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1+6”川字号区域旅游新格局研究
2019-03-19蔡新良李巧玲
蔡新良 李巧玲
摘要:传统省域旅游多数是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由自然景观和人为景观双重因素叠加构建起来的单中心旅游线路系统,该系统在旅游业发展的早期有其客观性和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暴露出诸多弊端,甚至成为深化旅游业发展的障碍,特别是造成“中心区过度旅游”和“边远区旅游不足”等旅游不均衡发展的矛盾,而构建以流域旅游、方位旅游为平台的“多中心”对等区域旅游运营模式,则可以有效地克服“单中心”带来的种种弊端,充分有效地利用和释放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的能量,扩大省域、地域旅游活动的存量和容量,拉动旅游投资成倍增长,将省域旅游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是区域旅游带有革命性、颠覆性的重大创新举措。以四川省域旅游为例,打造四川省“1+6”川字号“多中心”旅游体系,可作为区域旅游开发模式转型升级的一个参考。
关键词:省域旅游;旅游中心地;区域旅游运营平台;“川”字号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9)01-0146-06
一、以省会城市为“唯一中心地”构建省域旅游区域的弊端
传统旅游生产和消费主要是以区域的首位城市为中心展开的,省域旅游多数是以省会城市为中心地,其余城市为旅游腹地,且各自为政,呈放射状辐射而形成省域旅游体系。这一“单中心”的区域旅游运作模式,有其客观必然性和一定的合理性,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运行了30多年,其弊端越来越多地凸显出来[1]。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严重制约省域旅游乃至国家旅游的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它的弊端有多种。
一是违背了旅游资源、产品、线路多样性、互补性的规律和区域旅游均等化的客观要求。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旅游资源,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旅游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旅游资源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有旅游目的地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区域旅游、全域旅游存在的基础。所谓的“选择性旅游”只存在于旅游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即“浅表旅游”阶段,当进入“深度旅游”阶段,任何地区的旅游活动都不可能替代、覆盖、弥补其他地区。旅游业特别是“后现代旅游”阶段具有天然的植根性和不可替代性,旅游活动将成为任何区域必备的社会要素。可见,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深度旅游、多样化旅游、均等旅游将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趋向。“单中心”旅游格局的建构难以触及到更为广泛的区域,且存在显著的距离衰减效应,难以适应未来旅游发展的趋势。
二是造成区域旅游经营(投资、建设、管理、功能等)不均衡的根源。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不仅受旅游资源本身的影响,还要受到旅游规划、建设、投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单一中心”模式可能会短期内加速中心城市旅游业产能的释放,但对于广大腹地而言,它们的旅游业因受到旅游中心地的控制而被边缘化,将失去应有的“独立地位”,将失去发展旅游业的战略机会,是造成部分地区旅游资源过度开发与广大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不足矛盾的根源。而客观上旅游业是一种面源经济,不存在客观意义上的“边缘地区”,对于任何区域而言旅游业都具有主体地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只有类型上的差别、程度上的不同,岂有高低贵贱之别?现实中旅游活动的“中心-边缘”关系的形成,是发展旅游业的权宜之计,那种旅游业“地域歧视”现象是站不住脚的,只有有效地消除旅游业的“地域歧视”,才能更好地发展完整的旅游事业,旅游业的资源才不会枯竭。
