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2019-03-18萧毅唐佳
萧毅?唐佳
摘 要 论文以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仅刻陕西一省)为考察对象,运用文献学的方法,立足避讳、刻工、批校、修版及文献记载等五个方面,较为全面地论述了此书的版本特点,认为此书应刊于康熙十九年至二十七年(1680-1688) 之间,其所据底本为顾祖禹稿本,是顾书定稿后之第一刊本。
关键词 《读史方舆纪要》 刻工 批校
分类号 G256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19.01.014
0 引言
顾祖禹,字景范,号宛溪,生于明崇祯四年(1631年),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江苏无锡人,明末清初著名历史地理学家。他十四岁时遭遇“甲申之变”,随父隐居,抗节首阳。此后无意仕进,潜心著述,孜孜于《读史方舆纪要》 一书。他抱亡国之痛,秉厥考遗言,承家学余绪,“创是书也,年二十九。……游历所至,惟有借书,随即钞纂,睹记所及,更获新胜,即改窜增益之,虽十易草所不惮。经二十年,始成是书”[1]3-4。顾氏四十九岁时,《读史方舆纪要》 初稿已定;五十岁时,顾氏始馆崑山徐乾学家,既得传是楼藏书之便,又结识胡渭、黄仪、阎若璩等,参相穷讨,遂对《读史方舆纪要》复加修订,直至去世。
《读史方舆纪要》版本众多(如图1),其中,武汉大学图书馆所藏通志堂刻本《读史方舆纪要》 (仅刻陕西一省)(以下简称“通本《纪要》”或通本) 著录仅见《宜稼堂书目》 《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此本自清初以降,学界罕有知者,直至近几十年来,才逐渐引起学者们关注。顾廷龙在《〈读史方舆纪要稿本〉序》中提及,“近年我因参加编纂全国古籍善本书目,获知武汉大学图书馆藏有通志堂刻本《读史方舆纪要·陕西省》 一书”[2],但由于各种原因,顾先生未得亲见此本。廖源兰《通志堂小考》“据顾祖禹和徐乾学的交往及《方舆》成书情况”,推论此本“可能刊于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六年之间”[3]。笔者曾有幸参与“通本《纪要》 ”整理出版,撰《读史方舆纪要·陕西纪要十四卷》 一文,概述了此书基本特征,并定为“清康熙间通志堂刻本”[4]10-12。学者石祥在《清初书籍刻印的实态细节——清通志堂刻试印本〈读史方舆纪要〉读后》观点与我们一致,并认为“此本系冠以纳兰氏通志堂名义,实际由徐乾学从顾祖禹处获得稿本,利用《通志堂经解》 刻工班底,约在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四年顾氏在昆山坐馆期间刊刻”[5]84-91。但是,上述诸文对“通本《纪要》” 版本特征皆未详论,且各有疏误。对此,笔者拟从避讳、刻工、批校、修版及文献记载等方面对其详加讨论,力求辨明其刻版时代及版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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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本《纪要》共十四卷(卷端附《陕西纪要书后》及《陕西目次》)。每卷一册,共两函十四册。半页九行十九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粗黑口,单黑鱼尾。版心左上著该板所刻字数,中部依次著书名、卷次、页数,右下著“通志堂”三字,左下记刻工姓名。