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家训中的公民道德观念及现代启示
——以安康传统家训为考察对象
2019-03-16杨明贵
杨明贵
(安康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中华传统文化非常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并最终形成了一套极具民族特色的道德理论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中华传统美德蕴含着深刻的公民德育观念,折射出朴素的做人道理。儒家倡导的忠信孝悌、礼义廉耻以及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等价值理念,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中国历代优秀传统家训,是中华文明发展延续的重要载体,对建构中国人的伦理世界和道德观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旧时不同家族培养出的贤达都堪称传统文化语境中践行公民道德的典范。正是因为有了以儒家文化为根脉的历代家训的熏陶化育,中华传统美德才逐渐内化为百姓的处世准则。对传统家训中蕴含的公民道德观念进行整理阐发,既有助于地域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也有助于使新民风建设紧密对接乡土历史根脉和人文资源。以安康境内留存下来的传统家训为例,可将中华优秀传统家训所倡导的公民道德概括为六个方面:
一、忠君爱国
传统文化中的忠君思想旨在顺应大一统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君主为国之主宰,统御所有臣民,位居封建政治体系中的核心位置,故对臣民而言,忠君即爱国。旬阳县仙河陈氏历代祖训曰:“士人平日必须讲明忠君爱国道理,上观前人成败务求得失之源,下考当时利弊要知补救之方。一旦吾君拔泥塗而显之荣之,举所学而一一尽之于己,庶几报称于万一焉!至若君子则尽其心,小人则尽其力。”[1]171对于家族中的从政者来说,忠君爱国就是坚守志节,不苟俗流;坚守清廉,循分尽职。宁陕县《储氏家规》曰:“学道君子,平日必须讲明忠君爱国道理……得志则献诸廷,不得志则修诸家。况君子尽忠则尽其心,小人尽忠则尽其力。举凡农工商贾,各务本业,急公奉上,不诽谤官长,皆谓之尽己,皆谓之忠。”[2]192宁陕县《邓氏家训》告诫后世:“君臣之义,日月为昭。凡族中有登科第、跻胜仕者,无论阶级崇卑,但绾纶膺组,即当循分尽职,矢公忠以答主知。”[2]12从不同家族走出来的抱定致君泽民之信念的官僚,不仅是传统文化语境中的忠臣清官,也是极具儒家文化特质的政治产品,他们恪守的核心施政理念就是行仁践德。
传统忠君思想的核心内涵是誓死以忠、不事二主,这也逐渐成了封建政治伦理的总纲。必须要承认,在封建社会特定时段,倡扬忠君思想对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确发挥了一定作用。中国传统家训文化中忠君思想的强力传导,使一家必须有主、一国必须有核心的观念深入人心,进而孕育出更深沉、更具社会使命感和历史进步性的家国情怀。汲取这一方面的精神养料,在主观理念上自觉地将治家与治党、治国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推进当下干部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二、完纳赋役
税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国家大政。国家依法收缴税金,所纳之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如果不能通过税收集中财力,国家职能就无法实现。农业生产是封建经济的基础,税粮则是封建时代的主要赋税项目。完交税粮,是封建的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前提。在封建文化语境中,按额缴纳税粮是忠君爱国的应有之义。宁陕县《廖氏族约》云:“有田须租,有丁出役,庶人谨公奉上之道,当然不待官府呼召者也。今世流弊,务为欺弊,或影射钱粮,或延缓时日,甚则诡计挥洒□累子孙,其不免刑宪,何怨哉?今后凡为里甲者,勿肆贪饕而凌虐,勿恃奸顽而拒抗,先期速办,可省追呼。如以二事拖欠负累者,非朝廷良民,即非祖宗后裔也。”[2]242岚皋县杜氏阖族公议齐家条规亦告诫子孙:“夫朝廷惟正之供已有善章,阖邑修堤之规亦属美举。凡我同姓,国课早完,不作欠粮之刁户;堤费时出,无若抗土之顽民。倘有拖欠官债,迟延土费,签票临门,差役需索,多方诛求,后出之费较前应出之数而倍增,勿谓言之不早也!”[1]156石泉、汉阴冯氏勉族十箴云:“耕田完粮,分内之事。抗累不完,秉心何忍。听早输完,以免催比。无负无逋,安乐何及?”[1]41需要指出的是,不堪赋税徭役负担之重,往往又成了封建时代农民逃离故土、弃良从匪甚至揭竿而起的重要原因。
