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改落地“税收现代化”破冰之旅开始
2019-03-27史亚娟
史亚娟
“领了个税‘减税红包后到手的工资变多了吧?”“下载个税App自己报税是不是很酷?”……刚刚过去的2019农历新年前后,除了互敬“春节快乐”的寒暄外,恐怕以上也是亲朋好友之间分享最多的话题吧?
的确,第七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为“新个税法”),不仅在税制方面实行了“以综合征收为主”等重要改革,减税效应也非常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首个申报期结束后就有6000多万名改革前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今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在提高到5000元起征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专项附加扣除”)。
不过,新个税法的实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一系列改革举措如何落地和具体落地成效,有待持续检验。尤其新个税法建立起全新征管形式,从之前单位代扣代缴,转变为“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氖事后抽查”的新形式,将从多方面重塑个人、企业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考验着政策制定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又考验着每家企业对新政策的适应能力。
本次税改的关键词:人情味和现代化
对于本次税改的初步落地成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给《中外管理》算了一笔账:根据税务总局的初步统计,2018年10-12月实际减税约1000亿元,相当于2017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1.1966万亿元的26.7%,可见减税力度之大。
“若按照人社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就业人员7.764亿人推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占比就更低了一一本次个税改革前为24.1%,改革后已经降至8.2%。在我印象中这是1980年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官方首次披露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总数的情况。”刘佐进一步说:“这还是未考虑调整超额累进税率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抵扣细则实施前的数据,可以想见,随着首套房贷、子女教育等各项费用逐渐纳入抵扣后,减税效果将更加明显,惠及更多的民众。”
央广财经评论员王冠认为:个税改革的价值远超越了减税本身,从大维度来评价“改革”本身更有意义:一是人隋味,一是现代化。“人情味”体现在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中,老人、孩子、住房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以民众生活和获得感为本的立法理念和执行思路;现代化指我们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努力坚持的战略目标,即实现个税协同共治和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新税改在这样改变我们的社会
本次个税改革的关键点在于,在减税目标下,将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年6万元;在税率方面拉大了税率级距,以使更多中低收入人群适用更低的税率。更开创性地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
“‘拉大税率级距,也就是优化超额累进税率表,特别是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以原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降低适用3%、10%、2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部分适用25%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税负。”劉佐解析道:这将让工薪阶层成为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从税源看,工资薪金所得一直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为个税纳税主体的工薪收入者减负,是本次改革的政策取向。
“要注意的是,这6万元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并后的起征点。”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斌强调指出:综合税制一直是我国个税的明确方向,如今,新个税改革终于迈出“从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过渡”的关键性一步了。
而这“关键性一步”来得实属不易。
《中外管理》了解到,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已辗转历经7次大修。与前几次相比,2018年8月30日完成的第7次大修,堪称启动了“中国个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随后经过多轮广泛征求意见,于2019年1月1日随新个税法一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完善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巨大,有效传导出了新税法改革的善意初衷。
通俗讲,专项附加扣除就是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缴纳税额时,在扣除5000元“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额度以后,还可继续扣除子女教育、在职深造、大病治疗、买房租房等部分的相关费用。这一新规顺应民意,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性,利于税制的公平。
以民众关注度最高的“买房租房”为例,暂行办法中对“首套房贷”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纳税人首套住房贷款中的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同时,对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也分别作了不同标准的定额扣除规定:直辖市等一档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提升至每月1500元,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提升至1100元;不到100万人口的每月扣除800元。
在大病医疗方面,大病医疗的年度据实扣除限额,从6万元大幅提高到8万元,并将纳税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纳入扣除适用范围,并分别计算扣除限额,也是此前征求意见中公众呼声较高的建议,最终暂行办法予以了采纳,给那些普通大病会带来巨大负担的家庭吃了定心丸。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评价:新税改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但对纳税人来说,目前最大挑战在于,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扣除的规定和要求,以明确自己的收入是否在免税范围内。”
最大难点:多方合力,实现“税收协同共治”
专项附加扣除,是此轮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也是最大难点。与“基本扣除”不同,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根据每个纳税人的不同状况进行精准抵扣,需要税务部门精准掌握每个纳税人的家庭和财务状况。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及家庭隋况都不一样,这对税收征管、纳税遵从、政府管理都是挑战。”李旭红表示,但个税新制度从建立到完善不会一蹴而就,要先建立起基本的制度框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征管配套的健全再逐步完善;而这个过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中外管理》发现,此轮个税改革也是国税、地税合并后迎来的首个“大考”。不仅所包含的抵扣项目数量多,改革范围也牵涉甚广:一来,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养老、教育、住房、大病等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绝非税务机关一家之事,离不开住建、人力、社会保障等诸多部门的协力;二来,这是一次税制、税法的根本性变革,考验着社会整体诚信度和普法力度。
在实践中怎么保证新个税法的平稳落地呢?不少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在数据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亟需对传统征管模式进行创新,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之力,构建税收共治共享的格局。
从纳税人角度,最近许多单位最忙的一件“工作”,莫过于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与以往单位代扣代缴不同,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意味着,申报过程中纳税人既可选择单位统一申报,也可下载App填报个人信息,自己为自己报税。
在很多职场人看来,这一规定体现了实施细则的人性化。对自由职业者或不愿透露隐私的纳税人而言,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同时,这种亲身体验比任何“纳税光荣”式抽象宣传效果都要好,在强化个体的依法纳税意识。
而税收协同共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则是税改对税务师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税收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师接下来如何为纳税人做好服务呢?
