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
2019-03-20吴国强张谷春宁树正朱士飞王行军贺小龙梁叶萍
任 辉,吴国强,张谷春,宁树正,朱士飞,王行军,贺小龙,梁叶萍
(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北京 100038; 2.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江苏 徐州 221000;3.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40; 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西安 710199;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北京 100039)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很多矿山资源枯竭,或因某些原因而相继关闭/废弃。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大约有一百万个废弃矿山存在。我国资源型城市约占城市数量的1/5,其中煤矿城市又占到1/5,当前大批矿井也面临资源枯竭,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处理是否得当关系到周围环境的绿色和谐及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面对逐年增多的关闭矿井,其累计的可供再利用的资源总量也必然增加。如何实现关闭/废弃矿井煤、气、水、地热、土地、空间等多种可供再利用资源的综合开发、高效利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的可靠保障。本文分析研究国内外的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战略,提出将来如何实现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研究方向。
1 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状况
近年来,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科研机构、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大批科研人员和机构都积极关注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政产学研”模式,据袁亮院士牵头的中国工程院重点咨询项目“我国煤炭资源高效回收及节能战略研究”预计,2020年我国关闭/废弃矿井数量将达12 000 处,2030 年将达15 000处。谢和平院士团队(2017)统计,从2014年初至2016年底全国已经关停煤矿井数量2 858个,产能合计35 686万t/a[1]。
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起步较晚,研究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国内把关闭/废弃矿井的生态重建、旅游等多重目标相结合,建设成综合性矿山公园、科普教育与教学实践基地、地下水库,开展重点采空区资源综合利用[1-2]。
谢和平院士团队(2017)在系统研究国内外关停矿井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关停矿井转型升级战略构想和思路,强调关停矿井转型升级和综合利用的立体化和生态化开发理念、关停矿井空间资源化利用的国家战略思维以及关停矿井开发利用的历史文化观,系统阐述了关停矿井资源化转型升级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如地下生态城市、井下抽水蓄能发电、竖井地下停车场、地下医学和地下疗养院、地下农业种植、地下生态景观、深地科学探索等,同时建议部分富有特色和历史内涵的矿井申报工业遗产[1-4],利用废弃煤矿瓦斯抽采发电、废弃矿井地热发电以及建设储油库等[3]。
截止到2013年,我国已建成开放或获批在建的国家矿山公园共有70多个,其中包括河北唐山开滦煤矿国家矿山公园、四川乐山嘉阳国家矿山公园、太原西山国家矿山公园、焦作缝山国家矿山公园等,是我国关闭煤矿资源开发利用的典型代表。
神东矿区在关闭矿山建设地下水库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目前已建成煤矿地下水库35座,储水总量约为3 100×104m3。如大柳塔煤矿建成分布式地下水库,水库面积约70.1×104m2、水库库容210×104m3、污水处理量350.4×104m3/a、清水供应量245.3×104m3/a,节省费用5 550万元/a[5-7]。山东省原枣庄煤矿废弃矿井水经过生化深度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该项目可为全国关闭煤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借鉴。2018年徐州市进行了新河矿、卧牛山矿、青山泉矿、韩桥矿、大黄山矿的采空区构建地下水库的可行性评价,开辟了应急供水新途径。
在晋城、淮南、铁法、阜新等矿区开展了老采空区地面钻孔煤层气抽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抽采效果,为关闭煤矿煤层气资源评价及勘探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已施工10口关闭煤矿地面井,其中7口井成功产气,每口井平均日产气量可达到2 000m3,瓦斯浓度约90%[8],初步显现了晋城矿区关闭煤矿瓦斯开发的潜力,对我国关闭煤矿瓦斯开采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采用矿井回风、矿井水、地下水源、土壤源、污水等多源热泵技术,实现了煤矿多源绿色开发利用。
抚顺矿务局近年来用煤矸石填埋塌陷地后,在其上覆土还田,直接种植农作物,复垦塌陷地44hm2,利用煤矸石1.2×106t,作物产量较高,蔬菜生产良好,经济效益明显,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鹤岗矿务局用林业复垦治理煤矸石获得成功。煤矸石山经过平整,然后覆盖5cm厚土壤,种植樟子松、落叶松,单株生长发育正常,成活率高。从1985年至1991年鹤岗市煤矸石复垦造林已达24 hm2,成活率为94%[9]。
废弃矿山变身“影视基地”“深坑酒店”和“国际赛道”[4]。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利用建筑石料矿山的独特地势,建成了全球唯一的高山台地赛车场-容纳1.4万名观众的山坡看台紧挨着赛道,2017年10月14日,举办了WTCC世界房车锦标赛、CTCC中国房车锦标赛和国际汽联F4中国锦标赛,产生了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图1)。
2 国外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概况
