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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专业设计实践学习效果评价方法优化研究

2019-03-18崔珩张雨

教育教学论坛 2019年7期
关键词:设计实践评价方法

崔珩 张雨

摘要:本文针对建筑类专业设计实践教学周期长、环节多、条件差异大、质量监控难等特点,基于学习效果达成度开展评价方法问卷调查,深入分析评价因子与权重关系,提出了综合性、易测度、主客观结合原则下的设计实践学校效果评价体系与方法。

关键词:建筑类专业;设计实践;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7-0199-02

一、问题的缘起

设计实践实习是建筑类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教学目标强调保持与市场和行业的培养对接,弥补课堂教学真题假做在设计周期与过程存在的培养缺陷,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按通常管理,本环节采取学校和实习单位双向管理模式,具体学习指导由设计院导师负责,考核由学校导师主导完成。[1]由于不同单位专业资质和业务水平有差异,学生实际参与具体工作、发挥作用、专业收获等因人而异,校外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质量、实习效果的评价标准各有不同,校内导师为主导的评价主观性、片面性较强,往往不能有效体现教学目标达成度。如何开展设计实践学习效果合理、公正、准确的评价值得深入探讨。

二、设计实践教学评价方法优化的目标与主要内容

设计实践教学评价方法的优化有助于提升评价环节与教学目标的契合度,有效发挥考核体系对学生参与设计院实习的积极引导。

(一)评价方法优化的目标

强化教学的多方参与、突出过程交流是设计实践课程改革的重要方向,本次改革主要目标体现如下:首先评价功能上,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侧重于促进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更好地完成实习环节的学习;其次评价依据上,注重实习成果与实习过程并重;第三,评价主体上由传统的单一性主体向多元化参与转变,使评价能够更好发挥对各方工作的激励与促进作用。

(二)评价方法优化的主要内容

评价方法优化研究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1)学习效果评价的参与主体研究,包括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实习学生;校内导师了解本环节在教学体系中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阶段学生学习能力、状态等情况有合理判断;校外导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专业水平等了解充分,也有不同学校学生横向比较,对个体评价有准确依据;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实习效果的验证主体,其视角同样重要。(2)学习效果评价的因子及权重研究,了解不同教学参与主体对评价因子构成以及指标权重关系的认识,为完善多方参与、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提供有效依据。(3)学习效果评价的基本形式研究,重点体现评价体系中校外导师、学生个体、学生群体等的参与度,合理把握不同群体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角色价值。

三、建筑类专业设计实践教学评价的调查研究

本次设计实践调查针对西南交通大学建筑类专业教学情况开展。主要围绕参与考评环节的类型、所占比重、考核成果的评价形式三个方面设置开放性选项,选择学生、设计院导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校内导师等三类群体随机方式发放问卷,共发放48份,其中学生问卷12份,设计院相关人员22份,教师问卷12份,回收问卷46份,问卷有效率96%。

(一)关于评价因子及其权重的调查与分析

不同群体对考评环节认可度分析中,教师对现有评价因子认可度较高,基本在75%以上。学生群体和设计院群体对考评环节设置的态度存在较明显的差异:学生偏重结果导向,实习成果(100%)和单位鉴定(91.7%)等终结性因子认同度高,月小结等过程性因子认同度低(8.3%);设计院群体对考评因子认同度总体偏低,但明显有突出工作笔记(86.4%)、实习鉴定(72.7%)的考核倾向;由于实习单位差异,实习成果不可客观评价和量化的内容较多,实习评价的准确把握较难,设计院群体对其认可度最低(50%)。

权重设置方面,各群体均将实习成果设定为最高权重(不低于24%);实习单位鉴定认可的权重相对最低(学生26%、设计院人员21%、教师16%)。对于实习成果,学生群体认可的权重最高(40%);对于实习过程环节,设计院人员和校内教师认可的权重最高(50%)。

