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下突发事件中微信传播的舆论引导
2019-03-20李贇武汉东湖学院
李贇 武汉东湖学院
一、微信传播的特点
(一)参与的直接性
大众可以通过操作智能手机,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掌握到新事件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并同时能在么个新闻下依据自己的看法和判断做出一定的主观评论,这样能让用户直接参与到社会新闻中的模式为用户创造出了与以往不同的主观能动性体验,新闻平台也能直观的接受到大众的反馈和意见。
(二)传播的广泛性
微信现如今是智能手机中应用广泛地移动媒介,主要利用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等多种途径来进行信息传播,同时为用户附带了“公众号平台”、“小程序”、“朋友圈”等便捷的体验模式,据可靠数据统计,微信目前的在线用户已经达到了1亿多人,其中国外用户占7000多万,这使得微信一跃而成亚洲使用频率最广泛的社交软件,这样实时的新闻传播和海内外信息共享一改以往传统的地域限制,发展为综合性的实力社交平台。
(三)及时性到实时性的转变
微信主要通过朋友圈的信息共享、公众号和小程序的推广来利用文字、音频、视频以及图片来进行信息交流,这样不仅保障了用户能及时的获得周围的新鲜事物,还能在第一时间内接受到实时的资讯,因为现如今频发的新闻要求事件内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传播出去进而用来引导舆论。
二、微信在舆论引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快信息传播导致的把关问题
据最新数据调查,目前微信平台每日的信息阅读量已经达到了30亿,其中有76.4%的用户会利用朋友圈进行信息的传播和分享,这样大量的信息流量为微信平台的信息把关带来了难处,虽然已经构建了监督管理体系,但仍然有很多虚假不良信息在误导大众。
(二)舆情应对机制不健全
从近几年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中发现,网络舆情的危机预警机制、舆情监测体系、舆情应急机制等缺乏完善性。当下微信平台依旧采用以往的自上而下的体系进行舆论监督管理,具有单一化和片面化的缺点,再加上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机构复杂,职能交叉重叠,并且仍有很多地区未设置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构,一旦网络舆情事件突然爆发,只能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临时应急处理小组,但因缺乏一致行动的协调机制,不利于危机事件高效地处置。
(三)法律对网络舆论的不完善监督
当下我国网络发展进程太快以至于与其相关的法律还不足以及时的更新完善,这样导致法律对网络舆情的监督存在着很多弊端。网络舆情相关法规的不健全直接引发了一些违法造谣者的猖狂,而相关部门只能对不法信息进行封锁或删除,达不到根除。此外,目前已出台的与网络舆情相关的法律并未做全面的命令规范,缺乏实质意义,导致对于一些带有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很难对其作出判断与处理。极大地削弱了执行力。
三、对突发舆论的处理应对策略
(一)保证信息真实度
微信平台可以改变传统媒介方式来及时的传播舆论,但同时也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一旦要在平台上公布新事件必须保证自己真实、明确、可信的立场。同时平台管理人应及时关注用户反馈,掌握事件的客观性,对报道新闻的前因后果传达清晰,担起自己的责任。
(二)正确引导舆论
对于突发舆论事件的传播,微信应及时控制其发展的走向,通过把控新闻的内容、标题等来进行正确引导,并积极结合传统媒介在微信上开设公众号的意见评论渠道,正确修改舆论事件的表达方式,完善内容框架,以满足更多用户的阅读需求。
(三)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协作
突发事件具有不稳定、信息量大的特点,而且还与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需要对新媒体平台加以更好地应用,不仅要让用户保证有足够的知情权,还要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取长补短,共同引导舆论的走向,传统媒体可以依据原本的用户基础结合微信的高流量性,争取为更广泛的群众提供良好的新闻传播,加强舆论影响力。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平台的不断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言论和对新闻的见解,推进了舆论的产生和扩大,这样一来为相关部门的舆情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需要其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应急能力,因此,如何通过相应的对策,解决突发事件中微信传播舆论问题是极其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