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
——新的文明模式
2019-03-19王丽敏
□王丽敏
一、生态文明内涵
生态文明由“生态”和“文明”组成。“生态”源于生态学,1866年德国博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 Haeckel)命名“生态学”(Okologie),他认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在其生活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特别是动物有机体与动植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综合性科学。后来被引申为一切生命存在或生存状态以及生命与自然环境的关联状态[1]。现在“生态”主要关涉环境等领域。“文明”主要指社会的发展,将两个词组合,也就是说打破自然与社会的割裂状态,使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发生融通关系[2]。
虽然西方自环境保护运动以来就出现过与生态文明类似的理念,但直到1978年德国学者伊林·费切尔(Iring Fetscher)才提出“生态文明”一词,将其简单地视作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1995年,美国罗依·莫里森(Roy Morrison)在其著作《生态民主》一书中对生态文明概念进行了描述,把生态民主看作是达到生态文明发展的唯一途径[1]。
中国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刘思华在第二次生态经济学科学研讨会上首次提出要创造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形成三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理论框架[3]。1987年,叶谦吉最先使用了生态文明的概念,他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对生态文明进行了定义,将生态文明看作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保护自然,形成的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关系[4]。
目前在生态文明理论中分为两个派别,一种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努力及成就,与其他三种文明形式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它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代工业文明只是缺少了生态文明这一维度。此类代表人物有刘思华,其于1986年首次提出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另一种概念将生态文明看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的阶段,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更高一级的新文明模式,认为工业文明的自然观、价值观等一系列体系都是反自然、反生态的,不是通过修补就可以摆脱环境困厄的。现代工业文明并不是缺少了生态文明这一部分,它的整体构架,都是与生态文明本身有冲突且不相容的。此类代表人物较多,钱俊生、余谋昌、叶谦吉等人都有过相关论述,总的方向是将生态文明看作是人类文明模式的重要选择。
二、生态文明思想及理论渊源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传统文明,从人类文明轴心时代起,中国就一直延续着这样一种“天人合一”的生态文化[5]。
钱穆(1895~1990)等学者将“天人合一”论视为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与西方“天”、“人”分离而论,中国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能使人得宇宙人生会通合一之真相。“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价值理念上的最高追求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6],不仅具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还深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实践之中,构成了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7]。
从周公、孔孟、庄周、董仲舒、王充到近代康有为等人都主张“天人合一”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境界和主导思想,它既是自然观、宇宙观,也是道德观、价值观。他们将人类社会置于生态系统中加以考虑,认为人类是由大自然产生的,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的万物是相互依存相互和谐共生的,人与世间万物和谐交融,共同构成了大自然中有机的生命整体。《易经》中有“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的思想;《庄子·齐物论》中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董仲舒“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等。张载最先提出了“天人合一”,“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明确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讲究人作为德性、责任主体对天地万物的使命。
诚如张岱年在论述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时的评价,他指出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观点有复杂的含义:第一,人本身是由天与地生成的,故而人的生活遵循自然规律;第二,自然规律与人类的道德律是相辅相成的[8]。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以自然的循环,规范人类的生存、繁衍和发展,具有朴素、猜测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能动性方面。同时,其“天”和“人”是在当时的生态环境背景下提出的,具有原始性和自在性,和现代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分化后谋求的统一不尽相同,是需要来进行创新、升华的。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合一建立在当时人对自然的崇拜及迷信基础上,并没有对自然界本身的样貌进行深入的了解,没有充分地认识自然界自身的复杂结构及其规律和属性。现代性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必然摆脱了人与自然的分化以及人完全同一于自然的趋势,是一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有序耦合”和“有机协同”,以建立人与生态环境的稳定结构系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目标。
(二)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中前瞻性地认识到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展露出生态文明理念的端倪”[9]。人与自然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本身。人类社会的历史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是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
自然界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人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是生态环境系统价值的组成部分,其价值之总和小于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价值,人类只有恪守住自然生态系统的价值才能使自身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人类要达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境界,就必须要在实践活动中尊重自然,遵循自然发展规律,考虑到生态阈值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不超出自然界承受范围,保护自然界运行秩序和平衡状态。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被动性和主动性的辩证统一。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自然、通过实践改造自然,同时也是被动的自然存在物,受自然界条件的制约和限制,不能离开自然界。人类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依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遵循自然规律,而非忽视生态环境承载力为所欲为。