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崔雷的观点是:纳税服务行业也需要创新服务模式,从提供通用型纳税服务向满足个性化需求转变。
“本次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税制结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履行义务时,计缴税款的方式方法和申报要求都发生了变化,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扣缴义务人,都需要更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崔雷告诉《中外管理》:“税务系统数据本就是一个庞大数据库,近年来‘金税三期工程在帮助税务机关加强征管方面效果显著。但涉税服务不是冷冰冰的数据处理,还要加上人为的判断,少不了专业的知识经验,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各种特殊情况。”
而相关部门的协作,在执行新税制中也至关重要。据新华社报道: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也表示: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确实需要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大量信息进行甄别、比对和核验;财税部门正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卫健委等10个部门,抓紧推进有关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相信随着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征管操作的难题将被有效解决。有阻力才是真改革,制度优化需要点儿时间
随着改革的全面落地,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在当前,以“免缴个税后,恐丢购车购房资格”最引人关注。
在北京某私企工作的王先生,扣除三险一金后月薪6000元,加上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每个月就可免缴个税了。但听说“个税零缴税,视同中断纳税”,小王郁闷不已,为了不让自己在京购房、购车资格前功尽弃,他想放弃抵扣。
事实上,不仅在北京,社保、个税缴够规定年限且不能断缴,已成为很多大城市落户、购车、购房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个税缴纳情况变动,对很多公司职员来说,确实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而受此影响的纳税人还不在少数。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自2018年10月个税改革实施,新政施行3个月后,全国约有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部分无需再缴税……这是否意味着这7000多万人里,相当一部分会受到无纳税记录的影响呢?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认为:新个税法刚刚开始落地,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如何与个人所得税法相对应,需要一个过程。
在白景明看来,各地的现行政策与新个税法没有很大冲突:“国家税务总局也已强调‘个税申报额为零并不影响纳税记录,公众不必过于焦虑。”
再以纳税人租房抵扣为例,也出现税改阻力。
例如:有租房者反映在填报租房信息时,房东不予配合,有的甚至威胁租客“如果执意填报,就加收租金或退租。”
所幸的是,在个税App更新版本中,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变为“选填”。这意味着,房东不必担心出租信息泄露而被追溯租赁税费,租客也不必忧心因申报房租抵扣而“得不偿失”了。
但这仍不足以打消公众的疑虑,理由是:一旦上传了租赁信息,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也能掌握出租房屋情况。
刘佐向《中外管理》分析:不填房东个人信息,还会填写房子所在地,这样房子是否征税税务部门很容易查出;房客是否如实填报,核实起来也不难……但目前看国家压根没想查下去。说到底,就是弹性实施部分税收征缴,给社会留出一定的财富空间。无论什么政策,施行之时多考虑民众的真实需求,才能被广泛接受,实现政策目标。
“个人所得税改什么?改的是大的方面——解决个税主要纳税群体的税负过重问题,解决主要税源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瑕疵和不足可以在后续慢慢完善,但上来就挑毛病,质疑整个改革,无疑会造成误导。”刘佐强调:“遇到阻力恰恰给了我们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机会,也是一个完善的过程,这是诸多改革都会经历的过程。”
责任编辑:李靖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宣布,自2018年10月个税改革之后,新政施行3个月为民减税约1000亿元,全国有7000多万个税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但是,很多“北漂”担心个税零申报后纳税证明会“中断”,一直与个税缴纳挂钩的购车、买房资格会受影响吗?
2019年1月1日后,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可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出租人因担忧税务部门追缴房产税,阻碍承租人房租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怎么办?
在2019年1月份更新的个税申报App中,已不再强制要求填写出租人信息,相应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变为“选填”。根据北京税务部门最新政策,對房屋出租按照2.5%的综合税率征税,比原先5%的综合征收率下降一半,这将使房屋出租人税负大幅下降。
有人在个税App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并不是自己的曾任职单位,信息被冒用了怎么办?
在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一栏点开该公司,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情况即会反馈给该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后续处理结果将会通过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申诉人。
跨年度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结算医疗费用。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了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就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了。(信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言和12366热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