三是“单中心”旅游布局模式助长了旅游系统主观行为和思想理念上惯性思维的误区,如“发展旅游业不能超越经济水平”的误区,发展旅游业受“距离衰减规律”制约的误区,这些误区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被理所当然地、简单化地奉为经典,以致造成旅游业态的扭曲变形,严重违背了旅游产业活动的自身规律。事实上,人类的旅游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有相似的成分,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旅游产业的活动应当更加从容地按照自身的规律来运作,而不是一味地受制于非旅游活动规律的制约,那样就会失去旅游产业应有的独立地位,很难上升为真正意义上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而只能沦为附属产业、边缘产业,这样的产业多数是要朝不保夕的,这是旅游企业大面积亏损的根本原因所在。可见,建立独立运作的旅游活动系统势在必行。
四是对于游客而言,选择省内旅游线路的机会被严重“绑定”,造成旅游线路产品“供给不足”“无处可游”的假象。在旅游发展的早期,多数游客在景观无限供给的情况下,很少重复到同一景区“二次”旅游、“重复”旅游,“单中心”旅游供给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受利益机制的影响,“单中心”旅游线路的创新极为缓慢,许多传统线路几十年不变,即所谓常规线路、成熟产品,其行程很少有超过一周的情况,如没有同级别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几乎将一个省域的面源旅游压缩到了5-7日游,而一个省域面源旅游的真正旅游周期可能是30日游或100日旅游,甚至是全时态、全空间旅游。这就大大限制了先期游客的出行选择,不得不放弃本土旅游而选择异域旅游,外地游客选择域内“非中心地”旅游的可能性更小。从而严重压缩了本土旅游市场的应有份额(较大的省份很可能压缩了3-5倍的市场份额),长此以往旅游业不是在增长而是在变相地萎缩,一旦能量用尽,就会出现停滞增长的现象,创建千亿旅游、万亿旅游的梦想就会落空。而促进事业成长的根本动力在于永无止境的创新,旅游创新的领域十分广泛,而区域旅游多运营中心的有效配置、线路产品质量的提升,是最直接、最根本的旅游空间结构创新途径。
五是影响了景区级别评定的客观性合理性。受接待游客数量、基础设施投资等指标的影响,许多景区的旅游价值不菲,但因投资不足,通达设施落后,接待游客数量不足,而得不到应有的评价“分值”,还有更多的景观资源“藏在深山人未识”,势必造成景区评级上的“有失公允”和旅游资源分布上的“假象”,进而影响到旅游資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广度、进度,也误导了广大游客对旅游资源实际状态的认知,这将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无数游客的终生遗憾。
当然,单中心区域旅游网络模式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在旅游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它有利于集中资源要素、汇集广大地区的资源来超前发展中心城市的旅游业,提供更高档次的旅游服务,有利于打造一个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区域旅游结构系统等等。而这种“单中心”利益机制的形成往往是以牺牲或掠夺更大地区的旅游资源为前提的,它只适应于旅游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当旅游业发展到更高阶段以后,这种模式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而成为阻碍旅游业发展的弊端,重建或再造区域旅游的多中心并举发展模式,成为与时俱进发展旅游产业的必然选择。
二、构建“多中心”对等旅游区域格局概念的提出
“单中心”区域旅游结构所带来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构建多中心、立体化梯度开发区域旅游产业的原因所在。所谓“多中心”对等旅游区域,是指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如省域)内,依据较大的区域单元(包括山脉、河流流域、较大的方位区域单元等自然和人文区域旅游单元)的客观存在性和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性,构建与以往单中心对等(或准对等)的多中心区域旅游综合体系统,扩大和释放区域旅游的能量,提升域内旅游的供给数量和质量,为旅游业增资扩容,以保持旅游业旺盛的生命活力,已成为旅游业发展转型的不二选择。
若以面积较大的省级区域为例,每增加3-5个同级别旅游中心,就等于省域旅游增加了3-5个旅游区域子系统[2],其有效投资扩容将增加数百亿以致千亿元以上,全国总的扩容量可以达到万亿以致数万亿,那时中国旅游业的主导产业地位才能真正建构起来,旅游大国的新气象也才能现出端倪!
