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张恒瑞问:《个税法》修改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纳税
2019-11-11
当代工人 2019年18期
文件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繳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