(三)20世纪60、70年代的环境保护运动浪潮。国内学者在追寻生态文明的思想起源时,总是会提及20世纪60、70年代的环境保护运动。在1962年之前,“环境保护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存在于社会意识和科学讨论中的概念,在公共政策中也没有‘环境’这一条款。”[10]20世纪中叶,生态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成为威胁到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产生了包括水污染、化学污染、工业污染等污染现象,人们组织起各种绿色保护运动,学术界兴起了对生态危机和关乎人类生存现状反思之学科,如环境伦理学、深层生态学、生态神学等环境哲学研究,是美国自然保护运动及资源保护运动的继承和发展。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多以回归大自然,与自然共生共息的呼吁,它们的思想构成了一种合力,更推动了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
三、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
世界自然基金会、伦敦动物学会和全球足迹网在地球生命力报告(2008)中指出,人类对自然能源的需求超过了地球生物本身生产力,生态信贷短缺已然是全球性的挑战。世界上有四分之三的人居住在生态负债国,这些人往往都在通过透支异地的生态资源,以维持其现存的生产、生活方式。
生态足迹的概念最早由威廉·里斯(William Rees)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是一种衡量自然资源利用率及自然界提供的生命维持功能的方式,它显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指定的人口单位内需要多少具备生物生产力的大气、土地和水域面积,来生产人类所需要的自然资源以及消纳人类所衍生的废弃物。生态足迹通过计算人类为维持自身生存发展而利用自然资源量来估算人类对生态环境系统的影响。也就是说,一个人所丢弃的废弃物的总量可以转换成吸纳这些废弃物所需要的土地、大气及水域的面积。可以形象地理解为,“由人类及其人类建造的城市、工厂等的脚留下的脚印”[11]。生态超载使得生态环境系统退化,废物累积在大气、土地和水体之中。在现代社会中,工业范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具有“生态弹性的全球社会以及持久的世界和平”[12]。
四、中国一直致力于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小约翰·柯布(John B. Cobb)对中国的生态文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指出,生态文明概念在西方流行了三十多年,但是把生态文明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的,只有中国领导人办到了[5]。莱斯特·布朗(Lester Russell Brown)也指出“中国面临的挑战是领先从A模式(传统经济模式)转向B模式,帮助构建一个新的经济和一个新的世界。”[13]
在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次环保大会上,环境保护被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确立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与“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保护政策。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策及行动方案,确立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社会发展要与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将污染防治的重心放在总量控制、全过程防治上,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等方针。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将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通过环境影响最小化、资源消耗减量化、优先使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原料与产品无害化等原则对产生过程进行监督。同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
2006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进程,将这一任务贯穿到整个社会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领域,使社会的各基本要素都表现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特征。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的政治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高度,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逐渐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等。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看作是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终身追究其责任”,“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等思想、理念、论断。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战略总体布局,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提出建设“美丽中国”。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通过环保立法、环保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加强环保投入等方面具体方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生态文明的建设任务、改革任务、法律任务,提出加快建设有效约束开发行为、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首次纳入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重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首次把美丽中国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其中,将绿色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屏障构筑等内容,赋予绿色发展新蕴意。
2017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论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组成部分,提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打赢蓝天保卫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
五、结语
文明的转型是由一种既定的文明形态向另一种文明形态的转换,这种文明转型不是简单的工业化、现代化的问题,也不仅是经济上或者政治上的进化及发展问题,而是关涉到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方式、社会管理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的整体及系统性的转换,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及其相关文化体系的根本性变革。[14]
建设生态文明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工业文明而言,它也是在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的发展,经过一系列事件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冲突、组合、解决等,逐步地累计起来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世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