国外地质工作者早在20世纪中叶就开始探索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再利用,对关闭矿井开发利用较多的主要是采矿业发达或地下空间开发技术相对先进的德国、芬兰、荷兰、俄罗斯、美国等国家。积累了博物馆、矿山地质公园、物资储备库、地下水库和水力发电站、地下实验室、地下农田种植培育基地以及地下军事设施和人防工程等开发技术和实践经验,开拓了关闭矿井资源化利用的模式,取得了一些成功案例。例如,鲁尔矿区利用废弃工业场地和设施采取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策略带动废弃矿区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博物馆,开展地下旅游和文娱活动,实现矿区转型发展;美国得克萨斯州卡尔盐矿利用废弃采矿坑道改造成地下仓库用于收藏珍贵物品和文件资料;美国、日本以及西欧一些国家的地下石油储备库大多建在盐岩介质或报废的盐矿井中;日本原砂川矿把766m深的立井改造成无重力试验场。
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转型升级的新要求,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越来越被众多国家所重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和手段不断更新,信息化、科技化、产业化和商业化模式不断创新,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资源再利用的开发典型案例增多,为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综合利用提供了经验。
图1 建筑石料矿山变身“国际赛车场”Figure 1 A building stone quarry shapeshifted into “international racetrack”
3 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战略研究工作开展状况
因资源枯竭被关闭/废弃矿井处理是否得当关系着周围环境的绿色和谐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做好关闭/废弃矿井监管资源再利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资源能源安全的国家战略要求,2008年,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避免造成新的遗留问题。
2009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强调要加大对关闭煤矿的扶持。意见指出应关闭的煤矿已经向国家缴纳了采矿权价款的,地方可从分成的采矿权价款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解决该煤矿关闭后的遗留问题,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仍有利用价值的剩余资源,需重新进行核实备案并对采矿权价款重新进行评估确认,研究制定关闭小煤矿有关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201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45号),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同时指出“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要因地制宜发展综合利用产业,积极消纳遗存废弃物。森工城市要提高林木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及废旧木质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林木资源的多环节加工增值。支持资源型城市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基地)”。
国家能源局、地质调查局和自然资源部等机构均开展了关闭/废弃矿井的相关研究工作。2016年能源局发布《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完善废弃矿井残存瓦斯开发政策,建设一批废弃矿井残余瓦斯抽采利用示范工程。通过分析国外主要关闭/废弃矿井煤层气开发利用情况及相关政策,研究我国的关闭煤矿残存煤层气资源开发潜力、分析开发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2018年又设立课题“关闭矿井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研究”,主要是总结国内外矿井关闭后对剩余煤炭、煤层气、矿井水、地热、地面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开展综合利用的案例,分析我国关闭矿井各类剩余资源的利用潜力、发展重点,梳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障碍,提出推动关闭矿井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议。
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查工程项目组,于2017年编写《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通报》,主要包括重要矿产资源采矿行业集中度、选矿行业集中度、产能利用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废石排放强度与循环利用、尾矿排放强度与循环利用等内容,开展综合利用工作,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其可持续性,又减少了尾矿排放及环境影响。对部分资源而言,综合利用工作至关重要,不可或缺。
2018年“两会”期间,袁亮院士提出“煤矿关闭或去产能后,仍赋存多种可利用资源,比如地下空间、水、煤及共伴生资源、土地等。如果单个煤矿地下空间以60万m3计算,到2020年,我国去产能矿井地下空间约为72亿m3;到2030年,约为90亿m3。据估算,目前的去产能煤矿中赋存煤炭资源量高达420亿t,非常规天然气近5 000亿m3,并且还具有丰富的矿井水、地热、空间、土地和旅游资源等。所以,治理废弃矿井还要想办法如何利用其中可利用资源”。中国工程院将“我国煤矿安全及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确定为2017年重大咨询项目,形成由袁亮院士牵头,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校广泛参与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研究模式,开展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程科技战略研究、国内外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研究、废弃矿井煤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废弃矿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废弃矿井水及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废弃矿井生态开发及工业旅游战略研究、抚顺露天矿资源综合利用战略研究,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出科学的建议。