版刻字体为硬体字,圆润舒朗,典雅庄重。印刷纸张兼有皮纸、竹纸两种。《书后》 钤“春怡堂郁氏藏书印”朱文长方印,“国立武汉大学图书馆”朱文方印;《陕西一》 钤“礼培私印”白文方印,“埽尘斋积书记”朱文方印。每卷卷端题名“读史方舆纪要卷”,而未刻该卷于一百三十卷所占卷次。但是,卷端右侧,即版框右部均有批校者以苏州码子题其卷数(此类批校均在书脊部位,因笔者曾将装订线拆卸才得以显现,故此类批校应出于刻版之时,绝非后人所为),均与该卷于全书所占卷次相合。如图2,《陕西一》 于全书中为卷五十二,苏州码子作“卷〥二”,即“卷五二”。承上题名之后,抬行另起“补注”二字。今考“补注”二字,稿本有之,如稿本卷五十四卷端题名“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四 补注”,嘉庆以后刊本均无,由此看来,“补注”应是直接导源于稿本。
2 避讳
关于“通本《纪要》”讳字,笔者曾提出“‘胡虏夷狄等字……有回避……避‘玄‘胤等字,‘丘‘弘‘历等字皆不讳”[4]11。此本所讳对象,大致可分三类:帝讳、圣讳、种族讳,以下分类阐述。
2.1 帝讳
(1) “玄”字避本諱,不避偏旁。例如:《陕西一·泰华》“唐·宗《华岳铭》”、《陕西一·潼关》“会王·谟等自滑台败退”、《陕西三·冢岭山》“东北流注于·扈之水”,以上“玄”字皆缺末笔作“”。但是,以“玄”为偏旁的“弦”“眩”诸字皆不讳。比如:《陕西四·汭水》“源出弦蒲薮”、《陕西五·褒斜道》“无不摇心而眩目”、《陕西十·增山城》“西出眩雷塞”等。
(2) 弘、历二字并不讳。前者如《陕西二·霸水》“弘农”、《陕西二·太极宫》“弘义宫”、《陕西三·商洛废县》“盛弘之”等。后者则有《陕西二·章敬寺》“大历二年”、《陕西二·冷水》“圣历二年”、《陕西三·丹崖山》“庆历初”等。
“清之避讳,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康熙以前不避也。雍乾之世,避讳至严,当时文字狱中,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有无敬避,为顺逆凭证。”[6]168由此看来,此本讳“玄”不讳“弘”“历”,则其刊刻年代应该限定于康熙、雍正两朝。
(3) “胤”字情况颇为不同,详见表1。
再谈“胤”字。表1显示,一方面,刻本“胤”字共出现16次,其中,不缺笔者8次,缺笔者8次,两者比例为1:1。另一方面,关于“胤”字批校共出现4次,不缺笔者2次,缺笔者2次,两者比例亦为1:1。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两点进行说明。一是据雍正三年上谕:“朕临御以来,屡降谕旨,凡与御名声音相同字样,不必回避。近见各省地名,以音同而改易者颇多”[7]1055。可知,至少在雍正三年以前,臣民在实际用字过程中,与御名音同之字皆不惜回避,遑论“胤禛”二字,自当回避无疑。然则上述“胤”字原刻不缺末笔与批校出全字者,皆应发生在康熙一朝。换言之,假设此本刊于雍正年间,则举凡“胤”字皆应作“”,而绝不可能出现缺笔与不缺兼存,或者原刻“”,朱笔批校却改作“胤”这两种情况。二是从表上述数据显示,“胤”、“”二字,在写版者与批校者这两个同时且又相对独立的群体之中,庶几以相等频率出现。这一现象似乎表明,“”为俗体而非讳字。因宋太祖名匡胤,故两宋刊本“胤”字缺笔作“”。由于刻本的规范用字作用,遂使元明以降,“”字相沿成习,其性质也由讳字变为俗字。因此,便出现上述“胤”“”并行的现象。从帝讳所反映的事实来看,可以推断“通本《纪要》”应刊于康熙年间。
2.2 圣讳
“丘”字不諱。如《陕西二·槐里城》“后更曰废丘”、《陕西七·孙丘谷》 《陕西十·天德城》“张齐丘”。
