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广西贺州市为例
2019-03-17谷雨
谷 雨
(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510320)
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始终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为中国农民擘画了一幅宏伟而美好的蓝图,引起全国各界的热切关注。现如今,“三农”愈发凸显,严重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全盘解决乡村的衰败问题,必须从农村内部解决乡村社会中出现的实际状况,通过发展合作经济来带动当地就业及产业发展。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贺州市人民政府和工商部门大力引导、扶持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截至2017年底,贺州市规模以上农业企业5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106家,为农村发展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研究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1 贺州市概况
贺州市位于广西东部地区,地处湘、粤、桂三省交界之处,是大西南地区东进粤港澳和出海的重要通道。贺州气候温和,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丰富的林水资源、肥沃的土壤,为贺州市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之成为典型的农业大市。[2]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贺州市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为政府精准扶贫提供了强而有劲的助力,目前,贺州市瞄准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以创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坚持走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的发展之路,以期培育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建立高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来实现贺州市农业转型升级发展。
2017年以来,为提高农业竞争力,贺州市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凭借农业资源优势为加快绿色战略目标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据悉,截至2017年止,贺州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106家,成员总数18969人,出资总额30.52亿元,分别比2016年增长24.17%、19.81%、30.19%,按业务范围划分: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的有32家;农产品销售的有124家;农产品加工8家;农产品运输5家;农产品贮藏6家;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126家;种植业414家;其他158家。按地域范围划分:八步区597家,占28.35%;平桂区382家,占18.14%;钟山县318家,15.10%;富川瑶族自治县409家,19.42%;昭平县400家,占18.99%。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作用,但仍存在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2 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地位模糊,营运方式不规范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制度章程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从目前的法律条文来看,贺州市并未在政策层面上出台一个标准的、明确的规章来定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条文没有得到细化,导致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位模糊,法人身份不够明确,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合作社的服务经营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此外,一些地区的合作社入社门槛极低,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按法律规范办社的少之又少,往往几个村民拿出身份证便可以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甚至还出现了一种只具备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无生产资格“有证无牌”的情况,导致合作社难以做大做强,从而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运转。
2.2 人才短缺,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
目前,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合作社缺乏专业领军人物,带头人素质参差不齐,合则聚,不合则散,应对市场能力不强,没有致富门路。为保证合作社的持续运行,一些合作社的管理人员通常由当地村干部兼任,在文化素质、组织能力和管理方式上面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工作过程中往往凭经验办事,对于国家提供的资金支持,在既要保本又要盈利的政策压力下,村社干部难免畏手畏脚,不敢大胆开发,导致出现了村社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不高、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以贺州仙回乡为例,直至2017年换届选举后,仙回乡镇政府才将全民自治合作组织成立起来,目前来说,运作效果并不明显。作为自治区对脱贫村和重点示范村的经济支持,仙回乡古盘村得到了250万元的财政拨款用来发展集体经济,并全部交由村合作社运行。受交通、市场、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古盘村缺乏吸引外部企业投资的优势,只能从内部挖掘潜力。在既“保”又“赚”的政策压力下,古盘村村干部经过层层决定,将250万元投入到将军峰茶厂来收取分红,以三年为一个阶段,一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三年,每年按照250万乘以5%来分红,第二个阶段的三年,每年按照250万乘以6%来分红,第三个阶段的三年,要比第二个阶段高一点,按照6.5%来算,等这个期限满了以后,本钱再返还给古盘村。在村干部没有能力、项目、人才去保证稳赚不赔的情况下,投资分红是一种最保险、却也最无力的运作方式,它仅仅依靠收取微薄的利润来壮大集体经济,而不是从根本上去扶植乡村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导致村合作社本身难以做大,很难起到帮带作用。
2.3 组织规模分散,缺乏强有力的主导产业
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分散,缺乏强有力的主导产业作为发展后盾,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经济矛盾仍未得到解决。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村民自发组织形成,缺少良好的销售渠道,且当地多为资金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范围较为狭窄,生产作物较为单一,管理欠规范。如昭平县多为茶叶加工生产,富川县大面积种植李子,同一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小范围内重复出现,缺少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达不到大规模的专业化发展,减弱了共同面对市场的总体竞争力,甚至出现了一些合作组织之间存在彼此竞争的现象以至内耗的行为。合作社找项目缺乏针对性和前瞻性,能够大规模的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合作组织少之又少,而且各个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发展水平差距,富川、八步县区发展较快,钟山、昭平则相对落后,生产实力仍需要再加把劲。
2.4 资金短缺,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贺州市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支持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某些地区对合作社不重视的态度频频出现,具体表现为工作安排不到位,支持力度也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在信贷、科技投入上成效很小,金融方面的政策没有落实。举例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银行申请贷款中,银行贷款条件高、手续繁琐,合作社的工商执照不能作为抵押物申请有银行贷款,而农村“三权”的抵押则需经历复杂的评估过程,贷款十分困难,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贷款优势。此外,政府扶持力度不大,一些国家扶持的项目门槛又十分高,政府及村集体的支持十分有限。现如今大部分合作组织又没有固定的收入门路和方法,会费往往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对会员多为无偿性义务服务,几乎没有什么盈利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转难以得到保证。再加上村集体经济薄弱、一些社员思想比较落后,脱贫致富意识不强,抱着随遇而安的心理态度参社,从根本上制约了合作社经营的发展和壮大,因此,政府为村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已是当务之急。
