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如何把握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过程关键阶段的鉴定要点

2019-03-18徐淼江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9年29期
关键词:勘验委托人争议

徐淼江

大地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0

引言

现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各种与工程造价相关的纠纷的出现频率在不断的增加,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重要性得到了突显。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如何开展工程造价鉴定工作,才能提供更专业、更准确、采信度更高的鉴定意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同时必须要体现出公正性和客观性。而且由于受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委托,具有相关的法律效用。因此,在开展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时候,必须要确定鉴定工作的要点,提升工程造价鉴定的合理性。下文对此进行简要的分析。

1.接受委托阶段要确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资质范围是否符合委托事项的要求

鉴定机构有许多的类型,根据类型的不同,他们的资质范围、专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在外行人寻找鉴定机构开展业务的时候,经常把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质量鉴定弄混淆。鉴定机构在接到当事人的委托意向以后,有义务对自己的资质范围、鉴定范围是否符合鉴定事项所需的资质要求进行核对,保证委托的鉴定事项符合本机构的鉴定资质范围,决不能超资质承接业务。另外,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接到委托意向以后,要确定自己的业务能力是否符合委托人及委托事项的要求,对本机构无法完成的鉴定事项应提请委托人另行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相应业务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

2.鉴定阶段的鉴定程序要符合规定

2.1 鉴定人员的资格需符合要求

确定鉴定事项之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要根据鉴定项目的内容和规模,组建一个项目鉴定小组,并且要详细的对项目进行分析,制定一个合理的鉴定方案,保证工程造价鉴定工作顺利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能有任何主观成分掺杂其中,要保证整个鉴定过程、鉴定结论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鉴定人员必须要有国家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全职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社保齐全。同时应注意《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中规定的回避原则。无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负责一些外围工作,不能插手专业的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2.2 证据材料的获取需符合程序要求

鉴定过程中,送鉴的证据材料的获取应该符合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委托人移交的未经质证的证据,应提请委托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直接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及时移交委托人,并提请委托人组织质证并确认证据的证明力。

2.3 现场勘验工作需符合相关要求

在实际的鉴定过程中,委托人必须要根据现场的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鉴定方案,保证现场勘察工作符合鉴定的要求。在鉴定人员进入现场之前,不能随意的进入,必须要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才能进入到现场进行勘察。委托人同意并组织现场勘验,鉴定机构应当参加。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表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测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的方式,留下影像资料。

2.4 鉴定意见书的出具需符合相关要求

鉴定完成后,在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之前,应提请委托人向各方当事人发出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鉴定意见可同时包括确定性意见、推断性意见或供选择性意见。当鉴定项目或鉴定事项内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作出确定性意见。当鉴定项目或鉴定事项内容客观,事实较清楚,但证据不够充分,应作出推断性意见。当鉴定项目合同约定矛盾或鉴定事项中部分内容证据矛盾,委托人暂不明确要求鉴定人分别鉴定的,可分别按照不同的合同约定或证据,作出选择性意见,由委托人判断使用。收到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的复函后,鉴定机构应根据复函中的异议及其相应证据对征求意见稿逐一进行复核、修改完善,直到对未解决的异议都能答复时,再向委托人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

3 鉴定过程中争议处理的鉴定要点

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重点内容往往是存在争议的焦点内容,必须要针对这些重点内容,采取有针对性的鉴定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充分的发挥出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重要作用。

3.1 合同争议的鉴定要点

在对合同中存在的争议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要选择不同的鉴定方式。如果在鉴定的时候,委托人认为合同中的内容有效,就可以依据合同中标注的内容进行鉴定,如果委托人对合同中的内容存在异议,鉴定部门就必须要参考委托人的意见,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对存在争议的条款进行鉴定。

3.2 计量争议的鉴定要点

鉴定项目的图纸完备时,应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鉴定。一方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认的工程量有异议的,应提供相关证据,由鉴定机构进行复核,未提供相关证据的,按原结果进行鉴定。

3.3 计价争取的鉴定要点

关于新增单价的鉴定,合同中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鉴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按国家现行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随着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工程项目复杂程度的不断提升,各种工程造价争议也不断的出现。在出现争议的时候,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提出的鉴定意见也是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在做出仲裁或判决的时候重要的参考依据。基于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在开展鉴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且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造价鉴定各阶段的鉴定要点。

猜你喜欢

勘验委托人争议
找到那间格格不入的房间
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现场勘验的质量管理
委托人介入权的制度困局与破解
争议多晶硅扩产
浅谈网络远程勘验流程及其在案件侦办中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中基础地质的应用探析
争议光伏扶贫
争议一路相伴
20
火灾现场勘验记录规范性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