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补贴属违法
2019-03-25刘东
刘东
【案情】2009年至2013年间,袁某经营一家家用电器销售店。在此期间,袁某多次利用国家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收集大量农民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通过多次复印销售发票,篡改发票复印件上的购买人及家电产品名称,并附上从他处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虚构144名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事实,以此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37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共计37万余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袁某多次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应从重处罚。但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还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因此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万元。
【评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袁某即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了巨额国家补贴,因此构成诈骗罪。
近年来,我国通过推行家电下乡等政策,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利用审核、录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身份信息和产品信息的便利条件,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必然存在监管方面的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违法少究,都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期出现的“骗补”行为没有及时有力地进行打击,这些“侥幸”成功者的“快速致富”效应就会大大鼓舞和刺激其他人效仿,最终导致“骗补”行为的迅速传播,难以收拾。
“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本是国家推出的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然而像袁某这样的经销商却对此打起了歪主意,他们贪图利益,以弄虛作假的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造成国家专项资金大量流失,使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因此,本文在此呼吁广大经销商,切勿知法犯法、做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