在现代国家,税收是国家全面统筹、协调调度、调节收入的重要杠杆,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自觉纳税、完税,是法定的公民义务,不得违反,否则就会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守正勤业
(一) 勤生理
人生在世,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王道。只有各司其职、各守其分、各尽其责,个人及家庭的温饱才有保障,社会这台大机器才能正常运转。紫阳双安杨氏家规云:“治生之策,自有常经。士、农、工、商,各有专业,倘或游手好闲,不务生业,虽处素封,必将立匮。”[1]138宁陕县《廖氏族约》亦云:“凡生天地间未有不自食其力者,故四民之业,各有所托,皆足以自给,舍是即为蠹食之民,王法所必禁也。……须各求农商两路生业,不可游手,坐视别起事端。”[2]235对普通百姓而言,须有谋生之技。若不能自食其力,以勤为计,必受饥寒之苦;只有勤于生计,以勤安身,才能过上和睦安宁的生活,此为古今恒理。
只有尽心经营好自己的职业,才会丰衣足食、不受饥馁之苦。如果这个世界上学子不勤奋读书,农民不辛勤耕种,商人不诚信经商,手工业者不勤于修炼技艺,科技工作者无心攀登科学高峰,政治家无意推进民生之改善……大家都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这样下去,无论小民之家还是宇内之国,最终只会落得个家道败亡、国运艰难的结局。清洁工保证着社会的清洁卫生,法官保证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教师保证着社会的知识传播,军队保证着国家的安全……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重要性。只要我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力求勤勉、忠于职守,我们就不仅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生存价值。
(二) 戒刁讼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与人争讼,原本也属不平之鸣,但要充分考虑讼者所讼之事的具体情况。或因与他人有小的怨恨,或因争夺蝇头小利,或因寸土寸水之得失而与人争讼,实在不值得。俗话说:“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人活世上,要学会宽容待人。如果与人发生纷争,切不可听人教唆鼓动,动辄以告状为能事,否则,不仅有损于忠厚之德,而且极易将小忿聚成大仇。而且,旧时代的生活经验告诉人们,一旦打起官司,既要花费精力和钱财,又可能遭受无德差役的欺凌和挟制,无论结果如何,都没有最终的赢家。如果是族人或兄弟之间相争相讼,那更是破坏了天伦。与人发生纠纷,若能设法依据道理辩出对错,而不是依托权势斗出强弱,则不仅无官司之扰,家道也容易兴旺。安康传统家训对因谋夺小利而生争讼这一民间恶习均持禁止的态度。因一时之忿而与人争讼实属不该,那些存心通过诉讼胁迫势力微弱之人,或通过诉讼图谋获利或发泄私愤者则实为可恨。他们以诉讼之名颠倒黑白,栽赃陷害,可谓天良丧尽。白河黄氏家训告诫子孙:“太平百姓,完赋役,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盖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1]141宁陕县廖氏族约认为:“健讼一事,辱身败家,最宜警戒。但恶俗有假人命图赖者,有恃强凌弱占骗者,有不安分逞凶害人者,有假立契书关约给人者,有挟诈肆奸借词杀人者,有阴行教唆兴词捏告者,有惯作匿名帖毁陷人者。此等在宗族中一日害宗族,在乡党中一日害乡党。”[2]247宁陕县吕氏家范引《袁氏世范》曰:“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大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则已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缪,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可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2]247宁陕县《邓氏家训》深刻指出:“讼之为祸烈也!本非莫解之冤,一事必捏数词,原非不共之恨,一词动经数载,轻则破家荡产,重则忘身及亲,皆由睚眦小忿不自忍耐故也。”[2]24
