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小说的生命在于真实
2019-03-16徐崇明
徐崇明
原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中的一篇课文《斑羚飞渡》非常有名,大意是一帮猎人将一群斑羚羊围堵到一个悬崖峭壁上。面对生死存亡,领头的公斑羚受到雨后横架在两个山崖间的彩虹的启发,将羊群分为老少两个部分,然后由老少各一个羚羊组成一对,一起跳向对面山崖。在半道将要坠落之时,小羚羊猛踩老羚羊的背部,于是小羚羊成功跳上了对岸,而老羚羊则加速摔向崖底。就这样,老羚羊用自己的身体架设起一道道求生的“彩虹”,保证了另一半的小羚羊成功逃脱。
现如今国家推行的部编本教材,已经将该文删掉。删除它的原因,我想很重要的一条是这个故事虽然写得慷慨悲壮,但无疑给人很不真实的感觉。但同时,由于这篇文章极富传奇色彩,具有很强的可读性,给人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语文教材虽然将它删掉,但其影响力仍然很大。很多老师在课上会提及这篇文章,有时将它作为写作的范本讲给学生;很多教辅、试卷的阅读题当中,也经常选取这篇文章;学生作文时也常常拿它来作为例证使用。因此,有必要对这篇文章的问题进行分析。
《斑羚飞渡》是一篇典型的动物小说,与动物小说相类似的还有以动物为题材和主角的寓言、童话,这些都是语文教材经常选用的。因此分析此文有助于今后语文教学的开展。
其实,早就有人怀疑这篇文章了。到网上一查,质疑的声音很多,很多人认为这个故事描述的现象不可能存在。首先,像“斑羚飞渡”这样的绝技,要想成功,羚羊的助跑时间、跳跃幅度、跳跃技巧、对接时机等都要十分精确,这对于野生动物羚羊来说,没有经过长时间艰苦的、相互配合的训练,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即使是杂技演员都难以达到如此高的动作水准,更何况是羚羊?其次,羚羊的智力在动物界中属于一般,与人更有天渊之别,公羚羊怎么能将老少羚羊分为两组,怎么能进行数量调整,最后自己还主动走进老羚羊的行列之中——这么高的智商和情商从何而来?最后,文中彩虹的出现也脱离现实,彩虹是含有小水滴的空气被阳光照射所产生的折射和反射现象,自然界的彩虹都发生在与地面有相当距离的高空,有相当的高度与广度,不可能如作者所写,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连着对面那座山峰”,二者只有六米距离。这样描写显然与自然规律相违背。
但是,也有人认为,小说是一种文学体裁,而文学作品不必要求所写的内容都具有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性,可以进行适当的虚构。比如在童话《丑小鸭》中,鸭、鸡和天鹅都会说话,现实生活中这些动物能说话吗?我们能不能据此质疑《丑小鸭》写得脱离现实呢?再比如,小学课本中的寓言《狐假虎威》,狡猾的狐狸走在老虎的前面,百兽看到老虎吓得到处奔逃,狐狸以此向老虎证明自己是上天委派的百兽首领,老虎于是真的拜服。现实生活中,狐狸真有如此“忽悠”老虎的能力?肯定没有。那么,《狐假虎威》要不要批判呢?
