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崎岭乡天然林保护工程成效及实施建议
2019-03-25赖河生
赖河生
(平和县林业局崎岭林业站,福建 漳州 363714)
天然林又称自然林,包括自然形成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萌生所形成的森林[1]。天然林是我国森林资源的主体,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对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施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福建省被列入天保工程区之外天然林保护工程6个试点省份之一。平和县崎岭乡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相关精神,从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开展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
1 基本情况
崎岭乡位于平和县西部山区,年平均气温21.3 ℃,无霜期300 d以上,年降雨量1 900 mm,属南亚热带气候。
崎岭乡森林资源丰富,是平和县重点林区之一。林地总面积10 351.60 hm2(其中崎岭乡8 862.00 hm2,县属国有三墩林场1 489.60 hm2)。崎岭乡林地面积8 862.00 hm2,林木总蓄积量29.19万m3,商品林面积6 696.60 hm2,蓄积量15.77万m3,生态公益林面积2 165.40 hm2,蓄积量 13.42万m3。人工商品林面积5 112.73 hm2,蓄积量12.36万m3,天然商品林面积1 583.87 hm2,总蓄积量3.41万m3,森林覆盖率75.46%。
2 实施情况
2.1 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的对象
在森林分类经营中至今未列入公益林管理的天然商品林。天然经济林、毛竹林等原则上暂不纳入区划保护范围。
2.2 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的基本原则
2.2.1 生态优先原则 以改善全乡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基本前提,按照生态需求和天然林演替规律,对天然林资源进行全面保护,提升质量。
2.2.2 突出重点原则 重点区划以阔叶树为主且林相较好的天然林或者生态比较脆弱的天然林,在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安排在天然商品林集中分布地段、河流两岸集雨区、云平高速、省道公路可视范围、水土流失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2.2.3 适度规模原则 区划时要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整体治理、集中管护、集中经营。
2.3 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的具体做法
2.3.1 组织领导 成立以崎岭乡乡长为组长,分管林业武装部长为副组长,乡林业站长、乡财政所长和各有关行政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天然商品林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具体负责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管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3.2 宣传发动 崎岭乡政府于2016年10月10日召开由乡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崎岭乡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动员大会。会上分管林业武装部长传达上级林业部门有关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的文件精神,乡长作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的动员报告。
2.3.3 天然商品林分布情况调查 根据崎岭乡2016年林地年度变更及森林资源数据更新数据库,筛选出天然商品林数据库,按照区划原则,由乡林业站技术人员和护林员深入到各村天然商品林的山头地块实地调查核实区划,可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面积分解到各村。
2.3.4 签订保护协议 首先,由乡政府、村委会负责做好林权所有者的思想工作,深入各村组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大会,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天然商品林保护的相关政策,宣传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的具体操作办法。其次,由村组干部及广大林木所有者现场勘界,明确天然林保护经营户、小班号、地类、主要树种、四至界线、面积、林权证号等,将天然商品林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开展逐户登记、准确填写林权户主姓名、林权证号。由各村委会将天然商品林按林权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明确各天然商品林的小班、地块、权属、权利人,并登记造册,在村委会公示7天。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政府与林木所有者签订《崎岭乡天然商品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并填写好《管护责任区小班登记表》。
崎岭乡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至2018年年底,13个行政村共完成签订《崎岭乡天然商品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35份,完成面积1 423.80 hm2,占崎岭乡天然商品林面积的90%。
2.3.5 补助标准与支付方式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按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为每667 m2每年15元,补助3年发给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林权所有者,补助资金凭《崎岭乡天然商品林保护管护及补助协议》拨付。拨付补助资金时,先收集林权所有者的身份信息、一卡通号、林木权属有效证明材料等。然后利用“一卡通”支付体系进行。从2019年起,补助资金每年按照国家和省林业局规定的年度标准分配发放给已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林权所有者。属于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县林业局户头。
3 存在问题
3.1 崎岭乡现有天然商品林1 583.87 hm2,目前,签订协议的面积只有1 423.80 hm2,占90%,还有10%的天然商品林未签订协议,因为部分林农对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认识不足,存在补偿标准偏低等原因。
3.2 崎岭乡现有天然商品林一部分属于次生林和疏林,林分质量不高,有待于进一步林分改造。
3.3 崎岭乡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目前还没有聘请专职护林员。乡政府对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投入资金不足,没有资金配套。
4 对策与建议
4.1 提高思想认识
天然商品林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建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是国家为恢复发展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4.2 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天然商品林保护的宣传力度,天然商品林保护需要广大林权所有者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充分做好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天然林保护,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引导林农转变观念,化解林区矛盾,杜绝因停止天然商品林采伐而发生群体事件。
4.3 加快森林培育
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乡政府全面落实天然商品林停伐措施,严禁对天然商品林实施主伐,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格控制天然林抚育采伐、低产低效林改造,充分利用自然力,做到能封的封、能补的补、能抚的抚,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旅游业,减轻天然林保护的压力。
4.4 加强日常检查
乡政府在兑现补助资金前对林木所有者和护林员履行管护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村委会要注重加强对林木所有者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情况和护林员集中管护工作的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每年根据记录评估林木所有者和护林员履行协议情况,并作为直补兑现补助资金的依据。
4.5 严格考核奖惩
乡政府要将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对各村委会年度考核绩效内容,对天然林管护成效进行兑现奖罚,凡是对天然林保护工程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对天然林保护工程抓得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