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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诚信思想的要义与当代价值

2019-03-17易培强

关键词:诚信

易培强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诚信作为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得到世代传承,影响深广,成为联结上下各方,凝聚人心,维持社会稳定和有序运转的内在精神纽带。当今,诚信被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元素。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大力弘扬诚信精神,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为此,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诚信思想精华,发掘其当代价值,是道德文化学习研究一种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

一、中华传统诚信思想源远流长,历久弥新

中华民族从远古直至近现代,道德教化和践履,都将诚信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被称为“上古的史书”的《尚书》,就有关于古帝重诚信的记载。《尧典》曰:“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①这里的“允”,有信和诚的含义。意谓尧诚信恭谨,推贤让能,光照四方,道通天地。《汤誓》中也有“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尚书·汤誓》)之语。另据《皋陶谟》,皋陶曰:“行有九德”,“九德咸事”,“俊乂在官”。(《尚书·皋陶漠》)信是九德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业绩卓著的政治家思想家无不崇尚诚信。《礼记》《春秋左传》记载了许多为政者恪守诚信的言行,诸如:“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礼记·经解》):“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春秋左传·僖公十五年传》)“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春秋左传·文公元年传》)“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春秋左传·昭公六年传》)

先秦诸子多有关于诚信的论说。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弟子子张问何谓仁,孔子回答说:为仁就要做到恭、宽、信、敏、惠五者。“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子路问“志”于孔子,孔子答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子张问何以崇德,孔子说:“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论语·颜渊》)意即主忠信,行义,就是崇德。

孟子将诚信提到天道的高度。他说:“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孟子还将“朋友有信”,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孟子·滕文公上》并列,作为“五伦”。)

荀子则从君子修为的视角论述诚信的重要。他强调:“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它事矣”。②这里的意思是,只要特别注重诚,养心无需其他方法。这是因为,“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不苟》)荀子还认为守信与重义是相连的。他说:“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古者禹、汤本义务信而天下治;桀、纣弃义倍(“倍”同背——引者注)信而天下乱。”(《荀子·强国》)

先于儒家的道家始祖老子,最早以道论信。在他看来,按道行事必有信,人而有信必因其行事合道。他强调“言善信”。③庄子承继了老子将诚信作为道的重要内涵的思想,提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④“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渔父》)

法家先行者管子,可说是史上最早讲诚信的。他说:“先王贵诚信”。“信之者,仁也。不可欺者,智也。既智且仁,是谓成人。”⑤意思是:对人讲信用叫作仁,不受人欺骗叫作智。既智且仁,就称得上是成熟的人。法家另一重要代表人物韩非,也主张在奉法的同时要重视诚信。他借用历史传说论证忠信之重要:春秋时期,晋文公即将与楚人交战,处于敌众我寡之势,召舅犯(即狐偃,字犯,文公重耳之舅)问计。舅犯答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韩非子·难一》)韩非就其中“繁礼君子不厌忠信”之说评论道:“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同上)

春秋战国之后,历朝历代的贤明君主和有识之士,也十分注重传承、践履诚信的理念和精神。这里列举略述如下:

西汉董仲舒,秉承先贤的思想,在“仁”“义”“礼”“智”之后,加了一个“信”,称为“五常”。东汉王充提出:“德不能惑天,诚不能动变,君子笃信审己也,安能遏累害于人?”[1]东汉王符在《潜夫论》中强调:“忠信谨慎,此德之基也。虚无谲诡,此乱道之根也。”[2]

唐朝吴兢的《贞观政要》,记述了唐太宗李世民为政以德、励精图治的事迹。其中提到谏议大夫魏徵上太宗第四疏中有这样的话:“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子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太宗称其言甚善,以“诚极忠款”(“忠款”即忠诚——引者注)的态度纳谏。[3]

宋朝有“八德”的说法,即是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称为八德,可见其对诚信地注重。北宋周敦颐在《通书》中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4]南宋儒学大师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把孔子的“言忠信,行笃敬”(《论语·卫灵公》)作为修身之要。

二、中华传统诚信思想精义

(一)诚信是立身治国和维护社会安宁之本

在中国长期的历史演进中,诚信作为德治的基本要素,被提到突出地位,是因为其对于立身、治国以至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宁至关重要。

诚信是“为国之基”“政事之本”。“信,政之常,不可须臾去之也。”([唐])柳宗元)治国之要在于政令能够下行。而“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荀子·不苟》)。这就要求为政者取信于下。

