冰”“偷税”“超8亿元”等细节。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在拟定标题时,充分考虑读者关注的焦点——“范冰冰是否会获刑”,最终标题定为《范冰冰偷税被罚款和追缴超8亿,因一个原因不追究刑责》,阅读量超7万。同样的内容,标题上却让读者感觉“你的文章更丰富”,被“翻牌”的几率大幅上升。

那一个普通的案子如何挖掘标题呢?可突出“矛盾与冲突”,设置悬念。比如《人民法院报》2018年7月19日四版文章《犯罪嫌疑人上线旁听庭审 怀化中院多方布控抓个正着》,原标题的角度是被告人“上线”来旁听庭审结果被抓,全文显示抓捕全程可分为:被告人看到“上线”在旁听——向法官举报——法院干警布置抓捕行动——人抓到了,可见“举报”行为至关重要。因此,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标题定为《扣人心弦!贩毒案庭审中,被告人发现上线在旁听!接下来……》,营造出紧张的节奏,瞬间带读者进入关键案情。文章取得明显的传播效果,先后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微信大V”转载,标题大体与原来的保持一致。文章在微信“走红”之后,也“火”到微博,@梨视频制作了短视频传播,该案热度持续升温。

让你的态度引导舆论

新媒体时代,读者越来越看重态度和意见,他们在分享一篇微信文章时,其实也是分享自己的观点,因此评论类标题要敢于表态,这不仅引导舆论,还能引发共鸣。

“南京南站越轨死亡索赔案”宣判后,《人民法院报》适时刊发评论《法院为何驳回“越轨死亡”的索赔请求》。原标题可“套用”在一切案件上,而新媒体标题不妨“大胆”一些,突出作者的态度和观点,冲击读者的视线。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标题摘选了原文的一句话,改为《驳回“越轨死亡”索赔请求,法院这段论述无可辩驳》。“无可辩驳”表达了支持与赞同,“这段”又留下悬念,文章阅读量2.5万+,网友评论几乎都是正面内容,传播效果良好。

但并非评论就要彰显“力度”。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案”进入二审阶段后,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转载《人民法院报》评论《给司法以耐心 对法治有信心》时,将标题改为《“于欢案”热评:静待花开 是相信它一定会开》,把“法治建设”比喻成“开花”,希望民众给司法以耐心。诗意的描述承载着社会的希冀,成为院领导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在表达观点上,最直接的莫过于短语。举一些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比较火的“三字式”标题例子:《别劝了》,又见饮酒惹祸获刑;《让她火!》,高颜值“老赖”寻人启事;《太嚣张!》被告竟恐吓法官及其家人,还扰乱法庭秩序……寥寥数字,已包含主要案情、作者态度。这一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消息类稿件,如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曾推出《陈旭,无期!》的简短标题,以直接简单的描述彰显“打虎”的决心与力度,在同类标题中又体现了差异——“谁是陈旭?为什么判无期?”读者点击意愿更强烈。

“接地气”从标题开始

很多读者感到最高人民法院“高深莫测”,为做好法治宣传,拉近与读者的距离,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陆续推出《今年夏天,我们换装新版法官制服了!》《比小长假更值得期待的法治大剧要来了!》等文章,标题非常口语化,阅读量达到10万+,很好积累了人气。

理论性稿件标题有时晦涩、严肃,如何让读者更容易接受成为新媒体的“任务”。《参与聂树斌案再审工作之实践感悟》一文是近期《人民法院报》理论周刊推出的重磅文章之一,报纸标题从承办法官的角度起,表达简洁、文雅。制作新媒体标题时,首先考虑改变角度,突出是“聂树斌再审案承办法官”在发表感悟;接着要自然地带读者进入标题,于是增加“两年后”(再审宣判时间刚好过去差不多两年)。最终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标题为《改判无罪两年后,聂树斌再审案承办人发声》,受到网友热烈响应,阅读量超3万,约1000人分享转发该条推送,很好地传播了这篇再审法治实践总结。

《人民法院报》“析疑断案”栏目《户内偷电动车钥匙户外窃电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入户盗窃》一文刊登之时,首届“法考”刚刚过去没多久。结合“法考”热点,以及表达“司法实践比课本内容更复杂”,该文的微信标题改为《以为法考 “阳台掉狗砸人”已经够难了,直到看到这起入户盗窃案……》,深受广大法学生关注。文章留言里,很多同学都“现身说法”,有的讨论“法考”经历,有的参与分析文中案例,互动气氛热烈。

总结起来,我认为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充分了解文章内容,二是主动学习听取建议。新媒体标题再活泼生动,也不能脱离文章而起,但切入角度可以十分多样,全面了解文章内容方能把握好要点;起标题有时容易陷入“死胡同”,多模仿其他媒体的优秀案例能拓宽思维,多听取他人的修改、完善建议能优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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