两种观点似乎都有道理。但我认为,后者的说法曲解了小说的体裁特点,也忽略了小说和寓言、童话等创作之间的本质区别。
诚然,文学作品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是,“高于现实”并不是任意、随便地“拔高”,“高于现实”的基础仍然是“立足于现实”,是在“现实基础”上的适当地改造、拔高。如果“高于现实”随即脱离了“现实”,那么这样的作品就不会成功。比如话剧《雷雨》的情节中有多重情感纠葛:一个少爷和女仆私通相爱,然后少爷的儿子和女仆的女儿又私通相爱,少爷的儿子还和自己的继母乱伦,少爷的小儿子也爱着这个女仆的女儿,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如此复杂的情感纠葛真实地发生在某一个家庭中的概率极小。但是现实中没有,到了文学作品中就可以有了。文学作品就是通过这种“高于生活”的方式将各种矛盾、情感纠葛集中在一起,“聚集到一家”,从而起到放大矛盾冲突、吸引读者、引发思考、震撼人心的作用。这样,作品的艺术效果才能产生。如果文学作品总是对现实生活进行直录,引人入胜的文学作品还怎么产生?但是文学毕竟是“基于现实”的,正如《雷雨》,集中的矛盾、复杂的纠葛在现实中发生在某一个家庭中几乎不可能,但是这些情节分散开来,发生在不同家庭中,是有可能的。而文学作品就是把这么多的“可能”以“巧合”的方式巧妙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于是《雷雨》便诞生了。所以,读者阅读《雷雨》的时候,就感觉到它完全符合現实,立足于生活,感觉不到它的虚构。
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回过来看《斑羚飞渡》。小说情节显然进行过“拔高”,是“高于生活”的,但是否“基于生活”呢?明显不是,因为在生活中,任何时候都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要说动物,就是人也很难有这样卓越的能力。既然如此,读者当然会感觉到它写得过于玄虚,无法接受。
其次,动物小说和动物寓言、动物童话有着明显的不同。动物寓言是通过动物故事来进行讽喻、教育的一种短小的文学体裁。动物童话是以动物为主要形象,按照儿童的心理特点和需要,通过丰富的幻想、想象和夸张来塑造形象、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不管是动物寓言还是动物童话,都是通过人格化的动物表现人的生活、人的思想感情、人的社会环境,以此表现人生、社会。也就是说,虽然这两种文体主要描写的是动物,但写的其实是以动物形态出现的有思想的“人”。人能思、能言、能行,动物一样能思、能言、能行,因此,动物寓言和动物童话叙写的方式不是对动物进行纪实,而是“人化的变形”。例如动物是无法说话的,但因情节发展、主题表现需要,可以让它说话;动物可以跟人一样狡猾或智慧,有喜怒哀乐。而动物小说与之不同。小说更贴近、忠实于生活,更要接受生活的检验和限制,所以动物小说的主人公虽然也是动物,但这种动物应是更忠实于生活的,应比动物童话、动物寓言中的动物有更多的动物特性;动物小说对动物的描写应该力求更加精确,即使在细节描写上,也不能违反生物学的常识。中国儿童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朱自强对此有过详细论述:“与写人的写实主义小说一样,动物小说以真实性为自己的第一道生命线。在动物小说中动物的生活习性和行为方式首先要经得住生物学的检验。这使动物小说与将动物人格化的寓言和童话相区别;但是动物小说中的动物又不是生物学教科书中的动物,而是大自然生活中的富于生活感,具有独特个性和丰富的内心世界的文学形象。因此,动物小说以对个性化、有灵性的动物形象的艺术塑造为自己的第二道生命线。这又使动物小说与介绍动物习性的知识读物相区别。”著名儿童文学理论家、评论家刘绪源先生也说:“它(动物文学)的价值,首先在极端的真实性;不仅是它的作为动物生态记录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它的巨大的审美价值,正是从这种真实性、客观性中升华出来的,这是动物文学一个首要的价值基因。”请注意,朱自强教授“个性化”“有灵性”的表述,也就是说动物小说中的动物,只是比平常的动物更有“灵性”“个性”而已,其本质还是动物;《斑羚飞渡》中的羚羊远远地超出了动物的该有属性,当然会受到读者的质疑和批判。
在西方,动物文学是否具有“真实性”也曾引发热议。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是一个狩猎迷和自然爱好者,他在1907年接受《众人杂志》的采访时,曾对这场讨论公开发表了意见。罗斯福批评一些动物文学的作者,如杰克·伦敦,认为他们的作品里,存在许多虚造的内容,而这误导了没有自然知识的善良之人,对孩子则更是有害。可见,能否把握住动物文学中动物塑造的“度”,是作品能否成功的关键。
综上所述,动物小说与动物童话和动物寓言有着明显的不同,不能以动物寓言、动物童话来类比,要求动物小说也可以任意加工。动物小说的生命在于“真实”,其基本的要求就是小说中的动物不能超越其“自然属性”。当小说中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自然属性出现失真时,动物小说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依据。遵循这个规律,我们再来看《斑羚飞渡》,显然它描述的不是一群羚羊“可能发生的世界”,而是一个“绝无可能的世界”,甚至是连人类都“无法完成的世界”。而这,大大削弱了作品的思想价值和艺术感染力。这样的创作,会给教师和学生带来非常不好的导向,即文学是高于现实的,所以不必符合现实,可以胡编,可以乱造。鉴于此文在被语文教材删除后在师生间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笔者认为是有必要对之加以辨析的,希望对广大读者开展语文教学工作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