从君臣关系来说,“君苟有信,诸侯不贰”(《春秋左传·昭公十三年传》)。“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春秋左传·宣公十五年传》)这意味着,君王讲信义,就能获得臣子的信用,从而君命得以施行。再者,为政要肯于兼听纳言,善于选贤任能。只有兼听纳言,才能防范重臣隔绝蒙蔽实情,达到下情上达。而要做到兼听纳言,就要像唐太宗那样,竭诚待下,不辞辛劳地接纳和处理臣下的奏章。选贤任能,也只有具备尊贤重士的诚心才能做到。

善于处理与他国的关系,是国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贤们提倡“讲信修睦”,就是主张在与别国的交往中要守信用,尚辞让,去争夺,以建立起友好的睦邻关系。管子提出,“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就是指明诚信是连接天下各国的纽带。按照庄子的说法,“凡交近则必相靡以信,交远则必忠之以言”(《庄子·内篇·人间世第四》)。其大意是,同近处或远方的国家交往,要靠信用和有诚意的诺言,来建立和睦和友善的关系。

从君民关系来说,“信也者,民信之。”(《管子》)“不诚则不能化万民”(《荀子·不苟》),“信,所以不欺也”(《韩非子·难一》),“诈则不信于民。”(《管子》)这说的是,主政者没有诚心,就不能赢得民心。对民众欺诈,如随意加征税赋,就不能取信于民。因此,主政一定要讲诚信,重守承诺,做到不欺民。

诚信对于立身具有重要意义。“君子诚之为贵”(《中庸》)“诚者圣人之本。”“诚斯立焉”。[5]诚信被作为立身之本或首要条件。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人与人交往,要观其诚信。如果不守承诺,经常失信,就得不到人家的信用,也就难以行事。欺诈,或许短期能获益,但长此以往,必然寸步难行;讲诚信,虽有时也会吃亏,但能赢得信誉满满,终致事业有成。正所谓“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巧诈不如拙成”。

从整个社会的安宁来说,是否讲诚信也关系极大。“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三十八章》)上欺其下,下诈其上,则上下离散;君臣不信,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贵贱相轻;交友不信,则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伪劣;商贾不信,则淫商擅利。因此,要力倡“忠信笃敬,上下同之”(《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传》)的天道。就经济生活领域来说,为政者要“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5]。

(二)诚信品德涵养生成之道

一是讲诚信重在真实无妄、言行一致。

诚信的基本含义是诚实守信,无妄无欺。为人首要的是要真实。按照前述庄子之言,真实,就是“精诚之至”,从而能动人,即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要达至精诚,要“从不妄语始”。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到做到,不搞欺诈。因此,君子“言必信,行必果”(《论语·子路》)。而“有其言,无其行,君子恥之”(《礼记·杂记下》)。基于此,对一个人的评判和信用,就要以是否言行相符为准。要“以言察行”“听其言,观其行”。韩非子论及贤明君主用人之道,强调要“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虚旧”指不实、陈腐——引者注)之学不谈,矜诬(“矜诬”指自大、虚妄——引者注)之行不饰矣。”(《韩非子·六反)

要做到守信,就要慎言。不打算施行的,就不要说;难以做到的,也不要轻易许诺。要少说多做。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欲讷(“讷”是迟钝的意思——引者注)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一个人言语过多,就会有落空的承诺,结果反而丧失了信用。所以老子告诫“轻诺必寡信”(《老子·六十三章》)再者,在人们的交往中,往往是“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老子·八十一章》)意即真话不显得漂亮,说得漂亮的不是真话。因此,要提防一些人“巧言乱德”,用漂亮话来掩饰诡诈行为。

在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信与义是一致的。重义才能守信。如果重利轻义,必背信。所以,信于义,也是讲诚信必须遵循的。

二是以上率下,促成互信。上行下效,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君以信训其臣,臣则以信忠于君。于是,臣事君就能如像孔子所说“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向》),意即臣不欺骗君主,但君主若有错,为臣的也会犯颜直谏。反之,“信不足,安有不信。”(《老子·十七章》)即君主对下信不足,在下的就不会信他。从整个社会来说,君子讲诚信就能推之以诚,不言而信,带动和促进全社会诚信精神的养成。

三是守信与奉法相结合。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法家学说,既强调德治,也注重法治,主张二者并行。提高人们的诚信观念和诚信精神,建立和维护社会诚信关系,在发挥道德教化作用的同时,也必须严明尝罚,对守信者要给以奖赏,对失信和欺诈者要予以惩罚。赏罚要得当,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赏罚要有一定的分量,不能过轻。严赏罚本身也是讲信守信。“严刑罚,则民远邪。信庆赏,则民轻难。”(《管子·牧民》)即:刑罚严明,民众就会远离邪恶;奖赏有信,百姓就会不怕困难。反之,如果该赏的不赏、该罚的不罚,甚至“赏无功”“不诛过”(《韩非子·难二》),则势必助长失信和为非的行为。这要求为政者制定合适的法令并付诸实施。同时,要做到赏罚有信,包括“法不阿贵”(《韩非子·有度》)、“以身先之”(《管子·法法》),即法不偏袒显贵,君主要以身作则,严守禁令。这就能促使“令行于民”。对广大民众来说,讲诚信也意味着要有法治观念,自觉遵法守法。