据雍正三年上谕:“孔子道高千古,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受师资之益。而直省郡邑之名,如商丘、章丘之类,今古相沿未改,朕心深为不安。自今凡直省地名,有同圣讳者,或改读某音,或另易他字,其于当用之际,作何回避,着九卿会议具奏,钦此”。遵旨议定:“至圣讳,除祭天于圜丘,丘字不用回避外,若各府州县地名,有字相同者,交内阁选择字样,进呈钦定。其山川市镇等处命名,交该地方督抚更易字样报部”。其姓氏相同者,按《通考》云:“太公望之后,食采于谢邱,为得姓之始。”今拟将邱姓加“阝”旁[7]1055。
赵宋以降,刻本无有讳“丘”者,然则雍正三年讳“丘”作“邱”,可作为判定刻本年代的绝对标准。此外,参考雍正以来其他刊本,“丘”亦有缺竖笔讳作“”者。今此本“丘”字不讳,则其刊刻时代在雍正三年以前,能与“帝讳”所反映之时代互证。
2.3 种族讳
(1) 讳“虏”。凡遇“虏”处,或改作“获”,如《陕西一·大河》“获晋军以归”;或改作“卤”,《陕西六·义渠城》“卤其王”;或改作“罗”,《陕西十一·沙湃口》“平罗所”。
(2) 讳“夷”。凡遇“夷”处,或改作“裔”,如《陕西一》“诸裔之境”;或改作“人”,如《陕西一·洛水》“羌人”;或改作“彝”,如《陕西二·昆明池》“西南彝”。其中,以改作“彝”字最为常见。间有改之不尽者,如《陕西四·岐山》“有夷之行”、《陕西十二·永宁堡》“镇夷千户所”,为批校者所察,以朱笔改“夷”为“彝”,另以墨笔书“彝”一字,贴于“夷”字上。
(3) 部分“胡”讳作“狐”,如《陕西十·黑山》“杀狐山”,《陕西十三·三兜谷》“杀狐川”。但多数情况不讳,如《陕西十·丰州城》“胡寇”、《陕西十二·镇彝所》“北临胡境”。
(4)部分“狄”讳作“翟”,如《陕西一·州域》“戎翟”、《陕西六·绥德州》“白翟”,但多数情况不讳。如《陕西十·丰州城》“戎狄”,《陕西十一·宁夏镇》“北狄”。
(5)“戎”“犬戎”“玁狁”皆不讳。如《陕西十·榆林镇》“西御犬戎,北虞玁狁”。
(6)“蕃”不讳。如《陕西十四·吐蕃》“蕃国”、《陕西十四·碎叶城》“蕃落”。
(7)“酋”不讳。《陕西十一·御史渠》“卤酋”、《陕西十三·罕东卫》“酋长”。
顾氏撰为是书,发抒故国之思,故华夷之辨,灿然在列。而自康熙朝以来,文网趋密,凡“胡虏夷狄”诸字,朝廷虽无明谕,文人亦是改避无疑。顾氏为避祸端,也将书中“胡虏夷狄”诸字大加删改。但是,因为《读史方舆纪要》 一书卷帙浩繁,多有改之不尽之处。我们以上所举诸例,是以稿本、通本、敷本进行对校所得。凡是稿本改避之字,通本因之,如(1) (2) (3) (4)数例。稿本未改者,通本亦未改,如(5)(6)(7)数例。而敷本不仅沿袭(1) (2) (3) (4)所作改避,(5) (6) (7) 等未及改避之字,敷本亦改之。因此,从种族讳字承接性观察,通本应直接来源于稿本;同时参考敷本,则时代越后,种族讳字越严,亦可反证通本时代甚早。与此相关,稿本叙及有明一代建置,原作“国朝”“国初”“昭代”,更是为清廷所忌,故多改作“明朝”“明初”。通本因其所改,惟《陕西十一·灵州守御千户所》:“元复曰灵州,国初改为千户所。”此“国初”即“明初”,漏而未改者,十四卷中,仅此一例,亦见其时代之早。
3 刻工、批校、修版
自雕版印刷以来,版心刻录刻工姓名已成传统,不过代有兴废罢了。单就清刻本而言,版心著录刻工已不多见,而“通本《纪要》” 每页版心记刻工姓名,自然成为其一大版本特色。不仅如此,与刻工相关之批校、修版,亦是琳琅满目。刻工、批校、修版,三位一体,共同显示出初刻试印本的版本特征。“版心所记刻工有陈国甫等五十余人,多与《通志堂经解》 相合。间有不合格者,则于天头出以朱笔批示‘后半页不佳……而质量太差者,则示以‘此刻手字划歪斜跼踳,应遣去……间有误刻、漏刻之字……随即修版改刻,于其前后书页空白处印出。”[4]11笔者将通过揭示刻工、批校、修版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讨论其所反映的版本价值。
