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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村建设运动到乡村振兴战略
——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逻辑、经验教训及启示

2019-03-20郭占锋焦明娟

长白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梁漱溟农民运动

郭占锋,焦明娟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杨凌712100;2.陕西省乡村治理与社会建设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杨凌712100)

一、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饱受帝国主义压榨与欺凌,同时内战不断,国家破碎不堪、民不聊生。帝国主义向中国倾销大量商品,农村手工业遭受严重打击,农业遭遇连年灾荒,农村经济逐渐崩溃。农民收入锐减,加之苛捐杂税繁多负担过重,农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使得原始积累薄弱的乡村社会逐渐走向衰竭。与此同时,西方的民主、科学、法治、独立、自由、人权等思想传入中国,成为一大批知识分子改良和解救农村、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思想利器。据统计,先后有600 多个团体和机构参与乡村建设,掀起了影响深远、意义深刻的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知识分子在中国社会经济破产、民穷财尽、内忧外患、民族衰亡之际开展的救国运动,其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农村的改良与发展救国家于危难之中,救人民于水火之中。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正确认识到中国发展的短板在于农村,对农村进行文化、经济、政治等多方面的建设,但是由于其指导思想、组织方式、实践手段欠妥,使之呈现出实践目的与结果相反的悖论。

以古鉴今,我国的乡村社会问题具有延续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短板仍在农村,为了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的在于补齐短板并实现乡村的振兴和富裕。在如今的乡村发展中,我们不仅要学习乡村建设运动有益的思想体系、团结精神、实践做法,也应警惕其失败而产生的教训,只有回顾其经验,反思其中谬误和失败原因,才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提供警醒和防范。

二、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逻辑

乡村建设运动没能达到预想的效果,没能解决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没能改变中国穷苦的面貌,要探究其实践结果与实践目的相悖的原因,必须深入分析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主体——以梁漱溟和晏阳初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的行为逻辑。此外,农民作为乡村建设运动的实施对象,深究农民的行为逻辑也是解释乡村建设运动为何失败的关键因素。

(一)知识分子改良为主的实践逻辑

在众多的乡村建设团体中,时论一般认为,由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河北定县从事的“定县实验”和梁漱溟领导的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山东邹平从事的“邹平实验”最有影响,他们的工作内容和成绩也较具代表性。[1]晏阳初认为,中国今日的生死问题,不是别的,是民族衰老、民族堕落、民族涣散,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2]87而中国大多数人在农村,因此要对农村的农民进行改造。 中国农民的问题是“愚”“贫”“弱”“私”。“愚”是指中国大部分农民为文盲,缺乏基础知识;“贫”是指农民大多贫穷,为吃穿住行而操劳担忧;“弱”是指人民体弱多病而且死亡率高;“私”是指人民自私散漫、不善团结。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就要对人进行教育。因此,晏阳初进行了“实验的改造民族生活的教育”,即遵循“教育即生命,教育即生活”的原则,适应实际生活、改良实际生活、创造实际生活,达到适应民族生存的目的。[2]90,91梁漱溟认为中国近百年史,可以说是一部乡村破坏史,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自救使人们学习西方文明,导致了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完全破坏。[3]11“中国的问题在于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或说是文化失调。”[3]21他认为社会没有礼俗、教化、自力等社会秩序和政治、经济等组织构造则无法治理。因此他倡导建设乡农学校,以伦理情谊为纽带建设新的组织构造以形成新礼俗,这种礼俗即古代的乡规民约和人的习惯。可见,梁漱溟和晏阳初都将中国农村衰落的原因归结于农村社会失序、道德失范、农民个人素质低下。晏阳初旨在以和平的教育的手段激起民众的文化自觉,以适应乡村、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梁漱溟旨在建设新的礼俗以恢复社会秩序,改变文化失调造成的混乱状态。因此,梁漱溟晏阳初均未改革农村落后体制与结构,而是以改良为行为逻辑维护农村社会秩序、恢复道德习俗、提高农民的个人素质以调整混乱的农村,抚慰贫穷的农民。