三、中华传统诚信思想在当代的传承和弘扬

(一)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诚信思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当今的中国,早已不是久远古老的中国;也根本不同于20世纪中叶以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即使同改革开放前相比,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不过有一点没有变也不可能变,那就是:社会总是由无数个人、群体组成,彼此发生密切的联系和往来。这就要靠诚信来联结,以维持人们之间的正常关系,保证社会有序运行。也就是说,诚信作为社会纽带的功能作用是始终存在的。

当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特别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网络世界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们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达到空前的广度、深度及复杂程度。现代市场经济使各个市场主体通过商品买卖、生产要素流动、货币和资本借贷等,发生各种支付关系、借贷关系,形成种种合同、契约。于是,交易主体真实无妄、践诺守信,就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必然要求。当前,继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迅猛开展,使人的活动从物理空间、生物空间扩及网络空间。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经营等迅速扩展,其覆盖面越来越广。在经济生活以外的其他领域的活动,如文化教育、娱乐、医疗、社交等,借助于网络运行也已成为一种趋势。这使人们之间的交往,超越物理空间,打破地域和国界限制,愈益深广和频繁。而互联网将现实世界的各种交往关系和利益关系“电子化”或“虚拟化”,具有“匿名隐身”的特性,造成网上网下虚实不对应,从而也多了一重风险。在这种条件下,要保证信息发布传播的真实可信,交易交往活动的公平有序,就全靠各方诚实守信、践诺履约。

我们在看到作为联结人们的精神纽带的诚信在当今社会愈益重要的同时,也必须正视诚信意识和诚信精神的发扬和践行还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和阻碍的现实。众所周知,求利谋富,以满足各种欲望,是人的本性使然。当今,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物质产品和精神文化产品日益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人们多方面的利益诉求表现得更加强烈。同时,现时代的人生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而追求利益最大化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冲动。无论是作为生产经营管理者,或是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者,还是作为消费者,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相互之间形成愈益紧密和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都面对着如何谋取个人利益、如何对待和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如果只顾个人利益而漠视他人利益,在市场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势必会生发失言违约、坑蒙诈骗等背离诚信精神的行为。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加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制度、规则不完善或贯彻落实不到位,对人们的道德教化养成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导致当前我国社会存在不可忽视的诚信缺失甚至出现某种程度的诚信危机。这里略述其种种表现:在某些生产经营和服务行业领域,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虚构的利益输送为诱饵,进行价格欺诈。诸如:违法生产问题疫苗;旅游业中的低价揽客,强制购物,牟取回扣;打着所谓“神医”、养生大师的招牌,推销高价的“神药”、保健品,或以大师手工制作忽悠人,出售天价茶叶等产品;房地产市场中的虚假宣传、黑中介行为;假医生、黑诊所欺骗患者;等等。在文化、教育、科研和其他社会领域,也存在各种严重背离诚信的现象:买卖论文,虚构假大学、假中专,明码标价为中小学生代写作业,推销假文凭、假实习,以至组织考试作弊,并为此形成各种产业链;假借慈善名义,搞诈捐、骗捐;某些非法宗教组织以假僧假道骗人;假借集资名义进行金融诈骗;违约拖欠债务、赖账;采取票据造假,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串通等手段,盗取医保基金,或是伪造灾情、虚构信息,进行保险(意外灾害险、车险、健康意外险等)欺诈;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为争“政绩”,不惜搞GDP数据灌水、环保脱贫等数据造假;等等。

还要注意到,当今网络世界的兴起,使背离诚信的不当行径带有明显的知识型特征,得以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角落,其欺骗性也更强。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推销伪劣产品、传销诈骗、金融诈骗、贩卖各种假证书等,大多是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并催生出与此相关的网络黑灰色产业,如专门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的产业。网络诈骗借助于频繁更新的技术手段,不断变换手法,更具隐蔽性,防不胜防,危害极大。