“多中心”旅游系统的构建基础仍要尊重区域旅游产业和旅游资源发育的实际,各地的情形不同,其多中心的数量、布局模式也存在显著差异,不应一概而论[3]。其中依托城市空间位置和河流水系(流域)而进行多中心旅游系统的构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普遍意义。因为流域或方位区是相对独立的自然区域单元和文化区域单元,它兼具山水资源、文化遗产较为全面的资源成分,世界上很少河流的流域或方位区中不具有较全面的自然元素和文化元素;流域或方位区是连接区域内外的纽带,包括水上纽带和陆路纽带,古代如此,当代和未来的交通通讯,以及自然界物质和能量循环、生态系统循环多依托流域或方位区进行;较大级别的河流流域或方位区构成区域范畴的对等性,以分水岭为界或以相对方位为界,很少有区域重叠情况的发生,这成为划分流域旅游、方位区旅游的天然基础。
构建多中心旅游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旅游规划行为,规划本身的特征是超前行为、先导行为、制控行为,要起到总揽全局的作用,就必须一切以大局为重,超越局部时空和现有困局的限制,尊重现实又超越现实、自我境界与忘我境界,是开展区域旅游规划应有之态度。为此,构建多中心区域旅游规划有必要在规划开展之前设定若干“假设前提”。现以流域旅游为例,对多中心区域旅游规划提出若干“假设前提”。
三、构建流域或方位区旅游系统的假设前提和相关依据
(一)构建多中心流域旅游、方位旅游运营系统的假设前提
理想主义或抽象主义的假设前提,是对现实状态的一种高度概括和条件过滤,是带有方向性、客观性、长期性、规范性的约束手段,是规划安排不同级别区域旅游运营中心和旅游网络的重要方法,有了假设前提,再进一步结合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区域旅游运营中心,就能够做到更加客观合理了。
假设之一:高速公路、铁路、水路、机场等交通路线均已开通,形成相互通达的运营网络,且与客观存在的空间走向相一致,在途时间和成本对旅游活动影响较小,对于旅游运营中心充分施展和释放能量提供便捷化的交通条件,对于边缘的或过境的旅游区域,可以有更密集的覆盖。
假设之二:自然旅游资源空间分布与自然山川脉络走向格局相一致,即尊重大山、巨川自然走向、地貌格局和空间方位,使之成为规划、开发、建设、运营等各项旅游活动的基础。
假设之三: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资源各就其位,符合历史文化的时空轨迹,档次级别基本得到合理厘定,忽略畸高畸低、畸多畸少的情况。
假设之四:各地市A级以上景区(包括4A、5A级景区、世界遗产项目)的认定公平合理,同级别景区彼此的旅游资源产品吸引力接近,但目前仍处在认定的过程中,最终的认定结果将与客观存在的旅游景观资源相一致。
假设之五:区域旅游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依据对同级别旅游运营中心数量、规格、档次的确定及旅游子系统的安排具有客观必然性,尊重历史,尊重地理,尊重人文,面向未来,照顾非旅游因素,用全局观念、全景观念、全要素观念规划建设旅游,避免凭主观偏好规划建设旅游。
(二)流域(或方位)旅游中心枢纽选择的若干参考依据和原则——怎样选择区域旅游运营中心
旅游运营中心的选择依据是多样的、综合的,既有外部宏观因素也有本土资源因素,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和未来因素。具体而言,通常有以下情况。
1.按照宏观整体区域的方位和范围选择区域旅游运营中心,以便进行区域分工,覆盖全部的区域,提供全域、全时态、全生态的旅游服务。
2.就本土区域而言,一般应选择在特定流域的空间枢纽上,如河流交汇处、区域的几何中心城市,便于对本流域、本区域旅游进行统一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3.应充分考虑运营中心城市与非旅游运营中心之间的利弊关系。运营中心固然便于为临近地方提供便捷的旅游服务,但非运营中心可重点考虑目的地建设和接受多方位旅游运营中心的线路辐射,采取景观致胜、目的地为本的思路规划旅游线路,可有效避免“中心-边缘”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
4.旅游运营中心对周边地区的服务应是立体化多层面的,可以跨区域提供旅游服务,甚至每一个流域运营中心都可以通过发达的交通网络和旅游服务模式提供全域旅游服務等。
四、以流域和方位区旅游为基础,打造“1+6”川字号旅游运营平台格局的构想与建议