在改良的逻辑下,晏阳初创办的平教会采取了文艺教育以解决“愚”的问题,具体是制定教材对特定年龄的人进行基础的识字教育和文艺教育。采用生计教育解决“贫”的问题,具体是创建农业经营合作社,传授农业经验和科学知识,提高农业生产力;采用卫生教育以解决“弱”的问题,即普及和改进医学知识,创建医药卫生制度、节省农民医药费;采用公民教育解决“私”的问题,具体是发扬国族精神,推进农村自治工作,加强公民活动和家庭教育,培养团结意识。同时,乡村建设运动的另一位代表者梁漱溟为解决文化失调的问题,建立了乡农学校以形成乡村组织,利用此组织联系地方精英和农民,运用教育的手段倡导良好风气,形成自卫组织解决乡村腐败、匪患、毒品、土豪劣绅的侵夺等问题,并希望借助此种组织逐渐形成整个国家政治制度,利用民众力量稳定政治大局。在经济建设方面,梁漱溟提出了由农民和知识分子联合形成自给自足的组织、由农业促进工业的发展路线。乡村建设运动将知识分子的才能和农民的力量联合起来,使得农村许多青壮年群体冲破阶级束缚获得了教育的机会,提高了村民的整体素质,并促进了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发展,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总之,在改良的逻辑下,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主体即知识分子,旨在通过激发农民的文化自觉促进农民合作,借此形成强大的合力实现自救,从而达到民族自觉、民族再造、国民强大的目的。

(二)农民生存为主的行为逻辑

为了拯救农村,知识分子在文化、经济、政治方面都做了努力,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乡村建设运动中,农民的参与度低,对乡村建设运动态度冷漠且不关心。据记载,在无锡开的工作讨论会以及在定县开的年会,乡村农民的代表凤毛麟角。[3]403平教会在定县人中并不受欢迎,反而由于知识分子的各种实践措施和农民产生了矛盾, 使得乡村建设运动难以顺利实施。[3]404正如梁漱溟所说,“我们是走上了一个站在政府一边来改造农民,而不是站在农民一边来改造政府的道路”[3]409,由此和农民处于对立的地位。这种对立蕴含着一个根本的问题:知识分子能否代表乡村的利益,能否满足农民的要求?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清楚农民的行为逻辑。

我国社会学家邓大才认为,不同时期、不同约束条件、不同机会成本和就业替代下,农户的行为与动机会有所差异。因此他提出应根据不同经济能力判断农户的行为与动机。[4]乡村建设时期,中国农村经济兼具内忧和外患。中国与西洋被迫通商以来,各种洋货的输入使手工业破坏、农业变质,继而发展为农业破坏。同时农民缺乏土地,地主剥削农民,匪患、毒品、灰黑势力、劣绅无一不危害着乡村的发展,加上各种苛捐杂税和天灾人祸,农民已经负担过重而无法生存。农民的经济条件已经低于生存边缘线,农民的生产行为逻辑已是寻求生存。农民将温饱放在第一位,而乡村建设运动既没有解决内忧也没有解决外患,可以说知识分子并没有代表乡村的利益,无法达到村民的要求,显然与农民的行为逻辑错位。正如虞和平所说,“它的改良主义的政治出发点,及其所推行地区和所取得实际成效的局限性,相对于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背景和普遍贫穷的广大农村,显然不能成为乡村建设派所期望的解决近代中国农村问题的有效途径,更不能成为解决近代中国问题的根本之路”[5]。所以,知识分子和农民行为逻辑的错位便是乡村建设运动实践行动难以执行,实践效果难达预期的原因,也是乡村建设运动必然失败的根本原因。

三、乡村建设运动的三重悖论

知识分子改良为主的实践逻辑和农民生存为主的行为逻辑产生了错位,导致了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践内容产生了诸多悖论:乡村以家庭为主的“私”的伦理关系和学习团体精神的“公”的指导思想相悖;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和双轨的政治结构相悖;教育的实践手段和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悖,最终导致了乡村不动而走向失败。