由上可见,诚信作为立身、治国和维护社会安宁之本的重要价值,并未因时代的更迭和社会的变迁而消减,恰恰相反,在当代经济社会条件下,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愈趋广泛、多重、复杂,更需要诚信精神和诚信规则予以协调和规范。而诚信缺失和诚信危机的社会现实,则使传承、弘扬诚信精神,加强诚信建设的紧迫性凸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构成要素。党的十九大强调:“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6]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要求,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信意识和诚信精神,并与正确看待义利关系的利益规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诚信中国建设,构建涵盖政务诚信、司法诚信、商务诚信、金融诚信、服务诚信、科研诚信、社交诚信、网络诚信等全方位的社会诚信制度,使诚实守信、忠实无妄、践诺履约、责任担当成为人人遵循的道德风尚和行为准则。

(二)诚信中国建设的主要路径

当代中国推进诚信建设,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传承的历史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结合时代特点和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针对性、注重系统性、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

一是道德教化与实践养成相结合。

诚信意识和诚信精神的生成,要靠道德教化。道德教化不是硬性灌输和死板说教,而是用事实说话,以道理释疑,给人以启迪,使道德原则入脑入心。还要懂得,“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7]因此,道德教化之外,还要实践养成。古人提倡行“不言之教”(《老子·四十三章》),讲的就是先行者、教育者除言传之外还得有身教,身教重于言教。例如,父母和家长对子女进行品德教育,就要身体力行,以自己的良好修为去影响下一代,使他们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健康成长,从小养成诚实做人、守信做事的品行。学校教育、各种社会教育也要如此。道德教化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才能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是德治与法治并行,强化诚信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在诚信中国建设中,我国历史上德刑相辅、儒法并用的社会治理思想,值得吸收借鉴。道德教化养成是建树诚信意识和诚信精神的重要途径。但它也不是万能的。人,作为社会性存在,是各不相同的。从思想道德层面来说,人们道德修为的自觉性和能力存在差异,总有一些人难以自觉遵守道德规范,道德教化养成在他们身上的效应有限。同时,生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现时代的人,面对的是多重利益关系和种种利益诱惑,致使追求个人利益的本性极易滑向重利轻义甚至背信弃义。因此,推进诚信建设,在通过教化养成促进人们道德自律的同时,也需要有作为他律的法律手段,强制地促使人们遵守诚信规则,并反逼人们增强道德自律。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8]从当前情况看,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以及刑法),还缺少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和对失信主体的约束惩戒的规定,或者力度不够,从而使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结果往往是失信行为收获的利益远大于其成本,从而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甚至反而助长了失信行为。为此,要加强诚信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法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失信成本,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还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管机制。这样,就能达到诚实守信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利益、失信者无法逃脱应有的惩处,促使人们既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也不想失信。

在诚信建设中同时运用德治和法治两种手段,就能使诚信不只是作为一种理念和精神,而且成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落实到生产、消费和其他生活领域,形成人人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局面。

三是各方参与,全民行动,形成诚信建设强大合力。

一个社会,诚信文化是否得到弘扬,信用规则是否得到普遍遵守,直接关系到各行各业和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和发展。而社会诚信建设,也有赖于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居民社区、家庭等各个方面积极参与和协同努力,促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取信于民是为政之要,政府公信力是诚信社会的主要支柱。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对其他领域的诚信建设具有引领作用。因此,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就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务必将讲诚信作为处理政事的重要准则,说到做到,切实履行对人民的承诺,做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诚信精神的实践者。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细胞和市场微观主体,其经营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系极大。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循自古以来就被看重的经商原则——诚信经营,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重守诺言,信誉至上。民营企业家要“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守法经营,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9]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德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诚信意识和诚信精神的培育要从小抓起,从早抓起,让中华民族诚信文化基因在广大儿童、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社区和家庭是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直接影响着每一个人诚信精神等品德的养成。要承继和发扬注重邻里和睦和家教的好传统,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同时,也要抓好社风家风建设,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使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深入每个人的心底,让遵守契约和公序良俗成为每个人的行为习惯。

推进诚信建设,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领导干部、公众人物、先进典型率先垂范,对引领全社会树立诚信观念,形成诚信风尚至关重要。

最后,诚信建设还需要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发挥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

[注 释]

①陈戍国点校:《四书五经》(上下册),岳麓书社2002年第2版,第215页。本文以下凡引自该书者,不详注。

②章诗同注:《旬子简注》,上海人民出版1974年版,第21页。本文以下凡引自该书者,不详注。

③赵又春著:《我读老子》,岳麓书社2006年版,第41页。本文以下凡引自本书者,不详注。

④赵又春著:《我读庄子》,岳麓书社2010年版,第279页。本文以下凡引自本书者,不详注。

⑤许嘉璐主编:《文白对照诸子集成(上册)》,广西教育出版社、陕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卷四第46页。本文以下凡引自本书者,不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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