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大众道德的高校德育
2019-03-27李学明
李学明
摘 要: 社会道德标准,既有努力追求道德至善的道德高标,也有恪守道德义务的道德底线。在大学道德教育内容方面,从大众道德开始,教育学生坚守道德底线,逐渐延展到“道德至善”,引领学生追求更高的道德追求。因此,坚守大众道德与追求高尚情操相统一,是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追求的价值理念。
关键词: 大众道德 高校德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底线思维
“大众道德”指“既满足个人自身的基本心理需求、价值需要和个人正当利益诉求,同时主观上没有损害他人、社会的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他人、社会的损害后果的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该行为方式常常是对他人和集体有利的”[1]。大众道德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平凡人都能做到的道德标准,它尊重和满足个体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诉求、心理需求和价值体现,尊重和认同大众在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在道德评价标准上强调的是核心与多元、先进与广泛、奉献与责任的统一。
一、回归大众道德标准的高校德育
道德标准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这是理论界所公认的。道德高标,是圣人的、英雄的道德,即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道德中线,是普通人的、绝大多数人的道德,自利而又利他;道德底线,是社会道德的最低条件最低限度,自利的前提是不损人;缺德或不道德,底线以下的行为,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道德高标如头顶的星空受人敬仰,“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我们不能用最高的道德标杆(即高标)苛刻每一个人,不能用圣人、英雄的具体行为要求每一个人,否则会造成道德高压、道德绑架。同样,我们不能谴责那些在道德上坚守底线的人,坚守道德底线是做人的本分。
近年来,“最美”不断点亮中国,“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良心油条哥”刘洪安等人成为推动社会前行的正能量。他(她)们不是超人,但他(她)们用生命诠释了责任,用责任诠释了价值,用平凡诠释了高尚。他(她)们是我们身边无数外表平常、职业普通、生活平凡的普通人,但他(她)们在普通、平凡的日常细行里积累和沉淀出伟大与高尚。我们对于这些道德模范的热捧,说明当前社会的道德标准正从高标走向底线,回归到广大民众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这正是一个道德与文明的社会所需要的。“一个文明与道德的社会,一定是广大民众普遍遵循道德规范的社会,绝大多数公民都是最基本的‘道德示范源——他们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他们愉快地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同时理所当然享受同等的道德权利;他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以参与公共事务和帮助弱者而感到由衷的幸福和快乐;他们知道如何趋利避害,不以牺牲自己的幸福和生命为代价”[1]。
过去,一些高校在道德底线大众道德方面的教育不够深入,未能切实联系学生的情况进行教育和引导,更多的则是拔高“圣人道德”,高度有了,但缺乏实实在在的亲切感。“实践证明,‘圣人道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但它毕竟在实践上难以转化为一般人的道德行为。”[2]
二、以大众道德为起点走向至善
“不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在需要恪守道德底线的公民的同时,也需要高标的道德精神”[3]。在一个多元开放的社会里,人们在坚守大众道德的前提下,既有朝着道德高标努力追求道德至善的自由,又有恪守道德底线,坚守道德义务而甘于平凡、不追求至善的自由。坚守大众道德与追求高尚情操的统一是良好社会秩序的应有核心价值。在大学生道德教育内容上,首先要从大众道德开始,教育学生坚守道德底线,逐渐延展到“道德至善”,引领大学生追求更高的道德追求,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目标的最低要求。
1.加强底线思维教育
近年来,“底线”一词频频出现在媒体上、日常生活中,如社会底线、道德底线、做人底线、安全底线、职业底线等。底线,是事物从量到质的“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4]培养恪守道德底线的大学生是高校德育的重要任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若大学生缺乏底线思维能力,不注重平时点滴规则的遵守,日积月累,错误思想的量的积累将最终导致无底线、无下限事件发生质的后果,影响大学生的发展成长。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首先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帮助大学生树立做人的底线,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要不断强化他们的规则意识,使他们明确人生的界限在哪里,自由的界限在哪里;要把他们培养成自觉坚守社会的价值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的公民。
2.加强法治思维教育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法律以特殊的国家强制力保护和促进“最低限度的道德规范及观念”的传播与发展。从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来讲,较高的法治素养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方面要注重基本法律知识的讲授,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治思维。只有了解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才有可能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分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当以宪法、民法、刑法为基础,让大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内容,在学习生活中守住法律底线,在合法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不懂法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良法律后果的出现。另一方面要理论联系实际,用融法律与道德为一体的典型案例,如大学生求职择业中、恋爱婚姻、同学交往中的案例,分析其中蕴含的道德与法律问题,让学生领悟“德中有法、法中有德”的道理,成为守法守德的公民。
3.加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提高大学生界定荣与辱、判断是与非、区分美和丑的最低道德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道德高标和底线结合起来,对于在全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树立鲜明的标准,使我们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和尺度。“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这是我们在国家和社会层面追求的“高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标准,是我们的“底线”。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公民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恪守最基本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底线,内化为人们日常的自觉行动时,良好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道德榜样(平民英雄)才能层出不穷地涌现出来。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底线规范高标引导,引导大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为今后步入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人格素养。
4.加强个人品德教育
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只有内化为个体自我的道德意识,形成个人的品质修养,才能发挥道德的功用,更好地按照这些道德原则和规范调整公与私、人与群的关系。作为私德表现形式的个人品德,对于公德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个人品德的提升有利于社会公德水平的提高。陶行知先生认为:“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就是成为妨碍公德的人,所以一个人私德更是要紧,私德更是公德的要本。同时,一定要把自己的私德建立起来,建筑起人格长城来。”[5]梁启超曾说出:“断无私德浊下,公德可以袭取者。”[6]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德的建设最终要落到个人品德的养成上,所以个人品德可以说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最根本、最基础组成部分,“个人品德建设不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都将是空中楼阁,无根之木,无源之水”[7]。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促使大学生在坚守道德底线的基础上,对自己进行省察克治、慎独自律、知行合一、积善成德,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锤炼高尚道德品格,使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完善,从坚守道德底线走向“道德至善”,达到较高的道德境界,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参考文献:
[1]胡解旺.论大众道德[J].伦理学研究,2006(4).
[2]扈中平,刘朝晖.对道德的核心和道德教育的重新思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1(6).
[3]陈桂生.“摘下赖宁像事件”平议[A].教育闲评[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改革要有哪些新思维困[N].人民日报,2013-01-15(5).
[5]陶行知.陶行知文集(第六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724.
[6]梁启超.论公德[M]//饮冰室合集.北京:中华书局,1936:12.
[7]马奇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关系论析[J].学术交流,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