(一)传统伦理与指导思想相悖

区别于西方个体本位、阶级分立的社会,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社会。伦理本位有两重意思,一是伦理关系始于家庭,家庭在中国人生活中地位很重;二是伦理关系不止于家庭,即人处于情谊关系之中。这种情谊包括父子、妻女、兄弟、朋友等从而上升到君君、臣臣。而职业分立是指由于中国生产工具和生产工作并非分属两部分人,并且中国的科举制度可以使阶层上下流动,并没有形成政权垄断,避免了阶层固化现象发生。“每一个生产者皆有生产工具可以自行生产,只有一行一行不同的职业,没有两面对立的阶级。”[3]29中国文化之失调,是西方个体本位、阶级分立的思想冲击了中国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文化,使得中国社会处于混乱和自我迷失之中,而乡村建设运动的重点就是要调和中西文化,寻找两种文化的契合点,以构建新的社会组织构造。中西文化的契合点是什么?即建设新的礼俗。新礼俗由“中国固有精神和西洋文化的长处调和而成”[3]133。在梁漱溟看来中国必须学习西洋文化的团体组织,改变国人自由散漫的状态,培养其公共观念形成合作社,最终形成自治团体。这种团体组织即乡农学校,乡农学校是一个伦理情谊的组织,要尊重对方,处处讲究情谊,这便是“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而吸收西洋人的长处”[3]161。这也是乡村建设运动中,梁漱溟解决乡村建设问题的主要指导思想。

西洋文化中的团体是“一种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依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6]34。西洋的团体组织不是为个人谋利益,主要依靠法律来维持运转。 一个团体组织中的人和另一个团体组织中的人界限清晰,通常不和家庭发生互动关系。 中国传统村落文化是家庭至上主义,农民缺乏协作合作精神以及市场经济固有本性,使人民成为追求自身利益的独立个体。[7]152也就是说,这种伦理本位、职业分立的社会格局的特征是“私”“情谊为主”,而西洋团体组织格局的特征是“公”“法律维持”,梁漱溟设想用伦理情谊来维持建立的团体组织内部面临“私”与“公”、“情谊为主”与“法律维持”两对关系的张力,本质上无法形成真正的融合,更无法培养农民的公共性。梁漱溟寻找东西文化中的共通之处,试图将两种文化进行调和,但不仅没有解决文化失调的矛盾,反而使团体组织内部文化产生悖论,导致村民难以接受适应,这是群众对乡农学校反应冷漠的重要原因。

(二)组织方式与政治结构相悖

乡村建设运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启发农民文化自觉进行农民自救。晏阳初认为中国的农民平均知识低下,无法参与政治,无法行使权利,因此受到各种压迫,从而国家受到外国欺凌。国家强大的希望在于启发民智,“使他们有力量自动地起来改造,自动地起来建设,自动地起来复兴民族”[2]100。乡村建设运动担负着民族再造的使命,而民族复兴的希望在于美德尚存的民众,在于激发其主动精神和能力。梁漱溟认为,民族自觉是乡村建设运动的起点,要解决民族衰亡的问题,乡村必须自觉地生成一股力量,知识分子和农民必须联合起来,形成自救团体。可见,梁漱溟和晏阳初都倡导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农民,建设乡村。不仅如此,他们都认为乡村建设运动绝不可和政权联系起来。晏阳初创办的平教会采用学术独立、思想自由的立场,拒绝与政府方面合作。梁漱溟最初对乡农学校的设计,是想要“眼前不与政府的法令抵触,末后冀得政府的承认”[3]238。并认为政府主导的行政性的乡村教育运动缺乏活力,农民对政府人员不信任,难免参与率低下。

这种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首先是缺乏固定的运转资金。乡村建设运动的财源有二:一是国内外热心人士捐助;二是由政府资助。这两种筹资方式既不稳定也容易因为依附政权失去主动权。暂且抛开此困难不谈,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并不利于乡村建设运动的实施,也难以真正维护农民的利益。正如费孝通所言,中国的政治结构实际上不是自上而下的单轨制,而是健全灵活的双轨形式。维持中国社会结构有两条防线:一是无为政治,二是“绅权缓冲”。[6]491即中国农村社会需要自上而下的皇权和自下而上的绅权共同参与治理。梁漱溟和晏阳初都只强调农民自发联合,强调知识分子参与治理,但忽略了自上而下的那一轨的力量。没有政府的参与,乡村建设运动必然会遇到内外界的阻挠。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知识分子应自下而上的向政府表达其诉求,在国家和农民之间打通互相联系的可行化的道路,而不是关起门来专注于学术教育。这种过于理想化的组织方式不仅不能产生农民自救,反而更加堵塞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加之自上而下的轨道未发挥作用,农民的意志没有可运行可传达的通道,所以乡村不动。

