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企业物流中心多仓协同实现方式探析
2019-03-23王小兰
王小兰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农医学院,甘肃兰州 730030)
医药流通企业物流中心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存储、配送、召回等功能,是实现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加剧,医药流通企业对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增强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多仓协同就是通过不同仓库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库存合理转移、订单快速响应、仓储配送协同等方式达到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一、多仓协同需要监管部门提供政策保障
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严格监管,企业的创办、日常经营都要接受GSP的监督检查。GSP是英文GoodSupply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医药流通企业要严格保证药品进、存、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企业不能超范围经营,未经审批不能跨区域私设仓库,不能违规从事第三方物流服务。
2017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这项政策为医药流通企业多仓协同提供了发展契机。随后一些省(市)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意见和实施细则,如浙江省2017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多仓协同监管事宜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7〕6号),辽宁省2019年出台的《关于现代物流企业开展多仓协同储存配送药品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些文件虽然在政策层面对多仓协同做了配套与细化,但仍然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
1.多仓协同的参与主体有待突破。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多仓协同主要是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不同仓库的协同,还未涉及集团外相关企业之间的协同,实际上大量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之间也有多仓协同的需求。
2.各地区对政策的理解与执行政策的标准要一致。目前各地监管部门对于政策的理解以及细则制订都有差异,以医药行业各企业普遍关注的异地设仓、开展第三方物流为例,各地审批标准不同,对政策理解和执行的尺度也有差异。
3.监管方式需要与时俱进。多仓协同需要改变传统监管方式下的属地审批与监管模式,在如何减低管理成本、加强药品监管、控制企业质量风险方面,监管部门要深入地研究政策。
二、多仓协同需要企业内部主动创新
(一)实施差异性物流规划,实现仓库资源协同
目前国内各医药流通企业的物流中心(以下通称为仓库)都是按照本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范围进行规划设置,仓库面积、地址都登记在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上,仓库平面图、功能区划分也都在药监部门进行了备案。政策的强制性限定一方面提高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物流设施硬件的投资成本。物流企业的仓库功能区一般按温度和经营类别两个维度设置,对一些特殊药品,如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药及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都要求有独立的储存空间,并且各存储场地不能相互借用。
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差异化的物流规划避免同质化的物流建设投资。一方面通过先期规划,企业可以在不同仓库实现功能互补,从而提高仓库利用率,避免仓库资源的重复建设。如在相近区域,同一集团内部不同下属公司的物流中心,在规划建设时就可以进行针对性差异化建设。对于一些特殊库,如器械库、药品冷库、药品恒温库、中药材库、中药饮片库等进行差异化规划,把硬件资源与业务结合起来,形成特色业务优势和物流硬件优势,这在冷藏品业务和冷库建设方面更有代表性。另一方面根据新零售业下,企业从传统销售模式向多渠道销售模式转变带来的需求特征变化,把单仓管理与多仓联动统筹考虑,在仓储规划上根据量化指标与非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对仓储布局进行优选规划。图1就是多仓模式下仓储布局优化各方面需要统筹的示意图。
图1 仓储布局优化图示
(二)服务于营销模式的变革,主动进行协同调整
传统的医药营销模式中,一般是在较大的区域选择一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指定这些大型批发企业作为省级或地级的总经销或者总代理,即独家经销。这是目前被许多药品生产厂商普遍采用的流通渠道管理模式,即医药行业内所称的区域总分销。企业的营销模式驱动了供应链各环节的物流运营模式。在现有市场环境中,“没有一直能够保持竞争的营销渠道,所以企业要根据具体的需要与实际的情况对渠道进行调整。医药市场是随时变化的,企业应该对渠道随时进行调整。”[1]营销渠道的变革必然会带来物流模式的调整,这种调整更是体现在跨区域、跨渠道、跨行业的协同。
1.充分利用远程医疗技术带来的跨区域配送协同效应。远程医疗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遥感、遥测、遥控技术为依托,充分发挥大医院或专科医疗中心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优势,对医疗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进行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远程医疗技术打破了药品区域代理和区域经销的壁垒,使得药品跨区域流通更为频繁。
2.充分利用DTP药房直达患者带来的渠道协同效应。DTP中文简称为“直接面向病人”。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药房根据处方以患者或家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药上门,并且关心和追踪患者的用药进展,提供用药咨询等专业服务。DTP药房不仅是简单的渠道终端,更是连接制药企业、医院及患者的平台。DTP平台使得药品生产企业、分销企业、医院等不同的利益体,都可以以终端病患为纽带而实现信息共享,从而使药品跨渠道成为可能。
3.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协同效应。目前医药行业内部普遍把协同的主体限定在集团内部。如对于多仓协同主要有这样的理解:“多仓协同是指以医药产品生产流通集团型企业内现代物流企业为主体,与集团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医药产品批发企业仓库通过信息系统实现统一管理,进行医药产品储存、配送活动。各公司在不改变仓储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情况下与物流主体企业共享,并在主体企业统筹安排下,按照医药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完成本企业及主体企业的储存配送工作。”[2]多仓协同发展初期容易在同一集团内部实现,但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大量的社会资源也可以成为多仓协同的参与者,成为医药行业仓储配送资源的补充,并发挥专业作用。
(三)通过区域资源整合,推动业务协同