3 促进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建议
3.1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
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理想型迈进,则必须加强和规范贺州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推动,进一步规范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细则,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定义其运行机制,赋予其法人地位,做好相关法制政策,完善法律法规,还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管部门、明确各类金融机构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地位、明确法人身份以及银监会行使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业务的监管职责,用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提供便利的条件。[4]据笔者了解,自2015年9月1日起,贺州市全市正式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新设立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分别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助力全市“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顺利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在起步阶段的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存在很多问题,但开展苗头依然十分良好,因此,必须加强法制政策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理想发展。
3.2 加强人才培养,打造精英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办得好,与人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贺州市应高度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问题。首先,政府要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参与合作社,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村民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意义,与此同时,要开阔他们的眼界,丰富其精神世界,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杜绝一切不良态度,加大合作社的优势宣传,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其次,政府应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培训班来培养一批专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根据农民的自身特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能人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因势利导使其发挥所长,利用互联网技术播放网课,让社员可以轻松便捷的获取更多的知识与技巧,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人才培训。再次,贺州市政府还可以利用市校合作,派遣学员去专业的农业学校学习相关知识亦或者吸引高校人才来贺州互动合作,使其在指导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完成其自身的课题研究。还可以聘任高校退休教授予以指导,加强对各部门业务骨干的技术培训,增强其实际操作能力,以便能更好的为农村、农民发展服务。最后,上级政府还应给予业绩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工作人员充分的鼓励和帮助,给予优秀企业和人才一定的福利嘉奖,使他们劳有所得,从而激励当地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主动承担各自在协作中的重任,增强其素质与道德责任感,使其认识到自身既是发展的建设者又是受益者,从而打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3 建立示范基地,打造知名品牌
贺州市农村经济发展频率缓慢,故需要建立一个基础牢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来引导其他农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立足及长远发展,截至2018年8月30日,贺州市钟山县全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共356家,贺州市钟山县英家绿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2017年度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该县一直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民合作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财政扶持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其培养成为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性合作社,为贺州市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典范。[5]还要要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资源,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广西的“茶龙头”昭平县为例,仅昭平县古盘村就拥有4个茶厂,可是昭平的茶叶价格拿到市场上去卖,价格却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由于知名度不强,竞争能力较弱,好产品也卖不上好价钱,这也为贺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一个方向,各地区之间要确认自己开发的主力产品,选定一个项目,积极打造一个知名的品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打造贺州市的支柱性产业,走出一条特色发展的道路。
3.4 坚持量质并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为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指导和服务,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贺州市应坚持量质并举,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政府应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积极培养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大力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打响以有机富硒品牌为主的蔬菜、粮油、水果等特色农产品,发挥示范区对贫困村的辐射带动作用。贺州市平桂区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养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专业合作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引导扶持水稻、马蹄、莲藕、贺州香芋、水果干蔗、蔬菜、烤烟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总体而言,要推动贺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必须要从政策、资源、人才、技术、品牌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解决农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实现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带领村民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