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税务风险的规避和有效防范
2019-03-20翁嘉晨仰思宁
翁嘉晨,仰思宁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在税收活动中,征纳双方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又称为税务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表现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之间的税收法律关系。税务关系可能会因为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行为的实施和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履行而使征纳双方就税收征纳问题产生分歧或争议,这种潜在的纷争,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而言,就是一种或有税务风险。税务风险与一般的投资风险不同,它是由于在涉税活动中税收当事人的不谨慎和不规范,给自身或他方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会导致税务关系人利益受损,甚至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危害。税务风险有的可以准确计算,有的则是无法考量的。借助股市上的一句话提醒征纳双方:税收有风险,征纳需谨慎。
一、税务风险的理论划分与分析
税务风险按照承担者来划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风险;二是由税务机关承担的税务行政风险。
(一)纳税风险分析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纳税活动存在风险。纳税风险是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自身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是纳税人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受损。纳税人的税务风险主要是缘于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高,税务风险就越小;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低,税务风险就越大。纳税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对税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熟悉、理解有偏差或者了解不全面,在面临税收选择时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好或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说没有做好纳税筹划,导致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本来可以少缴税款,但实际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导致了自身利益损失。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纳税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遵从上存在缺失。纳税人熟悉税法,遵从税法,充分了解税收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是防范可能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的必要保证,也是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避免税务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可以使纳税人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税务行政风险分析
税收立法的科学与完善对税收执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不科学、不合理的税收法律制度会带来一定的税务行政风险。任何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都有其时代性,需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历史时期、经济形势、市场主体地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了,税收法律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否则就会给税务行政带来风险。尽管这种风险不是直接的,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却是综合性的。
从税收执法的角度来看,税务行政存在风险。对于税务风险,我们可能更多的是站在纳税人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的,往往忽略了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权力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执法失范等不当的税收行为也会给国家税收及其自身带来风险。税务执法风险主要来自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执法失范,也可能由于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或德行不正导致税务执法出现问题。税务执法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影响正常税收征管活动的有效开展,还会影响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损害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甚至可能会导致国家赔偿。
依法实施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应充分树立全心全意为国聚财,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树立税收法治意识和税务风险意识,自觉加强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严肃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做到政策准确,程序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周到,征收及时。
二、有效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对策
税务关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税务风险一旦发生,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不仅仅是涉及一方利益,而是双方共同成为风险主体,需要共同为风险损失埋单。因此,避免税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应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共同关切。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是预防税务纠纷,降低或避免风险损失,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保证国家税收征管工作高效顺畅的基本要求。
(一)纳税企业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主要对策
1.坚持树立依法纳税意识。要防范税务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企业上下协同一心,全面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是纳税人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为此,纳税人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税收法纪,违法事项绝不触碰。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熟悉财税法规,熟练会计操作,使自身经营行为符合税收法律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减轻税收负担。
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有效协作以及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不断改善内部管理,在以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上做好文章:一是施行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二是严格规范审批检查制度;三是健全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决定着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可靠性,这就要求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现代化知识技术,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纳税核算的准确性。
3.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了税收征纳双方的利益关系。企业在研究和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以及实施纳税的过程中,都需要与税务部门取得或保持必要的联系,尤其是征管方式的确定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否合法有效,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和指导。对此,企业需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某些新的税收政策的认识和新生事物的处理方法上要及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保证税企沟通畅通,从而避免税务风险。
4.增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纳税风险的管理,不但要体现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的管理意识中。由于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可能会有偏差,加之税务筹划往往带有侧重于倾向企业利益的特殊目的,因而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税务风险,企业领导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高度的认识和警惕,以积极的姿态加强风险管控,针对风险可能产生的原因,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5.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技能。重点是要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由于我国仍处于深化改革时期,税收法律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企业的税务筹划应充分建立在对税收政策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上,要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清晰预测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准确研判国家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税收法律政策的变动趋势等因素对企业经营效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综合考量税务筹划方案,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确保企业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效益。
(二)税务机关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主要对策
1.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行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树立税收法治意识,坚持税收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科学管理,依法处罚,是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基础。依法科学合理地履行税收征收管理权限,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步骤、方式和时限行使税收执法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克服和避免税收执法的盲目性与随意性,有效避免税收执法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税收执法质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税务人员的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税务机关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重要保证。一方面,要加强对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深刻理解和透彻掌握税法知识,准确把握税收执法的依据和标准,提高征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避免因执法不到位、玩忽职守或者越权执法形成滥用职权所造成的税务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过错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警示和研判,加强纠错机制的防范演练,严防税收执法人员触碰“高压线”,明确税务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的法律后果,有效减少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
3.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认真完善和落实内部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一方面,要完善内部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做好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的适配,规范各执法岗位及上下环节之间有效衔接的执法程序,对可能导致的管理漏洞及时进行弥补和修正,减少或降低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评议与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功效,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执法违法以及不规范执法的惩处力度,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减少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4.借助金税工程,推进信息沟通。税务机关应在金税工程的基础上,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加强对相关税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建立和完善纳税人适用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定期更新。税务机关应积极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利用大数据,及时反馈并认真分析税务风险信息,建立内外互通互联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征纳双方信息传递的通畅。
5.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征管。一是税务部门应积极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形象,坚持以纳税人为本,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意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税收法制宣传,让税法走进百姓生活,进入纳税企业,服务纳税企业,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人人知法、人人懂法和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本着利国利民的原则,健全税收征管体制机制,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四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税收治理体系。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提高税收征管质效,防范税务行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