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联系统举办“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培训班
2019-03-20赵溪
2019年8月14—16日,全国残联系统“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培训班在京举办。中国残联副理事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凯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宏观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进行了政策宣讲和专题辅导。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中国残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和高校专家学者参加了培训班。
程凯副理事长在开班仪式上指出,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坚持“五个必须”的发展方向,确定“十四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发展路径和政策措施,谋划和布局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把总书记的要求一一落到实处。“十四五”时期要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本着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促进城乡残疾人服务融合发展,特别是要加强对特殊困难人群和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关爱和保障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他强调要创新完善残疾人事业的体制机制,坚持开门编规划,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和基层首创精神。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研究院顾严研究员分析了“十四五”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指出残疾人小康进程中仍然面临脱贫攻坚难度大、家庭增收乏力、危房改造和无障碍改造任务艰巨、区域发展差距较大、体制机制存在深层次矛盾等突出问题。在残疾人事业规划实施机制方面,需要改善残疾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薄弱环节。为此,他提出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效率、跨部门合作与福利的延伸、规划的配套支撑、大数据分析在规划中的应用,以及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陈龙研究员针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涉及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提出四个重要原则:一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二要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三要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四要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他提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的逻辑与方向:一要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二要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逐步将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三要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要逐步将义务教育等体现中央战略意图、跨省(区、市)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各承担主体的职责。他还分析了财政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残疾人服务应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标准,主要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服务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李春芳处长认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和产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方面将大有可为,指出“十四五”时期仍要从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补短板是“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补重点人群短板、重点领域短板、重点地区短板;强弱项是“十四五”时期扩大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提质量是“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攻方向,要严格标准、提升素质、创新驱动、强化监管。做好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还应遵守政府与市场相结合、中央与地方相统筹、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等原则。
(《残疾人研究》杂志 赵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