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杨培君也提出了“关于将废弃矿井安全及生态环境治理列入国家重大专项”的建议,呼吁将废弃矿井综合治理列为国家重大专项给予支持,解决废弃矿井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018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发挥空间规划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引导约束作用;加强城市地质工作,探索形成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系统化、产业化、绿色化开发利用模式;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和矿业权占用费制度,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这些工作成果及相关政策的颁布实施都有利于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开展。
4 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前景展望
矿井关闭/废弃后仍赋存着方方面面的可利用资源,除了可观的剩余矿产资源,还拥有巨大的地下空间(采空区和巷道),特别是部分井下仍然有多种废弃物(设备、材料等)仍可再利用。若大量矿井直接关闭或废弃,不开展关闭矿井各类资源的再开发利用,不仅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一定程度上还会引发环境、生态及安全问题。因此摸清关闭矿井资源家底,对关闭矿井潜在的煤、气、水、地热、土地、空间等多种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研究,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对于资源枯竭城市,关闭/废弃矿井的空间(尤其是采空区)要为城市建设服务,开展稳定性评价,补充勘察,评价资源的可利用性,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包括水、土壤和空气的恢复治理),开展近郊矿山综合调查开发利用,做好剩余资源的评价和数据库建设工作,保护好现有资料,以防缺失,推进矿地融合,为今后关闭/废弃矿井的地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方向。
开展废弃煤矿井资源利用研究,形成完善的关闭/废弃煤矿井潜在资源综合调查与地质评价体系,加强关闭/废弃煤矿井资源利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开展地下空间利用、水资源精准开发、剩余煤炭气化开发、非常规天然气精准开发,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业旅游开发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进行剩余矿产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研制相关标准,为规范关闭/废弃煤矿井资源利用管理、调查、评价、技术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亟需有序稳妥开展,建立系列技术也可以有效指导今后矿山的关闭工作,提高生产力,最大化利用矿产资源,为经济发展服务[3-4,10]。依据全国煤层气、矿井水、地热等资源赋存现状,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梳理了部分重点关闭煤矿资源的绿色开发与清洁高效利用发展趋势,完善与扩展关闭煤矿资源地质综合勘查理论与技术,形成钻探、物探、遥感、计算机于一体的综合勘探体系,为有效合理的综合利用关闭废弃资源提供战略保障,使其变废为宝,化危害为利益[11]。
开展不同类型废弃矿井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废弃矿井剩余矿产资源及其共伴生矿产协同开采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研究废弃矿井地质条件、安全问题和地下工程的类型,针对特定的地下空间的工程地质属性,建立地下空间分类体系,判定其应用途径;研发城市附近废弃矿井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综合治理技术,为盘活土地资源提供保障;挖掘旅游地质资源,开展关闭/废弃矿井生态开发,围绕矿山工业旅游、矿山精神文化资源传承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其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研制和建设工作,为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精准利用和规划部门提供决策支持[1-2,4-5,10-15]。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科学问题需要重点研究:
4.1 关闭/废弃矿井矿产资源评价
根据地质条件、产出特征、共伴生关系、价值大小、需求程度、开发利用的可能性等条件,编制废弃矿井资源类型划分方案,对市场适销对路、经济价值较大、能同时开采的共生矿,构建评价体系。据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确定其评价程度。
4.2 关闭/废弃矿井矿产综合勘查技术
由于关闭/废弃矿井矿产资源不同、地质条件不同、每种勘查技术手段的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不同,在关闭/废弃矿井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中,针对具体矿产资源类型、具体地质条件,因地制宜地综合运用各种勘查手段,以期达到最佳的勘查效果,有效地评价关闭/废弃矿井矿产资源,深入研究给出具体可行的操作措施和技术路线。
4.3 关闭/废弃矿井可再生能源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研究
分析废弃矿井区域地质背景和构造地质条件,查明导致地温变化的因素,包括基岩的类型、构造、地下水循环和岩浆活动。探究关闭/废弃矿井地热形成机制,揭示关闭/废弃矿井地热能聚敛的地球动力学过程。针对不同地质条件的地热,采用不同的探测技术方法,形成探测地热资源的综合技术方法。在典型关闭/废弃矿井,采用热能系统防腐耐堵实验和矿井水源热泵利用实验开展地热资源示范区建设。
4.4 关闭/废弃矿井水及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开发利用研究
针对不同开采条件、地质条件建立“应力场”“裂隙场”“瓦斯场”多场耦合条件下煤层瓦斯抽采的瓦斯流场数学模型,准确预测瓦斯富集区、瓦斯涌出量、抽采产能等。研究井上下联合瓦斯抽采机理及模式,建立低渗透性煤层的高效抽采方法。根据瓦斯赋存具体情况,研究可燃冰等新的关闭/废弃矿井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