3.1 刻工
笔者通过与《通志堂经解》 初刻本所记刻工对勘,得出表2“通本《纪要》” 刻工名录。其中,通本所载刻工共计55人(若除去疑似同人异名者,则共50人),与《通志堂经解》 (以下简称 《经解》) 完全相同者15人,若加上疑似相合者计24人,则比例几近二分之一。
由表2我们可以得出三点结论。首先,《读史方舆纪要》 版心所刻“通志堂”与徐乾学辑刻《通志堂经解》 之“通志堂”实为一所。其次,“《通志堂经解》于康熙十二年开始刊刻,……至康熙十九年主体部分刻完。但直至康熙二十四年以后,仍还有少量经解付刻并且还有较多的经解正在校勘、修版。……在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之间,《经解》 全部校定完毕,并有整套的《经解》 印出”[8]。而“刻工一生之工作年限,最多约在三十年左右”[9]。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将《方舆纪要》 刊刻时间下限推迟至康熙六十一年,亦在康熙年间无疑。最后,学界一般认为,《经解》之真正辑刻者为徐乾学,而“通志堂”乃纳兰成德之堂号。徐氏“因仕途等方面的原因,将所刊《通志堂经解》 让名于权相纳兰明珠之子成德,于是将《经解》以‘通志堂命名,并在书版版心下镌‘通志堂字样,卷末刻‘后学成德校订一行”。康熙二十四年二月,徐氏经纳兰明珠举荐入南书房,擢内阁学士,方成明珠一党骨干,同年五月,纳兰成德逝世。至康熙二十七年,明珠被罢黜[10]。这样看来,徐氏出于政治目的以“通志堂”名编,则明珠罢相之后,自然不必再以“通志堂”之名义刻书。《读史方舆纪要》仍以“通志堂”署名,则其刊刻时间最迟不超过康熙二十七年。另一方面,结合顾祖禹康熙十九年前后始入徐乾学幕府这一事实,则其刊刻时间约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间。
3.2 批校
“通本《纪要》”天头、行间多有批校,依照批校所论之对象,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为刻工,另一类为《读史方舆纪要》内容的修订。下面,我们择有关刻工一类批校加以讨论。
此类批校,以朱、墨两色为之,且笔迹相同,应系同一人所为,而此人之身份,应为刻版事宜之直接责任人——监工。其中,墨笔批校内容较为单一,多记核查刻工所刻字数。刻工在每页版心左上角自记此版所刻字数,以资雇佣者拨付劳酬。但刻工为谋劳酬,多计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监工有必要加以复核,若发现数字不符,即于左下角刻工姓名下地脚位置另记所核查字数。例如,《陕西一·书后》第一页,版心左上角记字数“三百廿九”,地脚复核字数“三百廿五”。同卷第二页版心左上角记字数“三百五十六”,地脚复核字数“三百五十”。经统计,是书此种批校共计51处,可见监工之负责。
3.3 修版
监工若发现刻工某字版刻不工整、漏刻、误刻等,即以朱笔刊正。随后,当事刻工见此批语,则随即修版,并将所改刻部分于该页或前后若干页之天头、地脚及左右版框空白处印出。修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版刻不工整(如图3);二是漏刻(如图4);三是误刻(如图5)。
从上述修版现象可看出,一是刻工依照监工意见进行修版;二是监工可以依其所修版再次检查是否合格,如此反复,大大提高了刻书效率与质量。三是一般而言,刻工刻完一书,草装呈监工审核,监工依照清样校勘讹误,再返还刻工修版。此为刻本之三大连锁程序,“通本《纪要》” 将这一自然流程展示无余,使其成为初刻试印本的典型范例。
4 文献记载
