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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视角下发展跨境电商的思考

2019-03-18黄天齐黄丽

商情 2019年1期
关键词:保税海关外贸

黄天齐 黄丽

一、跨境电商的外贸内涵和海关定义解读

(一)跨境电商内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包括以下几点内涵:

(1)跨境电商是传统外贸的重要发展方向。跨境电子商务是传统外贸的重要补充,推动了传统外贸由单一大宗贸易向小额贸易、跨境零售等多元化模式发展。跨境电商确不等于外贸电商,跨境电商展现出一种与传统外贸有极大不同的新型运行模式。

(2)跨境电商开拓成为一个新兴产业。跨境电商带有的小额贸易和跨境零售的特點,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清关、退税、结汇等三个方面的重大变化和挑战。为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阳光化发展道路,从2012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和海关总署在全国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一个良性、加速发展的时期。之后,国家海关、商检、商务等部门针对跨境电商的海关和商检监管流程趋于规范化,产业支持的力度也逐步加大,跨境电商作为一个正式的新兴产业登上历史舞台,开始加速变革和快速发展。

(3)跨境电商与内贸电商的明显区别。与内贸企业相比,外贸企业通常面对复杂,繁琐的问题,比如国际货款结算、货物通关、国际物流、运输保险等,同时还有风险控制以及安全性方面的考虑。以往外贸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时更多是平台展示,做产品展示和营销宣传,而进出口的后续交易环节还是依赖于线下外贸领域的清关、结算、物流等业务,与内贸的电子商务相比存在很大差别。在跨境电商监管和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后,跨境电商除了实现与内贸电商同样的缩短流通渠道、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和意义之外,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实现商品跨境通关效率和效益的大幅提升。

(二)海关监管体系下的跨境电商模式

跨境电商并不能简单理解为进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而是要从外贸行业的角度理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对外进出口贸易模式,必然要接受海关的监管,是海关监管体系中的一种类别,往往与传统的“一般贸易”相对应。

(1)一般贸易监管流程:就一般进出口货物而言,海关税收征管具体包括:出入境申报进出口货物、海关接受其申报、然后查验、征税、放行等作业,这其中包括进行征税的实体性审查、程序性审查以及对它们相应的管理。而在这其中,税则的归类、海关完税价格的审定和原产地的确认是海关税收征管的三大征管技术。

(2)跨境电商监管流程。在海关监管体系中,认可的跨境电商模式包括4种。

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专门监管场所(保税区域)入境,境内个人跨境网购后,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征税、通关。该模式比较于直购进口模式而言,在客户体验和金融成本上具有很大的优质,因此在跨境电商进口业务中占据主导地位。

2016年4月海关公布跨境电商新政,给该模式的操作流程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和影响,主要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计征税款,而是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商品以保税模式进入境内保税区域时(一线进区),需核验商品检验的通关单;公布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清单,清单以外的商品不能享受跨境电商政策。新政的改革方向几乎把跨境电商的监管方式等同于一般贸易方式,对行业影响非常大。2016年5月和2017年9月,国务院两次宣布延缓新政的执行时间直至2018年底。该模式政策的变革存在不确定性。

直购进口模式。跨境网购时参考个人邮递物品预缴税费,与传统快件分区快速核放,所购物品入境时自动扣缴税费,实现快速通关。

一般出口模式。“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为电商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特殊区域出口模式。允许电子商务企业把商品整批放入监管场所后分批出口,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已入区退税的商品,支持商品入区签发报关单,允许企业凭报关单结汇、退税,实现商品“入区即退税”。境外网购后,海关凭清单核放,由邮、快件企业分送出区离境。

(三)跨境电商监管的信息特征

不管是进口还是出口,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交易特征,“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是海关针对跨境电商方式办理货物及物品报关方式的主要特征。但电子商务交易及物流通关的数据基本是海量信息,监管部门监管到位唯一的方式就是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信息化报关处理系统。

信息化系统平台,是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清关、物流等全电子数据申报,实现无纸化全数据核查、核销。实现对接电子商务企业、电商物流企业、个人信息的大联网全数据交换,报关电子数据的直接采集,实现监管数据的可靠性、监管风险的控制及监管操作便捷性,真正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便捷通关。

(四)发展跨境电商的意义

传统外贸的流程是生产商通过出口商、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产品到达最终消费者,需要经过多重环节才能够实现最终产品的销售。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外贸模式下多重渠道的垄断,制造商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面对批发商甚至是消费者,有效减少了贸易中间环节,从而节约了商品流转成本,企业能够获得较商的利润空间。而且,跨境电商打通跨境信息、物流、通关和支付等多项外贸业务环节,降低了外贸口槛。更短的贸易链条,更自主的营销渠道是跨境电商优于传统外贸方式。跨境电商推动传统外贸向电商方向发展,堪称传统外贸的高级版。

发展跨境电商有如下意义:

第一,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跨境电商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互联网+外贸”的具体体现,必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热点,这点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更是尤为重要。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规模不再是外贸的决定性因素,多批次、小批量外贸订单需求正逐渐代替传统外贸大额交易,为促进外贸稳定和便利化注入了新的动力。

第二,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跨境电商是全球化时代的产物,是在世界市场范围内配置资源的重要载体,必将提升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跨境电商平台进一步破除全球大市场障碍,推动无国界商业流通。

第三,提升国内消费者福利水平。跨境电商是消费时代的产物,回应了国内消费人群追求更高质量生活的需求,必将提升消费者福利水平。我国201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接近9000美元,国内消费者对更高质量、更安全、更多样化商品的需求更加旺盛。跨境电商的重大意义之一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一方面要把海外消费拉回国内,同时要监管国内多种进口渠道的公平性。