4.5 关闭/废弃矿井地下空间资源分类标准体系及应用途径
查明关闭/废弃矿井的构造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考虑关闭/废弃矿井的地质条件、安全问题和地下工程的类型,针对特定的地下空间的工程地质属性,建立地下空间分类体系,确定其应用途径,比如建设地下停车场、物资储备库(储备油、储气)、地下农业地质(菌类培植等)、地下医院、人防工程。建立地下空间和地质环境数据库服务平台。
4.6 关闭/废弃矿井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综合治理措施
结合关闭/废弃矿井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利用国内外成功案例,从技术角度和经济角度开展其可行性研究,提出关闭/废弃矿井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综合治理措施,为推进“矿地融合”内涵深化、实现突破,以及统筹规划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解决方案。
4.7 关闭/废弃矿井生态开发及旅游地质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在矿区原始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性的基础上,建立从初期的工业旅游形式逐渐向结合生态旅游概念方向上发展的旅游开发新形式,形成一套可供操作的技术方案,考虑利用关闭/废弃矿井废弃地原有的自然条件设立特殊的矿区工业生产实景旅游,之后再开展生态旅游项目,既能逐渐恢复矿区废弃地的生态环境,又可以让人们受到矿区开采文化的熏陶。
4.8 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属性和社会属性数据库
以关闭/废弃矿井剩余资源、空间资源、矿井水、地热、土地资源等各项工作调查的成果为基础,开展数据的整理和汇总,研究数据标准及规范。重点评价关闭/废弃矿井现有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因矿山开发、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地下水文及水资源情况,构建属性及空间数据库;结合当地交通地理和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研制和建设工作,以建立形成的数据库为基础,开发数据库动态管理平台,为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精准利用和规划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近几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已开展多项关闭/废弃矿井相关工作,包括“北京市西部山区百花山地区废弃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关闭煤矿井环境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废弃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乌兰示范项目”“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煤矿酸性废水治理专项可行性研究”等关闭/废弃矿井综合开发利用与治理研究,还承担国家发改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模式研究”等相关课题。2018年初,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开展“废弃煤矿井资源开发利用地质保障与环境评价”课题研究,并取得以下四项成果:①评价了我国关闭/废弃煤矿井的分布情况,系统归纳梳理煤矿关闭相关政策以及存在问题。②系统梳理分析评价关闭/废弃煤矿井剩余煤炭、非常规天然气、矿井水、地热、空间、土地等资源分布特征与地质评价研究。③开展了关闭/废弃煤矿井环境地质评价研究,归纳总结了我国废弃煤矿井环境地质评价的方法。④总结归纳关闭/废弃煤矿井地质保障关键技术,提出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废弃煤矿井资源的措施。
同时,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正在编制“废弃矿井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工程”重大研发关键科学问题,并完成中国地质调查局“两淮煤矿区清洁资源评价与环境地质调查”“京西冀北煤矿区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两项地质调查二级项目入库。与安徽理工大学签订共建“废弃矿井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创新中心”战略协议,致力于废弃矿井资源勘查开发与利用领域技术研发。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合作意向,拟将“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地质保障与环境评价”项目列入皖江经济带项目建设,并得到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也多次向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领导汇报关闭/废弃矿井相关工作研究概况,相关部门也明确表示大力支持开展关闭/废弃煤矿项目研究。
5 我国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中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矿山企业和一些地区对关闭/废弃矿井再利用意识不强,综合利用支撑条件不足,多数矿井直接关闭或废弃,未开展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综合调查与评价,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一定程度上还可引发环境、生态及安全问题[4-5,15]。面对逐年增多的关闭/废弃矿井,其累计的可供再利用的资源总量也逐年增加,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缺少统一和有效管理的政策,对全国关闭/废弃矿井矿产资源状况依然不清,尚未形成完善的矿井资源综合调查和地质评价的理论与技术体系。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部分矿山(井)已到达其生命周期,也有部分落后产能矿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或开采成本高、亏损严重,面临关闭或废弃。目前对国内闭坑矿山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尚未部署统一调查,对后期的综合统一规划利用形成瓶颈[15]。除了目前已经关闭/废弃的12 000余处外,预计未来每年还有大批的矿井到了关闭/废弃期,而关闭/废弃矿井后的相关工作严重滞后,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