(二)关于评价形式的调查与分析

调查列举了教师评价、学生互评、汇报或答辩、设计单位人员参与等四种常见的评价形式,分析参与主体对不同评价形式的认可度。结果显示,汇报答辩在三类受调查人群中认可度最高。根据调查收集的建议,学生互评宜侧重于实习内容和收获的表达,可以通过总结或定期的集體交流等方式参与考核。

(三)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调查反映出现行评价体系的主要问题有:缺乏实习单位资质和项目质量的考评;现行评价依据主要依靠学生提交的各类实习材料,但难以呈现学生在项目中的参与度和工作贡献,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现行评价主体(校内导师)相对较为单一,导致成绩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

四、建筑类专业设计实践评价体系的优化研究

1.评价体系优化的原则。(1)综合性原则:评价指标应由实习的各参与群体共同决定,并根据参与主体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评价权重,强化过程评价,尽量做到评价结果综合全面。(2)易测度原则: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力求做到指标的项目内涵明确、精练、重点突出,并尽量降低操作难度,有较好地可测性和可操作性[2]。(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根据实践学习评价过程的实际情况,能用数量确定评价等级的最好用定量标准,不能用或不易用数量确定评价等级的,给出定性要求[3]。

2.评价体系的改善优化。(1)评价因子构成及比重的优化调整:增加设计院资质水平评价,因子构成及比重调整为:实习单位资质水平占5%,日志与工作笔记比重占20%,各类实习小结及总结比重占20%,实习成果比重占30%,新增的汇报预答辩环节比重占15%,实习单位鉴定比重占10%。实习成果评价调整为汇报答辩形式评议,并由校内外导师共同参与。(2)评价环节与评价主体的合理对应:实习成果的汇报答辩包含学生成果介绍、师生问答和设计院专家建议等;增加教师、设计院专家、学生针对实习成果质量的综合评议环节,降低因实习单位专业水平、项目难易度等外部因素对成果评价的影响;实习成果由设计单位与教师共同参与打分。实习小结和总结等开展学生参与,采取师生互动的双向评议。(3)评价内容与方法的拓展深化:评价要点除专业知识技能、表达与沟通能力、工作态度与表现等方面外,新增实习单位资质、项目质量和学生参与度等评价模块。专业知识技能依据实习成果和单位鉴定进行评价;表达与沟通能力依据答辩环节、教师与设计单位人员调查了解等进行评价;工作态度与表现依据设计单位人员与教师沟通、并在实习鉴定和日志的评议上得到体现[4];实习单位资质依据单位行业系统影响力进行评价;项目质量由月小结和实习总结、实习成果综合评议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以五级评定法和关键事件法为主。关键事件法要求学生详细记录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所发生的数件成功和失败的关键事件,然后教师依据学生所描述的事件对其实习效果进行评价;设计单位也可利用该方法向校方反馈学生表现。该方法能抓取每个学生典型的实习状态、具体的实习行为及结果,有效减少评价的随意性;其次学生收到评价反馈后,可以获悉需要改进的地方,促进实习效果优化[5]。五级评定法包括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80分)、及格(60—70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评分段,据此各因子评价可以分级量化,最终依据权重汇计形成总成绩。

五、小结

针对建筑类专业设计院实习开放性、灵活性、多样性的教学特点以及目标要求,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学习效果评价体系,不断优化教学成果评价主要环节和各环节比重,进一步提高评价环节的开放性、参与性与交流性,才能帮助学生达成实践学习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阳建强,王承慧.城市规划专业教育的转型、重构与拓展[C].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1.

[2]吴晓,姚汤伟,施俊庆.应用型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J].实践教学,2011:117-118.

[3]金亚飞.基于CIPP模型的研究型大学本科实践教学评价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6).

[4]杨靖.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改革[J].中外建筑,2016,(10):68-69.

[5]戚路辉,李雪.适应市场机制下的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改革探讨[C].国际会议,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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