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18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2.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9.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因此当前行业规模效应逐渐凸显,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销售增速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助于大型企业的市场覆盖,但同时也会出现局部市场的资源重叠。以上海医药为例,公开资料显示其在江苏已有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上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江苏大众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苏州上药禾康健康药馆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徐州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宜兴有限公司、无锡山禾博达医药有限公司、上药康德乐(无锡)医药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既有业务形态、客户的互补关系,又有仓储、配送资源的重叠投放。其时在同一城市,从规模经济角度,就可以通过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来整合无锡山禾博达医药有限公司、上药康德乐(无锡)医药有限公司的仓库资源;通过上药控股徐州股份有限公司来整合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的仓库资源;再通过上药控股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徐州股份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辐射江苏南北两地其他区域,实现同一省区的仓储整合、配送整合与业务整合。
三、多仓协同需要行业技术与标准支持
多仓协同可以发生在同一区域,也可以发生在不同区域;可以发生在同一集团内部,也可能发生在不同企业之间。这种跨区域、多主体的特点要求信息处理要同步、数据接口要一致、行业标准要统一。
“标准化加强了物流业对整个价值链的管理,从而提高了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物流企业的发展通过调动不同主体间资源,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从而达到“1+1>2”的效果。此外,物流企业可通过标准化策略降低自身供应链的空载率、损坏率,从而可提升供应链效益。”[3]在标准化建设中,从经济性与适用性出发,可以首先推进与物流作业相关的物流设施设备及流程标准化,然后在硬件设施基础上推动企业内部与外部、区域内与区域外的作业标准协同。目前,医药流通企业标准化建设在设施设备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普及和推广;在行业标准化方面,《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对所有药品流通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统一标准。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目前各企业都是各自为政,以实现企业最基本的经营需求和GSP管理要求为主,信息流主要在企业内部交换,未能实现不同企业之间的共享,这并不是技术能力的匮乏,更多是来自于封闭环境下系统障碍。当跨区域、跨企业的信息交换成为趋势时,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就成为实现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信息交换的关键,也是实现多仓协同的基础。针对多仓作业业务模式,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不仅要从交互方式上进行转变,还要在功能开发上满足业务需求。一是支持多货主、多仓业务,支持第三方货主采购、存储、销售,以及货主的仓库策略定义和数据过滤;二是支持多仓作业模式,配置不同仓库多样验收模式、多样拣选模式以及运输调度集成;三是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将GSP管理涉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完全符合新版GSP要求;四是充分利用条码作业进行产品的转移与交付,极大提高物流作业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借助于自贸区建设,促进进口业务跨区域多仓协同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是指在一国或地区的境内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目前,我国已设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十多个自由贸易区。我国的药品进口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口岸,通过总代理的分销渠道,再销售到各地的客户终端。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沿线城市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区位优势,通过承接部分药品进口业务,与传统进口地进行跨区域仓库协同,以释放高租金区域的仓库库容压力。
以上海、重庆两地为例。重庆铁路口岸是全国18个医药进口指定通关口岸城市之一,可进口一般药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药饮片、中成药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指定激素等。2018年11月,国务院批准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重庆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所辖口岸以外,第四个可进口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和生物制品(疫苗类、血液制品类及血源筛查用诊断试剂)的城市。通过“渝新欧”铁路通道,重庆本地医药企业可以利用成本、时间优势,在药品进口业务方面与上海医药企业进行合作探索。
(一)单位仓库租金比较
如图2所示,以上海代表国内一线城市,重庆代表国内二线城市,贵阳代表国内三线城市,比较三个城市的标准仓库租金,可以发现重庆、贵阳差异不大,而上海与重庆却有近60%的差异。对于物流成本占比较大的仓储成本而言,重庆相较上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图2 不同区域仓库租金比较
(二)单位运输成本比较
药品运输所需要的储运柜分为普通、保温、恒温设备三种,目前“渝新欧”的保温与恒温设备都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如表1所示,以“渝新欧”线德国杜伊斯堡到重庆、上海的40尺标准箱运费为例,“渝新欧”班列还是较传统的海运通道有明显的成本优势。
表1 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单箱运输成本
(三)全过程进口时间比较
以“渝新欧”线为例,从德国到重庆运输时间一般在13天、药品检验7天(重庆药检所)、报关1天(重庆海关),加上其他相关环节,共计约29天时间。比传统的海运方式整体节约5天左右时间。在进口业务中,时间优势往往是业务成功进行的决定性因素。
需求催生市场。随着药品的降价、基本药物零差价等医药政策的影响,医药流通行业毛利率逐步减少。如不提高供应链协同能力、物流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其净利润将会减少。[4]医药流通企业多仓协同,将在政策的推动下越来越广泛被研究并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