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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路径

2019-03-27包东飞

纺织服装教育 2019年5期
关键词:院校融合高职

包东飞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后勤与基建处,江苏 南通 226007)

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在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时,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推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1]。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正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不断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力求通过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在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动力、创新创业文化引领等方面,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路径,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究。

一、 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主要问题

1. 课程设置碎片化,忽视专业知识体系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已普遍开设了创新创业类课程,且将此类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在课程规划上的融合[2]。但在实践中,作为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创新创业课程多为公共选修课或通识课程的形式,其课程功能更多体现在基础理论普及方面,没有与专业知识融合,突出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新创业项目实践体验方面几乎没有,这也导致创新创业教育沦为纸上谈兵,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当然,实践中也有个别院校为了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将创新创业教育定为精英教育,即将教育对象确定为少数具有创业意愿、专业技能强的学生,无法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对象的全员化。

2. 教育形式课堂化,忽略专业实践载体

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主要还是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在实践平台建设方面比较薄弱。事实上,创新创业教育成效的实现需要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有创新创业角色体验、过程体验以及成功体验。学生在体验中不断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培育创新创业精神。这种精神的培育不是通过课程理论讲授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借助更多的实践载体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引导学生对专业、职业以及人生进行主动规划与探索,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3]。

3. 师资队伍结构单一,缺少专业实操演练

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主要由来自学生工作、就业指导、素质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受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教师本身缺乏创新创业实操演练,在讲授过程中无法丰富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这导致了创新创业教育陷入通识理论灌输的常态。事实上,教师是一切教育活动的核心,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本身就需要具备创新创业品质,根据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是要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要通过理论与案例研究、实践创新项目的参与等形式,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水平。

4. 考核形式单一化,缺乏专业综合考核

以理论测试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是目前高职院校通识学科考核的通用方式。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除了包含创新精神、创新思维的通识教育范畴外,还包含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应用能力培养,所以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必须以能力发展为导向,在培养学生思维的批判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突出对学生创新创业灵感的激发。因而创新创业课程考核也应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将传统的单一考试模式与专业综合考核相结合,摆脱标准答案考核模式,破除纸上谈兵的积弊。

二、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路径的思考

1. 注重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顶层设计是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前提。(1)从宏观维度强化国家层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顶层设计。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将创新创业类课程和专业课程设置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等方面推进改革,要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突出专业特色。但如何融合、如何衔接并没有唯一标准,这就需要高职院校从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战略高度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2)从中观维度完善学校层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规章制度。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渗透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个持续探索、打破和积淀的过程,学校应打破传统课程体系,从人才培养目标实现角度挖掘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载体,完善制度引导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渗透与融合。(3)从微观维度配套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评价导向。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导向直接关系到教育成效,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渗透融合过程中涉及师资队伍培养、教学模式转变、管理机构设置等多个环节,其中最关键的突破点就是要改变传统的师生评价导向,激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在动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和创意[4]。

2. 注重理念创新,转变教育理念

教育教学理念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基础。(1)应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因材施教。2019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高职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与目标就是要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要将职业教育改革定位于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需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必须着眼于专业领域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要将专业知识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过程。而两者融合的核心内涵就是要用人才培养目标去调整创新创业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所长,促进两者相辅相成,从而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成效。(2)应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因材施教。教育过程应尊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满足学生多元化创新创业教育需求。既要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普及,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基础”等通识类创新创业课程,又要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精英强化教育,面向部分学生开设针对性的“创业项目指导”“创业管理”等个性化课程。在课程设置上应优化组合通识类必修课、专业类选修课,搭配不同套餐供学生选择。(3)应搭建多元化实践平台,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高职院校应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整合课堂教学、技能竞赛、创新项目、创客课堂等资源,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让学生在各种情境体验中提升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创业能力。

3. 注重教学改革,重塑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载体。(1)教学模式由传统理论灌输型转变为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元化的教学互动型。为此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过程中要改革教学模式,合理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将专业教育实习平台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有机统一,从专业实训、兴趣提升等角度丰富学生对理论知识的体验;同时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引导学生深入真实项目研究,实现创新创业项目的真正落地。(2)教学内容由通识理论型转向专业实践型。通识类创新创业教育讲究教学内容的整体性,而融合了专业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更强调知识内容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与学生困惑的联系,创设“专业能力+职业能力”组合式教学内容,这种生动的教学内容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使他们在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中提升自己的创新创业能力。(3)教学管理手段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单一教学管理手段容易造成学生学习等待心理,这与创新创业教育初衷是相背离的。而借鉴专业教育教学手段,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丰富学生课堂学习形式,为有潜质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科学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果。

4. 注重师资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师资队伍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保障。(1)建设融合型师资队伍。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本质就是要提升创新创业质量,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更直接地融入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促进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合理对接,让专业知识真正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师资队伍十分重要。现在的由学生工作人员、就业工作人员组成的创新创业通识教育教师队伍远远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教育体系的要求。高职院校要对现有岗位设置进行优化,坚持外部吸引、内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多方资源,组织通识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业务培训,激励专业教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同时要走出去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专家等担任兼职教师,充实师资队伍。(2)提升师资队伍业务水平。《实施意见》指出应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因此高职院校应完善师资素质提高制度,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同时积极打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社会优质教学资源引进高校,调动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教师自觉将创新创业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5]。

5. 注重评价导向,完善考核机制

评价导向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重要抓手。(1)要改变对教师的评价导向。教师考核评价导向直接影响教师行为,目前重科研轻教学的评价导向直接影响教师在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这种评价导向让许多教师不愿意潜心教学,缺乏用科研引导教学、促进教学的意识,不愿意根据学生学习需求改进创新创业教学方法,挖掘教学资源。对此,高职院校应改革教师评价导向,突出教学业绩评价,重视教师的教学基础能力训练,注重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2)要改变对学生的评价导向。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为了让学生创业,其重点任务是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创新创业精神主要是指敢打敢拼、积极进取、艰苦奋斗、坚忍不拔、持之以恒,这些精神具备与否不是单一的文化考试可以衡量的。高职院校应建立“多窗口”考核机制,要关注学生的多元成果,尤其是学生在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如采用学分积累或转换的方式,对创新创业通识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学分进行认定,同时对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类“第二课堂”活动进行学分奖励。

三、 结语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应结合学校实际,从创新创业视角,正视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从顶层设计、理念创新、教学改革、师资建设、评价导向等方面着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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