二、保税物流中心是区域经济发展跨境电商的支撑条件

(一)跨境电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潜在增长点

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跨境电商这一新兴产业是很具有吸引力和市场发展空间的新经济增长点。首先,跨境电商在本地的发展,能带动商贸物流业的繁荣,通过全球商品的引入和普及,提高本地及周边的消费水平;其次,跨境电商这一新兴外贸模式的引入,有利于本地制造业和农业产品以更高效的方式出口,提升本地的外贸发展水平;最后,跨境电商平台在本地的建立,将以口岸经济的模式,促进区域商贸物流辐射周边、产业要素集聚能力的提升。

(二)保税物流中心是跨境电商业务的重要支撑

保税物流中心享有“境内关外”政策,即货物进入中心视同出口。从跨境电商的几种模式中,直购进口、一般出口模式主要是依赖邮件、快件的方式快速、直接地通过口岸城市;网购保税进口、特殊区域出口模式则是依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批量存储的“保税区”业务。因此,保税物流中心往往就是各地区开展此种跨保税进口和特殊区域出口的跨境电商模式的支撑条件。跨境电商业务的运作依赖于在保税物流中心设立海关专项监管的“跨境电商仓”。

三、发展跨境电商的路径研究

(一)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跨境电商业务最重大的变化之一是海关监管规则的创新,跨境电商业务能否得到快速发展,通关流程的搭建及其效率是重要影响因素。结合当前的国家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便利化发展的趋势和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具体政策方案,区域经济要发展跨境电商,应基于保税物流中心,打造集海关、商务、金融、物流、信息等职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包括线上的“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的“跨境电商园区”平台。

(1)单一窗口平台。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Sole window),简单介绍就是贸易商能够通过一个入口、一次申报,向各相关政府机构,提交货物进出口或转运所需要的单证或电子数据。

“单一窗口”作为跨界电商的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便利化通关服务。首先,是为入驻平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商品提供企业备案和商品备案;其次,公共服务平台为备案企业提供“单一窗口、一站式”跨境电子商务关务、检务,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全程无纸化高效便捷通关,即“清单核放”;最后,是为跨境电商集中税务和外汇服务,实现税务、收付汇和结售汇等,即“汇总申报”。

(2)跨境电商园区平台。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建立跨境电商综合园区。完善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将丰富的仓储资源优势,改造转化为面向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仓储、简单加工、分拣、派送功能的综合性电子商务监管中心仓库。同时,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体验店,允许进行“异地清关”给予园区配套资金政策,支持园区扩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开展综合供应链服务商招商引资等工作,形成集聚和示范效應。

综合服务平台容许先行先试,创新监管制度,报关无纸化,推行税收便利化,将跨境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和货物流"三流合一",打造线上生态圈,将"线上交易自由"与"线下综合服务"融合在一起,海关、商检、税务、信用等数据时时更新。

(二)培育跨境电商从业主体

(1)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业务转型。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引导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将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及仓配功能叠加到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园。鼓励其在本地报关、清关,在保税物流中心集货或分拨配送,通过跨境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展业务。

(2)引进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鼓励交易平台、物流供应链、营销、代运营、支付等第三方服务企业来本地发展,服务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重点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供应链服务商。同时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对满足一定标准要求的海外仓给予资金补贴。

(3)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创新创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中小经营主体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创业,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创业示范企业,引导中小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现“阳光通关”。对在跨境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上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经营主体、拥有跨境电子商务自主品牌的企业和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渠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融资和办公用地等方面的支持。

(三)开发全球商品在本地的销售市场

跨境电商今年来在国内快速发展,主要的原因包括:国内屡遭质疑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及假货问题;电商消费习惯形成,主流消费群体青睐国外产品;国民收入提高,消费升级拉动对海外高附加值商品的需求;商家无法忽视的巨大潜在市场,有意加强相关的营销推广。但在大部分内陆城市,进口商品的普及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跨境电商的发展,需要开发进口商品的市场空间,应丰富线上线下消费者的商品供应,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引导出境消费回流,扩大需求总量,形成稳定持久的内需支撑。以日用消费品为主,为消费者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销和线下体验、线上下单两种购物体验。

(四)打通跨境电商业务的操作流程

基于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一般采用保税备货模式。所谓保税备货进出口模式就是指运营企业采用境外货B2B方式进保税物流中心集中备货、分拣包裹,最后以B2C方式交付给消费者。流程上需基于本地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联合海关监管部门,打通相关操作流程。

现在的具体操作一般是,电商企业全球采购货物从境外整批保税进区存入保税物流中心仓库,按照电商平台线上订单,线下分拣包装,订单包裹配送从保税物流中心仓库申报出区,通过快递邮递全球配送的物流业务。在整个过程中,货物大部分时间为境内关外货物,将境内保税物流中心作为电商货物中转中心,利用条件成熟、操作便利、租金便宜等特点,替代境外中转仓库的功能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海莲,陈荣红.国际商务[J].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其完善路径研究,2015,(03).

[2]金虹.宏观经济研究[J].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与策略建议,2015,(09).

[3]贺蓓蓓.全国流通经济[J].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研究,2018,(05).

基金项目:黄天齐课题:基于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的跨境电商业务探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编号ybzysc16-46。黄丽课题:财务视角下农村电商的物流成本分析研究,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编号ybzy17-44。

作者简介:黄天齐(1984-),男 ,四川宜宾人,学历:本科  职称讲师,研究方向:港口物流、电子商务、城市配送等。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黄丽(1983-),女,四川成都人,硕士,本科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硕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职称:讲师。研究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工作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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