安康传统家规家训中关于禁止争讼的告诫,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化解矛盾、平息纠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法治社会里,有些矛盾纠纷惟有通过诉讼才能辨明是非曲直。如果只是为了息事宁人而不敢或不愿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缺乏法治理念的表现,当然是不可取的。
(三) 禁赌博
赌博是社会公害。赌博泛滥,浪费财富,腐蚀人心。要铲除丑恶,匡正世风,就得禁绝赌博。汉阴县沈氏家训云:“夫贪而赌,赌而负,负而贱,势所必至也。”[1]132贪财者嗜赌,久赌必输,输而贫贱,这是必然的结果。不敬畏禁赌的法令,不珍惜祖上的积蓄,沉溺赌博而不能自拔,要过上好日子就如同沙里淘金一样不易得。嗜赌者最终只能过岁暖而妻号寒、年丰子啼饥的光景。宁陕县《邓氏家训》云:“赌博者,盗贼之源也。”[2]26最能败坏家族声誉、玷辱祖先的事情,莫过于偷盗。而要根除偷盗的苗头,就应首先戒赌。赌徒刚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渴望有所收获。侥幸赢钱了,又渴望一直赢下去,并把赌博当成发家致富的手段。等到在赌场上得而复失或得不偿失时,则哀求庄家让自己再赌一把,一直如此反复,于是在输光输净后离开赌场,这是必然的结局。由于嗜赌,很快就身无余钱,不久就口粮断绝,再过一段时间便又荡尽家中资产及田地房屋。等到立足无地、借钱无门了,则容易产生偷盗的念头。这样不仅触犯法网,而且还贻羞后人,玷污先人。自古至今,世家望族败于子孙嗜赌的例子太多了[2]26。岚皋县杜氏阖族公议齐家条规告诫族人:“鸦片淫赌败名丧节、亡身倾家,为有心者所深痛。悲夫!盖一入迷阵,如投罗网,不得犹以豪杰自命、英雄自负、富贵自恃、修养自冀。甚者东奔西荡为墦间之乞人,窃钩偷针作梁上之君子,父母不子、妻妾不夫、乡里不齿,悔之晚矣!”[1]166如果饥寒是天灾造成的话,人肯定对名誉节义还心存畏敬;当饥寒是由自己嗜赌造成的话,就会廉耻之道丧尽,又哪里能想到败坏家声、玷辱祖宗的事是绝不可做的。搜集整理传统家训中关于禁赌的训诫并进行传播宣讲,对我们今天整治打击赌博有积极意义。
(四) 尚节俭
节俭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修为,更是立德、成事之基。倡导节俭,是安康传统家训的重要内容。宁陕县《储氏家规》云:“勤者,所以开财之源;俭者,所以节财之流。”[2]171崇尚节俭,意义重大。如果把钱财看得轻,浪使浪用,及至床头金尽,壮士无颜,后悔却来不及了。对习惯了节俭持家的老百姓而言,家用方面固然不可吝惜小钱,但花钱时也须多少适度,尤其要做到根据自己的收入多少来决定支出的限度。如所穿衣服固然应该整洁合体,但也不必过于华美艳丽;饮食供给固然不可缺少,但也不必过于贪食。至于一切无益之花费,总是应该减省的。古语云:“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其中的道理非常深刻。否则,以有限之财供无穷之用,一有不足必将因贪求之心的驱使而做出坑人害人的勾当,即使不至于惹祸上身,也会败坏自己的名声。宁陕县《吕氏家范》引王士晋语,对俭以养福、俭以养德、俭以养气的内涵做了阐述:“人生福分,各有限制。若饮食衣服,日用起居,一一朴啬,留有余,不尽之享,以还造化。优游天年,是可以养福。奢靡败度,俭约鲜过不逊,宁固,是可以养德。多费多取,至于多取,不免奴颜婢膝,委曲徇人,自丧己志。费少取少,随分随足,浩然自得,是可以养气。”[2]72所谓“俭以养德”,就是指以节俭质朴来培养艰苦奋斗之德、积极进取之德还清廉洁净之德。纵观历史,小到家庭,大到邦国,无不是兴于艰苦奋斗,败于奢靡享乐。艰苦奋斗,能使人保持进取不息的志气和奋发有为的锐气,更能使人抵御物质享受的诱惑,做到清廉自律、洁身自好。历代治吏经验告诉我们:奢靡之始,危亡之渐。“艰苦奋斗精神的弱化,是为官者败德伤政、枉法贪赃的先兆。”