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什么与为什么说(创作谈)
2019-03-22石一枫
石一枫
《不准眨眼》这篇小说,写在十多年前。当时我刚到《当代》编辑部上班,编辑嘛,工作就是看来稿,看了人家写,自己也想写点儿。遂写了几个中短篇,这篇可能是最长的。编辑嘛,还有个近水楼台的优势,就是朋友也有很多编辑,当时正好吴玄要到杭州办《西湖》,问我认不认识什么年轻作者,我说哥们儿也算年轻作者吧。吴玄看完以后说,成啊。
那时候觉得占了朋友的便宜,满心鸡贼的窃喜。此后的一些年里,陆续又写了一些东西,随着经验的积累,也形成了一点儿所谓的“创作观念”。在比较鲜明的自我意识之下写出来的,自然是后来的《地球之眼》和《心灵外史》之类的作品,至于《不准眨眼》这样的小说,在我的印象里就像是一种“自发写作”的结果:让语言在不受控制的状态下冒出来就好。冒出来就舒畅了,如果恰好说出的话还不是大多数人都在说的,那就更舒畅。基于这种认识,我对这种小说其实没什么自信。编辑嘛,总会用工作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作品,而以《当代》的现实主义文学标准看来,《不准眨眼》并不吻合。然而吴玄后来有一次专门跟我说,我的东西里,他印象更深的反而是《不准眨眼》,理由是这篇小说的气息更加自由,语言的特质也发挥得更加充分。在他看来,《不准眨眼》也许更接近于“纯粹的小说”。这个看法我没法儿反驳,因为他切中了我的那些“创作观念”的本质:文字里的“怎么说”与“说了什么”“为什么说”,哪个更有意义?为了其中一点,作家有没有必要節制其它,哪怕放弃掉某些被称为才华的东西?我们这对狐朋狗友看到了同一个问题,却倾向于相反的答案。就像海水蒸腾陆地扩大,鱼儿有的游向了更深的大海,有的却长出了四肢,一蹦一蹦上了岸——从生物学上来说都没错儿,而当它们彻底变成了两个物种,也许最羡慕的恰恰是对方,因为那才代表着自己所没有实现的可能。吴玄所指出的,也许恰恰是我目前在写作上的缺憾。
感谢《长江文艺》能拾起这篇小说,而综上所述,如何将“小说的意义”和“小说的本身”结合得更好,是我在以后的写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