为贯彻上述概念理念和方法依据,现以四川省域旅游为例,从资源发育、产品供给角度,对四川省打造“1+6”川字号旅游运营中心平台的构建,提出初步建议和思考。
(一)1个总中心
成都,既是全省乃至大西南地区总的中心平台,也是眉山、雅安、乐山、资阳、德阳、绵阳、阿坝等周边辐射区域的旅游活动枢纽和运营平台。该中心旅游资源密集,水平档次较高,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扮演着四川省域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的责任和使命,但随着现代旅游业的深化发展,单一中心很难适应发展全域旅游的客观需要,应在继续发挥其高级别旅游中心地位的同时,及时在全省选择若干个大河流域、方位区域建立与成都级别相当或次一级的若干个新的运营中心平台,将旅游的辐射能力进一步引申到全省,乃至周边省份。成都地区的核心资源既包括成都本土的旅游资源体系,也包括周边密集辐射区域的旅游资源体系,特别是成-绵-乐之川西盆地西部中轴地带的旅游资源体系,其目前已经开发的较高级别的风景名胜区包括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黄龙、四姑娘山、西岭山、天台山、龙门山、朝阳湖、九龙沟、云顶石城、龙泉花果山、黄龙溪等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有三星堆、金沙遗址、武侯祠、杜甫草堂、王建墓以及成都平原大量的古城、古建筑、古民居、古墓葬,以及周边阿坝州的卡龙沟、叠溪-松坪沟、米亚罗、三江、九鼎山-文镇沟大峡谷、草坡等风景名胜区,甘孜州的、亚丁、墨尔多山、太阳谷、香巴拉七湖等风景名胜区。游客群体来自成都及其周边本土地区的游客、全省游客、国内以四川省为目的地的游客、国外以四川为目的地的游客等。
(二)6个同级别或准级别、以流域和方位初步选择划分的新区域旅游中心
可以分为川西旅游中心区、川西南旅游中心区、川南(川东南)旅游中心区、川东北旅游中心区、川北(川西北)旅游中心区等,它们所在的河流流域和旅游运营中心城市分别如下。
1.川西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可选择雅安,该运营中心辐射区域除拥有雅安及其周边有大量已被认知开发的旅游资源外,周边纵深还有大量未被认识、未被开发的旅游景观资源。其重点旅游资源有山地冰雪自然生态旅游、藏羌彝族民族民俗宗教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以及各民族地区纷纷开发的各具特色民族村寨全域旅游[4]。重点景观资源有贡嘎山、海螺沟、蒙山、田湾河、夹金山、碧峰峡、灵鹫山-大雪峰、二郎山等风景名胜区[5]。以雅安为中心构建川西高原特色旅游子系统,是对接、延伸成都中心旅游系统的客观和可观选择。
2.川西南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其旅游中心城市可选择西昌市,该旅游区所覆盖的区域位于川西南高原和彝族、藏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集聚区,金沙江、雅砻江流域的旅游中心和攀枝花、甘孜等周边区域的旅游中心和运营平台。其核心旅游资源和高级别旅游景观包括螺髻山、凉山、金沙江、会理古城,还有彝族、藏族、纳西族以及摩梭母系文化等民族民俗文化旅游資源[6,]重点风景名胜区有螺髻山、邛海、凉山州泸沽湖、雷波马湖、彝海、龙肘山-仙女湖、小相岭-灵光古道等风景名胜区。
3.川南(盆地西南)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可选择乐山为运营中心城市,该运营中心位于以成都为中心,以绵阳、乐山为两翼的盆地西部交通经济带的南部,岷江、大渡河交汇处。以此为新区域旅游中心运营平台可以顺利实现区域旅游平台之间的线路对接,主要是与成都和西昌旅游中心平台的对接。该区域运营平台可覆盖乐山、眉山、雅安等城市,辐射连接西昌-攀枝花、宜宾、资阳、内江等周边城市区域旅游线路;所纽带的河流为大渡河和岷江下游一定范围;其核心旅游景观包括峨眉山、乐山大佛、槽渔滩、中岩、黑竹沟、大渡河-美女峰、小西湖-桫椤峡谷、攀枝花龙潭、三苏祠等重点风景名胜区。