[3]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若丧失了艰苦奋斗的本色,“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号召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指出“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治家立业尤应以勤俭为本。俗话说:“富不常富,贫不常贫。”对富贵者,应防止其总是骄奢淫逸、华衣美食,忘记了父兄是通过艰辛跋涉、日计夜筹、铢积寸累而创立一份家业的。如果纵欲任性,为所不当为,乐所不当乐,就是自毁家业。贫穷者要改变生活境遇只能通过励志进取,不能自嗟无富贵之命;长期身处困苦之中,却不懂得勤劳创业。对从事不同职业的人而言,只要不怕劳苦、俭约行事,自有缔造家业、造福家人的途径。
四、持守名分
传统家训在待人处世方面,多强调正名分。所谓正名分,实为正尊卑之序,做明礼守礼之人。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指出,现实世界永远是“亲有尊卑,位有上下”,我们应该做到的就是“各司其事,事不踰矩”。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礼”的功能自然就被描述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在儒家思想观念中,只有遵守这套建立在尊卑有别、上下有分、长幼有序基础上的礼仪制度,社会成员才能各安其所,各安其分,家国安宁、社会和谐也才有实现的可能。传统的尊卑礼仪以封建纲常礼教轨物范世,在思想内容中存在愚忠愚孝、男尊女卑、守分安命、盲目顺从、固守忍让等思想糟粕,在某种程度上延缓、滞阻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我们应认识到,现代文化语境中的尊卑有序则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之上,其内涵不是继续固化并标示出人与人之间的贵贱之别,而是指建立一种和睦有序的人际交往准则,其目的在于正风敦俗、强化亲情,树立并传导敬老尊长的社会风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切实做到讲礼数、知爱敬、明事理、不逾矩,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人际和谐、人心和乐。
五、禁止邪巫
受巫师蛊惑,以求神拜鬼为增福之道,实为愚人之妄念。在正人眼里,迷信邪巫的功用除了荒诞可鄙、徒添笑柄之外,就是靡费钱财、坏人心智了。若师巫者流装神弄鬼、施展邪术不被禁制而任期泛滥,若愚蒙者娱神徼福、专信鬼道而不被呵醒,则是礼制文明、人伦道德之悲,也有害于民生民智发展及民风民俗、民规民约建设。邪术鬼道虚无缥缈、背离道义。对其危害,宁陕县优秀传统家训中也多有论述。宁陕《吕氏家范》引王士晋语曰:“禁止师巫邪术,律有明条。盖鬼道盛,人道衰,理之一定者。故曰:‘国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况百姓之家乎?故一切左道惑众,宜勿令至门。”[2]103《廖氏族约》亦告诫族人:“盖鬼道胜,人道衰,理固然也,又况禁止师巫邪术,律有明条,敢故违耶?今后族中当痛戒之,僧道诸辈勿令至门,若听从邪术,落牒咒咀,近有明鉴,得祸非轻,违者本房举出,祠堂重罚,不听者呈官惩治,断不轻恕。”[2]250宁陕县优秀传统家训普遍认为,所谓转世轮回、超度赎罪、转运增福,都是作为异端的鬼神之道,有悖儒家的求实思想和理性精神,是人的妄念和臆想,只能干扰并弱化人修身正己、问道直行的意志。如果钻研邪术鬼道一类异端邪说,就有可能作出荒唐的事情来,危害极大。
又如,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离体而存。坟墓作为亡者灵魂的归宿之处,按照“事死如生”的儒家丧葬伦理,其选址自然受到人们的重视。故无论穷富,民众都要设法选择一处风水好的地方埋葬亲人,旨在为亡者选出阴间好去处的墓地堪舆术也由此兴起。值得关注的是,宁陕的一些家训对民间丧葬活动中图谋风水的行为也持反对的立场。这对我们今天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有指导意义。宁陕县《钟氏家规》云:“葬者,取深藏之义。但避五患即可以葬。奈何后世欲以亲之骨骸为子孙富贵之具,往往昧心,图谋风水,以致富贵未来,祸患先至。或兄弟攀扯费用,且以年月日时必皆取利,因而迁延者有之。以仁孝为怀者必不若是。”[2]131丧葬礼俗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其理应承担的文化功能是引导民众完成由“慎终追远”到“明德归厚”的转化和超越。把死者与生者、人间幸福与墓地优劣联系起来,认为祖先墓地决定儿孙命运,“风水”可以改变“天命”,投射出了民间文化中存在的媚神徼福的劣根性,实属愚妄,应坚决清除。