(三)实践手段与农民需要相悖

在解决中国农村问题上,梁漱溟和晏阳初都采用了教育的手段。实际上,无论是梁漱溟倡导的乡农学校亦或晏阳初开办的平教会都是以知识分子为领导力量,从文化问题的解决出发拯救农村和农民。梁漱溟创办的乡农学校犹如一个教育组织,但梁漱溟意欲在该组织里解决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问题。 他将知识分子置于乡村组织建设的高位,使学长监督教训,教员推动设计、学众立法、学董推动设计,对于学长要绝对尊重,使其得以权威教育众人。他甚至认为法律“非以教育的方法及人种改良的方法替代之不可”[3]122。遵循这种理念的指导,他提倡乡农学校应学习古代乡约,成为一个伦理情谊的组织。晏阳初更是呼吁“教育即生命”“教育即生活”,他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融为一体,要在平教会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学术化。他意在打破阶级让每个人受到教育,但这种方式能否解决乡村问题则令人质疑。

知识分子倾向于运用自己所熟悉的理论武器和教育手段来改变乡村, 但这种手段难免脱离于现实,忽略了农民对土地和经济收入增长的需求。对于土地问题的解决,梁漱溟的观点是调整社会关系。但是在政治层面无法解决土地分配不均、耕地不足等问题的前提下,要解决土地问题,只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只能通过传播农业技术,教育农民形成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的产量来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且不说传播给农民的相关技术能否提高土地利用率,农民对技术的接受程度如何,在沉重的苛捐杂税下,仅有土地利用率的提高能否真正解决农民的温饱则令人质疑,但梁漱溟显然忽略了这一根本问题。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唯有合理分配土地,减少苛捐杂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才能真正解决农民饥饿问题,空谈教育如何能拯救濒危的农村?

所以需要思考的是,农村的发展是应遵循以晏阳初梁漱溟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所倡导的,从文化自觉出发促进农民的头脑科学化以实现国富民强的逻辑,还是应该遵循实现国富民强再促进农民的头脑科学化再促使文化自觉的逻辑。对于此问题,梁漱溟也认识到“农民为苛捐杂税所苦,我们不能马上为其减轻负担;农民没有土地,我们不能分给他们土地”[3]410。显然,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不能从文化问题出发,而应从经济发展抓起。对农民来说,首先应该解决其土地问题以实现温饱,再以手工业为辅提高生活质量。对国家来说,应该从解决政治问题出发以实现民族独立,再以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复兴。乡村建设运动以教育为实践手段-解决文化问题与农民的需要-解决经济问题相悖,这是农民不动、乡村不动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乡村建设运动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乡村建设运动和乡村振兴战略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分别由知识分子和政府对乡村发展路径的一种积极探索和实践,其本质都是振兴乡村,改善民生。时至今日,农村发展的问题仍具有延续性,乡村发展都面临以下难题:一是乡村资源大量流入城市,城乡差距较大;二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文化建设不足;三是农村政治参与性低,农民主体性缺失。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不仅是为了解决如今乡村发展的短板和问题,更是对农村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即要解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乡村建设运动是民国的知识分子进行振兴乡村的一次伟大尝试,但是由于知识分子改良为主的实践逻辑和农民生存为主的行为逻辑错位,导致了其指导思想产生了“私”与“公”、“法律维持”与“情谊为主”两对关系的张力,而使文化难以自觉。在政治建设方面强调运动与政权分离而堵塞了双轨的政治结构,而使农村社会民主程度较低。在经济发展方面强调以教育为手段,传播农业技术为方法来解决中国农村经济问题,而未触及土地产权这一核心问题。乡村建设运动关注的是乡村如何发展的问题,如今的乡村振兴战略关注的是乡村如何得到更好的发展的问题。[8]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是在充分实现农民物质与精神双重解放的基础上促使其形成参与农业发展的主体意识,从而通过亿万农民的力量更好地推动我国农村的振兴。[9]因此,要获得更好的发展,乡村振兴的实践必须以历史的教训为基础,在保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逻辑和农民的行为逻辑相符的总体前提下,防止其实践内容产生悖论。因此,根据如今农村发展的特点和难点,我们也必须从农村的文化、经济、政治以及治理方面,汲取乡村建设运动的经验和教训,力争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探索可行的路径。