4.川东南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可选择宜宾、自贡、内江、泸州等城市中的一个作为该流域区域的旅游运营平台。上述城市各有优势,如自贡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南国灯城等资源优势,重点景区资源有自流井-恐龙风景名胜区等。宜宾位于金沙江、长江、岷江交汇处,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酒都(五粮液)、僰文化发源地,地位独特,重点风景名胜区有蜀南竹海、石海洞乡、芙蓉山、筠连岩溶、老君山、僰王山、越溪河等风景名胜区。泸州位于沱江、赤水与长江的交汇处,川黔渝结合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酒城(泸州老窖、郎酒)、江城,重点风景名胜有佛宝、玉蟾、丹山、笔架山、玉龙湖、黄荆十节瀑布、九狮山、天仙洞等风景名胜区。内江位于沱江下游中段,四川盆地重要交通枢纽,连接川渝,著名“甜城”,有“川南咽喉”“巴蜀要塞”之称,重点风景名胜资源有白云山-重龙山、古湖等风景名胜区。
5.川东北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可选择南充等城市为该区的旅游中心运营平台[7],承担嘉陵江流域的旅游运营中心及遂宁、广安、达州、巴中等城市的旅游运营平台,古城文化、红色旅游资源为重要特色,其核心景观包括阆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充市的白云、西山、锦屏、升钟、光雾山、诺水河、朱德故里-琳琅山等风景名胜区,达州市的真佛山、百里峡、八台山、龙潭汉阙等风景名胜区,遂宁市的广德灵泉、平安等风景名胜区,巴中市的神门风景名胜区,广安市的华蓉山、邓小平故居等风景名胜区。
6.川北(川西北)旅游运营中心平台。可选择绵阳等城市为该区域的旅游运营中心平台,辐射连接周边广元、松潘、德阳等区域,古蜀道、三国胜迹为重要特色。其重要风景名胜区包括绵阳市的剑门蜀道、罗浮山-白水湖、云台、窦团山-佛爷洞、七曲山、九黄山、乾元山、李白故居、富乐山、千佛山,德阳市莹华山、九顶山、紫岩山,广元市的白龙湖、鼓城山-七里峡、剑门关、阴平古道等风景名胜区。
五、结语
省域旅游是国家旅游大系统的子系统,优化提升省域旅游、创新发展省域旅游,是巩固旅游基础、深化旅游改革、扩大旅游有效投资、增强旅游服务功能的客观要求,而构建省域一级流域区、方位区新运营中心旅游区域开发模式,是对传统省会单中心旅游、放射状旅游线路系统的改造和提升,是21世纪深化旅游规划开发建设的新思路新对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需要。在这样一个交通、通讯极为发达,以及旅游一体化、全息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更多游客对旅游业界有更大的期许,对旅游目的地线路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期望通过“旅游”这一媒介来实现自我充实、完善、解渴,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旅游扩容,制定全新的战略部署和行动策略。四川省面积广大、资源丰厚、历史悠久、经济文化发达,构建“1+6”多中心旅游运营平台意义重大,效果显著,对于全国而言,是一个良好的样本。至于要不要对此做进一步的划分,在什么背景和条件下进行区域划分,以及在较大的省域内划分多少个一级旅游运营中心,本文作为一种概念和思维方式只能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而其中所蕴含的内涵十分丰富,有待深入细致的进一步研究。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划分方案并非最终的结论,只代表一家之言,或可作为一种参考意见,有待进一步进行更加严密的论证和决策。对于各运营中心而言,游客来自层面都应当是全面的,包括本土游客、省内游客、国内游客、国际游客;流域和区域运营中心一旦确定就要按照既定方案进行科学规划设计,打造级别、规格、档次接近的各个旅游基础设施系统、招商开发运营系统,并在未来数十年内保持相对的可持续性,待新的旅游业态出现可以进行再次的调整,直到全民旅游、全域旅游、全时态旅游、全景观旅游时代的到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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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家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