六、禁溺女婴
安康境内一些家训在人道和天道的层面对溺杀女婴的野蛮陋习持严厉谴责的立场,对这种同情女性的思想应予以褒扬。宁陕《钟氏家规》云:“天地以好生为心,仁人以救死是急。奈何自生之而自杀之,其刻薄残忍已极矣。彼虎狼最毒,虽饿死不食其儿。人为万物之灵,处骨肉无天性之恩,定干神灵之怒,必招鬼神之击。”[2]145白河《黄氏家训》指出,溺杀女婴,“自是天地鬼神之所共愤”,“造的是本身罪恶”[1]262。
溺杀女婴是悖逆人伦、鬼神共怒的野蛮陋习,必须予以声讨和谴责。其起源于何代,已不能确考,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作为一种文化常态而存在的旧时代,溺杀女婴的陋习是一直延续并广为传布的。《诗经》中曾把生男生女分别以弄璋、弄瓦喻之;《韩非子·六反》中有“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的记载。此后,“生女不举”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心理。据史书记载,明清时,这一恶习越演越烈。究其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一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宗法思想和性别观念在作祟。父权制文化背景下,由于女孩不能继承家业、不能读书入仕、不能经商发财、也算不上是壮劳力,故人们认为女孩对家庭是个累赘。二是受了省却嫁女花费之类实际利益的驱使。男聘女妆是传统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女家能否拿出一份殷实的嫁妆是婚姻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于是女儿被贱称为“赔钱货”。因为不愿意担负嫁妆而溺杀女婴,更是不能饶恕的罪恶。三是与城乡地区部分民众生活的极度穷苦有关。在节育观念和技术极其落后的时代,溺杀婴儿是一种原始而残酷的人口调节机制。这一人口调节机制的实施与性别无关,它只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一股曾真实存在过的可怕的社会暗流。无论如何,溺杀女婴的陋习造成了严重而恶劣的影响。它对生命杀之夺之,毫不在意,亵渎了生命的尊严,助长了人性中的恶。同时,这一陋习的泛滥导致人口比例严重失调,使父母眼中原属多余的女儿反而成了婚姻市场中的稀缺资源。女性资源稀缺,自然影响社会稳定。总之,溺杀女婴是令人发指的封建糟粕,也是植根于父权制文化土壤中一大毒瘤。在男女平等、以人为本的今天,必须彻底清除它的残余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安康传统家训多都是清乾隆至光绪年间订立的。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家训家规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消极落后的内容,如热衷于鼓吹封建纲常名教、宣扬尊卑等级观念等。一些家训中还掺杂有祸福轮回、因果报应的迷信思想。在整理阐发传统家训的实践中,必须重视价值甄别,始终坚持剔除糟粕、吸纳精华的原则。惟有如此,才能激活传统家训的文化价值,并做到熔古铸今、服务当下。
七、结语
中华优秀传统家训中蕴含的进步公民道德观念,对推进当下的公民道德教育、学校德育、家庭教育、新民风建设具有深刻启示意义。在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提振中华民族精神境界的时代语境中,对传统家训中蕴含的进步公民道德观念进行挖掘和阐发,是现实性和针对性强、道德引领作用突出的地域文化建设工程,也是以家庭建设为载体传播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夯实地域文化自信之根基的创新性实践,有助于为党风廉政建设、新民风建提供丰富生动的素材,有助于传播崇德向善、崇廉尚俭、崇学务实的家风正能量,有助于形成家规学习、家风建设、公民道德养成的长效联动机制。总之,从地域优秀传统家训中汲取思想琼浆,涵养民众的家国情怀和公民道德观念,对我们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尤其是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