(一)文化自觉以建立合作精神

乡村建设运动的一大特点就是尤其注重农村的文化建设, 所以知识分子提出从文化自觉出发促进农民合作激起农民自救,以解决农村的政治经济问题。受小农经济和土地制度的影响,我国农民依旧缺乏合作精神。“家庭联产阻碍着从农户的相似处境、利益与困难中产生出或上升为共同利益与困难,也无法产生解决这种共同利益与困难的有效组织与方法。”[7]113政府主导的农村合作社也因参与度不高面临组织无效的问题。所以,为凝聚农民智慧,发挥组织潜能,适应市场需求,促进农村发展,如今的乡村振兴战略也需要通过文化自觉培养农民的合作精神。

乡村建设运动促进农民文化自觉的主要手段是教育。这里的教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开展扫盲运动,二是进行乡村礼俗建设。这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仍旧值得借鉴。虽然如今农村文盲数量减少,但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下、专业技能落后而导致的思想贫困、代际贫困和被市场边缘化等问题仍然阻碍着农民的发展。为促进文化自觉以激发合作精神,首先要对农民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包括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服务能力培训,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根据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除实践技能外,文化素质提升是解决精神贫困和代际贫困的重要途径。应对农民进行思想建设,培养农民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提高其对文化知识的重视意识。要促进文化下乡的水平,对文化水平低下的农民,应给予知识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 其次,要以礼俗约束农村社区成员。 要创建集体记忆和文化符号,打造村庄特色文化,以文化符号的形式增强村民之间的互动和联系,增强村民的集体认同感,维系村庄团结。 最后,根据新时期农村农民的特点,还应建立法律法规约束,以及建立村民间利益联结机制激起农民的合作精神。总之,激发农民合作精神需要其实践能力和文化素质的提高,需要传统礼俗和现代法律的共同作用,需要共同利益的驱动。

(二)产业兴旺以解决富裕难题

乡村建设运动因没有重点抓经济发展而难以适应农民的需求。基于工业资金积累缺乏、农业受压迫较小、工业天然的分散性等因素,梁漱溟提出以农业引发工业以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但有限的土地难以养活广大的农民。这种产业单一、效率低下、封闭落后的发展模式显然不符合农村发展要求。乡村振兴时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召唤多元、高效、开放的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以工业促进农业、推进三产融合应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道路。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实现“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点。[10]首先,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产业发展切记避免村庄产业趋同化、复制化。 要在政府、专家、基层组织及农民的共同组织和协调下,在充分考察市场需求、当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以及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之上,打造适合该地的有优势、有特色的产业。 同时,要创新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合作社建设。 应鼓励并奖励农村精英开办合作社、带动农民就业和生产。倡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市场和农民、原材料和资本的有效对接。此外,推进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融合也应成为发展特色产业的有效保障。其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不足已成为产业发展的短板。在许多自然条件恶劣的贫困村,道路建设落后仍然制约产品交易,水电建设仍供难应求,污染治理仍然缺失。因此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有效解决居民公共生活难题,更重要的是能保障产业有效发展。最后,要加强产业组织管理。要避免农村产业组织如合作社出现“乡土实践与制度文本背离的异化状态”[11]。要增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为农民谋利益,避免产业组织成为某些精英、商人、干部的的牟利工具。不仅如此,组织管理者应做好利益分配,贴近农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坚持公平性原则才能使产业组织长久发展。