二是国内外学者一般对闭坑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关注较多[4,10-13],对资源再利用和关闭/废弃后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关注少,特别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对关闭/废弃矿井区地质及生态环境安全、资源再利用等监测系统少,监督管理和综合利用缺乏有效的依据和标准。
三是重要矿产资源枯竭城市的矿井关闭/废弃后,其遗存资源综合利用仍处于探索和分析研究阶段。尽管一些地方取得了不少的成效,但是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产业化、商业化和资本化模式不健全。
四是关闭/废弃矿山资源综合利用不充分,统筹规划尚未建立[3-4,9-13]。临近城市的关闭/废弃矿山工业场地地表建(构)筑物与设施转型开发利用不充分,没有与区域环境、城镇功能融合;关闭/废弃矿山井下空间及采矿设施开发利用不充分,存在安全隐患,相关技术缺乏;关闭/废弃矿山在关闭前采煤塌陷区、矸石场、铁路、公路等采矿废弃土地未随开采进度进行全面治理,且缺乏整体性、融合性,生态系统仍存在逆向演替现象。
五是国家和地方层面缺少系统的政策引导,缺少支持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对策和管理办法,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简化审批程序,在核准指标配置和备案手续等具体政策方面对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六是技术层面的支持需要加强,综合利用现代的信息科技手段不断加强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的高科技设备研发,为综合高效利用关闭/废弃矿井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七是废弃矿井土地及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投资动力缺乏,开发利用方式方法不多,资金来源不足,资本市场通道未打通。我国关闭/废弃矿山土地利用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而由政府投资管理的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关闭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的资金需求。
6 加快推进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战略的思考与建议
借签国外先进的开发利用技术与开发实例,结合我国关闭/废弃矿井地质勘查与开发利用资料,开展关闭/废弃井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寻找适合我国关闭/废弃矿井剩余可供再利用资源的探查与开发利用技术,研制相关标准,规范关闭/废弃矿井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利用等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一些系统的支持政策,鼓励政产学研多方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和推进关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工作。
二是建议国家层面在相关单位及科研机构或者大型企业中多设立一些侧重点不同的关闭/废弃矿井研究中心,加强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展战略研究。
三是建议将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研究项目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十四五”国家重点支持科技项目,并配套系列措施,推动政产学研各方面的积极性,致力于该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是建议“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选取一些关闭/废弃矿井及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建立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取得典型工程示范,以便于全面推广应用。
五是加快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的探查与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管理、调查评价的工作流程,指导资源再利用工作的高效快速发展。
六是全面梳理全国关闭/废弃矿井基础工作,建立全面有效基础大数据,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指导,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加强战略能力和管理能力创新。
七是推动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利用产业化、商业化和资本化的协作创新,借鉴银行、资产经营化公司低效资产处置融资增值的成功经验,切实推进关闭/废弃矿井资源综合利用的资产化、资本化和产业化战略。
八是加强关闭/废弃矿井的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资源能源保障安全。
7 结论
开展关闭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符合国家矿产安全战略的需求和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转变的需求,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节能减排和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全物质循环利用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对废弃煤矿井潜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刚刚起步,相对缺少统一和有效管理与引导的政策,没有形成完善的关闭/废弃煤矿井潜在资源综合调查地质评价与环境评价体系,为此对关闭/废弃矿井潜在的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地质保障与环境评价研究,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