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路径
2019-03-20宋晓琴
宋晓琴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决策咨询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70)
由于网络空间的相对开放性,我国网络空间面临诸多安全威胁,境外敌对势力、境内一些危害社会安全的非法分子均试图借助网络来危害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下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展开有效应对,维护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校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随着互联网与社会方方面面的深度融合,网络意识形态在增进政治认同、凝聚群众力量、引导社会舆情等方面越发重要。[1]在新时代背景下,切实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校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方向,刻不容缓。
一是要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职责,促进思想转变。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用信息技术武装自身,努力用信息技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在具体操作中,务必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其带头、表率作用,带领大家重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工作部署环节,要明确不同工作人员的“责任田”,任务分配合理,充分调动每一位成员的主动性,实现高效率工作;二是要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科学化顶层设计。要充分激发各级网络信息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能力,协同联动、统一部署。要重点培养网络信息管理骨干力量,使之能适应与胜任高烈度、高频率的“网络信息战”;三要确保党管媒体,建立媒体主阵地。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必须姓党,是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要始终把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社会新风尚作为首要工作;四是要打造专业的管理队伍,构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人才体系。网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专业化程度更高,依靠传统的机关运行模式难以有效应对,必须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忠于党和人民的网络工作队伍,用专业化的手段与方式处置网络突发事件。
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平台建设,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绩效
网络是基于物质基础的互联互通的状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也必须以建设物质的支持系统为前提。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党的各级宣传组织、媒体及其门户网站拥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比较优势。但面对当下无所不在的自媒体,这种优势逐渐被迅速侵蚀。移动互联时代,新媒体、自媒体在传递各类信息的同时总或多或少、潜移默化地夹杂着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太相符的价值观,而且这种逆向动员能力往往影响巨大。为什么呢?这主要是由于人们持续不断地接收大同小异的正向信息后,极易产生信息疲劳,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效果被钝化和磨平。[2]因此,面对新媒体、自媒体的挑战与机遇,亟须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平台建设,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绩效。
网络意识形态平台建设需要着眼于多元社会信息传播的特点,构建新型的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平台。要与时俱进地在一些网络新生态上(比如“两微一端” “快手”“抖音”等)建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阵地,采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党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为多元社会提供一维的价值导向,构建命运共同体。而在实施过程要考虑多元的民众需求,所建立的网络意识形态平台应该用党的意识形态的先进性、科学性来赢得群众的认可与坚守。
三、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构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
维护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抵御西方意识形态强势渗透,离不开先进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构筑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3]
面对西方国家发起的“贸易战” “科技战”,维护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至关重要。我国必须加强对于网络信息操作系统、信息安全等的研发投入,培养庞大的专业性信息技术科技队伍,来应对西方信息霸权的挑战。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要独立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挖掘、堵截、甄别、过滤、追踪技术,来防范来自西方形形色色的非主流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活动。要创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工作方式,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既要把控网络舆情实时的发展动向,又要主动引导网络舆情演化态势使之不能脱离主流意识形态的轨道,真正构筑坚实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
四、落实法律法规,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制化
移动互联、自媒体时代,不少人鼓吹“商业媒体” “资本为王”,认为“党管媒体”没有必要,事实上这种想法极其错误。虽然在虚拟空间中网民的身体是缺席的,用户的行为好像看不见、摸不着,但实际上虚拟空间并不虚幻,它仍然深刻地影响着人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个人并不能在网络上为所欲为,必须和现实世界一样接受法律道德的规范。
推进依法治网,离不开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制体系。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必须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营造出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接下来一批有关网络信息的重要法律法规将相继颁布并实施,这必将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法制化,使网络空间不再是“法外之地”,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驾护航。
五、践行群众路线,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群众基础
唯物史观就是群众史观,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信息时代,网络空间成为民意的聚集地、传播地与生长地,争取民意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最主要的任务。只有本着“扎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的初心,才能构筑起固若金汤的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实现国泰民安。
首先,要从理念思维上重视网络意识形态的群众基础。目前我国拥有七亿多的网民,这也表明有七亿多的民意在网上,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群众基础。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务必要走群众路线,做到群众意见的线上、线下贯通,这样才能了解民意,争取民众,获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坚实群众基础。其次,践行网络意识形态群众路线,不能简单化工作方式,要疏堵结合,平息民意、引导民意。利用好网络这个出气孔,反而更有利于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并针对性地“解群众之所惑,排群众之所难”,群众切身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先进性与优越性。
六、结语
每时每刻网络世界都在发生着变化,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我们不但要深化思想认识,理论上跟上时代,而且要确实深刻理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在新时代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委对网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大政府部门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以及汇集各方面社会力量形成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合力,从而实现强化中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