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有病初愈而不可骤补者
2019-03-18
长寿 2019年1期
名著选录
凡泻病、痢病、虫病、疳病、水病、酒病、疸病于初愈时,不可骤服滋补之药。盖此数病,以湿热为原。滋补之药,乃助湿热之尤者,骤而服之,鲜不致害。(《养生三要·病家须知》)
帮您解读
大凡腹泻、痢疾、寄生虫病、疳病(泛指小儿因多种慢性疾患所致形体干瘦与津液干枯的病症)、水肿病、酒病、黄疸病等,在刚刚痊愈之时,不可骤然服食滋补药物。因为这几种病,都是以湿热为病源的。各种滋补药物,乃最能助湿热之品,如骤然服之,很少不招致损害的。
专家点评
袁开昌在此又摘录了《裴子言医》的一段论述,认为大病初愈之后,不可骤然服食补药,否则“鲜不致害”。凡大病初愈之后,应坚持饮食清淡,少食多餐,凡补药补品之类,暂时不要服用,必须等到元气完全恢复之后,再适当地吃些补药补品之类,才可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
——选自《看得懂用得上的养生经典⑤》
编后小语:《看得懂用得上的养生经典⑤》中选录了《养生三要》一书中卫生精义、病家须知、医师箴言三个部分的内容,并对其进行了解读和点评。本期向读者摘选《看得懂用得上的养生经典⑤》中病家须知的内容,因篇幅有限,我们只刊登部分内容,若需阅读书中全部内容,请购买《看得懂用得上的养生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