(三)上下协同以贴近农民利益

乡村建设运动意在不与政府发生关系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完全自治的乡村组织。在事实上却因为缺乏财源而不容易执行。梁漱溟认为乡村建设运动一大难处在于“高谈社会改造而依附政权”[3]402。但以中国多年的乡村建设经验来看,乡村发展应该坚持政府的主导性,所以这一难处应是“脱离政府而难以社会改造”。脱离政府实行完全自治最大的问题在于:在一个信息封闭、经济落后的组织里,农民利益诉求既无法就地化消解也无法得到国家帮助,更加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应注重建立上通下达的治理轨道。首先,基层组织和国家应该相互协作。基层组织应该利用其地方性优势,建立在农民的信任和对本土环境的整体把握上了解困扰农村发展的社会问题。将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传给国家。国家要及时接收和处理农村社会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保障村民利益的法律法规,并促进和监督资源有效下沉。其次,国家不能增加基层治理负担。乡村振兴战略不能使得基层组织增加更多文牍化、形式化工作,且应该使省、市、县、村四级治理主体有明确合理的职责和任务,共同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上级政府不应一味施压于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增加基层治理压力。最后,基层组织要有效承接国家资源。要通过合理规划将国家资源用在刀刃上,而且应加强对国家资源使用的监督,确保公开化和透明化。避免出现消极作为与难以作为、富人和灰黑势力主政后的摆平式“积极”治理对国家公共资源的损耗。[12]总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过程中,只有减轻基层治理负担,才能使其从压力型体制下解脱出来,提高其工作效率。 只有基层组织有效承接国家资源,才能真正解决农民需求。 只有做到以上两点,才能使国家和基层组织相互协作,才能将国家、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连带起来。

(四)多元化主体以促进共同治理

乡村建设运动的实施目的就是通过促进农民自觉使乡村自发动起来,在与政府分离的情况下,使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但是问题是,在农村经济不够发达,政治不够稳定、农民不够富足的情况下,农民是否有能力成为单中心的治理主体?实际上,农民不动的原因不仅仅是未能迎合乡村人的需要,或者是未能和乡下人打成一片,而是在受到现代化冲击的背景下,农民的观念仍不能超越传统的生活方式,无法开发其自我治理的能力。所以,在农村的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拥有多元治理主体将农民引导到能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道路上去。

因此,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首先,要吸纳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农村的治理主体包括制度性治理主体和非制度性乡村治理主体。其中制度性治理主体包括: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基层党委会和村民代表会;非制度性治理主体包括:农民组织、市场企业和宗族。[13]按照这种划分类型,对其进行进一步概括和总结,应吸纳国家-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基层组织-农民作为合理的乡村治理主体。其次,各治理主体应该发挥好各自职能。国家应统筹全局,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顶层设计,合理配置财政资金支持乡村建设,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乡村振兴相关事宜。各类社会组织如社工组织、慈善组织、高校机构可以介入乡村治理,为农民提供专业化服务,缓解乡村财政压力,为乡村治理提供智慧路径。市场化的各种合作社和企业应该关注市场动向,带动和促进乡村产业的发展,成为乡村振兴农民富裕的关键主体。基层组织应该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精细化、网格化的自治大平台。农民要提高其治理参与意识,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中去。最后,应注重多元治理主体的相互协同。各治理主体绝不能互相孤立甚至产生矛盾,应该坚持整体性和互补性原则相统一,形成五位一体的治理网络,补齐当前乡村治理的短板。总之,乡村振兴战略只有建立五位一体治理网络,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才能解决农民参与度低的问题,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以达到善治的效果。

五、总结

对乡村战略实施风险和误区的分析,要从国际经验借鉴、国内农村发展历史、风险和误区类型等角度展开深入的挖掘。[14]本文主要从历史的视角回顾了乡村建设的经验,并分析了乡村建设运动的逻辑和悖论,反思了乡村建设运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探索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要点。当然,乡村建设运动中知识分子一心为国的精神、全民参与教育的社会风气以及对农村现代化道路探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我们也应避免踏入乡村建设运动的误区。

在乡村建设运动中,凸显出的文化自觉缺失、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利益损害、治理主体单一等问题在当前乡村振兴实践中应得到重视和警惕。乡村振兴战略应该避免各治理主体的实践逻辑和行为与农民相悖,应该以激发文化自觉达到乡风文明、以促进产业兴旺达到生活富裕、以国家和基层组织协同达到巩固振兴成果、以吸纳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达到治理有效。总之,乡村建设运动是一场振兴乡村的实践,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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