为进一步考证“通本《纪要》” 的版本,我们将从文献记载的视角来观察此书的版刻时代。
在彭士望《耻躬堂文钞》 卷八《传是楼藏书记》中有记:
兹庚申(1680)春暮,予因顾子景范、陆子拒石乃得登昆山徐公健庵先生之传是楼,……更孜孜求高世士,特延礼顾、陆二子,供粢饩,束修羊,给笔札小史,听其自著书纂集,不烦以事[11]。
彭士望乃顾氏挚友,所谓“特延礼顾、陆二子”,可见顾氏于徐氏门客之地位非比寻常。又“供粢饩,束修羊,给笔札小史,听其自著书纂集,不烦以事”,则顾氏书成,徐氏出资刊刻,亦属情理之中。
在魏世俨《魏敬士文集》 卷一《寄顾景范先生书》 有记:
世俨谨问景范顾先生尊体动止万福。俨十四五岁得读《方舆纪要》 书,遂笃慕先生之为人。而先生姓字,则自入塾学以来,稍通人言语,侍家君子暨先仲父,则稔闻之矣。……乃今先生为家君子石交,慕之复十许年,而犹不得负笈从游。……家君子亦尝推先生当今用世第一人。……闻《纪要》 书编次已成,全书剞劂告就,乞于便中惠寄一部,俾得日诵读,如受耳提面命也[12]。
魏祥、魏禧、魏礼三兄弟,世称“宁都三魏”。魏世俨(1662—1717)乃魏礼次子。引文魏世俨称魏禧“先仲父”,而魏禧康熙十九年十一月卒于仪真,则此文当作于康熙十九年之后。前引彭士望可证,顾氏此年已馆徐乾学家,且直至去世,未曾离开[13-14]。又云“闻《纪要》书编次已成,全书剞劂告就”,既称“全书”,则非指康熙丙午五卷本《二十一史方舆纪要》。而顾氏本人一介处士,无力刊刻,则“全书剞劂告就”,显指徐氏助为刊行。当是时,徐氏正主持辑刻《通志堂经解》,而《读史方舆纪要》自然交付《经解》原班刻工。如此看来,此本刻工与《经解》相合,且版心著“通志堂”,自然顺理成章。因此,魏世俨所谓“剞劂”一事,所指应为“通本《纪要》”。
必须说明,今所见“通本《纪要》”仅刻陕西一省,而魏世俨却称“全书”,何以出现如此矛盾?笔者认为有三个原因。其一,我们在“版式特征”一节提及此本各卷虽未刻卷次,但有批校者以苏州码子题其卷数,与该卷于“全书”所占卷次相合。因此,只有百三十卷之“全书”基本格局确定,方能归并陕西所属卷次。其二,顾书是以明代两京十三司为纲,降及清初,全国行政区划有所变更,有鉴于此,顾氏需要在初稿基础上对此加以修改。而陕西一省,清因明制,变动最小,自然较先定稿。又从稿本来看,亦是陕西一省改动最少。那么,陕西一省可以先行付梓。其三,康熙二十六年,徐乾学奉勅总纂《大清一统志》,特延顾氏襄助。《读史方舆纪要》修订事宜可能暂且搁置。而顾氏本人于康熙三十一年遽归道山,此时稿本尚未改毕。加之徐乾学亦于康熙三十三年仙逝,那么“全书剞劂告就”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必是当时顾书已有刊刻,魏氏方闻其事,不过所谓“全书”,当系魏氏臆断抑或误信传闻之语罢了。
5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通本《纪要》”刊刻年代,应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间(1680—1688)。需要强调的是,既然此本由徐乾学出资刊行,其所据底本无疑来自顾氏本人,即今所见稿本。前述此本有“补注”及“种族讳”二者,皆其证。另外,我们通过稿本、通本、敷本三者对校,发现敷本与稿本出入较大,通本与稿本内容却十分吻合。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此本所据底本为顾氏稿本,亦即顾书定稿后之第一刊本。而康雍乾三朝,世人皆以为“《方舆纪要》一书,世无刊本”[15],此本一出,旧说之误,彰彰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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